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教育 《证据法学》期末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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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教育《证据法学》期末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证据法学复习题A

一、单项选择题

1.关于被害人陈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被害人陈述作为诉讼证据,可以包括严惩犯罪分子的要求

B.被害人死亡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替他提供被害人陈述

C.被害人陈述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D.被害人陈述只能由自然人作出

2.属于证明对象的是()

A.法院总背回避的事实

B.证据事实

C.众所周知的事实

D.公证的事实

3.只有对()而言,才有所谓的证明责任

A.证明标准

B.证明对象

C.证据事实

D.证据规则

4.下列不属于西方证据法律制度历史发展阶段的是(   )

A.神示证据制度B.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C.法定证据制度D.无罪推定证据制度

5.下列不属于我国古代证据法律制度特征的是(   )

A.刑讯是获取证据的合法手段B.重视“五听”判案法

C.注重对实物证据的收集D.从未存在过神判法

6.被告人承担证明责任的是()

A.刑事公诉;  B.刑事反诉;  C.民事诉讼;  D.行政诉讼

7.下列讯问犯罪嫌疑人程序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侦查人员告知犯罪嫌疑人必须如实回答侦查人员的一切提问

B.侦查人员未进行口头询问直接让其书写供词

C.侦查人员讯问某17岁犯罪嫌疑人时,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现场

D.侦查人员未同意犯罪嫌疑人补充并改正笔录的请求

8.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时的证明标准是(   )

A.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B.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C.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D.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9.大陆法系国家对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立法表述是()。

A.内心确信B.高度的盖然性

C.盖然性的优势D.排除合理怀疑

10.某公安机关法医王某在下班途中目睹了甲伤害乙的经过,那么(   )

 A王某应当作鉴定人B.王某应当作证人

 C.王某既可以作鉴定人,又可以作证人

D.王某既不能作鉴定人,又不能作证人

二、多项选择题

1.证据的合法性包括()

 A.运用证据的主体要合法;  B.每个证据来源的程序要合法;

C.证据必须具有合法形式;  D.证据必须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2.下列那些属于物证()

A.作案的工具;  B.行为所侵害的客体物;

C.行为过程中所遗留的痕迹的物品;  D.被害人的尸体

3.下列关于证人资格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凡是知道案件情况并有作证能力的人,都可以作为证人;

  B.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C.法人和非法人团体同样具有证人资格;

D.证人在刑事诉讼中没有优先地位

4.以下属于言词证据的是()

A.刑事被害人的陈述;  B.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

C.证人证言;  D.鉴定结论;

5.不属于证明对象的是()

A.回避的事实;  B.证据事实; 

C.众所周知的事实;  D.公证的事实

三、简答题

1.对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评价

2、简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运用原则

3、简述间接证据的运用规则

四、论述题

1.试述我国刑事公诉案件中证明责任的承担

2.试述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分类及间接证据的特点

证据法学复习题(A)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C2.A3.B4.D5.D6.A7.C8.B9.B10.B

二.多项选择题

1.ABCD2.ABCD3.AB4.ABCD5.BCD

三.简答题

1.

(1)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概念

自由心证证据制度是指证据的取舍和证明力的大小,以及案件事实的认定,均由法官根据自己的理性和良心自由判断,形成确信的一种证据制度。

(2)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历史进步意义

首先,自由心证制度的确立,推定了诉讼制度的民主化,引起了诉讼结构的变革。

其次,对于诉讼参与人来讲,自由心证制度代替法定证据制度,使被告人获得辩护权,并确立了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使公民的基本权利在法律上得到一定的尊重,这无疑是证据制度史上的一大进步。

再次,自由心证制度的确立,对于法官、陪审员来讲,也使其从法定证据制度的束缚下解放出来,对于证据的审查判断,对于案件事实的认定,由法官根据自己的理性和良心自由判断,从而为法官查明案件事实真相提供了可能性。

2、简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运用原则

(1)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2)既要重视供述,也要重视辩解

(3)采取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口供应当排除

(4)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5)应正确理解“如实回答”的规定

3、简述间接证据的运用规则

(1)客观性。

即用于定案的每一个间接证据都已经过司法人员查证属实,都必须是客观真实的。

(2)关联性。

即间接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存在客观联系,对证明案件事实有实际意义。

(3)充分性。

即间接证据必须达到能够证明案件全部事实所需要的量。

(4)协调性。

即间接证据之间以及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必须协调一致,没有矛盾。

(5)完整性。

即间接证据必须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

(6)排他性。

即运用间接证据构成的证明体系得出的结论必须是唯一的,并具有排他性。

四.论述题

1.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来承担。

(1)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地位

(2)公诉案件中人民检察院必须承担的三项责任:

提出证明的主张;提供证据的责任;说服责任。

(3)公安机关在公诉案件中不承担证明责任

(4)被告人在刑事公诉案件中不承担证明责任及其例外情况。

2.

(1)根据证据与案件的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即能不能独立地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可以将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案件的主要事实,是指犯罪事实是否存在,该犯罪行为是否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

根据刑事诉讼的理论和实践,在理解这一划分标准时,应特别强调三个方面:

(1)所谓案件主要事实的两个方面,是就肯定意义上的直接证据而言的,即一个肯定被告人犯罪的直接证据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方面的内容。

而否定性的直接证据则不然,只要能够据以否定其中任何一个方面的内容,就是直接证据。

如证明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

(2)直接证据或间接证据都可以是原始证据来传来证据,其划分同证据的来源、出处无关,不能把直接证据、间接证据的分类原始、传来证据的分类相混淆;(3)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分类的范围,只涉及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那些与主要事实无关,但对查明案件事实真相、正确认定被告人刑事责任同样有证明作用的证据,并未纳入这种分类方法之中。

(2)直接证据是指能够用来独立地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凡是直接证明犯罪事实是否存在,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的证据,就叫做直接证据。

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都有可能是直接证据。

直接证据是案件主要事实的直接反映。

一个直接证据经过查证属实后,就可以对案件主要事实作出肯定或者否定的结论。

间接证据是指不能独立地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而只能证明案件事实的某种情况的证据。

间接证据必须与案内的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构成一个证据体系,才能共同证明案件:

的主要事实,对案件的主要事实作出肯定或否定的结论。

例如,在犯罪现场留下的物品或痕迹,实施犯罪的工具,被害人的伤情等。

(3)间接证据的特点有四:

一是间接证据不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具有的依赖性。

二是间接证据种类繁多、形式多样。

三是间接证据和直接证据相比,其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方法繁杂,难度较大,必须有一个判断和推理的过程。

四是间接证据多表现为实物证据,且客观性较强。

证据法学复习题B

一、单项选择题

1、法定证据制度的特点不包括()

A.法律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判断证据的规则

B.封建等级特权盛行

C.法官根据理性和良心断案

D.刑讯逼供合法化

2、下列哪项不属于物证的表现形式()

A.实施犯罪的工具

B.犯罪行为侵犯的客体物

C.伪造的各种物品或痕迹

D.记载有管内容的书面材料

3、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经法庭审理后,对于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

A.无罪判决

B.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决定

C.建立检察院撤诉的决定

D.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4、5月1日是国际劳动节,香港于1997年回归祖国属于()

A.推定的事实

B.司法认知的事实

C.调查的事实

D.辩论的事实

5、诉讼中未经当事人质证的证据材料()

A.都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B.在明确告知当事人的情况下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C.由法院依职权决定是否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D.一律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二、多项选择题

1.在诉讼制度与证据制度的关系上表述正确的有()

A.诉讼制度从属于证据制度B.诉讼制度决定于证据制度

C.诉讼制度决定于证据制度D.有什么样的诉讼制度就有什么样的证据制度

E.证据制度从属于诉讼制度

2.与纠问式诉讼制度相适应的证据制度内容有()

A.心证B.口供主义C.理性和良心D.刑讯逼供E.十字形证明

3.证据学的研究方法有()

A.借鉴和创新的方法B.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方法C.系统全面研究的方法

D.比较研究方法E.实证研究的方法

4、实物证据的特点()

A.能够主动、全面地证明案件事实

B.容易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而出现失真的情况

C.被动性和倚赖性较为明显

D.客观性较强

5、原始证据的特点包括()

A.原始证据与案件事实有直接的关系。

B.原始证据的证明价值一般大于传来证据。

C.凡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叫原始证据

D.原始证据的证明价值不是固定不变的。

三、简答题

1、简述被害人陈述的特点

2、简述证明的特点

3、简述英美国家的证据规则

4.简述证据的客观性与主观性

四、论述题

论述刑事诉讼证明对象的内容

五、案例分析题

1、在一起抢劫杀人案件中,公安人员收集到如下证据:

(1)被害人陈某度过危险期苏醒后,说是原来的邻居吕某在她身上砍了一刀,并抢走其肩上的手提包。

(2)现场留有吕某的鞋印两个。

(3)在吕某家搜出陈某的手提包、沾血的菜刀一把。

(4)菜刀上的血的血型与陈某的血型一致。

(5)审问中吕某承认是因为赌博输了,所以去抢劫陈某。

问题:

以上证据哪些是直接证据?

哪些是间接证据?

2、张某与李某长期有仇,终于在一日到李某处用匕首将李刺伤。

此时,张某发现其行为被窗外王某看到,便丢下匕首落荒而逃,但其在行凶前与李某的对话被正开着的录音机录下,且张某遗在现场的笔记本上有行凶计划。

公安机关根据报案,对现场进行了勘验,提取了现场的所有证据。

抓到张某,张某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后称自己有间歇性精神病,于是到指定医院对张作司法鉴定,书面结论是:

张某一切正常,王某和李某分别到公安机关对案情作了陈述。

问:

此案中哪些内容可以作为证据,各自属于什么法定证据类型?

 

证据法学复习题B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C2、D3、D4、B5、D

二、多项选择题

1.BDE2.BD3.ABCDE4、CD5、ABCD

三、简答题

1、简述被害人陈述的特点

(1)陈述主体的不可替代性。

即只能是直接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其他任何人都不能代替被害人而成为这类证据的来源主体。

(2)陈述指向主体的排他性。

被害人只有向公安司法机关就有关犯罪事实和情况作出的陈述,才能作为刑事诉讼证据使用。

(3)陈述内容的特定性。

即其内容只能是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就有关犯罪的事实和情况所作的陈述。

(4)证明的直接性。

被害人因遭犯罪分子的直接侵害,对受害情况和犯罪分子的个人情况一般能作比较真实、详细的陈述。

2、简述证明的特点

(1)证明的主体只能是控诉机关和当事人

(2)证明的任务是阐明案件事实或论证诉讼主张

(3)证明的根据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事实即诉讼证据,而不是一般的公理、定律或经验

(4)证明的范围和对象受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的限制

3、

(1)关于举证责任的规则

第一,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的规则。

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由控诉一方承担,被告人有权为自己的行为进行辩解,但不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

第二,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的规则。

在民事诉讼中,原告要承担证明责任。

(2)关于证据相关性的规则

第一,相似事实。

相似事实一般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第二,人的品格。

人的品格一般也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但有许多例外。

第三。

,前科。

前科一般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但在刑事诉讼中,如果被告人的前科属于系争事实,证明前科的证据就取得了成为本案诉讼证据的资格。

(3)关于证据法律性的规则

第一,关于证人证言的规则。

在诉讼中任何人都可以被强制作证;一般来讲证人作证均需要宣誓;特定身份的人具有不提供证言或不出示文件的他特权。

第二,书证的规则。

有关书证的规则主要是关于文件内容的证明,签署私人文书证明以及和文件有关的口头证明等方面的规定,具有较为烦琐的特征。

第三,证据的排除性规则。

包括自白排除规则;违法证据排除规则;传闻证据排除规则;意见证据排除规则。

4、一般认为,对证据的客观性应作如下理解:

(1)证据都表现为客观存在的实体,无论证据的形式表现为人还是物,都是客观存在物。

(2)证据的内容是对与案件有关的事实的反映。

(3)作为证据内容的事实与案件的待证事实间的联系是客观的。

主观性是指属于自我意识方面的问题。

按照诉讼中收集或者提供的证据与客观性的关系划分,可以将证据分为三类:

(1)客观性的证据,如物证、书证。

(2)客观性与主观性间杂的证据,如证人证言。

(3)主观性的证据,如鉴定意见。

四、论述题

论述我国刑事诉讼证明对象的内容

1、实体法事实

(1)有关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

包括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

(2)有关罪行轻重量刑情节的事实。

包括法定情节和酌定情节两种。

(3)排除行为违法性、可罚性或行为人刑事责任的事实。

2、程序法事实

五、案例分析题

1、根据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分类,证据1、5是直接证据,证据2、3、4是间接证据。

2、

(1)张某将李某刺伤,伤口为物证;

(2)张某丢下的匕首为物证;

(3)张某在行凶前与李某的谈话被录音机录下,属于视听资料;

(4)张某遗留在现场的笔记本上有行凶计划,属于书证;

(5)公安机关根据报案进行现场勘验所作的笔录,属于勘验检查笔录;

(6)张某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后称自己有间歇性精神病属于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7)指定医院对张作司法鉴定,书面结论是:

张某一切正常属于鉴定意见;李某向公安机关作了陈述属于被害人陈述,王某向公安机关作了陈述属于证人证言。

 

证据法学复习题C

一、单项选择题

1、神示证据制度的证明方法不包括()

A.对神宣誓

B.水审

C.火审

D.证人证言

2、遗嘱书以其中的签名笔迹证明案件事实时,属于()

A.书证

B.物证

C.当事人陈述

D.鉴定结论

3、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

A.应当老实回答

B.应当如实回答

C.可以保持沉默

D.有权拒绝回答

4、《刑事诉讼法》规定承担证明责任的诉讼主体是()

A.公诉机关

B.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C.人民法院

D.代理律师和辩护律师

5、询问多个被害人的方法是()

A.坚持个别询问

B.坚持同时一并询问

C.以座谈会形式询问

D.可单独、也可集中询问

6.下列人员中不能作为证人的有

A.甲,聋哑人,24岁,亲眼目睹了某杀人案件

B.乙,某小学四年级学生,亲眼目睹了某抢劫案

C.丙,某案件被告人的辩护律师

D.丁,被害人的姐姐,伤害案件发生时在场

7.在办案中收缴的记录有反动内容的录音带属于()

A.物证B.书证

C.视听资料D.电子证据

8.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时的证明标准是(   )

A.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B.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C.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D.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9.下列证据中既属于间接证据,又属于原始证据的是()

  A.被告人认罪的供述;  B.证人听到被害人哭声的证言;

C.赃物的复制品;  D.鉴定结论的抄件

10.下列有关推定特征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推定本身并非证据,而是一种证明规则

B.推定必须有前提事实和推定事实

C.推定只是一种认定事实的方法,与证明责任无关

D.推定既可依法律规定进行,又可按经验法则进行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属于刑事诉讼证明对象的是()

A.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的;

B.犯罪行为实施已过多年,超过刑法规定的诉讼时效

C.行为人不满十四周岁;  

D.回避的事实

2.有关刑事诉讼证明责任的分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在公诉案件中,检察机关承担证明责任

B.有自诉案件中,自诉人承担证明责任

C.公安机关也要承担一定的证明责任

D.人民法院也负有证明责任

3.关于直接证据的表述,正确的有(  )

A.被害人指认犯罪分子的陈述是直接证据

B.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不可能成为直接证据

C.某些记载有关犯罪内容的书证能够成为直接证据

D.物证不可以作为直接证据

4.书证与物证的关系是()

A.二者的相互联系表现是书证是广义的物证

B.有的书证具备物证和书证两种证据特征

C.书证物证二者的共同特点是客观真实性比言词证据强

D.二者的区别是书证是以其内容来证明案情的,物证是以其外部特征来证明案情的

5.现场目击者指认出犯罪分子并陈述犯罪过程的证言属于()

A.间接证据B.直接证据C.原始证据D.传来证据

三、简答题

1.简述间接证据的特点

2.简述证据的概念与特征

3.简述鉴定结论的特点

四、论述题

1.试述我国刑事公诉案件中证明责任的承担

2.试述我国刑事诉讼中疑案的处理原则

3、试述证明的意义

 

证据法学复习题C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D2、B3、B4、A5、A

6.C7.C8.B9.B10.C

二.多项选择题

1.ABCD2.AB3.AC4.ABCD5.BC

三.简答题

1.间接证据的特点有:

(1)间接证据的依赖性

(2)间接证据的关联性

(3)间接证据证明过程的复杂性

(4)间接证据的排他性

(5)间接证据的客观性

2.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证据的基本属性有三:

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1)证据的客观性

证据的客观性指的是证据事实必须是伴随着案件的发生、发展的过程,而遗留下来的,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存在的事实。

证据的客观性来源于案件本身的客观性。

(2)证据的相关性

证据的相关性,简单的说,是证据与案件事实有联系,能够发挥证明案件事实有或无的证明作用。

证据与案件事实的这种联系是客观存在的,而非人们主观想象的。

同时,证据与案件事实的联系也是多种多样的。

(3)证据的合法性

证据的合法性,是指某一材料要作为证据,除了必须具有证明力之外,还必须具有法律上的资格,被法律所容许。

证据的合法性要求,收集、提供证据的主体合法;收集、保全、审查判断证据的程序合法;证据的表现形式合法。

与证据的合法性相关的一个很重要的规则是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对非法取得的供述与非法搜查和扣押取得的证据予以排除的统称。

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否则执法人员不得采纳非法证据,将其作为定案的证据。

3.鉴定结论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鉴定结论是主观性和客观性的统一。

作为专家即鉴定人的判断性意见,鉴定结论既有相当的客观性,又有一定的主观性。

一方面,鉴定结论是专家运用专门知识,借助于必要的仪器和设备得出的结论,这种结论一般符合当时历史条件下的知识、技术水平,具有相对的科学性、客观性。

另一方面,鉴定结论毕竟是专家依赖个人的知识技能才能作出,它反映了鉴定人的个人见解和看法,深深带有鉴定人的个体性特征,这就使鉴定结论具有一定程度的主观性色彩。

(2)鉴定结论的事实针对性。

鉴定结论是在对鉴定对象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对发现的对象及其所能说明的事实作出的判断。

鉴定结论只能是对鉴定对象的有关事实发表检测与判断意见,而不是就案件中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鉴定结论以鉴定对象为基础,只要诉讼涉及到专门问题,并且是与待证事实有关的材料,如证据材料,都可以成为鉴定对象。

(3)鉴定结论的书面性。

鉴定结论是鉴定人本人书写的书面结论,鉴定结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而不能只是口头的陈述,因为鉴定结论中往往涉及许多专门性问题、专业术语、技术符号和相关数字,很难表达清楚。

书面鉴定结论应当详细记载有关鉴定的事项,以备存查。

(4)鉴定结论的确定性。

鉴定结论一般都要求具有确定性。

一项鉴定结论应当明确、直接确定与案件有关的人或事物,认定事实和真伪,确定事实的有无、程度,确定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某一事实是否有证明力以及证明力的大小。

不过,实践中也会出现因材料和人的认识水平所限,无法得出确定性结论,而给出可能性结论的情况。

这种情况多以分析意见书的形式出现,其证明作用往往很有限。

四.论述题

1.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来承担。

(1)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地位

(2)公诉案件中人民检察院必须承担的三项责任:

提出证明的主张;提供证据的责任;说服责任。

(3)公安机关在公诉案件中不承担证明责任

(4)被告人在刑事公诉案件中不承担证明责任及其例外情况。

2.

(1)疑案是指刑事诉讼中对案件事实的证明证据不足,没有达到证明标准,因而难以决断的案件。

在司法实践中有时由于条件的限制或出于各种主客观原因,有些案件虽然有一定的有罪证据,但未能查得水落石出,或因案情错综复杂,一时难以查清,法定期限已过,因而出现疑案是不可避免的。

(2)1996年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中,对于疑难案件的处理作出了明确规定:

首先,刑事诉讼法在基本原则部分确立了“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

这一规定作为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吸收了“疑罪从无”的处理疑案的原则。

其次,规定了疑难案件的具体处理程序。

在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中,不仅明确规定:

在审查起诉阶段,把退回补充侦查限制在二次各一个月的时间里,而且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移送起诉的案件,经法庭审理后,对于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从而在立法上解决了我国长期以来关于疑案处理的问题。

(3)疑罪从无,是重视人权保障的必然的价值选择,同时也涉及到利益权衡的问题,但从总体上讲是利大于弊的。

3、证明在诉讼活动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

我国司法机关办理各种诉讼案件都必须以事实为根据,准确地查明案件事实;只有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才能适用法律对案件作出正确的处理。

我国三大诉讼法均明确规定,证据必须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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