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定额99计算规则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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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定额99计算规则文本
第一章、土方工程
说明
一、人工、机械土石方:
(一)土壤岩石分类详见"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二)挖土方地槽(坑)以及运土方,不分干土、湿土均执行本定额。
(三)本定额未包括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按实计算。
(四)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
(五)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单价应换算,数量不变。
扣除定额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二、人工土石方
(一)支挡土板定额项目不分密撑和疏撑以及材料品种,均按定额执行。
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石方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1.43;先挖后支不增加系数。
(二)挖桩间土方时,人工乘以系数1.25。
其中,人工挖孔桩间挖土,其人工乘以系数1.1;桩径大于600mm的桩体积应予扣除。
三、机械土石方
(一)推土机推土、推石渣,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其运距按坡度区段余长乘下列系数计算。
坡度(%)
5-10
15以内
20以内
25以内
系数
1.75
2.00
2.25
2.50
(二)汽车、小型机动车、人力车,重车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定额项目中,不再另行计算。
(三)机械挖土方工程量按机械土方90%,人工挖土方10%计算,人工挖土部分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5。
人工施工部分为石方时,工程量按实计算,套用相应石方开挖定额,不另乘系数。
机械和人工施工部门的取费标准应分别计算。
(四)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0m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17。
(五)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堆积土时,按普通土定额项目乘以系数0.87。
(六)定额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编制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处理渗水或积水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
定额内未计爆破时所需覆盖的安全网、草袋及架设安全屏障等设施,发生时另行计算。
(七)机械上下行驶坡道土石方,合并在土石方工程量内计算。
(八)汽车运土石,运输道路是按一、二、三类道路综合确定的,已考虑了运输过程中道路清理的人工,如需要铺筑材料时,另行计算。
(九)建筑物地下室基础土石方,自然地下以下超过5m深,采用机械挖土、装土、装渣、自卸汽车运输,按相应项目(运距在1000m以内项目)乘以系数1.15。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另有注明者除外)。
如为松散土方者,按以下规定处理:
普通土折松方乘以系数1.2;坚土折松方乘以系数1.3。
二、平整场地及辗压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一)人工平整场地是指建筑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30cm以内及找平。
厚度超过±30cm时,其全部土方工程量按挖土方相应定额计算。
(二)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以平方米计算。
(三)建筑场地原土辗压以平方米计算,填土辗压按图示填土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三、挖掘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沟槽、基坑划分:
凡图未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宽3倍以上的为沟槽;沟槽长小于槽宽3倍,且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为基坑。
(二)计算挖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需放坡时,如施工组织设计有规定者,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者,则按表1规定计算(办理工程结算时,如有甲、乙双方签证的隐蔽工程记录,按签证的计算).
放坡系数表表1
土壤类别
放坡起点(m)
人工挖土
机械挖土
在坑内作业
在坑上作业
普通土
1.20
1:
0.5
1:
0.33
1:
0.75
坚土
1.8
1:
0.3
1:
0.2
1:
0.5
注:
1.沟槽、基坑中土壤类别不同时,按普通土放坡执行。
2.计算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原槽坑做基础垫层时,放坡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
(三)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其宽度按图示沟槽、基坑底宽单面加10cm、双面加20cm计算;挡土板面积按槽、坑垂直支撑面积计算。
支挡土板后,不得再计算放坡。
(四)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按表2规定计算。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表2
基础材料
每边各增加工作面宽度(mm)
砖基础
200
浆砌毛石条石基础
150
混凝土基础垫层支模板
300
混凝土基础支模板
300
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
800(防水层面)
(五)挖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之间净长线长度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六)人工挖土方、槽、坑及地槽坑凿石方深度超过2m时,按每米折合水平运距7m计算人工运土,工程量按全深计算。
(七)挖管道沟槽按图未中心线长度计算。
沟底宽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尺寸计算;设计无规定的,可按表3规定宽度计算。
管道地沟沟底宽度计算表表3单位:
m
管径(mm)
铸铁管、钢管、石棉水泥管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管
陶土管
50-70
0.6
0.8
0.7
100-200
0.7
0.9
0.8
250-350
0.8
1
0.9
400-450
1
1.3
1.1
500-600
1.3
1.5
1.4
700-800
1.6
1.8
900-1000
1.8
2
1100-1200
2
2.3
1300-1400
2.2
2.6
注:
1.按上表计算管道沟土方工程量时,各种井类及管道(不含铸铁给排水管)接口等处加宽增加的土方量不另行计算,底面积大于20m2的井类,其增加工程量并入管沟土方内计算。
2.铺设铸铁给排水管道时,其接口等处土方增加量可按铸铁给排水管道地沟土方总量的2.5%计算。
(八)沟槽、基坑深度按图示槽、坑底面至室外地坪深度计算:
管道地沟按图示沟底至定外地坪深度计算。
四、岩石开凿及爆破工程量,区别石质按下列规定计算:
(一)人工凿岩石,按图未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二)爆破岩石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其沟槽、基坑宽允许超挖量:
次坚石:
200mm特坚石150mm
超挖部分岩石并入岩石挖方量之内计算。
五、回填土区分夯填、松填按图未回填体积并依下列规定,以立方米计算。
(一)沟槽、基坑回填:
沟槽、基坑回填体积以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砌筑物(包括基础垫层、基础等)体积计算。
(二)管道沟槽回填:
以挖方体积减去管径所占体积计算。
管径在500mm以下的不扣除管道所占体积;管径超过500mm以上时,按表4规定扣除管道所占体积计算。
管道扣除土方体积表表4
管道名称
管道直径(mm)
501-600
601-800
801-1000
1101-1200
1201-1400
1401-1600
钢管
0.21
0.41
0.71
铸铁管
0.24
0.49
0.77
混凝土管
0.33
0.6
0.92
1.15
1.35
1.55
(三)房心回填土,按主墙之间的面积乘以回填土厚度计算。
(四)余土或取土工程量,可按下式计算:
余土外运体积=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上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负值时为须取土体积。
六、土方运距,按下列规定计算:
(一)推土机推土运距:
按挖方区重心至回填区重心之间的最短距离计算。
(二)铲运机运土运距:
按挖方区重心至卸土区重心加转向距离45m计算。
(三)自卸汽车运土运距:
按挖方区重心至填土区(或堆放地点)重心的最短距离计算。
七、地基强夯按设计图示强夯面积,区分夯击能量,夯击遍数以平方米计算。
二、桩基工程
说明
一、本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桩基础,不适用于水工建筑、公路桥梁工程。
二、本定额不分土壤类别(包括砂土),均执行同一定额。
人工挖孔桩、潜水钻机钻孔桩入岩者,另按相应项目计算。
三、本定额均未包括接桩。
如需接桩,除按相应打桩定额项目计算外,按设计要求另计算接桩项目。
四、单位工程打(灌)桩工程量在下表规定数量以内时,其人工、机械量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25计算。
项目
单位工程的工程量
钢筋砼方桩
150m3
钢板桩
50t
打孔灌注砼桩
60m3
打孔灌注砂、石桩
60m3
钻孔灌注砼桩
100m3
潜水钻孔灌注砼桩
100m3
人工成孔桩洛阳铲
20m3
人工挖孔桩
100m3
五、打孔灌注桩、砂桩、石(砾、碎石)、钻(冲)孔桩设计要求扩底者,其扩底部分的人工、机械按相应项目乘以系数2.0。
六、焊接桩接头钢材用量,设计与定额用量不同时,可按设计用量换算。
七、打试验桩按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0计算。
八、打桩、打孔,桩间净距小于4倍桩径(桩边长)的,按相应项目中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3。
九、定额以打直桩为准,如打斜桩斜度在1:
6以内者,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25;如斜度大于1:
6者,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锚杆桩除外)。
十、定额以平地(坡度小于15°)打桩为准,如在堤坡上(坡度大于15°)打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十一、定额各种灌注的材料用量中,均已包括下表规定的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
项目名称
充盈系数
损耗率(%)
打孔灌注砼桩
1.25
1.5
钻孔灌注砼桩
1.3
1.5
打孔灌注砂石桩
1.3
3
十二、在桩间补桩或强夯后的地基打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十三、打送桩时,可按相应打桩定额项目综合工日及机械台班乘以下表规定系数计算。
送桩深度
系数
2m以内
1.25
4m以内
1.43
4m以外
1.67
十四、在建筑物(或构筑物)自然地坪面以下,深度1米以外4米以内的基坑或基槽内打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和机械台班量乘以系数1.2;在大开挖、底面积超过20m2,深度超过4m的基坑内打桩,其工人及打桩机械乘以系数1.2,人工挖孔桩(挖土方、护壁、桩芯)其人工及垂直运输费乘以系数1.2,需排水时,排水费按实体计算。
十五、机械打桩、钻(冲)孔桩,除注明者外,不分机械类别和机械性能,均按定额执行。
导管安装、机械移动、调面等已综合考虑。
十六、金属周转材料中包括桩帽、送桩器、桩帽盖、活瓣桩尖、钢管、料斗等属于周转性使用的材料。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打预制钢筋砼桩的体积,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以桩截面面积计算。
二、接桩:
电焊接桩按设计接头,以个计算;硫磺胶泥接桩按桩断面以平方米计算。
三、送桩按桩截面面积乘以送桩长度(即打桩架底至桩顶面高度或自桩顶面至自然地坪面另加0.5m)计算。
四、打孔灌注桩:
1.混凝土桩、砂桩的体积,按设计规定的桩长乘以钢管管箍最大外径截面面积计算,砼桩、砂桩扩底者,并入相应的桩体积内计算。
2.扩大桩的体积按单桩体积乘以扩大次数加1计算。
3.使用砼预制桩尖再灌注砼桩者,桩尖按钢筋砼章节规定计算体积,灌注桩按设计长度(自桩尖顶面至桩顶面高度)乘以钢管管箍外径截面面积计算。
4.夯扩桩扩底体积并入桩体积内计算。
五、钻孔灌注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增加0.25m乘以设计断面面积计算。
扩底部分并入桩体积内计算。
六、人工成孔灌注桩按钢筋管箍最大外径截面积乘以实际灌注深度计算。
七、人工挖孔桩:
1.土方量按设计图示包括桩护壁外径的断面面积乘以设计深度计算。
2.桩芯砼按设计桩芯断面面积乘以设计深度计算。
3.桩护壁按设计图示,桩孔断面面积减桩芯砼断面面积乘以支护深度计算。
4.扩底部分并入桩芯体积内计算。
5.人工挖孔桩遇有流砂层,每立方米流砂增加4.35工日,工程量按实际体积计算。
人工挖孔遇有地下水,抽水机台班另行计算。
八、钢筋笼按设计长度乘以单位重以吨计算。
九、泥浆运输按钻孔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十、钢板桩按钢板桩重以吨计算。
十一、帷幕灌浆、钻孔按设计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十二、锚杆桩按设计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十三、凿桩头按桩截面积乘200mm长以立方米计算。
包括预制桩、灌注桩、钻(冲)孔桩、挖孔桩。
第三章、脚手架工程
说明
一、本定额是按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侧编竹架板编制的,施工中如实际采用竹、木或竹木钢材料混合搭设者,均按定额执行。
二、凡工业与民用建筑物(计算建筑面积者),均应执行综合脚手架定额。
凡套用"钢网架高空拼装支承操作平台"单项定额的工程,其他项目均应按单项定额计算。
三、综合脚手架中,已按每100m2建筑面积综合了内外墙砌筑架、室内外装饰架、现浇构件支模架、砼浇灌运输道、独立柱基浇灌架、预制构件安装等所需的各种架子在内。
四、执行综合脚手架时(除封闭式安全笆、临街建筑安全过道或斜挑式安全笆、满挂安全网或彩条布,以及底面积超过4m2、或深度1.5m以上的设备基础可按实际搭设的工程量执行单项定额外,均不得再计算单项脚手架。
五、单项脚手架定额,除适用于以上说明第四条规定范围外,主要适用于规定不计算建筑面积而必须搭设脚手架的构筑物,如筒库、贮仓、江边泵站以及围墙、挡土墙、烟囱、水塔等工程。
按规定执行单项脚手架的砌体或砼现浇构件的施工顶面高度超过1.2m时,可根据实际搭设计算单项脚手架。
六、外脚手架定额中均综合了上料平台,依附斜道护卫栏杆等。
七、水塔烟囱脚手架综合了垂直运输架斜道、缆风绳、地锚等。
八、建筑物主体和装饰分别由两个施工单位承包者,其综合脚手架按以下规定执行:
1.主体及外墙装饰由一个单位承担者,按综合脚手架定额乘以系数0.9。
2.施工单位仅承担主体工程者,按综合脚手架定额乘以系数0.8。
3.单独承包内外装饰工程的施工单位,按实际搭设相应的单项脚手架定额。
九、外墙脚手架翻挂安全网每100m2面积按规定增加费综合脚手114元;单项外架95元。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综合脚手架面积的计算,除以下规定者外,其余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综合脚手架的面积。
(一)建筑物如有高低跨(层)且檐口高度不在同一定额步距内,分别按高低跨(层)计算综合脚手架面积,分别套用相应在的定额。
(二)单层建筑物如与多层建筑物相连者,以相连分界墙分界,分别套用定额,分界墙所占的面积并入高檐口建筑物内,如檐口高度相等者,以相连的分界墙中心线为界。
(三)突出屋面的水箱间、电梯机房、楼梯间、闭路电视间、女儿墙等,其高度一般不得计算在檐口总高度之内,但建筑面积超过与其相连接的屋面的50%以上者,应分别计算高度和面积,套用相应定额。
(四)建筑物的层高在2.2m以内的技术层(设备管道层)、贮藏室、杂物间等。
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综合脚手架面积。
层高在2.2m以上的架空层,应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综合脚手架面积。
(五)依附建筑物有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挑出墙外宽度在1.5m以内者,按挑出墙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综合脚手架面积,挑出宽度在1.5m以上者,按挑出墙外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综合脚手架面积,非封闭的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综合脚手架面积。
(六)多层建筑物各层高度或部分房间的高度不等时,其层高超过3.6m部分,应按超高3.6m以上定额增加工料机用量,其超高部分的建筑面积,按相邻两墙间的外边线计算。
二、单项脚手架
(一)外脚手架,按外墙的外边线长乘墙高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的面积。
同一构筑物(烟囱、水塔除外),各向墙的高度不同,且不在同一定额步距内时应分别计算工程量。
定额中所指的檐口高度5-45m之内,系指建筑物(或构筑物)自设计室外地坪面至外墙顶点或构筑物顶面的高度;周边相连接的筒库,不扣除重叠部分。
利用外脚手架改变其步高作外墙面抹灰架时,按每100m2外墙面垂直投影面积,增加改架工1.28工日;独立柱按柱周长增加3.6m乘柱高套用单项外脚手架相应高度的定额。
(二)砌筑里脚手架、内墙面粉饰脚手架,均按内墙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的面积。
围墙砌筑架,按砌筑里脚手架定额执行,围墙架子以设计自然地坪面至围墙顶面高度乘以围墙中心线长度计算,不扣除围墙门所占的面积,但独立门柱的砌筑脚手架亦不增加。
围墙如建在斜坡上或各段高度不同时,应按各段围墙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围墙高度超过3.6m如双面抹灰者,可以增加一道单面抹灰架,按内墙面粉饰脚手架定额执行。
(三)满堂脚手架,按实际搭设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附墙柱、柱所占的面积,其基本层高以3.6m以上至5.2m为准。
凡超过3.6、在5.2m以内的天棚抹灰及装饰,应计算满堂脚手架基本层;层高超过5.2m,每增加1.2m计算一个增加层,增加层的层数=(层高-5.2m)÷1.2m按四舍五入取整数。
室内凡计算了满堂脚手架者,其内墙面粉饰不再计算粉饰架,只按每100m2墙面垂直投影面积增加改架工1.28工日。
(四)浇灌运输道,仅适用于不计算建筑面积且不能利用其他架子而必须搭设的工程,架顶面宽度不小于2m才能计算。
但室外地坪、垫层、球场、道路、地面及现浇板及执行综合脚手架定额的建筑物,均不得计算浇灌运输道。
浇灌运输道的长度,有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者,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规定计算,无规定者则按实际搭设的长度计算。
(五)独立基础浇灌架,按基础底面积计算,适用于现浇设备基础、烟囱、水塔基础等,凡基础底面积在4m2以上或施工高度在1.5m以上均可计算。
施工高度系指基础垫层上表面至设计室外地坪面的高度,设备基础可算至设计顶面高度。
(六)依附斜道及独立斜道均按座计算,其高度与外脚手架的高度相同。
(七)游泳池、贮水(油)池(底面积大于4m2)等底板,需搭设浇灌运输道者,按实际搭设长度套用浇灌运输道相应高度的定额。
(八)安全过道,按实际搭设的水平投影面积(架宽×架长)计算。
(九)封闭式安全笆,按实际封闭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实际系用封闭材料与定额不符时,不作调整。
(十)斜挑式安全笆按实际搭设的(长×宽)斜面面积计算。
(十一)满挂安全网,按实际满挂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三、烟囱、水塔脚手架:
(一)烟囱、水塔脚手架按没高度及不同直径以座计算,其直径按±0.000处外径计算。
(二)倒锥形水塔、水箱,在地面架空预制,其四周外脚手架(包括斜道、卷扬机架在内),按相应的单项定额计算,高度以水箱顶面至地面的垂直高度为准。
四、钢网架高空拼装支承操作平台按网架水平投影的面积计算;高度以15m为准,超过或低于15m者按每增减1.5m增减定额用量。
五、单独装饰抹灰外架,工程量计算规则同单项脚手架的外脚手架。
六、挑脚手架,按塔设长度和层数以延长米计算。
悬空脚手架,按搭设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四、砖石工程
说明
一、砌砖、砌块:
(一)砖墙、柱的砌体内均不包括原浆勾缝用工,原浆勾缝另按相应定额子目计算。
(二)填充墙以填炉渣、棉毡为准,如实际使用材料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其他不变。
(三)墙体必须放置的拉接钢筋,应按钢筋混凝土有关章节另行计算。
(四)砖砌挡土墙2砖以上执行砖基础定额。
高度超过3.6米者。
每10m3增加垂直运输机械0.46台班,人工乘以系数1.15。
2砖以内执行砖墙定额,3.6m以下应扣除垂直运输机械。
(五)框架结构间、预制柱间砌砖墙、砼小型空心砌块墙按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
二、砌石、石料加工
(一)毛石护坡挡土墙高度超过4m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5,每10m3增加垂直运输机械0.46台班。
(二)砌筑圆弧形石砌体基础、墙按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
(三)石料表面加工等级类别,见下表:
加工等级加工方法与要求
1.打荒对石料进行"打剥"加工,用铁锤或钢凿将石料表面凹起部分凿掉
2.一步做糙(一次錾凿)用铁锤及凿对石料表面粗略地通打一遍,要求凿痕深浅均匀
3.二步做糙(二次錾凿)用铁锤及凿对石料表面在一次錾凿的基础上进行密布凿痕的细加工,令表面凹凸逐渐变浅。
4.一遍剁斧用铁锤及凿和铁斧使石料表面趋于平正,用铁斧剁打后,令其表面无凹凸,达到表面平正,斧口痕迹的间隙应小于3mm。
5.二遍剁斧在一遍剁斧的基础上加工得更为精密一些,斧口痕迹的间隙应小于1毫米。
6.三遍剁斧在二遍剁斧的基础上要求平面具有更严格的平整度,斧口痕迹的间隙应小于0.5m。
7.扁光凡完成三遍剁斧的石料,用砂石加水磨去表面的剁纹,使其表面达到光滑平正。
(四)石料圆圈工名称及所属部位的划定
1.筑方(块口):
均发生在有看的部位,石料相邻的两上面经加工后形成的角线称为筑方。
2.板岩口:
均发生在石料内侧不露面的部位,其石料相邻的二个面经加工后形成的角线称为板岩口,板岩口按筑方定额乘系数0.5计算。
3.线脚:
在加工石料的边线部位雕成突出的角,圆形称为圆线脚,方形称为方线脚。
线脚加工不分方圆,亦不分阴线与阳线的区别,凡线脚深度小于5mm,按线脚相应定额乘以系数0.5计算。
4.披垫(斜坡):
凡将石料相邻两上面削去其相交的直角,而成为斜坡的形式,称为披势。
当披势高度小于6cm、大于1.5cm时,按披势定额乘以系数0.75计算;当披势小于1.5cm时,按照筑方定额计算。
(五)方整石材料,是指已经粗加工的规格料。
(六)石料加工定额为工序定额,即后一工序不包括前一工序的人工,因此执行时各遍工序应累加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砌筑工程量一般规则:
(一)计算墙体时,应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身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包括过梁、圈梁、挑梁)砖平旋、圆弧形旋、钢筋砖过梁和暖气包壁龛的体积,不扣除梁头、内外墙板头、檩头、木楞头、游沿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的加固钢筋、木筋、铁件等及每个面积在0.3m2以下的孔洞所占的体积,突出墙面的窗台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烟囱根、门窗套及三皮砖以内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亦不增加。
(二)附墙柱、三皮砖以上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并入墙身体积内计算。
(三)附墙烟囱(包括附墙通风道、垃圾道)按其外形体积计算,并入所依附的墙体积内,不扣除每一个孔洞横截面在0.1m2以下的体积,但孔洞内的抹灰工程量亦不增加。
(四)女儿墙高度,自外墙顶面至图示女儿墙顶面高度,分别不同墙厚并入外墙计算。
(五)砖平旋、圆弧形旋、钢筋砖过梁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如设计无规定时,砖平旋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100mm乘以高度(门窗洞宽度小于1500mm时,高度为240mm;大于1500mm时,高度为365mm)计算;钢筋砖过梁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500mm,高度按440mm计算。
圆弧形旋长度按旋中心线长度,高按240mm计算。
二、砌体厚度按如下规定计算:
标准砖以240mm×115mm×53mm为准,其砌体计算厚度,按下表计算。
标准砖墙体厚度计算表
墙厚(砖数)
1/4
1/2
3/4
1
1(1/4)
1(1/2)
2
2(1/2)
3
计算厚度(mm)
53
115
180
240
303
365
490
615
740
三、基础与墙身的划分:
(一)基础与墙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