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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学思想与分类

地理学思想与分类

  地理学是研究地理环境中自然要素与人文要素交互作用的基本原理,阐明地域系统、空间结构、时间过程、人地关系以及各要素间互相联系、互相制约、互相影响的生、克、竞分、协调等一般图式和总体规律。

是一门复杂学科体系的总称。

依照现代观点,对于地理学的表达,不是给出一个简单的定义,也不是使用一项独立的解释就能完美无缺,唯有通过对于“一组问题集合”的综合诠释,才能将其全貌予以涵盖。

这些“问题集”至少应包括:

由各类地理因子互相作用及其过程轨迹共同决定的地理系统,具有什么样的结构与功能;由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所产生的区域基质是什么;“自然—社会—经济”复合体系的时空耦合特征是如何表现的;地理系统的稳定性与平衡条件的机制是什么;人地系统的基本表现模式以及它们之间互相适应、互相调节、互相改造的基本规律是什么;如何在物质、能量、信息、空间、时间、行为、感应、多样性、复杂性等各项基础变量的研究中实现地理学的总结与统一;地理学的区域性、综合性、整体性、自组织特性是如何表现的……只有对上述一组问题作出全面而深刻的回答,方能形成地理学的基础构架。

“地理”一词始见于中国的《易经·系辞》和古希腊埃拉托色尼的《地理学》。

其后,随着经济、文化、社会的发展,在不同历史时期,对地理学均有补充和丰富。

古典地理学适应于人类对于空间扩大的要求,以探险、猎奇、游记、方域志述等为其特点,全面罗列自然、风土、民俗、人情;近代地理学进入“半科学半艺术”境地,以洪堡、李特尔为代表的“因果”论、“比较”论等,给地理学的进步以深刻影响;现代地理学则以“系统观”、“综合观”等作为研究的指导,企图完成由定性到定量、由描述到解释、由表象到实质的转变,正如当代地理学家哈维(D.Harvey)总结的那样:

“只有把一个意外的结果变成一个意料中的结果,把一个偶然的事件变成一个当然的事件时”,地理学才具有“现代的”品格。

地理学在自身的发展过程中,曾形成了几种重要观点,它们均对地理学的认识水平的提高,起过积极作用。

主要有:

①区域学观点。

代表人物为德国的赫特纳以及深受其影响的哈特向,他们主张地理学应着重于空间分布体系与区域分异的研究,并以地理学的区域性这一中心思想,贯穿于对地理学的性质、内容、研究方法、思考原则的认识之中;②空间分析观点。

以地理事物的空间关系研究作为出发点,借用网络模型及几何拓朴方法,研究地理事物的空间关系及组织规律。

以英国剑桥学派的核心人物哈盖特(D.Haggett)、威尔逊(A.G.Wilson)以及美国的阿伯勒(R.Abler)、劳依德(P.E.Lloyd)等为代表,企图用抽象的分析,去揭示地理学统一遵守的空间范式;③景观学观点。

以研究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的发展与演变为基本主旨,形成对地理学的基本认识。

地理学家索尔为这一观点的倡导者之一,被称为“伯克利学派”,希望对地球表面上人类痕迹的特征寻求合理的解释。

德国地理学家历来对于景观学研究有着雄厚的基础,苏联地理界从贝尔格起,一直强调景观学派的思想;④生态学观点。

不少地理学家曾设想,地理学应主要研究自然环境对人类的影响,认为人类的社会和文化,都是自然环境作用下的产物。

美国辛普尔(E.C.Semple)师承地理学家拉采尔(F.Ratzel),出版了《地理环境的影响》一书,曾风靡地理界。

巴罗斯(H.H.Barrows)于1923年提出“人类生态学”即地理学;1936年,帕克(R.E.Park)进一步联系生命网络、自然平衡以及竞争、优势、演替等概念,把人与环境之关系,提到居于地理学思想的核心地位;⑤区位论观点。

从经济学原理出发,以研究“成本—利润”关系的空间效应为中心。

该学派起源于德国,由杜能(J.H.Thnen)、韦伯(A.Weber)进而到克里斯泰勒(W.Christaller),一脉相承地完善和发展了区位论观点,以后廖什(A.sch)、伊萨德(W.Isard)等又进一步发展了“空间经济学”,在现代地理学中占据重要地位;⑥计量学观点。

一些地理学家在20世纪50~60年代,以数学的概念与方法,采用数理统计分析研究地理环境中广泛的自然现象与人文现象,并在地理界形成一股国际潮流,即“计量革命”,其领袖人物加里森(W.Garrison)、默卡梯(H.Mccarty)、哈格斯特朗(T.Hagerstrand)等,进行了许多开创性的工作,“华盛顿小组”、“隆德学派”、“剑桥学派”等,得到了国际地理界的承认,他们在地理学中的作用,受到了高度评价;⑦系统论观点。

地理环境中各类要素间的复杂关系,完全适应系统科学所阐述的原理及解析方法,它为地理学本质的揭示以及地理学规律的探讨,开辟一条崭新的道路。

20世纪70年代以来,乔莱的一系列著作,哈维的《地理学解释》,苏联索恰瓦(V.Sochava)的论述等,都是这一方面的代表。

以上各类观点和学派,反映了对于地理学性质的不同认识。

至于“地理环境”这一概念,出自于法国地理学家列克留(E.Reclews),他在1876年将地理环境解释成围绕人类自然现象的总体。

作为地理学的研究对象,应对地理环境有更加一般的理解:

其“外部”表象是在“内部”各要素互相作用的基础上,由时间序列的“过程瞬态”所映射出的空间综合图式,并随着人类的出现和发展,越来越深刻地打上人类活动、人类行为的烙印。

因此地理环境是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两大部分的统一体。

至于地理环境所涉及的范围,各类观点有着不尽相同的划分,但在理解的重心上却是基本一致的。

地理学在学科体系上,一般划分出3个基本层次:

①整体识别的层次。

主要为既联系时间,又联系空间;既联系自然,又联系人文;既联系理论,又联系应用;既联系哲学体系,又联系方法等属于综合性、全球性、共同性的地理问题,如普通地理学、系统地理学、理论地理学、应用地理学、古地理学、区域学、地理学思想史、地理学方法论等;②按着要素所区分的次一级学科。

主要由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地图学这三大类组成。

自然地理学以自然因子的互相作用为研究对象;人文地理学以人地关系为基础,探讨各种人文现象的分布、变化、扩散以及人类活动的空间结构;地图学是地理学研究的特殊方法与手段,连同已经发展的地理数据库、地理信息系统、地理系统工程等,共同组成了地理学的技术体系;③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地图学属下的各个部门地理学科,如地貌学、气候学、水文学、土壤地理学、植物地理学等属于自然地理学范畴;经济地理学、城市地理学、政治地理学、文化地理学等属于人文地理学范畴。

从另一个角度去划分,现代地理学又把理论地理学、应用地理学和实验地理学作为互有联系的三大基础体系,以对应现代科学的基本划分。

(牛文元)

地理学思想史

探索和运用地理科学思想发展历史规律的学科。

是地理学与“科学史学”中的“学科史”之间的边缘科学。

着重研究地理学思想的起源、继承和发展的理论思维。

从认识论、方法论、逻辑学以及科学哲学角度,对地理学的科学结构、科学性质、研究目的、意义、逻辑体系,发展进程中各种学派与学术观点,进行系统的研究与评论;从历史的发展中阐发地理学的进取与开拓。

由于地理学科学属性的特殊性,正如中国地理学家黄秉维所指出的:

“地理学传统上是联系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之间的桥梁”,展示了丰富的思想内涵。

内容主要包括:

①地理学思想的起源、演变与发展分期。

地理学的发展大致经历了古代、近代到现代的发展阶段。

地理学思想萌芽散布于上古时代的史诗、哲学、历史丛书中,当时的中国、埃及、巴比伦、印度诸国产生了相当规模的地理知识积累,形成了地理学观念的雏形。

从公元5世纪延续到15世纪,是地理学发展的中古时期,宗教势力特别是欧洲的基督教垄断了学术领域,窒息了地理学的思想。

但从公元2~15世纪,中国发达的古代文明形成了世界上最发达的地理研究中心,中国的地理志、地图、专论从数量到质量都达到了当时的最高水平。

地理学的近古时期约始于地理大发现时代,从15~17世纪中叶,地理学的视野扩展到全球,标志着地理学科学见解的启蒙。

19世纪后半期,进入近代发展时期,地理学思想不断发展,新的理论和方法不断涌现,逐步形成了现代地理学;②地理学结构的形成和发展,它规定着地理学的科学性质、功能和发展趋势,是现代地理学思想争论的重点。

地理学不是机械的拼凑,偶然的堆积,而是有序的,有结构的,是经历了漫长的历史,不断丰富和发展着的科学体系。

地理学从古代的数理地理学和描述地理学为主体的学科,经过演化已发展成具有许多分科的有自己逻辑体系和层次的科学结构。

不同学派或观点依据地理研究客体组成元素的层次性或空间尺度的层次性而进行分类。

许多地理学家为探索地理学的科学结构和逻辑体系作出了艰辛的努力,积累了丰富的精辟见解;③地理学科学性质认识的形成和发展。

地理学在科学中的地位和作用,研究领域和范畴,研究对象和任务,其基础理论和核心的探索,历来存在着许多不同意见和争辩,也是地理学思想的活跃领域;④地理学的方法论思考。

地理学思想史的几本最有代表性的著作为詹姆斯(P.E.James)的《地理学思想史》,赫特纳的《地理学,它的历史、性质和方法》,哈特向的《地理学性质》和《地理学性质透视》,哈维(D.Harvey)的《地理学解释》等,阐发了历史地形成的独特的方法论所反映的地理学思想的发展;⑤地理哲学与科学哲学思想。

从地理学发轫初期,各种哲学观念就渗透于地理学领域,朴素的唯物论思想促进了地理学思想的活跃。

在现代地理学发展中新的科学哲学理论逐渐取代了以往的哲学观念,有益于地理学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地理学思想中的有机组分。

(于沪宁)

地理学哲学

地理学与哲学、科学哲学之间的边缘科学。

研究地理学理论和概念中的哲学问题与逻辑思维,以阐明地理学结论的哲学意义与地理学研究方法论中逻辑思考过程,为地理学研究提供正确的思维方式。

从地理学最初的朦胧时期一直到19世纪中叶,地理学往往和哲学、历史学交织在一起;而近代地理学发展时期则经历了对哲学的独立和重新密切联系的过程。

纵观古代地理学史,无论是古代中国或古希腊、罗马的地理学,和其它自然科学一样包容于自然哲学之中,存在着朴素的自然观,具有鲜明的唯物主义倾向和辩证法的萌芽思想。

古希腊米利都学派哲学家退利斯(Thales)及其弟子阿那克西曼德(Anaximander)悬想地球是浮于水中央的一个扁平盘子;毕达哥拉斯(Pythagoras)学派首创地圆说概念;亚里士多德(Aristoteles)首创地理学以系统观察为基础,从月蚀推论地圆说。

虽然他们的科学思维渗杂着神话和臆测,亦对地理哲学作出有价值的贡献,但仍处于现象的描述和猜测的思辩阶段,不可能对地理环境作出深入的解释和说明,必然难以承受以后的神学自然观的冲击。

在中世纪,自然科学论为神学的婢女,地理学也采取了从属的形式。

但自哥白尼(N.Copernicus)的日心说所引起的科学革命以来,以科学反对神学,以经验反对思辨,成了自然科学的主流。

自文艺复兴至19世纪初,自然哲学有了长足的进步;但自然科学与哲学并未完全分离,此后呈现摆脱和独立的倾向。

近代地理学深受哲学家康德(I.Kant)和黑格尔(G.W.F.Hegel)的影响。

康德最初的影响有积极的意义,但他从哲学“二元论”出发主张时空分离,导致地理学长期脱离时间而研究空间,最终加强了决定论思想。

黑格尔的辩证法原则,特别是“分析”与“综合”这两个辩证法概念的提出,加强了地理学的哲学思考,有利于正确认识地理学的实质,但却否定了地理学中的实证论倾向。

洪堡和李特尔的理论也反映出康德和黑格尔的影响。

萌芽于古希腊时代,被孟德斯鸠(Montes-quieu)所发挥的地理环境决定论的思潮,在反对神学、经院哲学中曾起着进步的积极的作用。

在地理学最富哲学意义的论题人地关系的研究中,拉采尔(F.Ra-tzel)接受了社会达尔文主义观点,思辨性地用决定论史观论述环境对人类社会的影响,把国家比喻作依附于空间的有机体,国家的扩张、衰退完全由环境空间所确定,此后为稍加改进的人地调节论所扬弃。

20世纪20年代以自然科学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哲学诞生,不断渗入地理学,以逻辑实证主义方法为标志,其主要特征是以数理逻辑分析方法对科学知识结构作静态的逻辑分析,以代替地理学的传统描述。

显著影响始于5O年代,一些地理学者从哲学方法论研究中吸取教益以构建地理学的理论体系。

舍弗尔(F.K.Schaefer)于1953年的《地理学的例外论》中提出地理学家应采用实证主义方法的主张,继而1959年哈维(D.Harvey)在《地理学的解释》一书中详细探讨了假说、规律、理论、模型的应用,从而确立了实证主义在地理学中的重要地位,主要表现为寻求规律性的、实证的、类似于物理学和数学的表达方式的地理学,反映于50~60年代的计量与理论运动,力图将研究重点由区域方向转向空间联系与分布规律的探索,如邦基(W.Bunge)1962年发表的《理论地理学》,认为地理学是空间联系和空间相互作用的科学。

受其影响发展了中心地理论体系、土地利用论、工业区位论、空间相互作用理论、城市社会区理论。

70年代以来西方实证主义地理学以空间组织为研究核心,模仿理化科学研究的方法论,发展了生态因子分析方法等。

实证主义研究观点和方法发展到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即受到新兴起的人文主义地理学的挑战,主张改变人作为空间奴隶的地位,把人作为地理学研究的出发点。

在众多的人文主义哲学思潮中,对地理学影响较大的是现象学(phenouse-nology)、存在主义(existentiolism)和释义学(hermeneutic)。

70年代结构主义又盛行一时,强调地理研究要探究深藏于现象之后的本质原因。

80年代约翰斯顿(R.J.Johnston)从哲学高度把西方地理学方法归结为实证主义、人文主义和结构主义。

考察地理学的全部思想,可以看出地理学家的理论和方法往往是这种和那种哲学观点的反映;而哲学也重视利用地理学的结论与观点以充实其哲学理论。

中国的地理学者自50年代以来,致力于用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哲学—自然辩证法指导地理学研究。

地理学者深入研究地理学的逻辑结构和层次;地理学理论的结构内容即基础理论;地理学理论与其它科学理论的关系;地理学理论与客观世界及科学家的关系;地理学方法论的哲学基础;出现了与“元科学”相对应的“元地理学”,这些都是科学哲学实质性内容在地理学中的反映,标志着地理学哲学研究进入一个崭新阶段。

(于沪宁)

理论地理学

地理学的分支。

研究发生在地理环境中的、以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相互作用为前提的、各类地理现象在统一基础上所遵循的总体规律。

它既承认研究对象的客观性,又承认“人—地系统”的协调性,并始终以物质、能量、信息在地理系统中的运动和行为作为脉络,探讨地理学的哲学内涵及研究的方法论,从而在高一级层次上和整体尺度中,反映地理学的全部实证知识和逻辑思维能力。

在邦奇(W.Bunge)于1962年出版《理论地理学》专著之前,洪堡、道库恰也夫、赫特纳、哈特向等地理学家,都企图对理论地理学的定义、内涵及地位加以阐述。

当时的理论地理主要把空间分布理论、区位理论、人—地关系、区域学说等,作为基本研究内容。

在邦基之后,随着认识的深化,相邻学科的渗透,计量革命的冲击等,理论地理学力图从更综合的水平和更广泛的背景上,显示其独特的作用。

乔莱与哈盖特(D.Haggett)于1967年主编的《地理学模型》、高里基(R.Golledge)等于1968年发表的《论地理学定律》、哈维(D.Harvey)于1969年出版的《地理学解释》、戴维斯(W.K.D.Davies)于1972年出版的《地理学概念的革命》、威尔逊(A.G.Wilson)于1972年发表的《理论地理学——断想和见解》、威尔士(E.Wirth)于1979年出版的《理论地理学》一书,以及从1980年以后,一些地理学家倡导组织的理论地理学国际讨论会等,已把理论地理学纳入一个更加系统和更加现代化的轨道之中。

理论地理学总是以认识地理区域的“整体表现”、“集合效应”、“宏观趋势”、“有序特征”,作为有别于地理学其它部门学科的研究目标。

理论地理学的研究趋向,在4个方面已被肯定:

①既联系自然环境,又联系社会经济的桥梁作用;②实现解脱地理学“二元性”的基本尝试;③揭示地理系统协同性的基本途径;④是空间关系与时间过程的统一体。

理论地理学普遍遵守的原则主要为:

①地理系统的整体性原则;②地理要素在功能上的最小限制原则;③地理成分互相作用的自组织原则;④地理现象在空间上的连续过渡原则;⑤地理相似性与差异性的互补原则;⑥地理环境演变的趋稳性原则;⑦地理过程的震荡节律原则。

(牛文元)

元地理学

从元理论角度研究地理学,即关于地理学理论的理论。

理论由元理论和一般理论两个层次构成。

一般理论指对具体问题进行分析、解释、判断、理解、推论以及所形成的观点的集合;元理论则是关于一般理论的理论。

按照元理论的基本思路,将所研究的理论本身称为对象理论;将作为研究工具所使用的理论叫做元理论。

元理论与具体学科的交叉产生了元科学,任何一门科学都具有相应的元科学研究,这种区分具有普遍的方法论意义。

约翰·齐曼(J.Ziman)将元科学理解为广义的“科学的科学”,诸如科学史、科学哲学、科学社会学、科学研究经济学等均属元科学学科。

地理学各分科现有的一般理论,均属于对象理论,还必须从更高层次上建立有关地理学本身的理论,即为元地理学。

传统的元科学学科如科学史、科学哲学、科学研究方法论学科等均与地理学交叉产生地理学思想史、地理学哲学、地理学方法论等地理学分支学科,如赫特纳、哈特向、詹姆斯(P.E.James)等的有关方法论著作,反映了传统元地理学的基本特征是侧重于讨论地理学性质本身。

现代元地理学深受实证主义思潮影响,着重从形式化方面来建立地理学的元理论。

地理学作为一门研究地理环境结构对应变换分析的科学,首先要求建立有关空间组织或结构的公理形式化系统,当其考虑这一结构的历史发展和动态变化时,又须建立有关时序变化和主要根据“记忆”痕迹重建这种时序的元理论研究。

邦奇(W.Bunge)认为几何学是地理学的语言,从几何学角度去研究地理空间的抽象统一形式化关系,可认为是区位论的元定理探讨。

哈维(D.Har-vey)的《地理学的解释》标志着传统元地理学向现代元地理学的转化。

随着现代地理学的发展,预示着以科学哲学、科学史、科学方法论、科学社会学、数理逻辑、符号学、解释学、现象学、图象学等学科为基础去创立现代元地理学的理论。

元地理学体现了哲学对地理学的透视,方法论对地理学的剖析。

地理学中实证主义、人文主义和结构主义思想实质上均属元理论,均体现了应当如何对地理现象作分析、解释、表述和理解。

地理学仅研究一般理论无法使地理学理论走向完善,只有对地理学元理论作深入研究,才能构筑科学的完善的地理学理论。

(陈传康 于沪宁)

统一地理学

主张自然与人文(或经济)地理学一体化的学术观点,与地理学“二元论”观点相对立。

实质上涉及地理学性质、研究对象、科学体系和研究方法等方面的学术论争。

近代地理学自洪堡和李特尔谢世以来,地理学的统一与分裂一直是争论焦点,地理学的一元性受到非议。

洪堡主张地理学应在复杂性中去了解统一性;将人类作为自然统一体不可缺少的部分包括在内。

李特尔认为统一性正是地理学的特点。

但以德国佩舍尔(O.Peschel)为首的一些人认为,地理学只能对地球表面形态进行研究,人类活动不属其研究范畴。

李希霍芬(F.vonRichthofen)和阿·彭克都认为地理学仅限于自然地理,而摈弃人文方向。

西方一些学者一直致力于推动地理学的统一性。

赫特纳倡导统一地理学,认为区域是地理现象与社会经济现象的具体相关结合;二者统一于区域研究中。

哈特向指出地理学研究对象很少是纯“自然的”或纯“人文的”,分为“两半”是有害的。

麦金德认为:

“地理学成功发展道路需要将它当作一门统一的科学”。

1963年,美国以阿克曼(E.A.Aekerman)为首提出地理学革新建议,否定分裂人文地理和自然地理的二元论。

苏联从20~50年代,一些地理学者认为统一地理学已经过时,分裂为自然地理学与经济地理学。

1926年以康斯坦丁诺夫(O.A.Konstantinov)为代表的经济学派指出经济地理学是一门纯粹的经济学科,提出:

“彻底抛弃地理观点”。

其观点与巴朗斯基等领导的地理学派相对立。

50年代末阿努钦(V.A.Anuchin)著《地理学理论问题》一书,指出地理学存在着与其它科学不同的“统一的”研究对象和方法论原则,既包括自然的,也是社会的。

马尔科夫(K.K.Markov)力主地理学的统一性,认为自然和人类是统一的物质世界的组成部分,不仅要研究其相互作用,还要给予经济评价。

地理区应看作自然经济综合体。

指出现在再强调自然地理和经济地理的独立性是时代的错误。

在1980年苏联地理学代表大会上他指出:

“统一地理学或简称地理学,就是现代地理学。

”中国不少学者均主张地理学的统一性,主要论点仍是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关系上需要统一地理学。

人类社会发展中的一些重大的综合性问题,如人口、资源、环境、能源、城市化等问题需要综合探讨解决,人为地划分成“无人”的自然地理和“无自然”的人文地理学不仅缺乏科学依据,而且很难担负上述任务。

研究客体的统一性决定了地理学最终应是统一的。

地理学分支科学的超前发展则是科学发展和科学整体发展的阶段产物。

目前地理学中分化的分支逐渐有接近、统一的倾向。

在当代科学的综合潮流推动下,现代地理学正处于新的综合阶段。

但自然与人文的地理学实质性的融合仍需克服重重障碍,付出极大努力。

(于沪宁)

地理学二元论

将地理学划分为自然与人文(或经济)地理学、区域与系统地理学的学术观点。

前者指自然地理学与人文地理学的分离;后者指按表达的方法分为“区域地理”与“系统地理”两类。

地理学在自身发展中,始终难以摆脱“二元论”的约束,其论点的变更与学术观点的取舍,将涉及到地理学性质、方向任务以及研究方法等一系列根本问题的改观。

根据地理学的传统观念,进行通论的、专题的一系列分支学科的集合,统称系统地理学,以后逐渐改称部门地理学,以对应于区域地理学。

在部门地理学尚未充分发展时与区域地理学相对应的为普通地理学,原意为按专题对整个地球表面进行系统的探索,以区别并对应于将地球表面划分成一个个区域加以综合研究的区域地理学。

其思想的提出可追溯到1650年瓦伦纽斯的经典著作《普通地理学》中提出的概念:

“普通地理学是研究整个地球的总的情况,并解释其各种性质,它不考虑到个别国家。

”并提出“专门的或特殊的地理学”以进行区域地理学研究。

近代地理学发展到19世纪7O年代以后,随着部门地理学分支的蔓生和独立性的增强,两者始有实质性分野。

此后在地理学中区域地理学与系统地理学之间的关系,如轻重主次等问题,一直为方法论上的争议。

哈特向称之为(继自然与人文的二元论之后的)“第二种二元论”,即将地理学按其研究和表达方法“划分为两半”的“区域和系统地理学的二元论”。

20世纪初,德国地理学者普遍同意因子研究与区域研究同样重要,但不久即为新的区域理论所推翻。

这样反复地争论并非是无益的,正如赫特纳1898年所指出的:

“使地理学同时向两个方向并肩地发展。

”随着地理学的发展,系统地理学正在变为专门化程度愈来愈高的知识领域,一些地理学家主张系统地理学的专门知识必须运用到区域理论中去;专题地理学家也要潜心研究区域;区域地理学家也要运用系统地理学知识,力求两者的统一性,以相得益彰。

主张统一性论点的一直从方法论上追索两者的共同点:

系统地理学是研究各种地理现象(包括自然和人文的)类型、特征、位置和范围,是由特殊到一般的过程;区域地理学以区域构成研究框架,在其范畴内将各种不同的现象统一成一个整体,是由一般到特殊的过程。

两者虽从形式上明显分化,强调点有所不同,但基本内核一致,即以统一性、系统性为基础来分别研究地理学。

但无论从“纯自然”或“纯人文”出发,还是单从“区域地理”观点或“系统地理”观点出发,都难以从理论到实践上圆满解决地理环境中错综复杂的问题,从而产生了地理学必然具备高度综合的特点和最终的统一性。

由统一而分化,由分化趋向统一,这就是地理学发展进程中的辩证规律。

随着系统论的发展及其向地理学的渗透,系统论又将现代部门地理学看成地理学科学体系之集合,其分析研究方法也渗透到部门地理学诸领域,产生了逻辑上的混乱与重复;故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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