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考试题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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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考试题1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考试题

单位:

姓名:

分数:

一、填空题:

(28分)

1、煤矿、有关单位的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以下简称突出)的防治工作,适用《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2、现行、规范、标准、规定等有关突出防治的内容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依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执行。

3、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突出矿井的矿长是本单位防突工作的人。

4、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当设置防突机构,建立健全防突和各级岗位责任制。

5、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当根据突出矿井的实际状况和条件,制定和。

6、防突工作坚持、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

突出矿井采掘工作做到不掘突出头、。

未按要求采取的,严禁进行采掘活动。

7、有突出危险的新建矿井,建井期间应当对开采及其他可能对采掘活动造成威胁的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

8、突出煤层和突出矿井的鉴定由煤矿企业委托具有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

鉴定单位应当在接受委托之日起天内完成鉴定工作。

9、煤、半煤岩炮掘和炮采工作面,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的煤矿许用含水炸药(二氧化碳突出煤层除外)。

10、煤矿企业、矿井的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职范围内的防突工作负责;对管辖范围内防突工作负直接责任;防突人员对所在岗位的防突工作负责。

11、突出矿井应当对突出煤层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以下简称区域预测)。

经区域预测后,突出煤层划分为和。

12、区域预测分为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的区域预测和的区域预测。

13、区域防突措施包括开采保护层和两类。

14、穿层钻孔预抽石门(含立、斜井等)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应当在揭煤工作面距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以前实施(在构造破坏带应适当加大距离)。

15、 采掘工作面经工作面预测后划分为突出危险工作面和工作面。

未进行工作面预测的采掘工作面,应当视为。

16、突出危险工作面必须采取工作面防突措施,并进行措施效果检验。

经检验证实措施有效后,即判定为;当措施无效时,仍为,必须采取补充防突措施,并再次进行措施效果检验,直到措施有效。

17、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必须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保留足够的突出预测超前距或超前距的条件下进行采掘作业。

18、煤巷掘进和回采工作面应保留的最小预测超前距均为。

19、工作面应保留的最小防突措施超前距为:

煤巷掘进工作面,回采工作面;在地质构造破坏严重地带应适当增加超前距,但煤巷掘进工作面不小于,回采工作面不小于。

20、在揭煤工作面掘进至距煤层最小法向距离之前,应当至少打两个穿透煤层全厚且进入顶(底)板不小于0.5m的前探取芯钻孔,并详细记录岩芯资料。

21、在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的区域,揭煤工作面掘进至距煤层最小法向距离20m之前必须布置一定数量的前探钻孔,以保证能确切掌握、、和瓦斯情况。

22、石门和立井、斜井揭煤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预测必须在距突出煤层最小法向距离(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的区域,应适当加大法向距离)前进行。

23、采用远距离爆破揭开突出煤层时,要求石门、斜井揭煤工作面与煤层间的最小法向距离是:

急倾斜煤层m,其他煤层m。

24、要求立井揭煤工作面与煤层间的最小法向距离是:

急倾斜煤层m,其他煤层m。

25、当石门或立井、斜井揭穿厚度小于的突出煤层时,可直接用远距离爆破方式揭穿煤层。

26、避难所设置室内净高不得低于m,深度满足扩散通风的要求,长度和宽度应根据可能同时避难的人数确定,但至少能满足人避难,且每人使用面积不得少于m2。

避难所内支护保持良好,并设有与矿(井)调度室直通的电话;

27、突出煤层的石门揭煤和煤巷掘进工作面进风侧,必须设置至少道牢固可靠的反向风门。

风门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m。

28、煤巷掘进工作面采用远距离爆破时,放炮地点距工作面的距离由矿技术负责人根据曾经发生的最大突出强度等具体情况确定,但不得小于m;采煤工作面放炮地点到工作面的距离由矿技术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但不得小于m。

2、单选、多选题:

(22分)

1、掘进工作面与煤层巷道交叉贯通前,被贯通的煤层巷道必须超过贯通位置,其超前距不得小于(),并且贯通点周围()内的巷道应加强支护。

A、5m;10m

B、10m;5m

2、在掘进工作面与被贯通巷道距离小于()的作业期间,被贯通巷道内不得安排作业,并保持正常通风,且在放炮时不得有人;

A、50m

B、60m

C、70m

D、80m

3、突出矿井的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

A、化学氧自救器

B、隔离式自救器

4、所有突出煤层外的掘进巷道(包括钻场等)距离突出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小于()时(在地质构造破坏带小于()时),必须边探边掘,确保最小法向距离不小于()。

A、10m;20m;5m;

B、10m;5m;20m;

C、20m;10m;5m;

D、10m;20m;15m;

5、在同一突出煤层正在采掘的工作面应力集中范围内,不得安排其他工作面进行回采或者掘进。

具体范围由矿技术负责人确定,但不得小于()。

A、50m

B、40m

C、30m;

D、20m;

6、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当每季度至少()次到现场检查各项防突措施的落实情况。

矿长和矿井技术负责人应当每月至少一次到现场检查各项防突措施的落实情况;

A、一次B、二次C、三次D、四次

7、经开拓前区域预测为无突出危险区的煤层进行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准备过程中的所有揭煤作业应当采取()。

A、局部综合防突措施B、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8、经开拓后区域预测为突出危险区的煤层,必须采取区域防突措施并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经效果检验仍为突出危险区的,必须继续进行或者补充实施()。

A、区域综合防突措施B、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9、经开拓后区域预测或者经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后为无突出危险区的煤层进行揭煤和采掘作业时,必须采用()方法进行区域验证。

A、区域预测B、工作面预测

10、区域预测一般根据煤层瓦斯参数结合()的方法进行,也可以采用其他经试验证实有效的方法。

A、瓦斯地质分析B、复合指标C、钻屑指标D、R值指标

11、穿层钻孔或顺层钻孔预抽区段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要求钻孔控制回采巷道外侧的范围是:

倾斜、急倾斜煤层巷道上帮轮廓线外至少(),下帮至少();其他为巷道两侧轮廓线外至少各()。

A、15m;10m;20mB、10m;20m;15mC、20m;10m;15m

12、采取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时,厚煤层分层开采时,预抽钻孔应控制开采的分层及其上部至少()、下部至少()(均为法向距离,且仅限于煤层部分)。

A、10m;20mB、20m;15mC、20m;10m;

13、预抽瓦斯钻孔封堵必须严密。

穿层钻孔的封孔段长度不得小于(),顺层钻孔的封孔段长度不得小于()。

A、5m;8mB、8m;5mC、5m;10m;

14、预抽煤层瓦斯钻孔抽采负压不得小于()。

预抽瓦斯浓度低于()时,应当采取改进封孔的措施,以提高封孔质量。

A、13kPa;30%;B、14kPa;35%;C、15kPa;40%;

15、对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在煤层中进行钻孔等作业时发现了喷孔、顶钻及其他明显突出预兆时,发生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周围半径()内的预抽区域判定为措施无效,所在区域煤层仍属突出危险区。

A、300m;B、200m;C、100mD、80m

16、对穿层钻孔预抽石门(含立、斜井等)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至少布置()个检验测试点。

A、1个;B、2个;C、3个D、4个

17、对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在煤巷条带每间隔20~30m至少布置()个检验测试点,且每个检验区域不得少于()个检验测试点;

A、1个;2个;B、1个;3个C、3个;1个D、4个;2个;

18、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煤巷掘进和回采工作面应保留的最小预测超前距均为()。

A、1m;B、2mC、3mD、4m

19、工作面应保留的最小局部防突措施超前距为:

煤巷掘进工作面(),回采工作面();()

A、3m;2mB、1m;2mC、6m;4mD、5m;3m

20、工作面应保留的局部防突措施超前距,在地质构造破坏严重地带应适当增加超前距,但煤巷掘进工作面不小于(),回采工作面不小于()。

A、6m;4mB、7m;3mC、6m;5mD、7m;5m

21、对穿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在煤巷条带每间隔30~50m至少布置()个检验测试点;

A、1B、2C、3D、4

22、只要有()次区域验证为有突出危险或超前钻孔等发现了突出预兆,则该区域以后的采掘作业均应当执行局部综合防突施。

A、4B、3C、2D、1

三、判断题:

(35分)

1、区域防突工作应当做到多措并举、可保必保、应抽尽抽、效果达标。

()

2、突出矿井发生突出的必须立即停产,并立即分析、查找突出原因。

在强化实施综合防突措施消除突出隐患后,方可恢复生产。

()

3、 煤矿发生瓦斯动力现象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经事故调查认定为突出事故的,该煤层不能称为突出煤层,该矿井也不能称为突出矿井。

()

4、当动力现象特征不明显或者没有动力现象时,可以不根据实际测定的煤层最大瓦斯压力P、软分层煤的破坏类型、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Δp和煤的坚固性系数f等指标进行鉴定。

()

5、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移交生产前,必须经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按管理权限组织防突专项验收;未通过验收的不得移交生产。

()

6、 突出矿井必须建立满足防突工作要求的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

()

7、防突专项设计应当包括开拓方式、煤层开采顺序、采区巷道布置、采煤方法、通风系统、防突设施(设备)、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等。

()

8、突出煤层顶、底板岩巷掘进时,地质测量部门提前进行地质预测,掌握施工动态和围岩变化情况,及时验证提供的地质资料,并定期通报给煤矿防突机构和采掘区(队);遇有较大变化时,随时通报。

()

9、突出煤层的采掘作业可以采用水力采煤法、倒台阶采煤法及其他非正规采煤法;()

10、在突出煤层的煤巷中安装、更换、维修或回收支架时,必须采取预防煤体垮落而引起突出的措施。

()

11、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严禁使用架线式电机车。

()

12、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回风侧不得设置调节风量的设施。

易自燃煤层的回采工作面确需设置调节设施的,须经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13、在突出煤层中,爆破工可以不在同一工作面工作。

()

14、突出矿井的管理人员和井下工作人员必须接受防突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

15、突出矿井的井下工作人员的培训包括防突基本知识和规章制度等内容;()

16、突出矿井的区(队)长、班组长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的培训包括突出的危害及发生的规律、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防突的规章制度等内容;()

17、突出矿井的防突员,属于特种作业人员,每年可以不接受一次煤矿三级及以上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防突知识、操作技能的专项培训。

专项培训包括防突的理论知识、突出发生的规律、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以及有关防突的规章制度等内容;()

18、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和突出矿井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当接受煤矿二级及以上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防突专项培训。

专项培训包括防突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知识、突出发生的规律、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以及防突的规章制度等内容。

()

19、对已确切掌握煤层突出危险区域的分布规律,并有可靠的预测资料的,区域预测工作可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否则,应当委托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区域预测。

()

20、区域预测结果应当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确认。

()

21、根据煤层瓦斯压力或者瓦斯含量进行区域预测的临界值应当由具有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试验考察。

在试验前和应用前应当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

22、开采保护层时,采空区内必须留有煤(岩)柱。

()

23、顺层钻孔或穿层钻孔预抽回采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钻孔应当控制整个开采块段的煤层;()

24、穿层钻孔预抽石门(含立、斜井等)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应当在揭煤工作面距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8m以前实施(在构造破坏带应适当加大距离)。

()

25、当煤巷掘进和回采工作面在预抽防突效果有效的区域内作业时,工作面距未预抽或者预抽防突效果无效范围的前方边界不得小于20m;()

26、对穿层钻孔或顺层钻孔预抽区段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若区段宽度(两侧回采巷道间距加回采巷道外侧控制范围)未超过120m,则沿回采工作面推进方向每间隔30~50m至少布置1个检验测试点。

()

27、若预抽区段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区段宽度或预抽回采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回采工作面长度大于120m时,则在回采工作面推进方向每间隔30~50m,至少沿工作面方向布置2个检验测试点。

()

28、对穿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在煤巷条带每间隔30~50m至少布置1个检验测试点;()

29、对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均应当首先分析、检查预抽区域内钻孔的分布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予检验。

()

30、对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在煤巷条带每间隔20~30m至少布置1个检验测试点,且每个检验区域不得少于4个检验测试点;()

31、每次工作面防突措施施工完成后,不再绘制工作面防突措施竣工图。

()

32、揭煤作业前应编制揭煤的专项防突设计,报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

33、避难所内放置足量的饮用水、安设供给空气的设施,每人供风量不得少于0.1m3/min。

()

34、第一百一十二条煤矿企业违反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责令停止施工或停产整顿,处1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煤矿企业负责人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

()

35、第一百一十四条煤矿企业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或停产整顿。

()

四、简答题:

(15分)

1、什么是突出煤层?

答:

 

2、什么是突出煤层矿井?

答:

 

3、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局部综合防突包括内容有哪些?

答:

 

4、矿井在那些情况下,应当立即进行突出煤层鉴定;鉴定未完成前,应当按照突出煤层管理?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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