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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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一
2013年司法考试真题详解试卷一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关于依法治国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3/1/1)
A.只需建成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即可实现依法治国
B.依法治国仅要求运用法律约束国家机关和官员的权力,而无需约束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C.依法治国要求在解决社会问题时应将法律作为主要的、排他性的手段
D.依法治国就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务、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考点】依法治国
【分析】法制完备是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也是法治建设的首要目标。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和前提就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完备的法律体系仅仅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故A选项错误。
权力制约是依法依法制约公权力,从而达到保障人权的目的,但是并不是说依法治国无需约束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依法治国同时也要求公民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不得伤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在这个意义上依法治国也是对公民权利和自由的限制。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认同“法律万能”的思维偏向,认为依法治国要实现法律手段与其他社会治理手段和方式的有机结合。
故C错。
D选项的表述是中共十五大报告中对依法治国的官方定义,故属于正确选项。
我在冲刺班的授课中,曾经指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五个必备内容,其中一个就是依法治国的含义。
【答案】D
2、关于贯彻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2013/1/2)
A.社会成员要知法、信法、守法、用法,这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社会基础
B.依法治国需要与我国不同发展阶段的主要实践结合起来
C.实现依法治国的首要目的是运用法律手段加快解决公共卫生保障、文化教育、保障性住房等领域的现实问题
D.依法治国要求领导干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
【考点】依法治国
【分析】依法治国的首要目的是限制国家的公共权力,从而达到保障人权的目的。
故C选项错误。
其它三个选项均符合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答案】C
3.某市实行电视问政,市领导和政府部门负责人以电视台开设的专门栏目为平台,接受公众质询,以此“治庸问责”,推动政府积极解决市民关心的问题。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2013/1/3)
A.社会主义法治是“治权之治”,电视问政有利于强化人民群众对官员的监督
B.电视问政体现了高效便民的原则
C.电视问政是“治庸问责”的有效法律手段独角兽网校
D.电视问政有助于引导市民规范有序地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
【考点】执法为民
【分析】电视问政是治庸问责的手段,但并非法律手段。
故C错。
【答案】C
4、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下列哪一做法不符合执法为民的理念?
(2013/1/4)
A.某市公安局为派出所民警制作“民警联系牌”,悬挂在社区居民楼入口处,以方便居民联系
B.某省为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积极推进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
C.某县政府通过中介机构以有偿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D.某区法院为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推行“网上立案”、“社区开庭”等措施
【考点】执法为民
【分析】政府的信息应该依法无偿公开,通过中介机构有偿提供信息有违执法为民的原则。
【答案】C
5.某市检察院运用电子设备双路监控,同步录音录像,监督检察官办案过程,推动理性文明执法。
关于理性文明执法,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2013/1/5)
A.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原则和精神
B.有助于树立法治的权威
C.有助于实现保障人权与打击犯罪的双重目标
D.要求执法机关从有利于群众的实际利益出发,讲究执法方法。
为此,可突破法律规则和程序的要求办案
【考点】执法为民
【分析】理性文明执法是人民群众对于执法活动的强烈要求。
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从有利于人民群众出发实施执法行为,冷静应对处置各种矛盾和冲突,遵守执法程序,讲究执法方式,改善执法态度,注重执法艺术,始终做到仪容整洁、言行文明、举止得当、尊重他人,使各种执法活动真正的为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理解和接受。
基于此,突破法律规则和程序办案必然是违背理性文明执法的要求的。
【答案】D
6、公平正义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
下列哪一选项体现了公平正义理念?
(2013/1/6)
A.某市公安局对年纳税过亿的企业家的人身安全进行重点保护
B.某法官审理一起医疗纠纷案件,主动到医院咨询相关的医学知识,调查纠纷的事实情况,确保案件及时审结
C.某法院审理某官员受贿案件时,考虑到其在工作上有重大贡献,给予从轻处罚
D.某县李法官因家具质量问题与县城商场争执并起诉商场,法院审理后认为无质量问题,判决李法官败诉
【答案】D
【考点】公平正义
【分析】公平正义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偏不倚、不枉不纵、秉公执法,执法者应当保持正确的执法立场、忠实地当好法律的“看门人”,既不偏听偏信,更不偏袒偏护,为当事人提供公平的机会与手段,给予当事人平等的保护和帮助,审慎地行使自由裁权,注重执法过程的公开透明,做到自身清正廉洁,在执法活动中不徇私情,不谋私利。
基于此D选项的说法正确。
7、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
下列哪一做法符合服务大局的理念?
(2013/1/7)
A.某市规定只有本地企业生产的汽车才可申请出租车牌照
B.某省工商局开展为本省旅游岛建设保驾护航的执法大检查活动
C.某县环保局为避免工人失业,未关停污染企业
D.某县法院拒绝受理外地居民起诉本地企业的案件
【考点】服务大局
【分析】服务大局要求各地方、各部门以及各机构的协调配合。
各地方、各部门、各机构必须摒弃狭隘的地方、部门或机构利益,站在大局的高度,正确对待和处理法治实践活动中面临的各种问题。
要合理配置各种法治资源,着力构建既有利于相互监督与制约,也更有利于相互合作、彼此支持的法治运行体系,从制度和机制层面上消除影响协调与合作的各种障碍。
基于此,只有B选项的做法符合服务大局的理念。
【答案】B
8、关于党对法治事业的领导,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2013/1/8)
A.党的领导理念可以追溯到列宁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与社会主义法治的思想
B.应将党所倡导的政治文明充分体现在对法治实践活动的领导之中
C.党对法治事业的领导,集中体现在思想领导、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三个方面
D.党对法治事业的组织领导,主要是指党在宏观上把握好法治发展和运行的方向,而不是通过组织建设对法治实践活动进行监督
【考点】党的领导
【分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五个组成部分皆渊源有自,均有理论源脉。
其中列宁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与社会主义法治的思想,关于执政党领导地位的思想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党的领导理念的理论根据,基于此A选项正确。
党的领导主要体现思想领导、政治领导、组织领导三个方面。
党的领导就是要把党所倡导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政治文明理念贯彻落实到党对法治实践活动的领导中来,故BC正确。
党对法治事业的组织领导,是实现党的思想领导和政治领导的必要方式和手段,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组织构造的重要特色。
要加强法治机关党的组织建设,在法治机关中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基于此D项错误。
【答案】D
9、法律谚语:
“平等者之间不存在支配权。
”关于这句话,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3/1/9)
A.平等的社会只存在平等主体的权利,不存在义务;不平等的社会只存在不平等的义务,不存在权利
B.在古代法律中,支配权仅指财产上的权利
C.平等的社会不承认绝对的人身依附关系,法律禁止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奴役
D.从法理上讲,平等的主体之间不存在相互的支配,他们的自由也不受法律限制
【考点】法的正义价值、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分析】按照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看法,自从有了法律就有了权利和义务,“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关键是以何者为本位的问题,民主法治社会以权利为本位,等级特权社会以义务为本位。
独角兽网校古代法律中支配权既有对财产的支配也有对人身的支配,如奴隶主对奴隶的人身具有支配权。
在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法律禁止奴役和剥削,但是并不是说人的自由就是不受限制的,任何自由都是有限的而不是无限的,现代社会中的自由是法律下的自由,就是“做法律所不禁止的事情的权利”,故自由仍然受到法律的限制和约束。
基于此C为正确答案。
【答案】C
10、《婚姻法》第19条第1款规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关于该条款规定的规则(或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3/1/10)
A.任意性规则
B.法律原则
C.准用性规则
D.禁止性规则
【考点】法律规则的分类
【分析】该条文表述了多个规则。
从“夫妻可以约定……”看出该规则属于权利性规则、任意性规则。
从“约定应当……”看出该规则属于命令性规则、义务性规则。
从“……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可以看出该规则属于准用性规则。
故此题的正确答案应该为AC。
但是司法部给定的答案为A。
【答案】Ac
11、韩某与刘某婚后购买住房一套,并签订协议:
“刘某应忠诚于韩某,如因其婚外情离婚,该住房归韩某所有。
”后韩某以刘某与第三者的QQ聊天记录为证据,诉其违反忠诚协议。
法官认为,该协议系双方自愿签订,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故合法有效。
经调解,两人离婚,住房归韩某。
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2013/1/11)
A.该协议仅具有道德上的约束力
B.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能仅被看作是一种内心活动,而应首先被视为可能在法律上产生后果的行为
C.法律禁止的行为或不禁止的行为,均可导致法律关系的产生
D.法官对协议的解释符合“法伦理性的原则”
【考点】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法律关系
【分析】刘某与韩某鉴定的协议合法有效,因而既具有道德上的约束力又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故A项的说法错误,为本题的正确选项。
意思表示为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而法律行为是私法自治的实践手段,因此意思表示意义重大。
意思表示,是将企图发生一定的私法上效果的内心意思,表示于外部。
意思表示由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构成。
客观要件是指在客观上可认识其在表示某种法律效果意思。
主观要件,是指内心的意思,更可分为行为意思、表示意识与效果意思。
意思存于内心,是不能发生法律效果的。
当事人要使自己的内心意思产生法律效果,就必须将意思表现于外部,即将意思发表。
发表则须借助语言、文字或者表意的形体语汇。
意思表示所发表的意思,是体现为私法效果的意思,亦即关于权利义务取得、丧失及变更的意思。
故B的说法正确。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关系既可以基于合法行为而产生,也可以基于违法行为而产生,只不过基于违法行为产生的为保护性法律关系,基于合法行为产生的属于调整型法律关系。
所谓法律伦理性的原则就是法律和道德共享的原则,婚姻法中夫妻之间互负忠诚义务义务的规定属之,故D项的表述正确。
【答案】A
12.赵某与陈女订婚,付其5000元彩礼,赵母另付其1000元“见面礼”。
双方后因性格不合解除婚约,赵某诉请陈女返还该6000元费用。
法官根据《婚姻法》和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的相关规定,认定该现金属彩礼范畴,按照习俗要求返还不违反法律规定,遂判决陈女返还。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3/1/12)
A.法官所提及的“习俗”在我国可作为法的正式渊源
B.在本案中,法官主要运用了归纳推理技术
C.从法理上看,该判决不符合《婚姻法》第19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之规定
D.《婚姻法》和《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均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
【考点】法律渊源、法律推理、规范性法律文件
【分析】“习俗”属于法的非正式渊源,这是法理学的常识。
故A项错误。
题目中法官以婚姻法的规定为大前提,以案件事实为小前提,进行了演绎推理,故B项的说法错误。
彩礼不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故C相错误。
《婚姻法》和《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均针对不特定的主体发生效力,故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
【答案】D
13、李某在某餐馆就餐时,被邻桌互殴的陌生人误伤。
李某认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第1款中“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的规定,餐馆应负赔偿责任,据此起诉。
法官结合该法第7条第2款中“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的规定来解释第7条第1款,认为餐馆对商品和服务之外的因素导致伤害不应承担责任,遂判决李某败诉。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2013/1/13)
A.李某的解释为非正式解释
B.李某运用的是文义解释方法
C.法官运用的是体系解释方法
D.就不同解释方法之间的优先性而言,存在固定的位阶关系
【考点】法律解释的分类、方法、位阶
【分析】李某根据自己的理解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解释不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因而属于非正式解释,在这里考生应该重点注意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的区别在于有无普遍的约束力,所以A项的说法正确。
李某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解释直接从法律文字的字面含义进行,故属于文义解释,而法官联系上下文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第1款作出了解释,故属于体系解释。
为了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从而实现法律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大多数法学家认为法律解释应该遵循一定的位阶次序,大多数人认可的位阶次序为:
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立法者的目的解释、历史解释、比较解释、客观目的解释,但是这个位阶关系并未固定的了一成不变的,在具体的司法实践过程中可以被打破,但是必须要由更强理由。
故D选项的说法错误。
【答案】D
14.2012年,潘桂花、李大响老夫妇处置房产时,发现房产证产权人由潘桂花变成其子李能。
原来,早在七年前李能就利用其母不识字骗其母签订合同,将房屋作价过户到自己名下。
二老怒将李能诉至法院。
法院查明,潘桂花因精神障碍,被鉴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据此,法院认定该合同无效。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2013/1/14)
A.李能的行为违反了物权的取得应当遵守法律、尊重公德、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法律规定
B.从法理上看,法院主要根据“法律家长主义”原则(即,法律对于当事人“不真实反映其意志的危险选择”应进行限制,使之免于自我伤害)对李能的意志行为进行判断,从而否定了他的做法
C.潘桂花被鉴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对法律关系主体构成资格的一种认定
D.从诉讼“争点”理论看,本案争执的焦点不在李能是否利用其母不识字骗其母签订合同,而在于合同转让的效力如何认定
【考点】权利能力、行为能力、法律行为的效力
【分析】法律家长主义原则也称父爱主义,其基本思路是,禁止自我伤害的法律,即家长式的法律强制是合理的。
家长式的法律强制是指为了被强制者自己的福利、幸福、需要、利益和价值,而由政府对一个人的自由进行的法律干涉。
如禁止自杀、禁止决斗、强制戒毒等法律法规都是该原则体现。
法律家长主义主要是禁止自我伤害,而本题中李能之母的财产是被其子侵犯而不是自我伤害,故B选项的说法不正确,其余三个选项表述均正确。
【答案】B
15.范某参加单位委托某拓展训练中心组织的拔河赛时,由于比赛用绳断裂导致范某骨折致残。
范某起诉该中心,认为事故主要是该中心未尽到注意义务引起,要求赔偿10万余元。
法院认定,拔河人数过多导致事故的发生,范某本人也有过错,判决该中心按40%的比例承担责任,赔偿4万元。
关于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3/1/15)
A.范某对案件仅做了事实描述,未进行法律判断
B.“拔河人数过多导致了事故的发生”这一语句所表达的是一种裁判事实,可作为演绎推理的大前提
C.“该中心按40%的比例承担责任,赔偿4万元”是从逻辑前提中推导而来的
D.法院主要根据法律责任的效益原则作出判决
【考点】法的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法理推理、法律责任的归结原则
【分析】范某对案件的陈述:
“事故主要是该中心未尽到注意义务引起,要求赔偿10万余元”,既有事实判断也有法律判断。
故A错。
“拔河人数过多导致了事故的发生”这一语句所表达的是一种裁判事实,可作为演绎推理的小前提,故B错。
该中心按40%的比例承担责任,赔偿4万元”是从双方都有过错这一前提中推到出来的,故C项正确。
法律责任归结的原则有:
责任法定、公正、效益、合理四个原则,这四个原则可以概括为:
合法、公正、有效、合理。
本题中法官根据过错的大小而判决当事人分担责任,体现了公正原则而非效益原则。
故D项的说法错误。
【答案】C
16.关于西周法制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3/1/16)
A.周初统治者为修补以往神权政治学说的缺陷,提出了“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政治法律主张独角兽网校
B.《汉书·陈宠传》称西周时期的礼刑关系为“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
C.西周的借贷契约称为“书约”,法律规定重要的借贷行为都须订立书面契约
D.西周时期在宗法制度下已形成子女平均继承制
【考点】西周的法制
【分析】周初统治者为修补以往神权政治学说的缺陷,提出了“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政治法律主张。
“德主刑辅”是汉代提出的。
故A的说法错误。
西周的借贷契约为“傅别”,而非“书约”,故C项错误。
西周时期,在宗法制度下已经形成了嫡长子继承制度,故D的说法错误。
【答案】B
17.清末修律时,修订法律大臣俞廉三在“奏进民律前三编草案折”中表示:
“此次编辑之旨,约分四端:
(一)注重世界最普通之法则。
(二)原本后出最精确之法理。
(三)求最适于中国民情之法则。
(四)期于改进上最有利益之法则。
”关于清末修订民律的基本思路,下列哪一表述是最合适的?
(2013/1/17)
A.西学为体、中学为用
B.中学为体、西学为用
C.坚持德治、排斥法治
D.抛弃传统、尽采西说
【考点】大清明律草案
【分析】清末变法修律的整体指导思想为“中体西用”。
【答案】B
18.“名例律”作为中国古代律典的“总则”篇,经历了发展、变化的过程。
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
(2013/1/18)
A.《法经》六篇中有“具法”篇,置于末尾,为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法律原则的规定
B.《晋律》共20篇,在刑名律后增加了法例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
C.《北齐律》共12篇,将刑名与法例律合并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法总则,并对其进行逐条逐句的疏议
D.《大清律例》的结构、体例、篇目与《大明律》基本相同,名例律置首,后为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
【考点】名例律
【分析】对法典进行逐条逐句注释的是《永徽律》。
【答案】C
19.中国历史上曾进行多次法制变革以适应社会的发展。
关于这些法制变革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3/1/19)
A.秦国商鞅实施变法改革,全面贯彻法家“明法重刑”的主张,加大量刑幅度,对轻罪也施以重刑,以实现富国强兵目标
B.西汉文帝为齐太仓令之女缇萦请求将自己没官为奴、替父赎罪的行为所动,下令废除肉刑
C.唐代废除了宫刑制度,创设了鞭刑和杖刑,以宽减刑罚,缓解社会矛盾
D.《大清新刑律》抛弃了旧律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用了罪刑法定原则,规定刑罚分为主刑、从刑
【考点】中国古代的法制改革
【分析】北朝和南朝相继废除宫刑。
故C项说法错误。
【答案】C
20.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
关于我国宪法与公平正义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2013/1/20)
A.树立与强化宪法权威,必然要求坚定地守持和维护公平正义
B.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是公平正义在宪法中的重要体现
C.宪法对妇女、老人、儿童等特殊主体权利的特别保护是实现公平正义的需要
D.禁止一切差别是宪法和公平正义的要求
【考点】公平正义
【分析】公平正义并非禁止一切差别。
在平等对待的基础上,公平正义要求保护弱者。
【答案】D
21.根据《宪法》的规定,关于宪法文本的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3/1/21)
A.《宪法》明确规定了宪法与国际条约的关系
B.《宪法》明确规定了宪法的制定、修改制度
C.作为《宪法》的《附则》,《宪法修正案》是我国宪法的组成部分
D.《宪法》规定了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性质和产生,两者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
【考点】宪法文本的内容
【分析】我国宪法对国际条约和宪法之间的效力关系未做规定;我国宪法规定了宪法的修改制度而没有规定制定制度。
我国宪法没有附则只有序言和正文,附则属于宪法的正文。
【答案】D
22.关于宪法规范,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2013/1/22)
A.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B.在我国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和宪法判例
C.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宪法主体参与国家和社会生活最基本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D.权利性规范与义务性规范相互结合为一体,是我国宪法规范的鲜明特色
【考点】宪法的渊源吧、效力、规范
【分析】宪法判例不是我国宪法的表现形式,由于我国宪法在司法实践中不具有可诉性,在我国很少有宪法判例
【答案】B
23.近代意义宪法产生以来,文化制度便是宪法的内容。
关于两者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2013/1/23)
A.1787年美国宪法规定了公民广泛的文化权利和国家的文化政策
B.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规定了公民的文化权利
C.我国现行宪法对文化制度的原则、内容等做了比较全面的规定
D.公民的文化教育权、国家机关的文化教育管理职权和文化政策,是宪法文化制度的主要内容
【考点】文化制度
【分析】1787年美国宪法正文只有七条,规定了国家机关之间的权力划分,并未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做出规定,美国公民的基本权利规定在其前十条修正案,即《权利法案》中。
【答案】A
24.根据《宪法》的规定,关于国家结构形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3/1/24)
A.从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上看,我国有民族区域自治和特别行政区两种地方制度
B.县、市、市辖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审批
C.经济特区是我国一种新的地方制度
D.行政区划纠纷或争议的解决是行政区划制度内容的组成部分
【考点】国家结构形式
【分析】从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上来看,我国为单一制国家,地方划分为省、市、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