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与市司法局个人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汇编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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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与市司法局个人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汇编doc

市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与市司法局个人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汇编

市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市司法行政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奋斗目标和工作任务,认真履行法制宣传、法律保障、法律服务职能,为关注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推进“法治”,“平安”建设进程,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做出了积极贡献。

上半年工作概况为“深化四个理念、突出三个重点、加强两大能力,贯穿一条主线”,即继续深化“服务大局、争先创优、法治惠民、求真务实”四个理念,凸显“营造法制文化氛围、引进境外法律服务机构、建立社区矫正信息移动平台”三大重点工作,以提高“维稳能力、服务能力”两大能力为抓手,整合社会各方资源,贯穿“五五”普法这一主线,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一、深化争先创优理念,突出三大重点工作

一是营造法制文化氛围。

法制文化以其特色鲜明、形式多样、贴近群众、寓教于乐的特点多年来受到群众的欢迎,今年,以“建设法制文化,构筑和谐”为主题的第二届法制文化艺术节在4月拉开帷幕,此次艺术节由宣誓、签名仪式、百场法制电影展播、法制文学大赛、法律知识擂台赛、青少年万人法律知识竞赛、法制讲坛、优秀执法案例评比、法制文艺大赛等八大系列活动组成,群众在欣赏法制文艺作品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受到法制教育。

通过传播法制文化,培养群众法治理念,实现从单纯的传播法律知识,到不仅使群众了解法律知识,而且使其掌握获取法律知识能力的质的飞跃。

二是引进境外法律服务机构。

今年4月,经过一年多的积极努力,香港吴少鹏律师事务所苏州代表处在昆正式成立,这是在苏州县市区设立的首家境外法律服务机构,在全省也仅三家。

香港吴少鹏律师事务所代表处主要是为苏州县市区台商和外商提供高层次、高水平的法律服务,引进境外法律服务机构,将为台商、外商在我市守法经营,稳定经济、社会秩序作出积极贡献,也必将促进法律服务市场的良性竞争,不断提高律师队伍的综合素质,推动律师行业规范健康有序的发展。

三是建立社区矫正信息移动平台。

通过积极争取,市政府下拨50万元资金用于启动矫正信息移动平台,通过政府采购,全面完成了全市300台联通手机及配套电脑、扫描仪的采购。

目前,各区镇已全面启用该系统,这必将对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深化法治惠民理念,提高“维稳”和“服务”两大能力

人民调解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一是人民调解网络进一步健全。

市级人民调委会挂牌成立,建立起市、镇、村(社区)、企业人民调解三级组织网络。

目前,全市各级各类调委会694个,人民调解员3656名,实现调解工作网络的“全覆盖”。

上半年共调解纠纷1662件,防止民间纠纷激化8起,制止群体性上访2起,劝止群体性上访人数180人。

二是人民调解能力进一步提升。

以修改完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考核细则》、《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考核细则》、《市人民调解工作考核奖励细则》为抓手,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考核奖惩机制;在张浦镇政府召开“公调对接”现场推进会,整合公安、司法调解资源,全市司法所和派出所建立“公调对接”工作联动机制,切实提高调处效率,并积极探索“访调对接”、“公调对接”、“检调对接”、“诉调对接”模式;结合《物权法》和《劳动合同法》的颁布,组织全市350多名街道、社区居委和村调解主任参加培训,规范调解程序,观摩模拟调解演示,参训率达98.9%。

矫正安置工作有效防止重新犯罪。

一是创新工作方法。

针对在昆台籍矫正对象数量多,而且没有相关法律制度可以参照的情况,结合实际,经过省厅批准,制定《市境外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工作办法》,对台湾籍矫正对象出境审批等事宜进行制度化管理。

二是突出人性化管理。

多渠道开展帮困解难工作,在重大节日期间对生活困难的矫正对象进行慰问,开展矫正对象互助活动,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创造就业和自主创业的条件。

上半年,全市矫正安帮部门共为困难矫正对象募集、发放救济金1.36万元,在日常管理教育和真情的感化下,矫正对象积极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在汶川地震发生后,全市231名矫正对象自发向灾区捐款40多万元。

其中,两名矫正对象个人捐款就分别达11万、10万元。

三是延伸帮教取得良好效果。

6月,组织矫正安帮领导小组成员赴无锡监狱开展延伸帮教,并创新地在监狱中举办矫正对象自主创业报告会,对今后刑释解教人员树立重新做人生活的信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上半年,全市共接收各类社区矫正对象86名,解矫47名,无重新犯罪;安置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48名,安置率达98%,帮教率达100%。

积极拓展和不断规范法律服务。

一是抓表彰奖励。

向市政府积极争取,下拨20万“律师人才培育金”用于引进高级律师人才,开展法律、外语等专业培训,资助律师继续进行学历提升或出国深造,奖励德才兼备的执业律师。

与团市委联合表彰了20**-20**年度“市十佳优秀青年律师”。

在“双争”活动的基础上,开展以“争创先进律师事务所、先进律师事务所主任”为主题的双先活动。

切实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团和市民法律顾问团作用,坚持律师参与政府信访接待工作,今年政府法律顾问团协助市领导共接待来访群众150批次,涉及上访群众400余人,调处矛盾纠纷100余起,发挥了律师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上半年新增设立了江苏六典律师事务所、江苏华峡律师事务所、苏州正文人律师事务所3家律师事务所,目前我市共有律师事务所14家,代表处1家,律师150名,实习律师31名。

二是提高法律援助质量。

结合援助中心搬迁,进一步提升了法律援助的硬件条件,办公面积达300平方米,各种现代化设备一应俱全。

按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年”的要求,规范案卷归档整理工作,强化案件质量监督,开展对援助案件的督查、旁听等,顺利通过省厅考核组对援助案件质量的抽查。

积极打造法律援助三级网络,形成援助中心—各镇、街道法律援助站—社区法律援助分站的法律援助“三级网络”,目前全市建立法律援助站34个,分站30个。

中心上半年接待群众来电来访总共人3442次,受理援助案件170件,其中民事案件107件,刑事案件63件。

三是深化“公证质量建设年”主题活动。

引进电子签章系统,加强公证行业信息化建设;完善国信、正信公证处信息交流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加强相互监督,全面提高公证服务的社会经济效益;继续开展公证案卷质量互查、评比活动,杜绝假证,避免错证,减少差证。

今年1-5月,“国信”、“正信”两个公证处共办理公证5263件,为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

三、深化求真务实理念,营造“五五”普法良好氛围

一是抓评估考核,巩固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年初召开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工作及联络员会议,完善《市“五五”普法评估办法》和全年度评先申报考核制度。

经过积极争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市级机关效率效能考核细则之中,与机关各部门的年终排名及考核奖金挂钩,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积极调动整合各部门资源,定期召开联络员片长会议,并赴常熟等地学习交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评选表彰了“市十大法制事件”和“市十大法制宣传裁体”,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向全市推广,推动法制宣传教育的进一步发展。

二是突出重点,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将法制讲座纳入领导干部菜单式讲座和干部网络学院中,人大常委会组织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专项考试,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进行岗前法律知识培训;利用现代传媒手段,在外来人口聚居地建立视频播放系统。

目前,已进入牧田(中国)有限公司、樱花卫厨、正新轮胎、沪士电子等17家企业安装了40余台视频播放器;在全市建筑面积在1万平米以上或者造价在1千万以上的建筑工地建立民工法制学校,并专门编写了2万余册建筑工人法律读本。

三是发挥职能,整体推进“五五”普法进程。

全市各司法所喊响“人民调解促和谐,化解矛盾保平安”口号,在交通要道树立人民调解宣传标牌,制作法制宣传资料并发放,在调解矛盾纠纷时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市法律工作者全年义务开设法制讲座32次涉及1500余人,设摊咨询10次,制作并发放法制宣传资料3000余份;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中,把法制教育纳入对矫正对象的日常教育之中;将司法行政系统两法三条例纳入机关“爱我司法岗,精彩月月讲”活动中,致力提高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

下半年工作要点

一、调整目标定位,“五个要”、“三项措施”合力推进“五五”普法进程

“五个要”,一是定位要正确。

在顺利通过苏州五五普法中期检查后,正视已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调整工作思路,以创建“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城市)为目标,全力推进我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二是考核要夯实。

以《市“五五”普法评估办法》、法制宣传工作纳入各区镇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体系、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全市机关效率效能考核为抓手,积极调动各区镇、各部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性,整合资源,形成法制宣传教育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三是活动要扎实。

按照年初制定的法制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安排,开展好百场法制电影展播、法制文学大赛、法律知识擂台赛、青少年万人法律知识竞赛、法制讲坛、优秀执法案例评比、“十佳法制好新闻”评选、法制文艺大赛等系列活动,形成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声势,扩大影响力;四是平台要完善。

做大、做优现有的“法治”、“法治风”等传统媒体栏目,改版“普法网”、“法制短信”等平台,为重点普法对象搭建针对性和专业性普法平台:

建立完善“市未成年人校外法制宣传基地”;继续打响“法制大讲坛”品牌;加大“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学校”规范化建设力度;五是材料要积累。

在开展法制宣传工作的同时要注意材料的积累和经验的总结,召开法制宣传教育经验交流会,编印“五五”普法经验材料,为“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做好充分准备。

“三项措施”,一是抓法制宣传组织网络建设。

突出抓好市局法制宣传科专职工作人员,全市法制宣传联络员,“五五”普法讲师团及志愿者三级组织网络建设,具体做到,市局充实法制宣传教育科工作人员;充分调动各区镇、各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工作积极性,确保工作职责到位;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示范社区、示范单位为抓手,在每个行政村组建一支由农村退休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职工组成的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建立“乡镇为主导、村民负首责”的农村普法工作机制。

二是继续抓好法制宣传品牌化建设。

设计制作“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标记”,结合全市开展的各项普法活动使用,使我市法制宣传工作深入人心。

三是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

改变以往单纯通过法制宣传工作传播法律知识的传统观念,在提升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的同时,进一步增强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使越来越多的群众能够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由过去的遇事找领导评公理,向现在的遇事找法律讨公道转变,依法维权能力增强。

二、提升软件,打造“一所一品牌”,全面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能力

一是抓品牌打造。

以结合基层司法行政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和法律援助等职能,积极打造全市各个司法所各自的工作品牌,形成“一所一品牌”、“一镇一特色”格局,打造具有特色的司法所品牌。

二是抓调解队伍建设。

继续抓好司法所所长、干事和内勤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建好一支市级人民调解员队伍,做好镇、村(社区)专职调解员的聘请工作。

三是抓考核奖惩。

以《市人民调解工作考核奖励细则》为抓手,抓人民调解卷宗数量和质量,以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

四是拓宽对接渠道。

建立多种对接联动机制,提高调处效能。

五是加大行业调委会建设。

巩固规范已有的行业、专业调委会,针对建设系统的房产和物业纠纷的增多,成立房产和物业纠纷调委会,针对劳资纠纷的增多,在劳动局成立劳资纠纷调委会。

把各种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并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人民调解的社会知晓率。

六是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抓好1-2个过渡性安置基地点,形成做法,适时召开推进会,把过渡性安置工作在全市推广;积极开展矫正对象心理矫治教育活动,引入现代技术,建立心理矫治档案;出版《社区矫正案例选编》。

三、拓宽法律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整体提升司法行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一是拓展法律服务领域。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加快发展脚步,在做好诉讼业务的同时,积极拓展非诉讼业务,争取走进花桥开发区、城北高新区等现代服务业聚集区域,努力消灭各区和乡镇法律服务的空白点,开辟律师参与涉法信访绿色通道。

二是优化法律服务从业环境。

通过开展素质拓展训练等途径,增强团队意识;通过举办“法律沙龙”、法制讲座、青少年法制夏令营等形式搭建服务平台,加强与法律顾问单位的交流,做好部门协调,进一步优化执业环境。

三是深入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年”活动。

进一步规范和简化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办案程序,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拓宽法律援助覆盖面。

四是提升公证质量。

开展公证案卷质量互查、评比活动;突出以服务社会为己任,在工作中做到“三清”,即“前台咨询一口清,发放资料一手清,公证员审核材料一次清”,确保我市公证行业不出错证、假证,在确保公证质量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证源,实现公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真正发挥公证工作在市场经济中的服务和保障功能。

四、队伍建设“三个确保”,对外宣传形成声势,展现司法行政队伍良好形象

一是继续抓好队伍建设。

深入开展以“我爱司法岗、精彩月月讲”为主题的团队训练等教育实践活动,打响“法律援助系百姓、关注民生暖人心”机关服务品牌,着力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标准化工程。

实现“三个确保”:

确保机关服务品牌的顺利验收,确保五好机关党支部的考核达标,确保效率效能检查通过。

二是对外宣传工作出精品。

围绕“五五”普法、法制宣传、社区矫正、律师公证风采、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一线报道等专题,提前做好对外宣传整体方案,在做好每个活动的常规报道的同时,对整个活动策划深度报道、系列报道和追踪报道,确保司法行政任何一个重要活动从筹备、到运作,到总结,都有相应宣传,切实增强司法行政的社会影响力和群众知晓率。

三是提升“办文、办事、办会”水平。

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制度办事。

在办文上,严格收文、发文程序,严把文件质量关,加快公文运转,发挥公文效力;在办事上,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做到会办事,办成事,不出事;在办会上,统筹考虑,注重细节,确保会议收到实际效果。

减少工作失误,提高工作效率,为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优质服务。

市司法局个人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一、法律援助工作。

截止目前,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35件,其中代理刑事案件15件,民事案件220件;接听电话、接待来访咨询760人次。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了法律援助知晓率。

结合“xx”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以农村、农民为重点,采用漫画、案例、标语等群众喜闻乐见方式,大力宣传“关爱弱势群体、共建和谐社会”法律援助服务品牌。

二、人民调解和重点人群管理工作。

一是搞好“四化”建设,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我市现有刑释解教人员2361名,其中刑释人员2087名,解除劳教人员274名,重新违法犯罪总共18人,犯罪率约为0.76%。

XX年以来,有56名刑释解教人员被接回原籍并妥善安置,无1人漏接及脱管。

市、镇(街道)、村(居)三级均健全了一人一册档案,完善了信息管理体系,做到了市、镇(街道)数据统一;政法基层单位(综治办、司法所)数据统一。

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一次跟踪考察,全面掌握安置情况。

层层建立健全了帮教工作领导责任,帮教工作量化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

截至目前,共安置农村户籍人员1808人;回原单位工作193人;为2名人员办理了低保;鼓励、引导和扶持80余人从事个体经济;其他人员通过自谋职业解决了生计问题。

五是创新工作模式,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实行“三结合”,认真贯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将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与“能力提升年”活动相结合、与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的维稳工作相结合、与贯彻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相结合。

强化措施,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

严格落实监管制度,加大监管力度1187名在册社区矫正人员全部得到管控,无脱管失控现象。

从北墅监狱和青岛监狱共接回假释人员100名,签订协助监督管理协议书100份。

共接收法院判处管制、缓刑和外地假释人员227名。

切实加强社区矫正与审判工作的衔接。

共接收了116人的委托调查,其中,对16名未成年人进行庭前人格调查,形成了庭前人格报告,人民法院依据报告对其中的15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判处缓刑,其他的1名犯罪嫌疑人也从轻处罚,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是继续开展《人民调解法》宣传贯彻活动。

2月份对包括调解人员在内的农村干部进行了一次综合性培训,其中对人民调解知识的学习均在8课时以上。

出动宣传车60余车次,深入农村开展包括《人民调解法》在内的法制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5.8万余份。

三是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开展大排查大调解活动。

健全完善人民调解排查化解体系,积极开展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340余起,没有一起因排查调处不及时、处置不得当而引发的治安案件、上访案件和群体性事件。

四是切实做好春节、全省全国“两会”期间维护安全稳定工作。

期间没有发生重大的社会矛盾纠纷和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现象,确保了春节平安度日、“两会”的顺利召开。

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是深化“法律七进”,夯实普法根基。

通过深入推进普法活动的有序开展,使法制宣传教育逐步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各个角落。

目前,全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率达77%,其中,XX年新创建国家级1个,省级4个。

我市已开展的“市长学法日”,迄今已举办48期,市级领导与镇(街道)、部门领导一起先后集中学习了《所得税法》、《物权法》等60余部法律法规。

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等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摆上了重要日程,学法考试和执法情况列入个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企业、单位人员学法更加深入,把法律知识培训纳入骨干企业负责人培训计划。

家庭成员学法逐渐常态化,组织开展“遵纪守法光荣户”、“学法普法带头人”等评比表彰工作。

二是突出重点对象,注重普法实效。

突出以在校青少年学生为重点的普法教育,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了春季“送法进校园”活动新热潮。

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中开展春季“送法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意见》,从七个律师事务所中抽调了20名优秀律师组成专门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宣讲团”,已举办185场次,受教育学生达到22.6万余人次。

突出以农村农民为重点的普法教育,政法部门、涉农部门大力开展法制宣传资料、法制信息、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各文艺团体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法律送到千家万户;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辟普法专栏。

同时,与相关部门配合,积极组织农村“两委”干部开展法律知识轮训工作。

三是创新形式载体,营造浓厚氛围。

组织开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平安创建”集中宣传日、助残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法制宣传教育作用,坚持做好“法治乡村”栏目、“政法在线”栏目、“以案释法”专栏、“青春讲堂”栏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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