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环保管理制度5494.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5171826 上传时间:2022-12-13 格式:DOCX 页数:30 大小:42.3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环保管理制度5494.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0页
安全环保管理制度5494.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0页
安全环保管理制度5494.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0页
安全环保管理制度5494.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0页
安全环保管理制度5494.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安全环保管理制度5494.docx

《安全环保管理制度5494.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环保管理制度5494.docx(3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安全环保管理制度5494.docx

安全环保管理制度5494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铁道部的相关规定,按照集团公司的安全文件要求,结合铁路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项目部实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坚持谁在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督管理的原则。

(3)项目部通过与各架子队签订《铁路建设项目安全质量环保责任书》的形式,明确项目部所属各架子队的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基层。

(4)项目部所属各架子队队长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5)项目部全体员工必须对各自岗位上的安全生产负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相互支持,密切配合。

(6)项目部全体员工除应履行本规定所列的安全生产职责外,还应完成项目部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1总则

(1)为规范项目部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素质和自我防范意识,根据福平公司标准化项目部的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各部门及架子队所有员工。

2.2组织管理

(1)全教育培训实行逐级负责制,安全质量部是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部门,负责拟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督促、检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实施和完成情况,综合管理部和工程部是其他安全教育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

(2)项目经理、架子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要确保安全教育培训所必需的人员、资金和物资。

(3)安全质量部配备培训管理人员,履行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职责。

负责派送人员参加指挥部及其他上级单位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并根据项目部的特点,组织开展其他各类安全教育。

(4)各级安全教育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应包括:

1)培训计划表;

2)培训内容;

3)考核、考试试卷;

4)花名册、成绩登记表;

5)培训记录表。

2.3教育形式和内容

安全教育的主要形式有:

新员工进厂时的“三级”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教育和复审教育、员工变换工种岗位时的转岗教育,员工休假复工时的复工教育、班组长的安技知识教育和全员的安全教育等。

2.3.1三级教育

一级(项目部)、二级(项目部所属各架子队)和三级(班组)凡新招(聘)、调入项目部员工、见习期大中专毕业生、实习生、到生产班组劳动的干部以及临时务工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新员工到达分配单位后,由项目部安全质量部组织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完后,由项目部安全质量部进行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进入生产作业现场。

(1)一级安全教育。

①一级教育由项目部安全质量部组织实施。

②教育时间为12学时。

③教育内容:

a、劳动保护的意义和任务;

b、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

c、项目部承担施工任务的安全生产特点;

d、项目部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e、具有代表性的重大事故案例及经验教训等。

(2)二级安全教育

①二级安全教育由项目部、架子队主要负责人和安全员组织实施。

②教育时间为12学时。

③教育内容:

a项目部、架子队承担施工任务的概况和特点;

b、项目部、架子队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c、项目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制度、规定;

d、施工中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起重)伤害、坍塌等五大伤害事故的控制预防措施;

e、危险作业场所和危险源及应注意的事项;

f、具有代表性的重大事故案例及经验教训等。

(3)三级安全教育

①三级安全教育由各架子队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开展班组级安全教育。

②教育时间为24学时。

③教育内容:

a、班组工作性质及职责范围;

b、班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基本要求和劳动纪律;

c、设备、设施的性质及安全装置;

d、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规章制度;

e、正确保管、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等。

2.3.2经常性教育

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是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因此要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多种多样,应贯彻及时性、严肃性、真实性、做到简明、醒目,具体形式有:

(1)班前(会)安全活动

班前(会)安全活动以班组为单元,班组长在班前进行上岗交流,上岗教育,做好上岗记录。

(2)上岗交底。

交当天的作业环境、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气候情况、主要工作内容和各个环节的操作安全要求,以及特殊工种的配合等。

(3)上岗检查。

查上岗人员的劳动防护情况,每个岗位周围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4)其他形式

①施工现场入口处的安全纪律牌;

②举办安全生产训练班、讲座、报告会、事故分析会;

③建立安全保护教育室,举办安全保护展览;

④举办安全保护广播,印发安全保护简报、黑板报、宣传栏;

⑤张挂安全保护挂图或宣传画、安全标志和标语口号;

⑥举办安全保护文艺演出、放映安全保护音像制品。

2.3.3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教育和复审教育

(1)特种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担负着特殊的任务,它具有技术性强、危险性大、不安全因素多、发生事故影响面广的特点。

因此,必须按照国家经贸委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过严格的考试,合格后,持证才能上岗。

(2)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教育和每年20学时的在岗安全生产继续教育,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协调、联络等工作。

(3)特种作业人员范围:

电工;电、气焊工;吊车工;厂内机动车辆(反铲、推土机等);压力容器操作工;剪、冲、压工;耐压试验工;国家规定的其他工种。

(4)凡要从事特种作业人员,须由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物资设备部、综合管理部审批、卫生部门体检合格后,方可进行相关工种的安全培训与实习。

特种作业学员在实习期内严禁独立作业。

(5)特种作业学员培训、实习期满后,必须经市、区级劳动安全环保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才能上岗。

?

(6)调入本项目部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到综合管理部进行验证,否则不准从事特种作业工作。

2.3.4变换工种教育

(1)变换工种教育是指职工调换工作岗位时进行的新操作方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

(2)变换新工作岗位,主要指职工在单位内换工种,或调换到与原工作岗位操作方法有差异的岗位,以及短期参加劳动的干部等,由接收单位进行相应工种的安全生产教育。

(3)教育内容可参照“三级安全教育”的要求确定,一般只需进行厂队、班组二级安全教育。

(4)由一般工种变换为特种作业工种,必须按项目部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经过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许可证后方准独立上岗作业。

2.3.5全员安全教育

(1)全员安全教育是企业做好安全生产与劳动工作的重要前提,是提高广大员工遵章守纪、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的重要环节。

全员安全教育必须全员参加。

(2)在岗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学习

①凡调入项目部工作满1年者,必须接受在岗安全生产继续教育。

②项目部的主要负责人和架子队现场第一责任人,每年接受政府具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能的部门组织的在岗安全生产继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协调、联络等工作。

架子队负责人可以与自己的上级单位等联络,进行在岗安全生产继续教育。

③项目部安全质量部专职安全员需接受行业或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在岗安全生产继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协调、联络等工作。

④项目部下属架子队其他人员需接受本单位组织的在岗安全生产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⑤项目经理、主要负责人、安全质量部专职安全员和架子队现场第一责任人的在岗安全生产继续教育记录资料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整理归档于安全质量部。

(3)全员安全教育内容:

①安全生产法规、政策、方针及意义;

②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保管;

③安全技术知识;

④工伤事故的紧急救护及自救措施;

⑤工伤事故案例及教训。

(4)安全质量部负责全员安全教育考勤记录与存档工作,因故架子队人员缺勤者由相关架子队负责进行教育。

(5)全员教育必须在每年的10月中旬前完成,同年的10月中旬由安全质量部负责组织考核,不合格者必须经过二次培训与补考,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工作。

2.3.6复工教育

(1)凡长期脱离工作岗位,又回到原岗位之前,必须接受复工教育。

(2)复工教育范围:

①脱岗外出学习或外借半年以上人员;

②产假半年以上人员;

③病休半年以上人员;

④工伤痊愈的上岗人员;

⑤其他离岗半年以上人员。

(3)复工人员的教育应由项目部和下属架子队分别进行。

经过教育后,由安全质量部出具复工通知单,班组接到复工通知单后,方允许其上岗操作。

无复工手续,单位领导不得安排其工作,无复工手续上岗作业,一经发现视为违章作业论处。

2.3.7四新教育

(1)四新即:

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

(2)四新的投产使用,要求操作者采用新的操作方法,因此开展对员工进行“四新”前的安全教育至关重要。

(3)四新教育内容:

①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的特点及操作方法;

②四新投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危险区、有害物质散发部位以及预防方法、新的安全防护装置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③新订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和要求;

④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要求。

2.3.8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

(1)项目经理、副经理和安全总监每年参加指挥部、分局、业主、地方政府等安全教育培训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

(2)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除了参加有关部门规定的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外,每年还应参加由指挥部、分局、公司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3)项目部及各架子队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从事电气、起重、司炉、焊接、登高架设、场内机动车驾驶以及接触易燃、易爆有毒害气体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或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2.4罚则

(1)项目部下属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安全质量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500元的罚款:

1)未按本制度按时报送相关记录资料的;

2)未按本制度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

3)安排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上岗工作的;

4)没有认真开展班前教育的。

(2)项目部下属架子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质量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1000元的罚款: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2000元的罚款:

1)未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安全生产事项的;

2)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门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3)安全第一责任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相关规定经考试合格的;

4)未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的;

(3)项目部下属架子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质量部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的罚款:

1)没有开展班前教育的;

2)编造、伪造安全培训记录、档案的;

3)伪造安全资格证书的。

2.5附则

(1)本管理规定的解释权归项目部安全质量部,并负责适时修定。

(2)本管理规定与其他已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发生矛盾时,以本管理规定为准。

(3)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3.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项目部所属各部门、架子队必须在工程开工前把安全技术措施向全体参加施工操作的人员交底,使每个人都知道在什么时候,做什么作业,应采取哪些措施,并说明其重要性。

(2)每个单项工程在开工前,架子队必须重复交待该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发动所有作业人员订出个人操作方法,保证施工安全。

(3)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和安全员都必须随时检查安全技术是否落实,并通过检查,及时纠正违反安全技术措施规定的行为,发现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的不足,并报项目部安全质量部使之更完善有效。

(4)宣传教育工作也是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一个方面,可针对工程进度,工程特点,进行警告性的宣传,使职工按施工程序和操作规定进行作业。

(5)必须以安全达标标准和规程为依据、及时、具体有针对性的编制单项安全技术交底,特别是危险部位,易发生事故环节等单项工程,必须履行会签手续。

(6)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施工方法,要及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方法,要从技术措施上,确保安全生产。

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4.1总则

(1)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水电三局有限公司南龙铁路NLZQ-6标项目部所属各架子队特种作业人员。

(3)本办法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施工作业。

主要包括:

1)电工作业:

电气安装、维修、维护等。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电焊、气割、气焊。

3)起重机械作业:

门式、塔式、桥式、缆索起重机,其它移动起重机作业与安装、拆除、维修;施工升降机、电梯作业、安装、拆除与维修;起重指挥、司索等。

4)厂内机动车辆驾驶:

场内运输汽车、推土机、装载机、挖掘机、压路机、翻斗车等作业。

5)登高架设及高空悬挂作业: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的各种作业。

6)锅炉作业:

司炉、维修、水质化验。

4.2特种作业人员

(1)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上岗证件才能上岗作业。

(2)特种作业证件按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进行定期复审和换证。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基本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4)经专业培训,参加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证件。

(4)用人单位应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安排上岗。

对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

(5)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办法。

(6)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异常现象、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处理,并报告有关负责人。

(7)架子队对特种作业证件已到有效期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提前向发证机关提出复审申请。

复审准备内容为:

1)健康检查;

2)违章作业记录检查;

3)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4)安全知识考试。

(8)项目部对特种作业制定安全生产作业指导书,并对其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特种作业安全。

(9)项目部应当对特种作业人员建立档案,主要内容为:

1)特种作业证件、复审记录复印件;

2)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记录;

3)健康检查情况;

4)安全作业记录;

5)违章作业和事故记录。

(10)项目部各部门、架子队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对违背本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加重处罚。

5.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和闭合管理制度

5.1总则

为规范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排查整改事故隐患,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办法,实现项目部及福平公司的安全目标,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工地,特制定安全生产检查、记录、闭合制度。

5.2安全检查的类别及组织

(1)项目部安全质量部、综合管理部监督检查;

(2)项目部专职安全人员常规检查;

(3)项目部所属各架子队、班组检查;

(4)高处临边、高边坡开挖等危险作业施工专项检查;

(5)季节性、防汛、设备、用电、防火、交通和起重作业等专业检查;

(6)现场值班检查,每天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到施工作业现场巡视。

(7)架子队由队长组织,每周对作业现场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8)班组检查由班组长负责组织,对当班施工作业面和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9)危险作业施工专项检查由项目部监督,安全质量部指派专人到作业现场落实专项技术措施和按规范要求进行全过程检查与监护。

(10)专业检查由项目部安全质量部、工程管理部组织技术、机电、安全等有关专业人员根据施工的需要进行安全检查。

5.3安全检查制度

5.3.1安全管理机构

(1)安全保证体系:

项目部各部门、架子队安全职责明确,安全第一责任人到位;

(2)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项目部各部门、架子队安全机构必须健全、安全专职人员配置和素质必须满足施工生产需要。

5.3.2安全管理规章办法及实施情况:

(1)安全生产责任、教育、检查、目标考核和奖惩等管理办法;

(2)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危险作业专项措施的施工组织规划;

(3)设备、用电、交通、防火、防爆等安全管理办法;

(4)安全会议、安全统计、事故报告、事故调查、责任追究等安全工作办法;

(5)安全投入办法;

(6)应急救援措施。

5.3.3施工组织中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作业施工专项措施的办法

(1)危险作业施工主要有:

爆破、高边坡开挖、高处作业、多层交叉作业、起重作业、大型设备安装拆除、转移等;

(2)季节性施工主要有:

冬季防火、防滑、防冻,夏季防暑,雨季防汛等。

(3)机动车辆、起重设备、电梯吊蓝、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合格证和定期审验。

(4)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与持证上岗

①转岗教育,民工教育等;

②机动车驾驶、爆破、起重、电气、焊接、锅炉、登高架设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操作证和定期审验。

(5)安全生产工作记录资料。

①安全管理基本情况;

②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办法、办法和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

③安全目标管理、安全计划、总结、考核、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纪要;

④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交底;

⑤危险因素、危险点、危险部位、危险源辩识与控制、安全投入、安全检查;

⑥安全教育、班前讲话安全活动、特种作业管理、事故管理;

⑦安全标志、验收、检测、救援预案;

⑧对外或外来安全文件或通知要求;

⑨专项安全管理(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设备安全、防汛安全、用电安全、职业病防治、环境保护、冬雨季施工、公共安全等)。

(6)施工现场检查内容与要求

①作业场地平整,道路畅通,洞口有盖板或护拦,地下施工通风良好,照明充足;

②设备设施布置合理,器材堆放整齐稳固,人行通道宽度不小于0.6米、平整畅通;

③用电线路布置整齐、醒目,架空高度、线间距离符合用电规范,电气设备接地良好,开关箱应完整并装有漏电保护装置;

④高处作业和通道的临空边缘设置高度不小于1.2米的栏杆;

⑤悬崖、危岩、陡坡、临水场地边缘设置围栏或警告标志;

⑥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场所有相应防护措施和警示标志;

⑦各种安全标志和告示准确、醒目;

⑧施工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遵守规章,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和使用工器具,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7)危险施工场所。

①高处临空边缘悬挂安全网或封闭,作业人员栓戴安全绳;

②高边坡、深槽下部作业无危岩,并有防止坍塌、滚石的措施;

③起重作业吊、挂、绑扎牢固,起重空间无障碍物;

④竖井、斜井洞口锁口、周围设高度不低于1.2米的防护围栏,有防掉物措施。

(8)机电设备

①机电设备安装、运行、拆除符合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②机电设备各种安全制动防护、指示、信号、保险、连锁等装置齐全可靠。

(9)固定设备

①外观整洁,基础稳固;

②传动、转动部位有防护网(罩);

③外壳接地良好;

④露天使用时应有防雨措施。

(10)推、挖、装等行走、移动、旋转设备

①制动可靠;

②警告、音响、信号、灯光照明系统齐全可靠;

③外观整洁、颜色鲜明。

(11)机动车辆

①方向和制动系统灵敏可靠;

②警告信号、照明系统齐全可靠;

③指示仪表齐全、灵敏、准确;

④外观整洁、颜色鲜明。

(12)起重设备

①制动系统灵敏可靠;

②高度、重量、行程、变幅、力矩等限制和连锁装置齐全可靠;

③指示仪表齐全、灵敏、准确;

④警告音响信号、灯光照明、通信联系系统良好可靠;

⑤吊钩、索具、钢丝绳完好;

⑥吊钩、横担、扫轨等移动构件有警告色标。

(13)高压线路的高度及与施工空间、设施、建筑物的距离符合安全规定。

(14)变压器

①地面设置时周围有高度不少于1.8米的围栏;

②悬空设置时高度不低于2.5米;

③有警告标志。

(15)锅炉压力容器

①监控、指示仪表齐全、灵敏、准确;

②安全保险装置齐全、可靠;

(16)爆破器材仓库、油库、加油站

①储运、使用、消防的安全保卫措施齐全,并经当地公安部门审批;

②与生产、生活区和重要设施的安全距离,符合规范要求;

③单独建筑、周围有高度不低于2.5米的围墙或围栏;

④消防器材数量、规格符合规范要求,消防通道宽度不少于3.5米,畅通无障碍;

⑤避雷装置良好;

⑥禁止烟火的标志明显。

(17)承重排架、平台、栈桥通道

①按设计技术要求搭设,经验收合格;

②工作面人行通道的脚踏板铺满、牢固;

③临空边缘设置高度不低于1.0米的栏杆,栏杆下部设有高度不低于0.2米的档碴板。

(18)场内施工道路

①基础稳固,路面平整;

②路面宽度不小于车辆宽度1.5倍;

③急弯、高边坡、陡坡等危险路段有安全防护设施和警告标志;

(19)危险因素、点、部位、源检查监控

①加强对项目施工中各种危险因素、危险部位和危险源的发现、检查、评价和监控;

②工程项目施工重大危险部位、源、危险因素为安全检查重点,并有专人监控等,《安全生产检查登记表》和《隐患整改通知》定期报项目部建档备案;

③项目施工一般危险点、部位、源、危险因素的安全检查、监控由项目部安全质量部门负责。

5.4安全检查记录制度

(1)安全检查每次应按《安全检查登记表》的要求对检查部位、内容、结果和评价做好记录。

对违章行为应立即纠正,一般隐患当时整改的,必须在检查结果中记录。

(2)《安全检查登记表》由检查人员填写,检查负责人和被检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由组织检查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存档备查。

(3)专业检查和综合大检查后,检查组根据有关办法作出以下检查评价。

1)优秀;

2)良好;

3)合格;

4)不合格;

5)停工整顿。

5.5安全隐患整改

(1)安全检查中发现违章行为应立即纠正,对一般问题和隐患必须当时整改。

(2)安全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或评价为不合格或停工整顿的,应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

1)整改部位和内容;

2)整改措施建议;

3)限制整改日期;

4)整改责任人和验收人员。

(3)《隐患整改通知书》由检查负责人签字,整改责任人和验收人员签字认可,一式三份,各存一份。

(4)隐患整改后,经验收人员验收、签验收意见后报送检查负责人。

《隐患整改通知书》在项目部安全质量部门存档。

6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

6.1总则

为了规范安全事故及灾害应急救援管理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是在《福建福平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指导下,就安全事故及灾害的应急管理方面所作的具体规定,适用于项目部所属各部门、架子队安全事故及灾害应急救援管理工作。

安全事故及灾害应急救援管理的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注健康,关爱生命;

(2)预防事故与应急救援相结合;

(3)依靠各级政府及地方安全监管部门的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艺术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