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辅助运输管理制度.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5157671 上传时间:2022-12-13 格式:DOCX 页数:25 大小:47.7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轨道辅助运输管理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5页
轨道辅助运输管理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5页
轨道辅助运输管理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5页
轨道辅助运输管理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5页
轨道辅助运输管理制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5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轨道辅助运输管理制度.docx

《轨道辅助运输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轨道辅助运输管理制度.docx(2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轨道辅助运输管理制度.docx

轨道辅助运输管理制度

轨道运输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王海斌

(机电经理)

琚旭斌杜岩军王谦

(科员)(运输科长)(科员)

崔海荣宋全伟崔润军

(队长)(副队长)(副队长)

杜岩军:

负责井下运输设备调整、运输专业质量标准化工作

琚旭斌:

负责运输设备及设施管理工作

王谦:

负责运输设备的软件资料管理及运输专业人员的培

训工作

崔海荣:

具体负责轨道运输队的全部工作

宋全伟:

负责当班轨道运输队的具体工作

崔润军:

负责当班轨道运输队的具体工作

矿井辅助运输例会制度

一、矿井辅助运输例会制度是煤矿辅助运输的一种主要手段,是根据矿井辅助运输的日常检查,月度工程质量验收,有关辅助运输的上级文件等召开的月度安全分析、工作任务安排的例会,运输例会要实现制度化。

二、辅助运输例会定在每月的月底最后一天的上午8:

30,与周五安全检查冲突的,定在安全检查后的第二天。

三、辅助运输例会由运输科科长组织,由生产、机电和安全经理主持,参加的单位有:

运输科全体人员,安全科、工程质量监督科、地面机电队、轨道队各队负责人。

四、辅助运输例会由运输科科长根据当月的日常运行记录、验收结果、总结当月情况;传达上级下达的关于辅助运输的有关文件。

五、对于当月出现的辅助运输事故,安全科负责通报并作出处罚意见,安全经理分析和总结当月辅助运输的安全运行情况,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或设备,要提出整改意见。

六、机电经理总结当月的运行情况,布置下月的运行计划和工作任务。

七、辅助运输例会布置的工作任务,各有关单位必须听准记清,传达下去并遵照执行。

安全科负责检查落实情况,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工作任务,运输科必须制定措施。

八、司机在开车后,不允许离开岗位,应时常观察绞车及张紧装置的运行情况,出现异常情况,立即停车。

九、其他:

1、机头机尾必须悬挂醒曰的“行车不行人”标志牌。

2、沿途每隔lOOm必须加装具有语音、打点事故功能的急停开关。

3、传动部件的润滑,应严格执行厂家出厂时的规定。

4、车辆运行时不允许人员在车辆周围行走,更不允许碰挂钢丝绳。

5、运送较重物及长料时必须使用保险绳且仅允许挂一个车。

6、绞车维护工应每班检查钢丝绳、轨道及各轮组的运行情况,出现异常应上报跟班队长,处理后再开车。

副井提升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副井提升安全正常运行,提高提升效率,降低提升能耗,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主绞车司机:

1、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必须责任心强,做到三知、四会、五严。

3、操作时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三、副井必须设一名专职把钩工和一名信号工,把钩工应经常检查阻车器及防护栏,使其处于常闭状态,开车前把钩工应仔绌检查所放物料的载重、高度、长度以及车辆的连接是否可靠,在符合《规程》要求的情况下方可通知信号工发出开车信号,井口信号工接到信号确认无误后方可向绞车房发出开车信号。

四、在物料提升、下放时,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

五、副井内如有维修人员和检查人员时,信号工严禁发出开车信号,否则对信号工将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

六、下放的材料(坑木、单体柱、钢梁、支架)必须使用公司规定的车辆运送,高度、宽度、捆绑必须符合规程要求,否则将对跟班队长处以200元的罚款。

七、对于爆破材料入井时,雷管与炸药不得同车运输,必须按规程要求使用爆炸材料专用车辆分别运送雷管于炸药,入井前必须通知绞车司机和上下把钩工。

八、入井后的爆炸材料必须放到作业地点,严禁将爆炸材料存放在井口和井底车场。

九、防爆设备入井(包括五小件)必须经机电科检验合格后,开设防爆设备入井合格证,方可入井。

无检验合格证的设备入井一次对井口把钩工罚款100元。

十、对于大型设备出入井,运输科必须提前制定设备提升、运输组织、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轨道队认真学习,没有措施或措施没有通过,轨道队不得进行提升和运输。

十一、运输散碎零配件时,运送单位必须捆绑牢固,运送至井底的材料,把钩工要认真负责、做好记录、严格把关,发现材料丢失一次对把钩工处于罚款200元,对于因装料不符合提升规定影响运料进度的,调度室将对当班队长处于罚款200元。

十二、人员出入井必须严格执行出入井规定时间,井上下信号工严格把关。

轨道运输事故追查制度

一、为了保证煤炭生产的顺利进行,减少和杜绝各种机电事故的发生;以便查清原因,汲取教训,消灭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二、生产中发生的一般运输事故,由运输科辅助安全科进行事故调查,通报。

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时间及处理情况,由发生事故的队、组负责人签字(盖章)。

三、运输科要在每月底要准确无误地将本队的事故汇总,并分析事故原因,将分析报告上报机电经理。

四、运输设备由于使用不当,维护不好或其它责任造成损坏时,使用单位要到运输科填写事故报告单,并配合运输科追查其责任,若造成设备暂时性损坏和由于违章作业,造成设备永久性损坏时,按公司《奖罚条例》管理规定,对事故责任者及单位进行罚款,事故责任者及单位要写出书面检查。

五、发生影响重大运输事故时,调度值班员及单位负责人要及时上报运输科,以便尽快组织抢修和采取紧急措施。

恢复生产后,由安全组织,运输科、单位负责人、跟班队委、带班长、及事故责任人参加,开展事故追查。

六、对事故责任人,按责任大小,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要给予批评或经济制裁和行政处分;同时要对单位负责人、跟班队委、带班长进行责任连带处罚。

对隐瞒事故情节和知情不报者,要严加处理。

七、严格按照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要求,教育每个职工,认识发生事故的危害性,汲取教训,杜绝各种机电事故再次发生。

八、按照上级及矿有关文件规定,逐级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分析、责任者、处理意见、预防措施等上报本矿及上级单位。

运输设备检查制度

一、为保证运输设备安全、高效服务于生产工作中,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制定运输设备检查制度。

二、检查采取自查、专业查、普查、重点查形式。

1、自查:

轨道队、组利用班前、班后时间对本单位的设备进行全面检修,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并将各种电器设备的绝缘、阻值、整定情况等用报表的形式,每周五报运输科,由运输科负责落实。

2、专业查:

每周三由运输科组织轨道队负责人对运输设备进行检查,检查出的问题以三定表形式,落实下去,定时间、定任务、定人员给予解决。

3、重点查:

每周四,运输科组织对付井提升、井筒一坡三档设施、轨道线路设施、各种绞车及电气设备等地点进行检查,主要检查设备运行状况、司机上岗情况、操作规范情况、环境卫生情况等。

4、普查:

每周五安全大检查,组织安全科、各队组负责人、机电负责人、运输负责人对全矿运输设备进行安全检查,下午4点在调度室召开会议,将查出的问题进行三定、落实下去,定时间、定任务、定人员给予解决。

三、对于运输设备的检查:

采取包机到人,司机上班前按操作规程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当班组长并配合处理,设备完好后才能开车。

带班长实行分片负责制,队干实行分范围负责制,运输科实行分队负责制,对设备的完好全面负责。

四、全矿轨道运输设备检查由运输科组织各队进行定期(每月4次)或不定期深入现场检查,检查时本队负责人不得缺席,否则罚款200元。

五、检查时按《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要求进行,任何人不得降低标准,检查不合格,不再进行复查。

六、对于现场查出的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汇报指挥中心,必要时要停产处理。

运输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一、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为保证机电运输设备运行完好和保障人身安全,根据矿实际情况,决定每日、每周、每月、每年度安排检修。

二、全矿井机电运输设备日、周、月、年都安排检修,根据现场检查,特殊检修。

1、日检:

采煤队两个班生产,一个班检修。

2、周检:

掘进队每周停产检修一个班。

3、月检:

全矿每月1号为停产检修日。

4、年检:

全矿每年停产检修两周。

三、大型固定设备检修时间:

充分利用节假日进行,全年保证检修14天。

四、大型固定运输设备检修由运输科制定计划,给使用的队组下达检修标准和任务,技术员分工负责。

检修完毕,由运输科组织,安全科、调度室等参加验收,保证检修质量。

五、进行重大项目(主风机、主付井提升机、地面变电所等)停产检修时,需成立专门检修领导组,由领导组统一安排,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保证检修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六、机电运输设备检修:

各单位要写出检修内容、负责人、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等;检修后要有材料及遗留问题等上报运输科。

架空人车乘坐管理制度

为保证架空人车提速改造后安全、高效运行、特制定此管理制度,所有乘车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1、各单位应对职工进行乘车安全培训,并在现场进行示范。

2、架空人车正常运行时,乘车人员必须按照巷标指示的路线排队乘车。

3、乘车人员必须在零速度装置处上、下车,乘人间距不得小于10米,严禁在非乘人区段内上、下车。

4、乘车人员乘坐架空人车时,首先从储存吊椅处将活吊椅推(挂)至零速度装置处,人为使吊椅滑到钢丝绳上开始运行。

到达停车点运行至零速度装置处吊椅停止后,再下车,同时自觉将吊椅摘挂至存放点。

5、乘车人员放置吊椅时,必须听从司机和信号工的指挥,按顺序整齐挂在指定位置。

6、乘车人员乘坐架空人车运行时,必须始终用手紧握吊椅中间,不得松手。

7、乘坐架空人车应按顺序排队,不允许拥挤、打闹、抢乘,所有乘车人员必须听从司机或信号工指挥,保持良好的乘车秩序。

8、架空人车司机或信号工应监护好人员的上、下车情况,严禁脱岗或在其它地方睡觉。

9、携带物品乘车人员,物品重量不得超过15公斤,严禁将物件单独挂在吊座上运输。

携带有较长工具和物件时,必须将工具贴身顺放,严禁横放、竖起,以免碰撞巷帮和钢丝绳(所携带物件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不便于乘坐架空人车者,严禁乘车)。

10、架空人车运行期间乘坐人员应保持坐姿平稳,严禁故意摇摆、颠动,以防钢丝绳脱轮或伤人。

11、架空人车在运行期间,发现有个别、连续脱轮或其他紧急情况时,乘车人员立即拉动巷道紧急停拉线开关,紧急停车防止事故扩大,在正常情况下,严禁随意拉动急停开关。

12、司机听到紧急停车后,必须将控制开关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警示牌。

立即到达故障地点进行处理,故障难以处理时,应通知机电维修工处理。

13、架空人车检修维护、停车期间,乘车人员必须听从架空人车司机、信号工和检修人员的指挥,按顺序在巷道中间行走。

严禁触摸或乱动架空人车的任何设施或部件。

14、架空人车在运行期间,乘坐人员严禁在中途随意下车,以免发生危险.

15、中途由于特殊情况停车时间较长时,乘车人员可按顺序在轨道两侧行走,严禁将吊椅摘下来扔在巷道里。

16、乘车人员应自觉爱护巷道设施,严禁故意移动、破坏沿途设备、设施,不得随意乱扔杂物,保持一个清洁、舒适的乘车环境。

17、对外来检查、参观人员,由本矿接待单位人员现场监护其安全上下车。

乘车前由司机讲解安全乘坐方法和注意事项,并帮助参观人员挂好吊椅待乘车员坐好,检查无误后,方可开车。

下车前由专人在下车点处随行监护,指导并帮助在乘人员安全下车。

18、架空人运行期间任何人员(检修人员除外)不得在架空人车巷行走。

22、司机和信号工应密切注意架空人车的运行情况,故障应及时处理,并负责监督乘车人员执行乘车制度。

对违章乘车人员应及时制止,对不听劝告者有权停车及向安全科汇报。

23、架空人车司机和信号工必须按规定巡查架空人车设备及转动部件,按要求巡查清理工作地点的杂物和巷道赃污的行为均按考核办法进行处罚。

运输设施定期检测检验制度

这是国家对特种设备实施的法定强制性检验,通过定期检验,可以及时发现和消除危及安全的缺陷隐患,防止事故发生,达到延长使用寿命,保证特种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的目的。

1、新购入的钢丝绳、连接肖、连接链必须经机电科验收合格。

轨道队在领取以上设施后要妥善保管备用,防止损坏和锈蚀。

同时,运输科必须保存设施的出在原始资料。

2、设施投运前,运输科必须提前按规定取需检测设施到长治市煤管局检测中心进行检测,待拿到检测合格报告后,方可投入使用。

3、在用钢丝绳检验:

提升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12个月进行第一次检验,以后每隔6个月检验一次。

运输科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到市煤管局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2、检验后,使用单位应针对特种设备技术状况和检验单位出具的检验报告,及时采取技术处理或改造更新等措施,对其技术性能不合乎使用要求的,必须及时更换新的设施。

3、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设施,不得继续使用。

4、当运输设施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运输科应对该设施重新鉴定,附合规程要求的,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副井提升机司机操作规程

一、熟悉本绞车的性能,电控系统、保养方法、完好标准。

二、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度。

三、操作时要注意电流、电压、声光信号及深度指示器、钢丝绳排列情况,并做到如下五不开车:

(1)、信号不清不开。

(2)、设备状态不正常不开。

(3)、制动系统不灵不开。

(4)、有事故发生的可能不开。

(5)、违章指挥不开。

四、操作集中精力,按照操作程序正确操作。

(1)、电磁铁正常工作(指抱闸和松闸)。

(2)、将上升或下降的开关打到可需位置。

(3)、操作主令控制器:

启动、加速、正常运行、减速、停止。

(4)、遇到紧急情况,拉下急停开关,停车时配合手动手把制动。

(5)、如遇过卷,可按上升或下降过卷复位开关按钮。

五、开车时要遵照两慢一快进行操作,严禁非司机人员操作,严禁酒后操作。

设备维修钳工操作规程

一、必须熟悉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等,能独立工作,持证上岗。

二、设备检修前要将检修用的部件、材料、工具、量具、设备和安全保护用具准备齐全,并认真检查和试验,保证检修顺利进行及安全操作。

三、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等,严禁在设备运转中进行检修,并悬挂“正在检修,禁止启动”的警示牌。

四、拆下的机件要放在指定位置,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稳妥。

五、拆卸较大的零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或下滑措施。

六、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动的机件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七、拆卸机件时,不准用铸铁、铸铜等脆性}一料或比机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锤击或顶压垫。

八、拆卸有压容器和工件前,必须将压力释放。

九、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主管领导允许、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十、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的零部件等进行清点,对穗备内部进行全面检查,不得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器内,在试运转前应由专人复查一次。

十一、检修结束后应会同有关人员共同验收,并要认真填写检修记录。

十二、要搞好检修现场的环境卫生。

十三、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中不准打闹,严禁酒后作业,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

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起重物件时司机要集中精力,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

二、起重前要检查各部件是否完好;起重机要定期检查,不合格的要及时更换。

三、起吊物件时,要看其形状和大小,一定要符合起动机的起吊重量。

需用钢丝绳辅助时,要用4〞以上且无断丝、扭结、断股、绳芯挤出等现象的钢丝绳。

四、起吊物件的吊运、行程要记清楚。

五、被吊物件不平衡时,严禁用人来配重。

六、被吊物件上不能站人,在被吊物件下方3米内严禁站人。

七、起吊物件时,要首先试吊,确保物件的平衡和安全。

八、起吊时首先试吊一、二次,保证起吊可靠时再正式起吊。

九、在室外起吊时,如果有大风天气或视线受阻时,禁止作业。

十、被吊物件必须是单个独立的整体,不能一次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物件。

十一、室外大型设备(如机组等物件).必须雇大型吊车。

调度绞车操作规程

一、必须由取得合格证的司机操作,司机应熟悉设备性能,一般构造原理和维护保养常识。

二、调度绞车操作必须是远方操作,并且将操作按钮放到司机随手拿到的地方。

三、每次提开或下放必须按照该绞车一次规定的数量进行提开或下放,不得超过规定数量。

四、开车前,应检查绞车固定是否牢固;电机、滚筒等处的螺栓是否齐全、紧固;离合手把、制动手把是否完好;信号、操作系统是否这齐全、灵敏可靠。

五、开车前,应检查阻车器、钢丝绳、绳卡及绳套是否完好,由专人检查提升线路无异常情况后,再到指定地点发出开车信号,自己应躲到安全处,并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

六、听清信号,不准误操作,并且执行回头铃制度。

七、送电开车后,司机要注意设备运行是否平稳,有无异常;各部位运转声音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响;运行中严禁离合手把和制动手把同时刹闸。

八、开车过程中发现掉道或听到停车信号后,应立即停机检查处理。

九、停车后,司机要认真检查绞车备部件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汇报,防止绞车带病运转。

十、司机离开时,要切断电源,把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

无极绳绞车运行管理规定

一、运行前:

1、必须检查信号是否正常。

2、传动部分连接是否正常。

3、轨道上是否有影响车辆运行的杂物。

4、车辆之间的连接是否牢固。

5、检查张紧装置的各部件是否正常。

6、检查上个班的钢丝绳运行记录及各轮组、尾轮是否有异常情况。

7、绞车司机必须启动开车前语音警示。

8、检查完毕,整部绞车无异常情况,尾轮副刊机方可发出开车信号。

二、运行中:

1、绞车运行中要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的制度。

2、绞车司机必须是经过培训合格取得合格证的专职主副司机,严禁其他人员操作绞车。

3、在跟车司机确定具备开车条件后,再发送开车信号,发送信号不得少于2次,绞车司机在接到第二次信号后方可启动开车。

4、跟车司机一定要熟记信号的使用规定,运行中跟车司机要注意车辆运行是否正常。

5、绞车司机要注意无极绳绞车,张紧装置工作是否正。

关于运送物件的管理规定

为规范我矿下井物料的装运管理,消除运输环节安全隐患,提高运输专业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质量标准化》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车辆入井规定

第二章:

运送物料车辆选用

第三章:

矿车、材料车装封车

第四章:

长型材料装封车规定

第五章:

运送物料车辆的检查规定

第六章:

车辆连接规定

第七章:

车辆掉道的处理规定

第八章:

装卸设备、物料规定

第九章:

其它规定

第一章:

车辆入井规定

矿车、材料车、平板车、特殊设备车辆入井前,必须由运输科验收组把关,违反下列情况之一者,严禁入井:

1、碰头损坏或缺少,碰头弹簧损坏或断裂,弹性碰头的伸缩长度少于10-30mm的。

2、矿车箱体有破洞,其裂纹长度超过100mm;,各部凸凹深度大于50mm,材料车开焊或严重变形。

3、矿车底盘变形超限,底梁开焊或断裂,碰头铆钉松动,轮轴弯曲变形、轮对摆动超限或不转动,车耳销子不齐全。

4、连接器磨损超限或断裂,防脱销装置不齐全、无效。

5、电气设备、阻燃胶带、电缆必须有入井许可证。

6、特殊车辆无入井许可证的。

第二章:

运送物料车辆选用

1、装运沙子、石子、水泥、煤、矸石等必须用矿车装运,物料不准高出车沿。

2、装运木料、轨道、工字钢棚梁、防尘管子、水管、溜槽、胶带机纵梁等长形尺寸物料应采用材料车装运。

3、能用矿车和材料车装运的物件不得使用平板车装运。

装运单件物件重量超过2t或长度超过2m的可用大平板车装运,但所装物件不得超过车体的宽度、高度。

(综机、等设备超过车体宽度的另写措施执行)。

4、宽度为800mm的胶带和超过800mm的胶带在装运时,应使用专用平板车装运,宽度低于800mm的胶带可以采用利料车装运,其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辆上沿200mm。

5、零散、易掉落的小尺寸物料不得使用平板车或材料车装运,应使用专用工具车或矿车。

6、所有开关、电机类或其它电气设备装运,应采用减少磨损、碰撞,容易封车的车辆装运。

7、带有地脚螺栓孔固定的设备,采用带固定孔平板车装运。

8、高压电缆采用专用材料车辆装运。

第三章:

矿车、材料车装车

1、井下装运沙子、石子、水泥、煤、矸石等使用的矿车,物料不准高出车沿,装运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物料的矿车,必须使刚专用矿车防护罩。

2、材料车装运物件时,其重量不得超过车辆的额定载重,重心要与车体中心一致,所装物件不能歪斜,不得超过车体的宽度,上层物件不得高出车架100mm以上。

根据物件种类的不同,可采用不同形式专用封车装置,每车封车不少于两道。

装大件设备时和材料车的四角必须封牢,在不超过额定载重情况下装车超高时,应制定专项措施方准进行运输。

3、使用材料车或矿车装运开关、电机等电气设备,一辆矿车、只准装一层。

不得叠压装车,装车时应稳妥垂直放置,不得摔碰,封车必须绑牢捆实。

4、大平板车装运的物件不得超过车体的宽度,上面搭载的小件必须与主件共同封牢,不得在装运物件的平板车上搭载开关、电机等电气设备。

5、装综机配件、液压支架、溜槽时:

1)、装综机配件、液压支架的专用平板车应根据所装的部件采取相应的防滑措施。

2)、用专用平板车装运综机配件、液压支架等设备时,重心要与车体一致,严禁车体歪斜,必须用直径Φ15mm以上钢丝绳配合手拉葫芦进行封车,手拉葫芦必须在车辆上面,重车封车不少于两道并牢固可靠。

3)、用平板车装溜槽时,每辆平板车装溜槽不准超过两层四节,用直径Φ15mm钢丝绳配手拉葫芦在垂直于溜槽长度方向封车不少于两道并牢固可靠。

第四章:

长型材料装封车规定

1、装运防尘、水管等管子、胶带机纵梁、轨道、工字钢棚梁、锚秆、窄溜槽、长木料等超长物料时,用钢丝或手拉葫芦配直径Φ15mm钢丝绳或用直径不小于直径Φ20mm的棕绳打镖封车,封车时至少两人相互配合,做到互保、联保,封车牢固可靠。

2、装运胶带,采用专用运送胶带平板车,用100#槽钢配合M20丝杆进行封车。

3、装运有地脚螺栓孔的无极绳绞车和调度绞车或大型电动设备时,采用专用设备平板车,采用M20螺栓固定在平板车上。

4、装运容易滚动的散装物料时,采用封车网进行封车。

5、严禁不同种类的物料混装。

第五章:

运送物料车辆的检查规定

1、装运液压支架等综采设备的平板车及其它物料车使用回柱绞车、无极绳绞车和调度绞车牵引时,把钩工和跟班队长必须认其检查装车是否符合标准。

封车是否牢固可靠,凡不符合标准的车辆,绞司机有权拒绝拉运。

2、对超长物件不能混装,必须做到分装、分运、分提。

凡不符合标准的车辆运输工区有权拒绝拉运。

第六章:

车辆连接规定

1、车辆连接能用三环链连接的一律采用三环链进行连接。

2、车辆连接使用防脱销时,销子上端用12铁链穿过销环固定在碰头上,以防运输时插销脱出。

插销直径不得小于Φ30mm。

3、装超长物料可能盖住销孔时,必须预先将钢丝绳头和防脱销插入销口,然后利用钢丝绳头连接。

第七章:

车辆掉道的处理规定

1、处理车辆掉道时,人员要严格按照措施要求在安全可靠的位置操作,现场人员严禁站在不安全地点,要做到自保、联保、互保,避免事故的发生。

2、件车、物料车上道时,不允许摘掉钩头和保险绳,件车的倾斜侧、起吊棚下方、钢丝绳受力侧不得有人。

3、在工字钢棚,或u型棚下方起吊时,必须检查棚梁的支护情况,确保支护可靠,满足起吊要求。

4、起吊用钢丝绳头,其插接长度不得少于绳径的20倍,安全系数不少于6倍。

5、起吊用的吊链吨位,必须大于被吊物件的重量,严禁超吨位起吊。

6、长度超过3m、高度超过1.8m、宽度超过1m、重量超过的车辆掉道处理,由轨道队负责,复道时必须明确名当班负责人和一名当班安全负责人,统一指挥协调作业。

7、严禁用机车或绞车强行牵引复道。

第八章:

装卸设备、物料规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艺术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