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政府预算的编制形式.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5175815 上传时间:2022-12-13 格式:DOCX 页数:44 大小:75.1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四章政府预算的编制形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4页
第四章政府预算的编制形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4页
第四章政府预算的编制形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4页
第四章政府预算的编制形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4页
第四章政府预算的编制形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44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第四章政府预算的编制形式.docx

《第四章政府预算的编制形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四章政府预算的编制形式.docx(4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第四章政府预算的编制形式.docx

第四章政府预算的编制形式

第四章政府预算的编制形式

第一节复式预算的原理

一、单式预算与复式预算

预算不仅要满足立法要求,而且还要满足决策者不断变化的要求,由此,产生了预算编制形式的选择问题。

预算编制形式是指预算安排的外在组织形式,其实质体现预算收支之间的内在联系和资金管理的要求。

一般而言,预算编制形式应该始终如一、连贯一致、切实可行,以增强预算资料的有用性,使得所编制的预算能够体现全部目标所用的方法,并保证能使许多机构理解一致地执行任务。

预算一般包括两种形式,即单式预算和复式预算。

(一)单式预算

单式预算是指将政府同一预算年度内的全部财政收支汇集编入单一的总预算内,排列在一张表上。

表中的收入总计等于支出总计(包括结余),这是一个恒等式,而不去区分各项或各级财政收支的经济性质。

单式预算是传统的预算组织形式。

单式预算的优点:

一是符合预算的完整性原则,并且由于把政府全部财政收支分列于一张预算表上,单一汇集平衡,整体性强,便于立法机关审议批准和社会公众了解;二是简单易懂,一目了然,收入与支出科目的划分与国民收入核算体系相关,口径一致。

单式预算的缺点是财政收支未按经济性质分类分列和分别汇集平衡,难以对支出项目和资金使用效益进行深入考查、追踪管理,透明度较差,不便于有选择的宏观经济控制,不利于经济效率的分析。

另外,单式预算把不同性质的支出汇总成一个会计平衡表,不能清晰地反映各类公共商品的成本。

二战前,大部分国家都采用单一预算形式。

战后,西方国家陆续采用复式预算组织形式。

目前,实行单一预算的国家有美国(联邦预算)等。

(二)复式预算

1.复式预算的含义。

复式预算是指将政府同一预算年度内的所有项目的预算收支按照预算收支科目以一定的方式划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预算对照表中,分别编列,而形成的由几个分预算组成的一组预算。

复式预算可采取双重或多重组成方式。

复式预算通常是按不同资金的经济性质、来源和用途,分别从各个不同的侧面,准确、完整地汇编在不同的收支对照表上,以特定用途的收入来源,保证特定用途的支出项目,并使收支之间保持相对平衡和稳定的对应关系,以便于按资金性质进行预算管理。

在复式预算中,几个分预算一方面相对独立、自成体系,各部分的预算分别以各自来源应付各自的支出,各自平衡;另一方面相互之间又具有内在联系、内容相互补充,预算的平衡相互关联,必须在一定的规则上相互流通,由此,共同构成一个科学、完整的预算体系。

2.“双轨”复式预算的一般分类。

为了便于根据资金的来源分析各类资金的使用情况,复式预算最常见的划分方式是将预算划分为经常预算和资本预算两个部分。

(1)经常预算。

经常预算用于反映政府一般行政上的经常性收支项目。

主要通过税收筹集收入来满足经常性支出,收方以各项税收为主,支方为各种公共服务方面的支出,以及政府行政经费支出。

经常预算体现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国家机器职能,也是一国政府的最低活动界限。

经常预算一般不能有赤字,否则意味着政府财政收入陷入极度困境,以致于最基本的支出都无法满足。

对经常性预算支出主要从合理使用、勤俭节约的角度进行监管。

复式预算要求经常支出应该通过税收来满足,并且盈余可供使用。

(2)资本预算。

资本预算用于反映政府的资本投资,即通过借款筹措资金、公共资产运营而获得社会新生资产,并提供公共商品的财力培植计划。

其中,资本预算收入反映政府投资及财产出售收益、经常预算结余收入以及收不抵支时的借债收入;资本预算支出包括为取得新生产的资产而发生的支出——此支出是全国总投资的一部分,但折旧备抵和以前生产的这部分资产并不影响生产总量,却会涉及政府资产的定期估价。

资本预算还可包括外援。

3.复式预算的特点。

复式预算的特点有三点:

一是以推动发展和增长为。

一般理论分析认为,为添置资产而借款是可以接受的,所以预算赤字和盈余只与经常帐户有关;但借款收入如果用来弥补经常性支出的不足,就会减少净资产,从而使债务增长与资产增长不相匹配,因此,从净值方面看,必须区分创造资产的支出与不创造资产的支出。

资本支出进行相对独立的预算管理就应该用借款来供应资本支出的需要,这有利于明确借款及其使用范围,简括地说明资本形成的情况,并且,由于资本或建设性预算支出主要考核投入、产出的情况,使得资本预算成为推动发展和增长的工具,因此,发展中国家资本预算的范围一般与发展计划相衔接。

二是按资金性质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

复式预算打破了传统的收支统一平衡观念,也打破了预算的完整性原则,可能会给预算平衡增加现实的困难。

但复式预算如果良性运行,又会促进预算平衡,因为复式预算可清楚地表现出哪个预算出了赤字,从而便于采取措施有目的地压缩支出,以减少预算赤字,并采取措施弥补赤字,因此,复式预算便于按资金性质的差异性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

复式预算的编制要求广泛应用较高的技术,如电子计算机的应用等。

20世纪80年代,瑞典、英国等工业发达国家陆续停止使用复式预算,主要是因为国家对经济的干预由传统做法过渡到采用现代化宏观管理手段,即主要采用税率、利率、价格和产业政策等手段进行宏观调节,政府直接从事的资本性投资减少,无需再单设资本性预算。

但英、美等不实行复式预算制的国家还是按复式预算方法,将支出按其经济性质划分为经常性开支和资本性开支两部分进行预算分析。

二、复式预算的理论基础

复式预算的核心是建立相对独立的资本预算,根据经济学原理,资本应该具有增值的内在特性,因此,西方复式预算的理论基础在于资本预算不同于经常性预算、而具有不同的管理要求。

但在公共财政模式下,构建复式预算的理论基础如下:

(一)国家经济职能的实现方式是构建复式预算的起点

国家职能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要通过政府财政活动来进行,而政府预算是一国政府活动范围与方向在财政上的集中体现。

任何国家都具有社会管理和经济管理两大职能。

在我国,由于生产资料的全民所有制现阶段还表现为国家所有制,其经济管理职能是双重的:

即一般经济管理职能和特殊经济管理职能,两者在依据、范围、手段和目标上有着明显的差别。

前者依据政权制定和颁布各项法律、法规,从外部来影响不同所有制企业的行为,以维护社会经济环境的合理有序;后者则通过控制产权从内部来影响所有国有企业的行为,以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若将两者交叉混同,不仅会降低各自应有的效能,而且还会产生许多难以解决的矛盾,阻碍经济的发展。

这两种经济管理职能分别对应于公共财政和国有资本财政,反映到预算上,就是分别对应于公共预算和国有资本预算。

(二)国有企业与政府的双重关系是构建复式预算的现实条件

国有企业与政府有着双重关系,一方面,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国企对政府公共财政的贡献应同其他非国有企业一样,主要通过照章纳税来体现;另一方面,作为市场经营主体,国企对政府的贡献,应通过向代表政府行使出资人职能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上缴投资收益来实现。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管理职能高度重合,企业国有资产的最大问题是政资不分、政出多门、产权虚位,由此不可避免地产生了种种矛盾,如混淆税收和资产收益的界限,不利于资产收益的及时再投入;以社会目标冲击盈利目标,企业负担沉重;产权职能影响政权职能的发挥,政府经济管理方面的精力几乎全部用在管理国有企业上,以致政府无暇顾及其他所有制企业;微观干预过多,宏观调控不力等。

由此导致国有资产运行效率低下和流失严重。

通过将政府的两种职能分离,两种预算分列,从制度上保证了国有企业的经营自主权,有利于提高国有企业的效率,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减少国有资产流失。

强调国有资本预算的独立性并不意味着要削弱国家财政的整体职能。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是以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的身份向国有企业收取产权收入,进行资本投资,并编制资本预算的。

因此,国有资本预算是国家预算的有机组成部分,国家财政的整体职能不仅不能因机构、预算的分立而被肢解,相反必须得到加强。

(三)国有资产属性的差异形成构建复式预算的客观需要

国有资产是一个大概念,可分为行政事业性资产、自然资源资产和以企业资产为主的经营性资产三大类。

这些资产由于基本功能、来源、使用方法的不同,不应将其简单地划归同一管理体制,纳入同一预算。

1.行政事业性资产。

由于行政事业性资产主要由财政拨款形成,其基本功能目标与公共行政机构的业务密切相关,政资之间天然不能分开,且基本的财务、会计制度与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差异很大,因此一般适宜采取由相应的公共行政机构管理的体制,纳入公共预算的范畴。

2.自然资源资产。

自然资源资产不宜纳入国有资本预算,原因有四:

第一,这些资产在形成方式上一般是依照国家法律,如《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的有关规定,而不是经由政府的投资行为形成的;第二,这些资产一般都有各自相应独立的专业管理部门,如国土资源部门、地质矿产部门;第三,这类资产的价值无法准确计量;第四,产权管理目标具有非盈利性。

虽然有些自然资源项目如资源勘探、评价的管理及开发权、使用权的管理可适用利益最大化原则,但大多数自然资源的管理是以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如环境资源、人文资源。

因此,自然资源资产的管理体制与一般的资本管理有所不同,应保持独立性。

3.政府投资的经营性资产。

行政事业性资产之外政府投资形成的以企业资产为主的经营性资产,具有资本的特性,目的是为社会提供共同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受益对象的边界明确,便于设置排他机制,由此,这类资产需要、也能够进行保值增值。

三、我国的复式预算模式

建国以来,我国一直采用单式预算编制方式,近年的宏观经济分配格局以及财政收支结构发生很大变化,需要探讨复式预算的管理框架。

(一)复式预算改革初期:

双轨式预算的试行

财政部1992年试编复式预算,但未能完全实施和推广,地方仍按单式方式编制地方总预算,预算组织方式仍在不断地探讨之中。

1.双轨式预算的基本框架。

1992年试编的复式预算是将原有的单一预算按各种预算收支不同的来源和资金的性质,划分为经常性预算和建设性预算两部分,由此形成双轨式预算。

国家以管理者身份取得的税收等一般收入和用于维护政府活动的经常费用,保障国家安全和稳定、发展教科卫文农等各项事业和社会保障支出、非生产性基建支出、国家政权建设支出、价格补贴、其他支出和预备费、用于人民生活方面的支出,列为经常性预算;国家以资产所有者身份取得的收入以及国家特定用于建设方面的某些收入和直接用于国家建设方面的支出,列为建设性预算,包括生产性基建支出、企业挖潜改造和新产品试制费、增拨流动资金、地质勘探费支出、支农支出、城市维护建设支出、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和国内外债务还本付息支出。

双轨式预算将“吃饭财政”与建设财政区分开。

2.我国双轨式预算存在的问题。

双轨式复式预算方案对推动分税制体制、税收体制、投资体制以及企业财务管理体制的改革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只在原有的收支规模的基础上对现行的预算收支科目按性质和用途进行划分,实践中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

(1)政府收支活动反映不完整。

双轨式预算试行中,有大量名目繁多的专用基金仍在预算外循环,由各主管部门自行收取、使用和管理,脱离了财政预算监督,严重影响了财政预算宏观调控能力的发挥,也使国家预算不能全面反映政府的活动范围和方向。

(2)债务管理滞后,资金运行的透明度差。

由于国家债务收支的管理不统一,债务管理办法未进行大幅改革,因而债务收入用途和债务还本付息支出的资金来源不明晰,缺乏透明度。

(3)预算管理缺乏配套性。

预算管理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当时的预算编制程序、部门和单位的预算和财务的编制方法等都没有按复式预算的要求进行改革,仅在预算科目的划分上进行一些技术性处理,而有关预算收支科目的分类设计、国库制度的改革和政府采购等预算支出管理方式的配套改革相对滞后,没有真正从运行机制上改变,使我国的复式预算制度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4)复式预算的划分缺乏科学合理性。

我国先行的经常性预算更多地是承认现状,而不是强调符合社会公共需要,只要是经常性的支出,财政就必须拨款。

建设性预算中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部分性质混合,未加区分,如地质勘探费、支援不发达地区建设等和社会公用事业都属非盈利性建设,与生产经营性建设支出合为建设性预算,建设预算中经营性与非经营性项目混合,不便于管理和调控。

我国在1992~1997年间将预算分为经常预算和建设预算是在单式预算的基础上对当时的政府预算收支科目按性质和用途进行简单的划分,而从1998年将预算分为一般预算、基金预算和债务预算后,出现了性质上相互交叉、界限不清的问题。

这种在原有计划经济体制的框架内设计的、简单的复式预算,只是财政部门本身在预算编制上所做出的技术性处理,所体现的也只是“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指导思想,各级政府部门尚没有进行有效的复式预算管理,无法适应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现实需要。

因此,需要按照《预算法》的规定重新构建我国复式预算体系。

(二)我国复式预算的目标模式:

多轨式预算

复式预算要求对政府以不同身份进行的收支活动加以区分,以便反映不同性质预算资金的来源和使用情况,对不同的预算资金采取不同的管理办法,从而更加有效地管理预算资金。

我国各级政府复式预算的改革目标是逐步建立公共预算、国有资本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债务预算和其他预算等功能互补的多轨式预算,各个预算都应规定各自的收入来源、各自平衡,形成相互独立的预算体系,但三种预算又密切联系,每一分支预算都是政府财政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共同构成国家预算的有机整体。

公共预算的收支具有非经营性,因此,广义的公共预算应包括狭义的公共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等子预算。

经营性国有资本归入国有资本预算,反映财政在市场领域的营利性活动,克服市场关系与非市场关系通过政府预算混为一体的问题,从而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第二节公共预算的管理

一、公共预算体系

(一)公共预算的特点

公共预算主要保证政府一般管理职能和事业发展的资金需要,满足政府和公共部门维持日常运转的需要。

即:

国家以社会管理者身份取得的收入,用于维持政府活动、保障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发展公益性事业等保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和社会公共、公益事业不断发展的政府预算。

1.公共预算的活动具有非营利性。

我国复式预算的目标模式应分为两大体系,其中为市场提供公共服务的部分,应归入公共预算体系,使之只涉及市场失效领域,只进行非营利性活动。

相对于我国现行的政府预算支出的范围而言,公共预算应该不再包括对私人部门和某些准公共部门的企业、事业单位的投资,设想的公共预算的范围没有涵盖国家财政现阶段财政的全部支出范围和介入的领域,而应该限于非经营、非盈利性的财政支出和公共投资。

2.公共预算以优化资源配置为主要功能。

公共预算支出是以优化社会经济结构为目的,对经济资源进行再分配,其本身的需求也可拉动经济增长,为竞争性产业长期稳定增长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从而在促进社会经济长期稳定增长中具有主导作用,因此,公共预算是国家的主体预算,也是整个国家预算体系的基础,对各分预算起着联络、协调和平衡的作用;其他预算属于辅助性预算,对公共预算起补充作用。

3.公共预算坚持平衡原则。

公共预算是对已生产出的社会产品的纯消费,它与生产没有直接的关系,不能再生产出新的社会产品,因此,应严格按照收支平衡、不打赤字、略有节余的原则安排公共预算,贷款(债务)收入一般不得用于消费性支出。

(二)公共预算的内容

在我国,狭义的公共预算可以包括政府行政过程中的公共经常性收支预算和公共建设性收支预算两大构成部分。

1.公共经常性收支。

公共经常性预算是指政府以社会管理者身份取得的收入以保证政府职能正常运转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支出而形成的财力配置计划。

公共经常性预算用于维持政府机关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国家安全,发展各项文教科学及社会公益事业,其收支的大体内容如下:

收入主要是各项税收收入以及规费、罚没等其他收入;支出为保证政府职能正常运转的国家机关,保障国家安全、维持社会秩序的部队、警察及代表社会公共利益和长远利益的非盈利性领域中的经费,主要包括国家机关、科教文卫体、农林水气、地震、海洋、广电、公安、国防等部门的经费。

2.公共建设性预算。

公共建设性预算是指用于公共性、非经营性的政府投资而确定的财力配置计划,一般适用于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其价值难以通过市场增值的公共基础设施的投资。

公共经常性预算的收支内容大体如下:

收入主要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遗产税(应该尽快开征)、海域场地矿区使用费收入、专项基金征缴收入、土地批租收入、环保收入、经常性预算结转收入、项目使用收入、预算拨款收入、贷款收入和捐赠收入等;支出内容主要包括国防、教育、科研、卫生、环保、市政、水利、交通、能源、通讯、广播、电视等各种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和公益性设施建设项目的投入。

公共建设性预算是各级财政的基本职能,财政资金供给必须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前提,以提供社会公共产品、弥补市场缺陷和发挥宏观调控作用为目标,提供市场无法满足和无法有效满足的公共商品和准公共商品。

二、公共经常性预算的内容及其管理方式

(一)行政经费的管理

行政经费是政府行政机关和类似行政机关的单位为社会提供一般公共服务所需要的经费。

国家财政对行政经费支出采取“保证供给、厉行节约”的原则。

行政经费的效率可通过民意调查或公民投票进行评价,并根据相关的财政财务制度,对行政管理支出进行考核。

此外还应服从国家政治经济任务的要求。

衡量行政支出规模的指标一般用行政管理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表示;在控制办法上可对其规模规定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指标,并由司法和民意机关施行严格监督。

提高行政支出效率的途径:

一是精简机构,合理定员定编。

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压缩机构人员,精减会议和文件,坚持勤俭办事,节省财政开支;二是严格财务管理制度,控制行政费用开支;三是净化行政管理费。

逐年增长的事业性和社会保险性支出造成我国行政支出的“虚假”扩大,不利于国家宏观制约;四是健全经费定额包干制度。

现实中经常会因为定额不健全、出现包而不干的局面,从而使预算失控,提高行政支出效率还必须健全经费定额包干制度,并切实控制追加预算的口子。

(二)事业经费的管理

1.教科文卫体广事业费的管理。

科教文卫体广等事业的发展可以提高和丰富人民文化生活水平,改善物质生产条件,培养有觉悟、有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的—代新人,科教兴国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之一。

(1)科技经费的管理。

我国科技体制改革贯彻“稳住一头,放开一片”的方针,对科研经费进行分类管理。

一是技术开发型项目推行技术合同制。

二是社会科学研究课题和国家重大研究项目攻关实行基金制,如国家设立的社会科学基金,国家只拨给一定额度的事业费用以资助。

三是对社会公益、技术基础、农业科研机构实行经费包干制,采用经费与任务挂钩等办法。

四是国家重点基础研究专项经费实行课题制。

五是多种研究类型的科研机构,其经费来源多种渠道解决,通过财政政策进行间接的资金投入,加大科技贷款力度。

六是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逐步推行招标制。

七是对企业科技投入采取减税让利优惠;八是为高新技术建立风险基金。

高新技术具有高风险与高收益的特性,应发挥政府组织和政策导向的作用,鼓励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

(2)教育经费的管理。

一是基础教育以地方政府免费提供为主,非政府组织有偿性提供为辅,充分发挥个人投资的多渠道筹资方式。

二是大学教育和职业教育实行付费制。

此类教育个人收益率大于社会收益率,属于混合商品,因此可以由私人市场来提供。

如果政府经营,也应通过收费来弥补成本。

教科文卫体事业资金筹集要注意合理性,一是以公共性程度确定政府财政的资金支持力度,对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所需的资金应主要由国家财政来提供;对其他事业单位或由国家供应部分经费或彻底推向市场;二是合理考察支出绩效。

主要考核支出的实际结果与目标之间的差距。

事业成果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除关注数量外,更应关注质量。

对科教成果还应考察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状况。

2.农林水气支出的管理。

农林水气支出直接构成农林生产的外部条件。

财政对此类支出可采取如下方式:

一是财政补贴制。

例如对农民个人所种粮食采取的财政直接补贴方式,对粮食流通企业实行的补贴等;二是财政补助制,如对水利气象部门的事业费等采取财政拨款或补助。

农林水气类支出的有些收益可以内在化,比如科研成果可采取有偿形式转让,有些活动可进行企业化经营,用市场效率的方式予以评估,其所需经费可由部门自己负担。

(三)国家安全经费

1.国内公共秩序和安全支出。

这是有关单位为社会提供国内公共安全服务、维护并稳定社会秩序所需要的经费,主要包括武装警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劳教,国家保密、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提供公共安全的单位往往具有执收执罚权力,并提供事关人们切身利益的公共商品,因此,一方面需要对其执收执罚过程中形成的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避免钱权交易,维护社会公正和正义;另一方面,财政通过部门编制综合预算、切实保障基本公共安全的资金需要。

2.国防和外交支出。

(1)国防支出。

这主要是用于保家卫国、维护国家安全的军事武装性支出。

国防费的性质:

一是不直接用于生产,但消费社会财富,具有非生产性。

二是形成财富生产的社会条件,保护人民生产与生活的安全。

三是调节社会经济的循环周转,影响生产。

国防支出的合理规模缺乏明确的衡量指标,最低限度是必须保证国家有足够的军事力量抵抗外来侵略,保证国家领土和主权的完整。

但是,由于可能侵犯之敌的方位,侵犯的程度、力量以及遏止某种侵犯所需的军事力量,都可较为准确地估算出来,并可量化为若干指标,因此,根据计划方案预算法可首先确定本国所需的军事打击力量规模,然后为此制定军事措施计划,再为执行各个计划项目拟定各种可以替代的实施方案,选定其中成本最小而效益最大的方案,最后,根据被选定方案所需资金,编制出国防支出预算。

(3)外交支出。

这是用于发展国际关系的交往性支出,包括外交管理事务、驻外机构、对外援助、国际组织、对外合作与交流、对外宣传、边界勘界联检、其他外交支出。

三、公共建设性预算的管理

(一)公共建设性预算的管理方式

公共建设性预算主要用于公共基础建设项目,其管理方式包括:

1.政府垄断方式,即由政府直接投资建设,直接经营和管理。

公共提供、公共生产的经营管理体制在我国计划经济时期是一种普遍被采用的方法。

这种方式下,企业由政府建、领导由政府派、资金由政府拨、价格由政府定,政府包盈亏。

政府对基建的垄断性管理方式往往会形成一批政府垄断企业,而政府垄断企业往往缺乏创新的动力,政府搜集信息的动力不足,政府承担额外的责任——具体事物,容易导致质差量乏、价格高的公共产品,资源浪费严重。

因此,对基建投资项目的建设,政府除设立国有企业,对公共产品项目进行管理、经营和服务外,还可以充分利用企业、私人和国外资本融资投资功能,我国改革以来已逐步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格局。

2.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制。

我国1996年起要求建设项目要明确投资主体,实行政企分开,投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由项目法人从建设项目的筹措、筹资、设计、建设实施直至生产经营、归还贷款本息以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全过程负责,承担投资风险,从而真正建立起一种各类投资主体自求发展,自觉协调,自我约束,讲求效益的微观运行机制。

这不仅是一种新的项目组织管理形式,而且是转换建设项目投资经营机制,提高投资效益的基础。

国家可以参股、控股、联合投资、兼并等方式进行基建投资,并引导社会资金的投向,保证重点产业、社会急需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

国家预算可以直接投资或引导投资,或为投资创造基础条件等方式,促进基础行业发展。

我国近年来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制的基本程序是:

政府决定某项目后,随即拨出一定的款项作为资本金组成项目法人,由该项目法人以政府的名义融资,然后统筹项目投资建设和经营还贷的全过程。

3.对项目实行多元化的融资方式。

项目融资方式主要有:

一是BOT(build—operate—transfer)方式,由政府与私人资本签订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授权签约方的私人企业承担该基础设施的融资、建设和经营,在协议规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艺术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