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社保五险一金办事指南.docx
《嘉兴市社保五险一金办事指南.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嘉兴市社保五险一金办事指南.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嘉兴市社保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2022嘉兴市社保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缴纳流程
一、社保新增、停缴与补缴
新增
新增: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与身份证1:
1比列)2张、一寸彩照2张;
续保调入: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与身份证1:
1比列)1张、失业证原件一本
停缴
确认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补缴
只能补缴一个月的养老保险
二、公积金新增、停缴与补缴
新增
新增:
身份证复印件
停缴
确认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补缴
报销流程
一、养老待遇申请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申领条件:
缴费至少满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从办理退休手续次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申领报销时限
申领时间:
每月25日至31日。
1、劳动行政部门有关企业职工退休(职)各类审批表;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被征地农民另需提供征地协议书);
3、退休人员开户银行名称、银行帐号;
4、《嘉兴市企业离休、退休(职)人员增加表》(一式二份);
办理流程
二、医疗报销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领取条件: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连续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职工和退休人员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申领报销时限
报销时限:
当地:
市内就医可以直接使用市民卡刷卡;
异地:
办理驻外备案后,当年度内可累积报销
定点医院就医:
本人市民卡、病历、医疗费用原始发票。
转外地就医:
1、社会保障·市民卡;
2、转院备案表、病历卡、出院小结;
3、原始发票、处方、医疗费用清单。
很久没有看到这么喜欢的作品了。
缴纳流程
一、社保新增、停缴与补缴
新增
首次新增:
身份证复印件3份,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3份,学历复印件1份,照片1寸5张,《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原件,上家单位离职证明。
(本市有参保记录者)
调入/续保:
身份证复印件3份,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3份,学历复印件1份,照片1寸5张,《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原件,上家单位离职证明。
(本市有参保记录者)
停缴
参保单位开具的员工离职证明。
补缴
补缴期限和险种:
养老、医疗、大病可以往前补缴3个月。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
二、公积金新增、停缴与补缴
新增
录用花名册。
停缴
封存花名册。
补缴
报销流程
一、养老待遇申请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养老保险缴费最低累计缴纳15年且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即可享受。
申领报销时限
1、时限:
退休批准后的次月开始领取养老金;
1、员工档案、身份证原件;
2、员工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以及复印件;
3、《淮安市员工退休养老金审批单》、《淮安市员工退休养老金核定单》;
4、员工一寸证件照两张;
5、养老本。
办理流程
1、员工满退休年纪事,单位办理人员填写好《淮安市员工退休养老金审批单》、《淮安市员工退休养老金核定单》。
2、次月(即退休一月)再到劳动局,携带好员工档案、身份证原件、养老本、《淮安市员工退休养老金审批单》、《淮安市员工退休养老金核定单》,领取养老本(存折)。
员工可以自愿到该存折的银行办理银行卡。
二、医疗报销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1、参保次月,可以享受医疗待遇。
2、异地医疗需要提前备案。
申请了异地医疗后,淮安市内不能再刷卡享受医疗待遇。
申领报销时限
报销时限:
报销时间为每月1号至10号工作日。
年度内,都可以报销。
办理住院和医疗费结算手续:
参保人员因病经定点医院诊断需要住院治疗的,凭医院开据的《住院证》和医保病历、IC卡,到该医院医保科办理登记手续。
报销门(急)诊费用的参保职工需提供:
参保人的医保病历、IC卡、医疗费收据原件。
办理流程
三、工伤报销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一)从事本岗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有益于本企业工作的;
(二)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三)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四)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危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五)因公外出期间,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或者遭受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的;
(六)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遭受不可抗拒的意外伤害的;
(七)乘坐本单位车辆上下班,或者参加本企业安排的集体活动,因车辆失火、爆炸或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
(八)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九)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申领报销时限
办理时限: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
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劳动能力鉴定:
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2、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病历摘要、出院记录、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
5、申请复查鉴定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上次鉴定结论。
办理流程
四、失业待遇申请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申领报销时限
办理时限:
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被辞退的:
身份证原件、劳动合同原件、就失业登记证原件、照片4张、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单位。
单位一式四份用工登记表,一式两份职工花名册备案。
协商解除:
以上除了职工花名册以外的材料即可。
办理流程
1、员工本人先到江苏银行办理好一本存折;
五、生育报销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凡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并且连续缴满六个月的,可按规定享受生育及实施生育手术费用报销和津贴待遇。
异地生育,要提前做好备案工作。
申领报销时限
待遇申领:
1、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费发票原件;
5、费用明细;
6、出院记录;
7、失业人员增加提供《就业登记证》;
8、异地生育人员另需提供异地生育申请表;
9、男职工配偶另需提供男职工身份证及复印件、配偶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开具的无业证明。
办理流程
六、公积金申领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提取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无自住住房,租赁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20%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连续两年以上未重新就业,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
(八)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
(九)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贷款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证明材料;
(三)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四)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应付房价款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
(五)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
申领报销时限
提取时限:
每年可提取一次。
提取周期: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予提取的决定。
贷款时限:
1、购买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的,应在购房签订之日起一年之内提出申请。
2、购买二手房的,应在契税完税凭证确认的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半年之内提出申请。
贷款周期: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
1、购买商品房未办妥房屋所有权证的:
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备案证明(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原件;已办妥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购买二手房的:
提供房屋买卖合同、契税完税凭证和交易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3、离休、退休提取的:
提供离休证、退休证原件;未取得离休证、退休证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离休、退休证明或养老金领取证明原件。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
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和户口簿原件。
不能提供户口簿的,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无自住住房,租赁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年工资收入20%的:
提供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当年支付房租发票、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原件。
贷款公积金:
商品房贷款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结婚证;
3、商品房买卖合同;
4、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
5、商品房销售合同备案证明(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
6、契税完税凭证。
二手房贷款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结婚证;
3、房屋买卖合同;
4、契税完税凭证;
5、房屋所有权证。
建修住房贷款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结婚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国有土地使用证;
5、房屋所有权证。
办理流程
关系转移
一、社保关系转移
转入
携带外地社保部门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到当地社保局办理转移手续。
转出
二、公积金关系转移
转入
职工工作调动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到本市已建立住房公积金的新单位工作的,原单位应自职工工作调动或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承办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转出
单位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时,由调出单位填制《淮安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交至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