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工程施工现场违规案例汇编第一期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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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工程施工现场违规案例汇编第一期0
内部使用
通信工程施工现场违规案例汇编
(第一期)
施工违规案例汇编
(一)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资质部分1、违规案例图片
图1-1
XX,工作证印“中国电信”字样
“穗通建临”
无明确的单位名称
图1-2
印“德沃计算机公司”,驾驶员、车辆均不属施工单位。
违规情况:
1、现场施工人员佩戴不明证件。
经查,并非施工单位员工。
2、施工车辆不属施工单位。
现场一直无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工程疑似存在“转包”行为。
图1-3
施工、监理人员在花草丛易燃环境吸烟
图1-4
施工队未携带鼓风机、毒气测试仪器、或毒气检测动物。
违规情况:
1、施工人员未佩戴证件,未穿着反光背心。
2、电缆割接高空作业人员无特种作业证明。
违规情况:
1、施工队未携带防毒器具,或鼓风机。
2、未排除安全隐患,即下井作业。
2、典型违规案例
【案例1】:
施工现场:
2011年4月1日,工程管理中心随机检查了广州市两个管线施工现场。
问题描述:
1.现场施工人员未佩戴工作证,或有效工作证件。
(图1-1)
2.施工单位疑似存在“转包”行为:
“合作单位”直接负责现场施工,现场一直未见施工单位员工。
3.电缆割接、高空作业人员无工作证,无特种作业证明。
(图1-3)
4.施工队伍未携带探测毒气、排毒器具;未确定现场是否有毒气隐患,即下井作业。
(图1-4)
5.现场施工人员未接收必要的安全培训:
施工人员不清楚“双指引”制度规定,未携带相关操作指引。
案例分析:
国资委颁布《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但从案例中可以发现施工单位存在以下违反现象:
一、严禁在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未排除、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组织生产。
(表现为未携带管井毒气检测器具、未配备鼓风机,未确定现场是否有毒气隐患,即下井作业。
)
二、严禁使用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承包商和分包商。
(表现为是施工单位无现场管理人员,合作单位未能提供单位及员工的资质证明,疑似存在“转包”行为)
三、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表现为在作业现场、在被检查时仍大量吸烟)
四、严禁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表现为电缆割接、高空作业人员无工作证,无特种作业证明)
五、严禁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表现为上岗人员无有效证件,施工人员不清楚“双指引”制度规定,未携带相关操作指引)
以上五条禁令所列举的违规行为,是导致中央企业生产安全
事故的最主要直接原因或间接原因。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发现违反禁令者,将被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对违反禁令的人员应给予经济处分和行政处分,直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当前,管线类工程施工现场存在较多的“合作单位”负责现场施工的现象,施工单位忽视现场管理,导致普遍存在种种违规、违禁行为,不仅带来安全风险,也给大家带来合同违约、法律责任、管理责任风险。
(二)高空作业部分
1、违规案例图片
图2-1
图2-2
扶梯站立位置不正确
竹梯无防滑垫
违规情况:
安全带扣拉固定在人体下方,不符合规范。
违规情况:
1、高空作业竹梯1架无防滑垫。
2、施工人员扶梯站立位置不正确。
图2-3
通信线缆架挂电力杆路上,严重违反技术规范
图2-4
无安全带、安全帽
违规情况:
1、通信线缆架挂电力杆路上,严重违反技术规范。
2、施工作业人员在高空作业时,未佩戴安全帽。
违规情况:
无安全带、安全帽。
图2-5
无安全带、安全帽
图2-6
一梯两人
违规情况:
1、登高作业无人扶梯。
2、无安全带、安全帽。
违规情况:
1、登高作业一梯两人。
2、无安全带、安全帽。
图2-7
铁塔安装缺螺丝,导致倒塔事故。
图2-8
无安全带、安全帽
典型事故:
2010年3月28日湖北省随州市新建移动基站,发
生发射塔倒塌事故。
违规情况:
铁塔安装登高作业无安全带、安全帽。
2、典型违规案例
【案例1】:
施工现场:
2010东莞市无线扩容工程,天线设备安装现场。
(图2-1)
问题描述:
施工单位登高作业安全带扣拉固定在人体下方,不符合规范。
案例分析: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规定:
在没有可靠的防护设施时,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否则
不准在高处作业。
同时安全带的质量必须达到可以使用的安全要求,并要做到高挂低用。
施工人员将安全带扣拉固定在人体下方,发生事故时,会因安全带起不到保护作用导致人员伤害。
安全带要挂在上方牢固可靠处,高度不低于腰部。
【案例2】:
施工现场:
2011年惠州一期FTTX新建项目布防架空光缆施工现场。
(图2-2)
问题描述:
施工单位高空作业竹梯1架无防滑垫,2架防滑垫已破损。
施工人员的站立位置不正确。
案例分析:
高空作业时,登高竹梯的防滑保护措施直接影响到高空作业的安全工作,施工现场3架梯子,1架无防滑措施保
护,2架防滑垫已破损严重,护梯施工人员的站立位置不正确,安全意识不够,一旦梯子发生后滑和侧滑,不但起不到安全防范,
反而造成更大安全隐患。
【案例3】:
施工现场:
湛江郊区零星大客户工程架设光缆施工现场。
(图2-3)
问题描述:
1、施工单位登高作业时施工人员未戴安全帽。
2、通信光缆线路加挂在高压电杆上(380V),光
缆接头盒在高压电杆上安装。
案例分析:
在供电线及高压输电线附近作业,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严禁在电力线路正下方(尤其是高压线路下)立杆作业。
当架空的通信线路穿过输电线时,经测量、计算吊线与高压输电线达不到安全净距时,则必须修改通信线路设计,必要时可改为由地下通过。
施工单位安全风险意识淡薄,严重违反技术规范,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典型事故】:
施工现场:
2010年3月28日15时左右,随州市随县洪山镇青龙庙村一组新建移动基站发射塔施工现场。
(图2-7)
问题描述:
施工人员在铁塔底座螺丝没有固定的情况下,依然违章上塔进行安装操作,导致基塔发生倒塌,3名在塔上和1
名在塔下施工的工人被当场砸死。
案例分析:
对施工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处理:
施工单位--浙江鸿顺实业有限公司在项目施工前未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培训,作业人员违章操作,缺乏基本的安全意识,导致该事故的发生,对该事故的发生负主要责任。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由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浙江鸿顺实业有限公司依法给予经济处罚,责令该企业所有在随建设项目进行停工整顿。
同时对该公司相关领导、部门领导进行了撤销职务以及罚款等处罚,并报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对监理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处理:
监理单位北京诚公通信
工程监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由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北京诚公监理公司第三分公司依法给予经济处罚,并责令该企业所有在随建设项目进行停工整顿。
同时对该公司相关领导、部门领导进行了撤销职务以及罚款等处罚,并报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对建设单位的处理:
建设单位责令中国移动随州分公司所
有在建工程立即停工整顿,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写出自查整改报告。
要求随州分公司对施工方浙江鸿顺实业有限公司及监理方北京诚公通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进行严格监督管理,做到防微杜渐,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三)道路施工作业部分
1、违规案例图片
图3-1
未在醒目位置摆放警示标识
图3-2
未使用警示带围蔽作业
违规情况:
未在醒目位置摆放警示标识牌。
违规情况:
1、未在醒目位置摆放警示标识牌。
2、未使用警示带围蔽作业。
图3-3
未使用警示带围蔽作业
图3-4
未戴安全帽,未穿发光衣牌
违规情况:
1、无设置施工安全警示设施和围栏。
2、无其他工程实施人员及现场安全人员。
违规情况:
1、无设置施工安全警示设施和围栏。
2、未戴安全帽,未穿发光衣。
图3-5
管井打开,无人值守
图3-6
井下施工,井上无人值守。
违规情况:
1、无设置施工安全警示设施和围栏。
2、管井打开,无人值守。
违规情况:
井下施工,井上无人值守。
图3-7
未使用警示带围蔽作业
图3-8
施工人员存在踩踏光缆现象
违规情况:
安装杆体时,未对施工区域围闭。
违规情况:
施工人员存在踩踏光缆现象。
2、典型违规案例
【案例1】:
施工现场:
2010年肇庆市接入光缆工程某路段进行光缆布放现场(图3-1、3-2);2011年惠州宽带配套主干光缆工程直埋
光缆路由段工程实施现场(图3-3);湛江市新建管道工程施工现场(图3-4)。
问题描述:
施工单位没有在公路边设置施工标志牌或用警示
带围蔽作业区域。
施工人员未戴安全帽,未穿发光衣。
案例分析:
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前未按要求在施工区域设立警示标志,未穿反光衣,未戴安全帽,存在严重施工安全隐患,容易造成施工人员或行人的伤亡事故。
事故教训借鉴:
2001年10月10日凌晨:
受雇于北京某电子通讯技术中心的民工谭友根、李建昆、王月芬和赵永富在西城区展览馆路加油站南侧进行通讯电缆线路工程施工。
当他们围在一个井口前商量如何下井时,灾难突然从天而降。
一辆小客车由南向北驶来,由于司机未注意观察前方道路,4个民工也未按规定穿夜间施工时必穿的反光衣,直接酿成三死一伤的悲剧。
家属们将雇佣几位民工的北京某电子通讯技术中心告上法院。
要求被告承担雇主责任,请求判令被告赔偿死亡民工的一次性补偿费、丧葬费、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误工费、被抚养人生活补助费;给予死者因公殉职抚恤金、精神损失抚慰金等。
此案被西城法院受理并判决北京某电子通讯技术中心对家属进行补偿。
【案例2】:
施工现场:
2010年广州-佛山-肇庆光缆新建工程施工现场。
(图3-6)
问题描述:
管井打开,无人值守。
责任单位:
施工单位
案例分析:
施工单位的安全意识比较薄弱,管井打开,无人值守,容易造成施工人员或行人的伤亡事故。
事故教训借鉴:
2004年某供热公司在春季安全大检查活动中,查出F区某条蒸汽管道主管阀门泄漏、管道保温层损坏严重,随即确定检修,在立项报批后于2月4日6点通知停汽。
巡网员张某沿途将几处需检修的小室井盖打开,以便让管道尽快散热。
6点30分,一女童田某,蹦蹦跳跳去上学,路过此处时不慎坠
入井中。
田某摔在距井口2米深的已脱落保温层的主蒸汽管上,被高温过热的管道活活烫死。
(四)管井施工作业部分
1、违规案例图片
图4-1
未进行通风、未进行测试毒气直接下井施工。
图4-2
未进行通风、未进行测试毒气直接下井施工。
违规情况:
1、人井口无相关警示标志。
2、未进行通风、未进行测试毒气直接下井施工。
违规情况:
未进行通风、未进行测试毒气直接下井施工。
图4-3
井下施工,井上无人值守。
图4-4
井下施工,井上无人值守。
违规情况:
1、管井口无任何警示标志。
2、管井口无人看守。
违规情况:
1、安全围闭及警示标志不足。
2、管井口无人看守。
图4-5
无工作梯,存在安全隐患
图4-6
未戴安全帽
违规情况:
1、人井内污水较多,未进行有效排水。
2、无工作梯,存在安全隐患。
违规情况:
1、未戴安全帽。
2、管井口无人看守。
2、典型违规案例
【案例1】:
施工现场:
2011年4月,某市光缆接入施工现场(图4-1)问题描述:
施工单位未携带可检测井下毒气的生物和鼓风
机,未进行有毒气体测量进入井下人孔内作业。
案例分析:
施工人员贪图方便,在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就下井施工,称井下防毒惯例为:
开井盖15分钟后下井作业。
施工单位对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严重不足,存在非常大的施工安全隐患,容易造成施工人员的伤亡事故。
施工单位必须对安排在一线施工的员工进行长期的安全教育培训,细化作业环节,切
实提高作业人员自我防护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冒险施救行为。
事故教训借鉴:
事故1:
2010年5月29日18时许,施工单位湖北方兴通信
有限公司1名施工人员在武汉市视频监控系统项目(建设单位为中国联通武汉市分公司)“光谷长城坐标城”工地的一个信息网络人井内,进行光缆布放施工时发生晕倒,下井施救的3名工友
因施救不当造成死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45万元。
该事故是一起施工人员违章下井作业,井上人员盲目施救,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不力,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而造成的较大责任事故。
事故2:
1991年3月份某省邮电工程公司第五线路施工队在某市进行管道电缆施工。
工程进入后期阶段,7月29日上午8
点30分施工人员张某、谢某两人到长途汽车站第8号巷道人孔后,张某打开井盖随即跳进人孔,随后谢某见张某还没上来也跳进人孔……一直等到10点10分施工人员赵某和刘某经过此处发现井盖开着,并看到两辆自行车挡在井口附近,再仔细观察才发现两人已经躺在人孔中,面部呈紫黑色,已中毒死亡。
(五)土方开挖施工作业部分
1、违规案例图片
图5-1
未穿反光衣
图5-2
未设立任何警示标语与护栏
违规情况:
1、设置施工标识牌或使用警示带围蔽作业。
2、未穿反光衣。
违规情况:
未设立任何警示标语与护栏。
图5-3
第五根角铁打入1.4米时,将地下的10KV电缆打断
附近电力井
图5-4
未达到设计要求深
违规情况:
1、设置施工标识牌或使用警示带围蔽作业。
2、地网作业开时未注意到旁边的电力管井及线路。
违规情况:
开挖管道槽道,未达到设计要求深度。
图5-5
原有管线
图5-6
破坏原有管线
违规情况:
视频监控箱体基础开挖,开挖前未探明底线管线情
况。
违规情况:
开挖手孔坑未对原有管线进行保护,破坏了原有
管线设备
图5-7
没有任何安全措施
图5-8
开挖的管道沟不直,沟底也未抄平、敷设PVC
管前沟底未填沙。
违规情况:
管道开挖地段没有任何安全措施。
违规情况:
1、开挖的管道沟不直。
2、敷设PVC管前沟底未填沙。
2、典型违规案例
【案例1】:
施工现场:
南海桂城桂澜路良溪工业区新建一体化机柜地网施工作业现场(图5-3)。
问题描述:
未弄清地下管线情况,施工人员盲目将地线棒打入地下,打断地下的电力电缆。
案例分析:
事故主要原因是施工现场管理存在严重漏洞。
现场施工没有设计图纸指引;施工单位在进行施工前没有进行安全
交底工作;施工人员安全施工意识淡薄,没有对施工现场条件,包括附近管网情况、路面标石等进行复核,对现场情况不熟悉;施工现场没有设置施工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检查监督。
事故教训借鉴:
事故1:
2008年5月13日9时,广州通信建设有限公司在从化太平镇政府路段进行光交箱地网工程施工,施工队长作了简单的施工现场技术交底后去了另个施工现场。
现场施工人员在进行地线棒施工时未能将地线棒垂直打入地下时,违反操作规范盲目将地线棒以倾斜的方式打下,结果打断了旁边管道中的省际干线光缆,导致光缆受损,造成京-汉-广96芯干线光缆中的48掀
芯阻断大约33分钟中断的中国网通历时大约120分钟的事故。
事故2:
2008年1月24日,华师科技开发公司在广深公路
路段进行视频监控工程施工,之前光缆维护中心人员在现场巡检时发现施工队伍后要求制定详细施工方案,必须每个施工点必须
有维护人员在现场配合施工,每处开挖1.5-2米深后确保没有管线才能把避雷针打下去。
但是,当天施工人员在没有通知维护人员到场的情况下贸然在京九广干线光缆沿线附近施工,没有按照维护人员要求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在下午5点左右造成京九广
干线光缆(48芯)在广州出局19.07公里处中断了其中6芯光纤,导致京九广SDH、穗港B环、POP10G系统以及2个军线SDH系统中断。
经过分析,认定本次干线光缆中断事故主要原因是施工人员心存侥幸,临时改变施工计划未通知维护人员到场就麻痹盲目施工所致。
【案例2】:
施工现场:
2011年4月27日,梅州市光缆更新改造工程倒运水泥杆施工现场。
问题描述:
施工单位更换电杆时触碰到10KV高压电力线并造成电力线断落的事故。
案例分析:
施工队长未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同
意,私自更立电杆,更立过程中吊车将吊起的9米杆触碰到高压电力线造成电力线一相断落地面,幸好无人员伤亡。
施工单位不重视路由复测;施工单位不重视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单位不重视施工计划的执行落实,现场安全人员随工落实不力,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六)设备加电引接部分
1、违规案例图片
图6-1
在用电端子瞬间短路
图6-2
电源保护地线接至开关电源工作地排
违规情况:
未做好工具的绝缘保护,导致两个在用电端子瞬间
短路
违规情况:
电源保护地线接至开关电源工作地排
图6-3
没有采用铜鼻和绝缘材料套住线头
图6-4
线缆接驳
违规情况:
地线引接没有采用铜鼻和绝缘材料套住线头。
违规情况:
电力线缆存在接驳现象
图6-5
没有采用铜鼻和绝缘材料套住线头
图6-6
没有采用铜鼻和绝缘材料套住线头
违规情况:
地线引接没有采用铜鼻和绝缘材料套住线头。
违规情况:
地线引接没有采用铜鼻和绝缘材料套住线头。
图6-7
图6-8
违规情况:
施工人员没有测量极性,引起了电源短路前级开关
跳闸的情况。
违规情况:
3条电源线包扎在一起对日后维护不便,需要分
别成端在、需要分开。
2、典型违规案例
【案例1】:
施工现场:
韶关市某工程项目设备加电施工现场。
(图6-1)问题描述:
没有认真做好检测工具的绝缘保护工作,导致两
个用电端子瞬间短路,由于两个端子都是新增设备引电,未造成安全事故。
案例分析:
根据现场的核查分析确认,该事故因施工单位使
用未做绝缘保护工具进行操作,触及旁边端子,引起本次短路。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规定:
涉电作业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工具,并由专业人员操作。
在带电的设备、头柜、分支柜中操作时,作业人员应取下手表、戒指、项链等金属饰品,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螺丝钉、垫片、铜屑等金属材料掉落引起短路。
事故教训借鉴:
2008年3月5日下午2点30分,广东省电信工程公司施工
人员两人进入季华14楼号码百事通机房准备进行2006年广东电信号码百事通省平台建设工程的施工。
施工内容为安装一台光电转换器以及调通光路,因施工准备不充分,没有携带剪扎带的斜口钳,使用剪刀没有进行绝缘操作,造成电源线短路,导致5套与号码百事通业务相关的设备断电,114通讯服务中断。
该事故因施工单位在线路混杂的情况下,冒然用剪刀剪断在用设备的绑扎扎带,伤及电源线表皮,引起本次短路。
(七)机房作业部分
1、违规案例图片
图7-1
空调风机出风口没考虑档水。
图7-2
空调风管内积累大量灰尘、石屎.
违规情况:
施工过程未及时进行洗尘处理,导致风管灰尘较多。
对机房设备带来运行隐患。
违规情况:
施工过程未及时进行清理卫生。
对机房设备带来运行隐患。
图7-3
走线不规范
图7-4
实际长度与设计不符
违规情况:
电力电缆走线未按施工规范布放。
违规情况:
设计文件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
图7-5
图7-6
在机架上施工
违规情况:
施工人员坐在机架上施工。
违规情况:
施工人员站在机架上施工。
图7-7
带水进入机房
图7-8
非火灾时严禁操作
违规情况:
带水进入机房
违规情况:
非火灾时按下火灾紧急按钮。
2、典型违规案例
【案例1】:
施工现场:
4.28,检查广东IT第二核心机房(花东)IT配套建设项目,查看地板下空调专业隐蔽工程。
(图7-1、7-2)
问题描述:
核心机房空调风机出风口没考虑档水槽,一旦风机漏水将导致严重后果;土建施工后,空调风管内积累的大量灰
尘、石屎未及时清理,为设备运行带来隐患。
责任单位:
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案例2】:
施工现场:
2011年4月22日,广州市海珠区电信培训中心蓄电池恒温柜安装施工现场。
(图7-4)
问题描述:
设计文件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
设计文件标注“电池恒温柜”长度为160CM,现场电池架实际长度为190CM,厂家
到货材料按160CM规格生产,导致现场无法安装。
责任单位:
设计单位
案例分析:
要求施工、监理单位统计之前遇到同类问题站点
的数量分析该类问题占比及对整体进度的影响。
召集所有设计单位、设备厂家召开专题会议,加强设计文件及到货材料的准确性,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案例3】:
施工现场:
某通信运营商核心机房,某施工单位在布放4*95平方+1*50平方电力电缆。
(图7-8)
问题描述:
一无证施工人员徐某在无火灾情况下,在机房走廊未经批准擅自启动了有明确标识(非火灾严禁操作)的消防应
急按钮,造成了动力室和UPS电池室,丙烷消防气体完全释放的安全事故。
责任单位:
施工单位。
案例分析:
事故波及到动力室电源设备和UPS电池,电源设
备和UPS电池上有少许水气。
同时,动力环境监控上出现UPS电池单体电压偏低的告警。
为防止事故扩大,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及时责令施工单位停止工程施工并立即组织施工人员撤离了施工现场,喷出的气体未造成人员伤亡,同时立即向相关上级部门及时进行了事故汇报。
本事故共释放了7瓶90升的丙烷消防气
体,给运营商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12.8万元。
该施工单位违反了运营商《机房安全责任状》、《机房管理条例》和《机房出入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没有办理机房出入证,未向运营商网络管理中心给新增施工人员申请办理机房出入证等相关证件,便安排员工出入运营商机房。
施工单位内部管理不严,新员工未经培训就进入施工一线,严重违反通信施工安全条例,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八)施工工具器械部分
1、违规案例图片
图8-1
没有安装防滑套
图8-2
竹梯已严重破损
违规情况:
竹梯没有安装防滑套。
违规情况:
竹梯已严重破损。
图8-3
爬梯接驳
图8-4
爬梯接驳
违规情况:
爬梯接驳,存在安全隐患。
违规情况:
爬梯接驳,存在安全隐患
图8-5
工具、材料摆放凌乱
图8-6
工器具摆放不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