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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瑞金临床医学院doc

上海交通大学

瑞金临床医学院

教学管理制度汇编

 

瑞金临床医学院

二OO六年十二月修订

 

临床医学院工作条例…………………………………………………3

学院院长、系(部)主任工作职责……………………………………5

学院、系(部)教学办公室工作人员职责……………………………6

教务员工作职责范围…………………………………………………7

学生政治辅导员工作职责……………………………………………8

学生政治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9

学生政治辅导员日常工作指南………………………………………11

教学管理规范要点和工作程序………………………………………14

临床教研室(组)组织办法…………………………………………16

临床教研室(组)教学活动管理制度………………………………18

教研室主任职责………………………………………………………19

教研室副主任职责……………………………………………………20

教研室教学干事职责…………………………………………………21

教研室教辅职责………………………………………………………22

临床实习负责教师职责………………………………………………23

临床见习带教教师职责………………………………………………24

实习医生职责(暂行规定)…………………………………………25

临床见习生要求(暂行规定)………………………………………28

教研室(病区)实习教学要求…………………………………………29

教学查房规范…………………………………………………………30

教学工作检查与评价制度……………………………………………31

教研室教学管理考核项目……………………………………………32

教学质量监控制度……………………………………………………37

检验系学生后期教学管理制度………………………………………40

检验系实习带教考核指标……………………………………………42

 

上海交通大学

临床医学院工作条例

一、临床医学院是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以下简称交大医学院)下设的临床医学教学机构。

实行学院与医院结合的管理体制,临床医学院院长由附属医院院长兼任,并由学校聘任任命。

临床医学院应设若干副院长专职分管教学工作。

临床医学院设教学办公室,并配备专职教学管理干部。

临床医学院设有与教学需求相适应、配置齐全的临床及医技各科教研室。

各教研室正副主任一般可由临床科室或医技科室的正副主任兼任,经院长提名报大学主管部门审核。

每个临床教研室可设教学干事一名,以协助教研室正副主任做好日常教学与实习安排工作。

二、临床医学院应具有必要的临床教学环境和教学基础设施。

包括教室、实验室、示教室、学生值班室或活动室、学生宿舍、阅览室、图书资料室。

三、临床医学院院长是临床医学院的行政负责人,在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领导下,负责临床教学工作:

主持由正副院长、教研室主任及有关人员参加的院务会议,研究和处理临床教学中的有关人事安排、教学改革、教学质量监控等重要问题。

四、临床医学院的教学管理工作:

1、负责本院的教学工作、学生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育、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2、组织拟订本院所属专业教学工作计划,报经交大医学院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定期检查、评估执行情况。

3、组织拟定新设置专业或调整专业的申请及论证报告,经学校研究同意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4、按照教学计划与学校颁发的教学任务书,组织本院临床课的教学工作,聘任或推荐每学期任课主讲教师,审定各门课程教学日历(教学进度表)。

5、组织编写本院临床各门课程的讲义、电教教材、教学参考书、自学指导书。

6、组织制订本院所属专业临床实习计划,报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定期检查、评估执行情况。

7、根据教考分离原则,组织教师拟定本院所属专业临床各课期终考试及考试试题,经审核统一组织期终考试或毕业考试。

8、组织本院的教学研究,开展教学改革,总结交流教学经验,改进临床教学与实习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9、组织学院(系)一级的教学检查、评价、监控,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及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10、负责对教学人员培养考核,组织中青年教师与兼任任课教师的备课,及对任课教师、实习带教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估和实绩考核。

11、临床医学院对本院所属专业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负责,全面安排好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组织学生辅导员、班主任、任课教师、实习带教教师与干部职工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和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参与做好本院所属专业的学生招生、在校管理与毕业就业指导工作。

12、组织拟定和审报本院所属临床学科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规划。

13、按有关规定负责临床医学院教学经费及各项配套经费的申报与使用管理,负责教学仪器设备的添置申报与使用管理,负责本院教学、实验用房的改建、扩建、调配使用和管理。

14、负责教学文件的保管、归档,建好院与教研室两级的教学档案。

15、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加强与有关教学医院、实习医院的挂钩关系。

努力提高教学医院、实习医院的教学质量,临床医学院应派教师定期去教学挂钩医院相应科室通过会诊、查房、学术活动等形式进行业务指导,对教学挂钩医院教师(医师)的进修提供方便。

 

学院院长、系(部)主任工作职责

院系是按照学科性质设置的教学行政组织。

院长、系主任是院系的行政负责人,在交大医学院的领导下,主持院、系的日常工作;院、系设副职若干人,协助院长、系主任分工负责教学、教学研究和生活管理等方面的工作;院、系设办公室,是院、系的办事机构。

院长、系主任的职责如下:

一、领导院系的教学、研究和师资培养工作。

二、执行和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任务和决定,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三、领导院系的教学法研究和教学改革工作,总结交流改进教学工作,加强对学生学习的指导,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四、领导班主任和教师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参与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五、审定教研室每学期任课教师,教学进度计划及教学日历,组织编写各门课程的教材(包括讲义和教学参考书);审定期中考试及毕业考试的考题。

六、组织学院(系)一级的教学检查、监控、评价工作,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七、组织学术活动和工作经验交流。

八、对教研室和教师的工作进行考核和评定,对教师的选留、调动、定级、晋升、提职、进修提出具体意见,经所属党委讨论,报学校审批。

九、主持有副院长、系副主任、教研室主任及有关人员参加的院(系)务会议,讨论处理院系的教学科研工作。

十、按规定处理学生的学籍和奖惩。

十一、处理其他行政事务工作,包括教学用房的扩建和管理,以及仪器、设备添置、经费预算管理等。

十二、其他有关工作。

 

学院、系(部)教学办公室工作人员职责

各学院系(部)设立教学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及工作人员若干人组成,在院长、系(部)主任领导下工作,其具体职责如下:

一、根据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期(或学年)教学执行计划,拟订本院系教学具体安排实施方案,经院长、主任审定报送学校批准后,向教研室发出教学任务通知书。

二、汇总各教研室教学日历(即教学任务进度计划),任课教师(讲课、实验等)名单,经院系(部)主任批准后,报送学校审定,教学处备案。

三、安排各年级课程表,做好教师调度,并送教学处备案。

因特殊原因需临时作全程性调课,必须经院系(部)主任审批,报告教学处备案,并作统一调度。

四、经常了解课程进展的情况,以及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情况,及时向院长、系主任汇报。

五、组织各教研室进行教学大纲、教材、实验实习指导编写和修改工作,做好教材的预订及自编教材的印制计划。

六、安排好幻灯、多媒体、教学电影、挂图、模型的制作和供应,努力搞好电教设备使用和维护工作。

七、做好教研室之间的观摩听课,交流教学经验的具体组织工作。

八、办理学生报到和注册工作。

九、组织好学生的劳动课,军训,见习,实习,考试,补考。

十、办理学生的升级、留级、退学、复学、转学以及奖惩,纪律处分等,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十一、做好学生的考勤工作,每月公布一次。

十二、做好学生成绩登记和统计,并报教学处汇总。

十三、做好院、系(部)内公文来往、人民来信、印信掌握和文书工作,负责有关文书档案资料的收集和保管。

十四、负责学生奖学金,困难补助等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院系(部)内有关行政、人事、物质管理的统计及报表。

十六、汇总教学和科研设备、用品的年度预算,经常了解器材设备使用、维修和管理情况。

十七、负责实验室和各实习基地的建设和联系工作。

十八、组织落实毕业考试、毕业论文答辩、毕业生综合测评、毕业资格审查工作。

教务员工作职责范围

教务员在学院系(部)办公室的领导下开展有关年级的教务行政工作,其职责范围如下:

一、新学期开学前一个月根据学校所发教学任务,收集师生意见,排好课程表,发给各教研室,并向学生介绍清楚。

课程表发到教研室后,必须在开学前两周收齐教学日历和教学任务书,并核对有无差错,然后上报教学处一份。

二、在课程结束前一个月征求师生意见,排好考试日程表(报教学处一份存查)。

考试时必须参加监考。

每逢考试后一周内,应即向有关教研室收集考试成绩和成绩分析、统计,将成绩一览表上报教学处。

有关考试题目必须存档。

三、平时抓好学生考勤,作好考勤统计,了解学生健康情况。

四、做好有关年级师生中好人好事以及学生情况的收集和差错事故的记录,提供院系(部)办公室领导作评比和处理依据。

每周定时参加听课和实习。

五、定期向师生征询有关教与学的意见,沟通师生信息,及时反馈。

六、协助教师解决在教中所需教具、教材等;解决学生学习上的具体困难。

及时把师生中产生的难于解决的问题向系(部)办公室汇报,给予解决。

七、做好学院、系(部)办公室有关资料、试卷及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并搞好日常工作的协助和处理。

 

学生政治辅导员工作职责

学生政治辅导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学生日常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积极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努力把学生培养成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1、组织开展学生党建工作。

根据校党委关于学生党建工作的要求,制定培养计划,落实培养措施,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发展工作;抓好学生党员的组织、思想、作风建设;重视提高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小组的战斗堡垒作用。

2、组织进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根据学校的要求,结合班级特点,制定班级关于学生思想教育的计划;通过各种教育途径对学生进行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教育,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形势政策教育,道德与纪律教育,良好校风学风教育,重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新生入学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参加各类创新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3、组织并指导团支部、党章学习小组开展工作。

指导团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文化体育活动、科技创新活动,加强班级团支部和班委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

根据组织需要,兼任学生党支部或团总支书记工作。

4、完成学生管理工作。

完成日常学生管理工作。

包括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文明班级、文明寝室申报、检查,三好学生、各类奖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的初评和上报,新生入学教育及日常大班管理。

5、关心学生宿舍的整洁和安全,及时解决有关器材的供应,并督促和检查完成情况,为作好年度器材计划提供信息。

6、妥善处理各种突发、意外事件。

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对学生中发生的意外、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并妥善解决处理。

7、进行学生工作研究,参加学校安排的业务培训活动。

重视学生思想教育的管理工作的研讨,预测学生思想走势,努力提高思想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每学期选定重点研究课题,每学年撰写1-2篇研究论文。

同时,有义务接受学校安排的各类业务培训任务,切实提高实际工作水平。

8、组织并完成校、学院党政交给的临时性、应急性工作。

9、根据工作的需要,承担部分社会工作。

学生政治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政治辅导员建设的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学校建立学生政治辅导员的工作考核制度。

一、考核主要内容

1、工作表现和工作态度。

2、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包括工作到位情况、工作例会参加情况、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召开学生干部会议和任课教师的联系情况、突发事件的上报和处理情况、工作培训及业务学习情况、班级讲评情况及工作总结情况,以及论文撰写情况等。

3、所带班级情况,包括宿舍文明建设情况、学生违纪率、学风状况和班级状况等。

4、学生党建工作落实情况。

5、中心工作组织落实情况,包括学生思想教育活动的组织情况、学生品德测评、奖学金评定、各类优秀评选完成的情况,学生帮困助学情况,以及学生入学教育或其他临时性任务承担完成情况等。

6、管理工作、特色工作、社会工作、应急临时性工作和业务进修、理论学习等考核项目。

7、其他方面。

二、考核量化指标

根据辅导员工作职责和考核内容,制定相应的量化考核指标,见附件。

三、考核工作的组织和等级评定

辅导员的个人考核由学院组织进行。

在各学院对辅导员进行个人考核的基础上,学生工作部对全体辅导员个人情况进行书面调查,调查结果纳入辅导员个人考核指标。

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A为优秀,D为不合格。

考核结果作为工作津贴发放和评选优秀辅导员的基本依据。

辅导员在所考核的学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工作失职,考核结果应给予降等:

1、连续二周,不按学校要求组织学生教育活动,不深入寝室、班级(实习科室)了解学生动态者。

2、学生出现违纪、留级、退学或突发情况,辅导员不及时通知学生家长者。

3、学生出现突发事件,辅导员不按规定及时上报学校有关部门,不及时进行处理者。

4、不按学校规定,对事关学生利益等方面事项,拖延不办或胡乱指导,造成后果者。

5、其他明显不尽职行为产生不良后果者。

四、附则

经考核不合格的学生政治辅导员,应及时调离辅导员工作岗位。

获得研究生免试入学资格的辅导员在任职期间,出现1次工作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研究生资格。

本考核办法由校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学生政治辅导员日常工作指南

一、学期工作

1、开学前一周做好学前准备,完成学生新学期注册工作。

2、考试结束(实习每一轮结束),主动关心学生考试成绩,重点关注不及格学生,及时寻找原因,有针对性地予以指导帮助,并负责通知重修日期。

3、本学期结束前完成学生德育分自我评定、小组评定、学期总结,开学第一周学院评定后再与学生见面、签名。

4、熟悉学生管理条例,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学生手册,共同做好学生管理工作、考勤、考试制度及见、实习等规定。

二、日常工作

1月份:

1、组织好实习学生上岗前系列教育。

2、选好实习组长,并对组长工作进行培训。

2-3月份:

1、参加学生工作研讨会,总结交流、切磋工作经验。

2、建立好一支干部队伍,熟悉了解新班级学生情况(入党积极分子、经济困难生、学习困难生、有严重疾病的学生、有心理问题的学生等情况)。

3、与学生干部共同制定班级工作计划,深入班级,听课,及时与任课老师联系。

4、申报文明班组、宿舍。

5、组织各类学雷锋做好事、志愿者活动。

6、上报参加交大医学院三级党校学生名单。

4月份:

1、毕业班拍摄毕业照(个人、集体)。

2、毕业班填写毕业生登记,毕业生自我鉴定、班组鉴定、毕业生成绩、学位情况、撤销处分申请报告等事项。

3、核对毕业生全部信息、资料,保证准确无误。

4、组织爱国主义教育系列活动。

5、学生社会实践课题申报、组织、动员、选题。

6、组织推荐优秀毕业生名单。

5-6月份:

1、毕业班按学号整理毕业生档案材料待送交大医学院归档:

 ①高校毕业生登记表;②学生在校几年的成绩登记表;③各类奖惩材料;④入党申请书;⑤思想汇报;⑥党校培训表。

2、毕业班组织好毕业生体格检查。

3、组织、指导毕业班学生文明退宿、离校,参加毕业典礼。

4、6月份上报交大医学院三级党校学生名单。

7-8月份:

1、7月份完成本学期德育分评定工作。

本学期结束前完成学生德育分自我评定、小组评定、学期总结,开学第一周学院评定后再与学生见面、签名。

2、指导组织学生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争取获高质量优秀成果。

3、对特殊学生进行家访,深入了解学生暑期思想情况、家庭情况等。

4、8月底学生新学期注册报到,准备开学事项。

9-10月份:

1、保证新学期正常教学工作开展,及时了解学生新学期思想动态。

2、中秋、国庆将临,协助各系办公室做好外地学生节日安排。

3、组织学生积极参与迎国庆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4、9月底评选“市、校三好学生”、宝钢奖、联邦奖、国妇婴奖等。

5、文明班级申报。

6、组织学生积极参加校运动会。

7、上报参加交大医学院三级党校学生名单。

11-12月份:

1、毕业班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正确引导学生的就业思想。

2、报考下一年研究生报名审批工作。

3、完成学生就业的个人评语。

4、毕业班就业指导工作进入紧张阶段,重点关心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学生,及时掌握各方信息,有的放矢做好每位有困难学生的就业指导工作。

三、学生考勤制度

学生因故不能参加教学活动(上课或临床实习)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1、公假:

凭公假证明书交由辅导员,再到系部开具一式二份请假条(递交辅导员、带教或任课老师、系部留底)。

2、病假:

由学校保健科或医院急诊假条,上交辅导员。

病假三天以上必须上报系部。

3、事假:

必须有请假条,须严格把关。

一天事假由辅导员审批。

二天以上由系部审批。

三天以上事假报学院审批。

一周以上由学院、系签署意见后送学工部审批。

一学期内病事假累计超过六周,应予休学。

每门课程包括每科实习,缺课超过该课程总学时1/3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学期(出科)考试,必须参加重修及该科重新实习。

班长应认真做好学生考勤工作,发现学生缺课应及时向辅导员报告。

辅导员应经常抽查考勤情况,严格对学生组织纪律教育。

辅导员每月将缺勤汇总交各系部办公室,学期前二周将累计缺勤报各系。

四、学生住院治疗手续

1、由瑞金医院开出住院卡(急诊除外),并要求注明预计医疗费用。

2、与辅导员联系,到学院开请款单。

3、凭请款单再到交大医学院保健科请科长审批签名(带好本人医疗证)。

4、持上述请款单到交大医学院财务处领取支票,办理住院手续。

五、学生住宿、缴费

1、组织完成实习学生每年7月收取住宿费(以宿舍为单位)。

2、见习生8月底注册报到时收取住宿费。

3、学生若想退宿需经辅导员批准,再到宿管组办理退宿手续。

六、撤销处分手续

受校内处分的学生如有显著进步表现,可予以撤销处分。

应在毕业前由受处分学生写出申请报告,将本人受处分的时间、名称、认识及目前的表现情况作一汇报,并提出申请撤销理由。

由班主任审核报请系部,并经学院审批上报交大医学院学生工作部。

 

教学管理规范要点和工作程序

一、开学阶段

1、开学前一周检查教学准备工作。

包括:

执教老师、教学日程、教学地点、教学设备、电化教学及教材的供应、安排和落实情况。

及学生注册报到、宿舍及生活后勤安排。

2、开学后一周内教学秩序稳定工作,包括开学典礼、组织学习学校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日常教学运行:

1、教学执行情况:

教研室各项教学活动、病区教学查房、小讲课、病例讨论等。

2、教学质量评价:

在教师执教过程中组织专家听课,结束或实习轮转结束后组织学生进行评价。

3、学生学习质量评价:

(1)学生学习过程评价:

由教师在学生考试完毕后一周内将成绩单交至系部办公室。

(2)学生实习过程考核:

由临床教学干事在学生出科后一周内交至系部办公室。

4、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结合业务教学过程和课余生活的信息反馈,开展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班级讲评。

(2)组织学生党章学习小组,定期组织党、团生活。

三、学期结束工作:

1、考试工作:

(1)考试前二周根据教学大纲准备试题A、B卷。

(2)安排考试日期、地点、监考人员。

2、教研室进行课程教学小结。

3、登记学生考试成绩及发放成绩单。

4、安排下学期教学计划。

5、安排好学生换届工作及毕业生离校工作。

6、教学工作总结:

(1)各类教学资料归档。

(2)教研室工作总结。

(3)教学行政管理小结。

7、进行教师实绩考核:

(1)统计教学工作量。

(2)发放教学津贴。

(3)评选奖励教学先进教师。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临床教研室(组)组织办法

(草案)

上海交通大学各附属医院是实施高等医学教育临床教学的基地。

教学工作是附属医院三大基本任务之一,设在各附属医院的临床医学院和口腔医学院,具体实施教学计划和任务。

各附属医院临床科室医师,都应承担教书育人的职责,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

临床教研室由骨干教师组成,主要承担临床教学的理论、见习和实习工作,是临床教学的核心力量。

因此,为建立高素质的师资队伍,高质量地做好教学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教研室(组)人数的确定

教研室人数按其所承担的教学任务而定,一般以每学期10-20学时为一个名额,3人以上为教研室,3人以下为教研组;每-门独立课程均应设立教研室(组)。

二、教研室(组)人员的筛选

教研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1-2名(由医院任命),教学干事1名,专职或兼职教辅1-2名;教研组设组长一名,教学干事一名。

教研室其他成员由教研室主任根据教师条件,即:

政治素质好、学术水平高、热心教学又善于教学、责任心强等要求推荐名单,上报医学院审核批准。

教研室成员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副高职称以上应占60%以上,正高职与副高职比例一般为1:

1;研究生学历应占相当比例,教辅应进行相应培训后上岗,可由医师以外人员担任。

三、教研室(组)职责

1、承担全部的全日制本科理论课教学任务。

2、学习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教育法规,开展教育方法的研究,积极投入教学改革。

3、编写教学日历、制定各年级理论和实习教学实施计划。

4、组织各项重大教学活动,如期中、期末考试、实习出科考试、毕业考试等,各项备课活动、教学培训、教学检查等。

5、编写教材、教学大纲、实验指导、操作指导等各类教学补充材料。

6、组织申报教学改革研究和课程建设项目。

7、认真总结教学经验,撰写教学研究论文。

四、教研室(组)成员教学职务的授予

教学职务包括:

讲师、副教授、教授。

授予对象为:

1、教研室成员。

2、担任教学管理工作的领导成员。

3、因教学工作或学术交流需要聘任的校内外教师(每学年授予一次)。

五、教研室(组)队伍的更新

教研室(组)队伍应保持相对稳定,一般2-4年调整一次,可与行政科主任聘任同步,但对经学生、专家及教学管理人员各种考核结果不理想者,不受年限限制,可在学年内进行调整。

如无交大医学院聘任教学职务的医务人员,一般不宜使用教学职称、头衔。

教研室应有意识地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在教研室(组)成员的指导下,承担部分教学工作,在实践中培养他们的教学能力,逐步吸纳入教研室。

六、教研室(组)成员的编制

各附属医院人事部门应根据各教研室(组)承担的教学任务,适当给予相应的教学编制额度,以保证临床教学的质量和任务。

七、教研室(组)成员的教学津贴

各附属医院应对有教学职称人员另行给予固定教学岗位津贴,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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