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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需要验资报告吗共6篇

篇一:

现在深圳公司注册验资还需不需要

现在深圳公司注册验资还需不需要

有的人就问注册资本改为认缴制,是否表示公司股东不再需要实际出资了?

其实这样的理解是不正确的,“认缴”不等于不缴,工商局在公司设立或增加注册资本时不再审查股东的实缴情况,即不再收取商业银行出具的入资凭证或评估、验资报告(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除外)。

公司制以外的其他类型企业在此次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中有哪些政策变化?

还有不懂就问问顾问小蔡扣---扣---2846---537---41--6

公司股东已在商业银行开立公司临时账户实缴出资,并由会计师事务所(或评估机构)出具了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可否在公司设立或增加注册资本登记时主动要求提交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

登记机关可否将其收取至公司登记档案中?

答:

因公司的实收资本和股东实缴的出资额已不再作为登记事项,故自2014年3月1日起,工商登记机关对于公司股东的入资凭证或评估、验资报告均不再收取。

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公司的,是否还需要提交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

篇二:

验资报告简要基础知识

验资报告简要基础知识

(一)验资的含义及理解

1.验资的含义:

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

2.理解:

(1)是注册会计师的法定业务;

(2)是一种受托业务;

(3)是一项鉴证业务;

(4)包括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

验;

(5)完成审验工作后,应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

(二)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的含义

1.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是指被审验单位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出资者的出资

(1)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2)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

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3)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

2.实收资本:

实收资本是被审验单位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

3.验资截止日:

验资截止日是指注册会计师所验证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

(三)验资类型

1.设立验资:

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验单位申请设立登记时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的

通常,在以下两种情况下:

(1)在被审验单位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时全体股东的一次性全部出资和分次

出资的首次出资情况;

(2)公司新设合并、分立,或企业改制时以部分资产进行重组设立新的公司,新设立

2.变更验资:

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验单位申请变更登记时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

变更验资的情况主要包括:

(1)被审验单位出资者(包括原出资者和新出资者)新投入资本,增加注册资本及实

收资本;

(2)分次出资的非首次出资,增加实收资本,但注册资本不变;

(3)符合规定的出资者将其对被审验单位的债权转为股权;

(4)被审验单位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

(5)被审验单位因吸收合并增加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

(6)被审验单位因派生分立、注销股份或依法收购股东的股权等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收

资本;

(7)被审验单位整体改制,包括由非公司制企业改为公司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

3.不需验资:

公司因出资者、出资比例等发生变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金额不变,

(四)被审验单位的含义

被审验单位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拟设立或已设立的,依法应当接受验资的有限责

1.拟设立或已设立公司:

拟设立公司是指处于筹备阶段中,已经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

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或已办理了审批手续(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

的)正准备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的公司;已设立公司是指已经办理了公司登记,领

2.依法接受验资:

依法接受验资是指拟设立或已设立公司应当根据《公司法》、《中外

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

记管理条例》《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设立或已设立公司应当

(五)双方责任

1.出资者和被审验单位的责任:

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合同、章程的要求出资,提

2.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按照本准则的规定,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

 

(六)对注册会计师执行验资业务的职业道德要求

注册会计师执行验资业务,应当遵守相关的职业道德规范,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

(七)业务约定书

1.了解被审验单位基本情况与初步评估验资风险

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被审验单位基本情况,考虑自身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初步评估

了解被审验单位基本情况,主要是指在接受委托前,注册会计师应当与委托人、被审验

单位管理层沟通,实地查看被审验单位的住所和主要经营场所,了解被审验单位基本情况,

2.与委托人的沟通

注册会计师应当就委托目的、出资者和被审验单位的责任以及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审验

范围、时间要求、验资收费、报告分发和使用的限制等主要事项与委托人沟通,并达成——

 

签订业务约定书前,注册会计师应当与委托人、被审验单位就验资业务约定相关条款进行充

3.签订业务约定书

如果接受委托,注册会计师应当与委托人就双方达成一致的事项签订业务约定书,业务

(八)验资计划

2.总体验资计划的内容

(1)验资类型、委托目的和审验范围;

(2)以往的验资和审计情况;

(3)重点审验领域;

(4)验资风险评估;

(5)对专家工作的利用;

(6)验资工作进度及时间、收费预算:

(7)验资小组组成及人员分工:

3.具体验资计划的内容

(1)审验目标;

(2)审验程序;

(九)获取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或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情况明细表

1.注册会计师应当向被审验单位获取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或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变更情况明细表;

2.注册会计师在验资过程中获取的由被审验单位签署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或注

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情况明细表,是被审验单位出资者出资情况的总括反映,经被审验

单位签署确认后,代表了被审验单位对其出资者出资情况的认定,也是被审验单位的一种

书面声明,是注册会计师应当获取的重要证据之一;

(十)审验范围

1.设立验资的审验范围:

设立验资的审验范围一般限于与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实收情

2.变更验资的审验范围

变更验资的审验范围一般限于与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增减变动情况有关的

增加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时,审验范围包括与增资相关的出资者、出资币种、出资金额、

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和相关会计处理,以及增资后的出资者、出资金额和出资比

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时,审验范围包括与减资相关的减资者、减资币种、减资金额、

减资时间、减资方式、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相关会计处理,以及减资后的出资者、出

(十一)审验程序

1.审验方法及要求

注册会计师应当关注出资者的出资金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出资比例等内容是否符

对于出资者投入的资本及其相关的资产、负债,注册会计师应当分别采用下列方法进行

审验:

(1)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检查被审验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对账单及银行询

证函回函等的基础上,审验出资者的实际出资金额,并关注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额占注册资

 

(2)以实物出资的,应当观察、检查实物,审验其权属转移情况,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3)以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出资的,应当审验其权属转移情况,并按照国

 

(4)以净资产折合实收资本的,或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及

(5)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审

验出资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6)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出资者以上述第1项至第5项所述方式出资的,注册会计师还

应当关注其是否符合国家外汇管理有关规定,向企业注册地的外汇管理部门发出外方出资情

况询证函,并根据外方出资者的出资方式附送银行询证函回函、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及

2.对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审验要求

对于出资者以实物、知识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注册会计师应

更验资,对出资者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的,注册会计师都应当

检查上述出资财产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验证其出资前是否归属于出资者,出资

3.对于设立验资的首次验资注册会计师应当关注的事项对于设立验资,如果出资者分

次缴纳注册资本,注册会计师应当关注全体出资者的首次出资额和出资比例是否符合国家有

关规定。

 

4.对于变更验资注册会计师应当关注的事项

对于变更验资,注册会计师应当关注被审验单位以前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并关注出资

关注被审验单位以前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注册会计师主要是通过查阅前期验资报告;

关注前期出资的非货币财产是否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关注被审验单位与其关联方的有关往

来款项有无明显异常情况;查阅近期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关注被审验单位是否存在由于严

册资本,主要是关注出资者首次出资后,其余部分是否由出资者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

5.利用专家工作

注册会计师在审验过程中利用专家协助工作时,应当考虑其专业胜任能力和客观性,并

注册会计师在执行验资业务时,利用专家工作的领域主要包括:

(1)对用以出资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实物资产,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

资产,工艺品、宝石等特殊资产的估价及该类资产评估价值的审查;

(2)对特定资产的数量和实物状况的测定,如地下矿藏储量、成分、等级的测定与估算,

房屋、建筑物及设备剩余使用年限的测算等;

当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21号—利用专家的工作》的要求评价专家的专业胜

6.验资事项声明

与验资业务有关的重大事项的书面声明通常包括下列内容:

(1)出资者及被审验单位的责任;

(2)非货币财产的评估和价值确认情况;

(3)出资者对出资财产在出资前拥有的权利,是否未设定担保及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4)净资产折合实收资本情况及相关手续办理情况;

(5)验资报告的使用;

(十二)验资工作底稿(教材p)

 

(十三)验资报告

标题;

收件人;

范围段;

意见段;

说明段;

附件;

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

参考格式20—12:

适用于拟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次全部出资

验资报告

××有限责任公司(筹):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筹)截至××年×月×日止申请设立登记的注册资本实

 

根据协议、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筹)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由全体股

 

[如果存在需要说明的重大事项增加说明段]

?

?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筹)申请办理设立登记及据以向全体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

 

附件:

1.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验资事项说明

××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

(盖章)(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

(签名并盖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

×××

(签名并盖章)

中国××市年月日

1.标题:

统一为“验资报告”

2.收件人:

验资报告的收件人是指注册会计师按照业务约定书的要求致送验资报告的对

象,一般是指验资业务的委托人。

3.范围段(5句话即5个方面)

审验范围:

指注册会计师所验证的被审验单位截至特定日期止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或注

出资者和被审验单位的责任:

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合同、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按照本准则的规定,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

 

已实施的主要审验程序:

检查记录或文件、检查有形资产、观察、询问、函证、重新计

4.意见段

5.附件

 

附件1

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至年月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

货币单位:

明细表作为验资报告的附件,应由注册会计师填制。

(1)如果合同或协议约定某一股东溢价出资时,溢出部分作为资本公积的,“实际出资情况”栏按验资时各股东的实际出资情况填写,超过注册资本的部分在验资事项说明中说明。

 

6.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

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应当由一名对验资项目负最终复核责任的合伙人和一名负责该项目的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7.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

8.报告日期

9.说明段

验资报告的说明段应当说明验资报告的用途、使用责任及注册会计师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增加说明段的情形:

其他重要事项包括以下6点内容:

(2)已设立公司尚未对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作出相关会计处理;

(3)被审验单位由于严重亏损而导致增资前的净资产小于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

(4)验资截止日至验资报告日期间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影响审验结论的重大事项;

(5)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前期出资不实的情况以及明显的抽逃出资迹象;

(十四)拒绝出具验资报告并解除业务约定的情形

注册会计师在审验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拒绝出具验资报告并解除业务约定:

(1)被审验单位或出资者不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的;

(2)被审验单位或出资者对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的审验程序不予合作,甚至阻挠审验的:

例如,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拒绝出具验资报告并解除业务约定:

(1)出资者投入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资产的价值难以确定;

(2)被审验单位及其出资者不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出资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进行资产评估或价值鉴定、办理有关财产权转移手续;

(3)被审验单位减少注册资本或合并、分立时,不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公告、债务清偿或提供债务担保;

(4)外汇管理部门在外方出资情况询证函回函中注明附送文件存在虚假、违规等情况;

(5)出资者以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6)首次出资额和出资比例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篇三:

做验资报告需准备材料

设立验资----外资所需资料清单

出具外资企业验资报告工作

2、与委托人沟通;就委托目的,双方责任、审验范围。

3、注册会计师向出资者和被审验单位获取与验资业务有关的重大事项的书面声明。

6、去外管局函证外方出资情况。

设立验资----内资所需资料清单

篇四:

验资报告所需材料

验资报告所需材料:

1、被审验单位的设立申请报告及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2、被审验单位出资者签署的与出资有关的协议、合同和企业章程;

3、出资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4、被审验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全体出资者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和委托文件、代表或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6、经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被审验单位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8、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对账单(或具有同等证明效力的文件)及银行询证函回函;

9、拟设立企业关于依法建立会计账簿等事项的书面声明;

10、被审验单位确认的货币出资清单、实物出资清单、无形资产出资清单、与净资产出资相关的资产和负债清单、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人或2人以上有限公司注册资金要3万以上

1人有限公司注册资金要10万以上

现在的申请模式是这样的

首选代理商或经济园区办理注册业务

你去工商所自己办理也会被其介绍到经济园区去注册因为经济园区一般是当地政府设立的(也有民间设立的),政府和工商所是相互联系的.

一般除非这地方没经济园区就直接去工商所办理

当然你也可以自己去工商所办理下看看

下面我给你个流程

工商局流程:

一、查名(需1周时间)

所需材料:

1、全体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投资人是公司的需要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注册资金的额度及全体投资人的投资额度

二、验资(即办即完)

三、办理营业执照(需2周时间)

所需材料:

1、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申请登记的委托书

3、股东会决议

4、董事会决议

5、监事会决议

6、章程

7、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8、董事、监事、经理、董事长或者董事的任职证明

9、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

10、验资报告

11、住所使用证明(租房协议、产权证)

12、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需提交部门的批准文件

资料齐全后报工商局审批,随后核发营业执照

税务局流程:

办理税务登记证(需2周时间)

一、准备材料

所需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验资报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企业章程或协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合同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经营地的房产权或使用权或租赁证明(加贴印花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提出登记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表及其他附表,并如实填写有关内容

三、报送税务登记表,审查税务登记表及提供有关文件及证件

四、案头核审并审批

五、打印税务登记证并领取税务登记证

注册完毕后的后续事项

1、去税务所进行税种登记,确定公司的性质(贸易型税率4%、生产型6%、服务型5%等)

2、去税务所进行税种核定,确定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查账征收一年一交:

税率为纯利3万以下交18%,3-10万交27%,10万以上交33%;核定征收一月一交,税率基本为2.31%)

3、去税务所进行购买发票申请,确定公司购买发票的种类

篇五:

新三板挂牌股改是否必须出具验资报告

新三板挂牌股改是否必须出具验资报告

---中银律师曹英

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涉及新修订《公司法》相关条文适用和挂牌准入有关事项的公告(股转系统公告[2014]13号)三、公司申请挂牌时注册资本须缴足,主办券商、律师、会计师应依法核验股东出资,评估机构要进一步加强评估工作的规范性,确保申请挂牌公司的出资真实、足额。

针对2014年3月1日前申请挂牌公司的设立、增资等,主办券商、律师、会计师应按照既往规定核验出资并提供验资报告;针对2014年3月1日后申请挂牌公司的设立、增资等,股东应按照修改后《公司法》第二十八条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出资手续、履行出资义务,主办券商、律师、会计师应加强股东出资的核验工作,核查股东是否按公司章程规定出资,制作核查出资工作底稿,提供出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验资报告、打款凭证。

在上述规定中,有的人对“提供出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验资报告、打款凭证。

”这句话的理解产生了歧义,认为“包括但不限于”当然包含,且依据申请文件目录的要求,必须出具验资报告。

本律师认为:

“提供出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验资报告、打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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