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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区直小学

2006年佛山市禅城区区直小学、初中招生方案

2006年禅城区区直小学、初中招生继续实行“人户一致”的政策,总的招生范围和招生办法与去年相同。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根据今年适龄儿童(少年)的分布情况、学校布局和学位情况,合理划分各学校招生地段。

现就2006年区直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小学招生

(一)招生范围

1、禅城区升平、祖庙、普君、城南街道办事处管辖的各居委。

2、纳入禅城区区直小学招生范围的地区:

(1)环市街道办事处管辖的佛平南、佛平北、朝安东、朝安西、东城、城北居委,朝东村委会,永新村委会属下的南沙村、南村、卫国(塘房),东升村委会属下的田边村。

(2)澜石街道办事处管辖的里水村委会。

(3)张槎街道办事处管辖的简村。

(4)石湾街道办事处管辖的东便、江湾、清海、唐园、石紫、同福、清水桥、马岗居委。

(二)报名条件

1、凡属上述招生范围户籍,年龄在六周岁以上(即2000年8月31日前出生),身体健康的适龄儿童均可报读禅城区区直小学。

2、未列入招生范围的外地适龄少年儿童,如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在禅城区区直小学读书的,可申请借读,经禅城区考试中心批准后可报读禅城区区直小学。

(三)报名设点及要求

为方便家长、服务社会,区直学校招生范围内共设七个小学新生报名点。

其中祖庙学区设两个报名点:

建设小学、元甲小学;升平学区设两个报名点:

白燕小学、二十五小;普君学区设三个报名点:

九小、同济小学和城南小学。

小学报名工作由学区负责,根据去年各小学的招生范围居委分片,每片分若干小组(小组人员由该地段学校教师组成),组织小学新生报名。

各小学应挑选责任心强并有丰富经验的教职员工参与报名工作,报名工作人员均应进行岗前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报名办法

1、报名资料及借读申请表的发放

(1)时间

3月27、28日(星期一、二)上午8:

00~11:

30,下午2:

30~5:

00。

(2)地点及要求

户籍和就读幼儿园均属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凭户口簿在就读幼儿园领取报名资料。

户籍属招生范围内,在招生范围外就读幼儿园的适龄儿童,凭户口簿在同济小学、二十五小、建设小学报名点领取报名资料。

非招生范围户籍的适龄儿童,凭户口簿和父母在区直小学招生范围内的暂住证(或居住证),在同济小学、二十五小、建设小学报名点领取借读申请表。

(3)注意事项

家长取得报名资料后,应预先填写除报名号和居委编码以外的内容。

由于近几年禅城区街道及居委进行了调整,若出现户口簿上的居委与现在的居委名称不一致的情况,家长应在报名前到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办理好居委更正等有关手续。

各幼儿园和报名点在发放报名资料的同时,应将所有报名点的报名时段安排表发放给家长,并提醒家长按时段前去报名。

2、报名及申请借读的时间、地点

学区和各报名点要安排好所辖居委的适龄儿童报名的具体时段和批次。

(1)时间

户籍属禅城区区直小学招生范围的新生报名时间是4月1、2日(星期六、日)上午8:

00~11:

30,下午2:

30~5:

00。

户籍不属禅城区区直小学招生范围的新生办理借读申请登记的时间是4月1、2日(星期六、日),了解审批结果及办理报名手续的时间是4月15日(星期六)上午8:

00~11:

30,下午2:

30~5:

00。

(2)地点

新生家长根据居住地所属居委,按报名时段分别到指定报名点办理有关手续:

①白燕小学:

负责升平街道办事处辖下的升平、高基、大观、培德、上沙、金沙居委,祖庙街道办事处辖下的白燕、红棉、亲仁居委,环市街道办事处辖下的城北居委。

   ②二十五小:

负责升平街道办事处辖下的永安、庆宁、文东、文北、文南、妈庙、同安、红强、永进、市东、燎原居委,普君街道办事处辖下的燎东、桂园、南桂、佛平居委,环市街道办事处辖下佛平南、佛平北、东城居委,东升村委会属下的田边村。

   ③建设小学:

负责祖庙街道办事处辖下的福禄、沙塘、恩光、莺岗、山紫、东园、兰桂、建设、钻石居委,普君街道办事处辖下的塔坡、普南居委,升平街道办事处辖下的快子居委。

④元甲小学:

石湾街道办事处管辖的东便、江湾、清海、石紫、清水桥、马岗居委,祖庙街道办事处辖下的香兰、圣堂、后街、铁军、新村居委,普君街道办事处辖下的纪岗、普东居委。

   ⑤九小:

负责普君街道办事处辖下的忠义、福贤、北江、普西居委,环市街道办事处辖下的朝安东、朝安西居委,朝东村委会,永新村委会的南沙村。

   ⑥同济小学:

负责普君街道办事处辖下的体育、卫国、旭日、南浦、垂虹、保安、同济、同华居委,祖庙街道办事处辖下的花园居委,石湾街道办事处辖下的唐园、同福居委,环市街道办事处永新村委会属下的南村、卫国(塘房),张槎街道办事处辖下的简村。

   ⑦城南小学:

负责城南街道办事处辖下的金澜、金子苑、平远、玫瑰、绿景、惠景、环湖、丽银、季华、福华、丽豪、怡景、湖景居委,澜石街道办事处辖下的里水村委会。

借读生了解审批结果及办理报名手续的地点安排是升平学区在二十五小设点办理;祖庙学区在建设小学设点办理;普君学区在同济小学设点办理。

户籍属区直小学招生范围的新生,如因故未能及时办理报名手续的,可在个别报名时间再办理报名,个别报名的时间是4月15日(星期六)上午8:

00~11:

30,下午2:

30~5:

00。

个别报名时,升平学区在二十五小设点办理;祖庙学区在建设小学设点办理;普君学区在同济小学设点办理。

3、报名手续

(1)户籍属区直小学招生范围的新生

报名时应出示和提交:

①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新生父母及新生页),②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租住房屋的凭房管局发放的租用房屋凭证(即租簿)原件和复印件,③一寸彩色相片一张,

新生及其父(母)的户籍地址如与居住地不符,需提供由供水公司、供电公司发出的新生及其父(母)居住地的水电费单据原件。

由招生工作人员审核所有材料后,根据材料所反映的情况进行派号。

家长按所派号码填涂好报名号后,将报名表交回招生工作人员。

报名卡由家长交过卡处过卡,工作人员打印回执,家长核对无误后签名。

   

(2)户籍不属区直小学招生范围的新生

办理借读申请登记时必须提供户口簿、暂住证(或居住证)、居住证明等相关材料(详见《禅城区区直中小学借读申请指引》),办理报名手续时只需填写报名表和填涂报名卡。

报名表交回招生工作人员,报名卡由家长交过卡处过卡,工作人员打印回执,家长核对无误后签名。

4、注意事项

(1)新生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和报名登记卡的各项内容,不得虚假,字迹要端正、清楚。

复印件统一用A4纸,必须贴在报名表背后左上角的位置,相片贴在报名表相片栏上。

(2)家长需把报名后考试中心发回的回执保管好,以便日后查询地段划分情况及录取结果。

(3)在报名日期截止后(即4月15日后),除户籍迁移外不再接受任何补充资料。

(五)审核程序

新生的户籍审查、派号由小组组长负责(小组长由各学校负责招生工作的行政担任),实行岗位责任制。

对于人户一致的,由组长负责签名;对于人户不一致的,除组长签名外,还需经学区主任审核、签名(详见附件2:

《关于按“人户一致”政策安排入学的审核程序》)。

二、初中招生

(一)招生范围

1、禅城区升平、祖庙、普君、城南街道办事处管辖的各居委。

2、纳入禅城区区直初中招生范围的地区:

(1)环市街道办事处管辖的居委及各村委会。

(2)澜石街道办事处管辖的里水村委会。

(3)张槎街道办事处管辖的简村,弼塘。

(4)石湾街道办事处管辖的东便、江湾、清海、唐园、石紫、同福、清水桥、马岗居委。

(二)报名条件

1、凡属上述招生范围户籍,身体健康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均可报读禅城区区直初中。

2、未列入招生范围的外地适龄少年儿童,如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在禅城区区直初中读书的,可申请借读,经禅城区考试中心批准后可报读禅城区区直初中。

(三)报名设点及要求

1、在本区区直小学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学校报名。

2、在外地小学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在禅城区考试中心报名站报名。

3、各学校应挑选责任心强并有丰富经验的教职员工参与报名工作,负责招生工作的行政要对报名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报名办法

1、属于招生范围户籍,在禅城区区直小学就读的应届毕业生

报名资料由学校统一发放,并组织集体报名,报名时间是4月10、11日(星期一、二)。

报名时,由学校组织、指导学生填写报名表格和填涂报名卡。

新生家长应按学校布置的要求,及时提供:

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包括首页、新生父母及新生页),②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租住房屋凭房管局发放的租用房屋凭证原件及复印件,③一寸彩色相片一张,贴在报名表相片栏上,

新生及其父(母)的户籍地址如与居住地不符,需提供由供水公司、供电公司发出的新生及其父(母)居住地的水电费单据。

报名卡由学校统一交区考试中心过卡和打印回执,再由学校将回执交家长签名确认。

2、属于招生范围户籍,在外地小学就读的应届毕业生

报名资料发放时间是4月10、11日(星期一、二),地点在禅城区考试中心报名站(地址:

江湾三路28号,石湾公园后门对面,下同)。

领取报名资料时需出示适龄少年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簿。

报名时间是4月19、20日(星期三、四),地点在禅城区考试中心报名站。

报名时必须提供:

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包括首页、新生父母及新生页),②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租住房屋凭房管局发放的租用房屋凭证原件及复印件,③一寸彩色相片一张,贴在报名表相片栏上;④就读学校毕业证明,

新生及其父(母)的户籍地址如与居住地不符,需提供由供水公司、供电公司发出的新生及其父(母)居住地的水电费单据。

报名表和报名卡交回招生工作人员,报名卡过卡后,工作人员打印回执,家长核对无误后签名。

3、不属于招生范围户籍,在禅城区区直小学就读的应届毕业生

借读申请表由学校统一发放并组织办理借读申请登记和报名手续。

办理借读申请登记的时间是4月10、11日(星期一、二),了解审批结果及办理报名手续的时间是4月29、30日(星期六、日)。

申请登记时必须提供户口簿、暂住证(或居住证)、居住证明等相关材料(详见《禅城区区直中小学借读申请指引》),办理报名手续时只需填写报名表和填涂报名卡。

借读申请表、报名表和报名卡由学校统一上交区考试中心。

4、不属于招生范围户籍,在外地小学就读的应届毕业生

借读申请表发放时间是4月10、11日(星期一、二),地点在禅城区考试中心报名站。

领取报名资料时需出示适龄少年儿童和父母的户口簿,以及父母在区直初中招生范围内的暂住证或居住证。

办理借读申请的时间是4月19、20日(星期三、四),了解审批结果及办理报名手续的时间是4月29、30日(星期六、日),地点均在禅城区考试中心报名站。

申请登记时必须提供户口簿、暂住证(或居住证)、居住证明等相关材料(详见《禅城区区直中小学借读申请指引》),办理报名手续时只需填写报名表和填涂报名卡。

报名表和报名卡交回招生工作人员,报名卡过卡后,工作人员打印回执,家长核对无误后签名。

5、注意事项

(1)各校要做好本校毕业生的报名组织工作,对学生家长提供的户口簿、房产证、购房合同等原件应在当天完成复印和审核工作,不得留存在学校,以防遗失。

(2)新生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和报名登记卡的各项内容,不得虚假,字迹要端正、清楚。

(3)家长需把报名后考试中心发回的回执保管好,以便日后查询地段划分情况及录取结果。

(4)在报名日期截止后(即4月20日后),除户籍迁移外不再接受任何补充资料。

(五)审核程序

在本地就读小学的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负责户籍审查和派号,然后交区考试中心验核。

人户一致的由毕业班班主任负责审查并派号,人户不一致的由班主任审查、签名后,需经学校行政审核、签名,并由学校行政派号。

三、小学、初中录取及查询

(一)录取的原则

禅城区区直小学、初中新生的录取,由禅城区考试中心组织进行。

对户籍属禅城区区直小学、初中招生范围的新生,将根据“以居住地为依据”、“人户一致”的政策,分区划片,就近安排入学。

对于借读生,不按居委划分,而是根据新生居住地所属区域的学位情况安排入学。

考试中心在网上将新生录取名单传送到各学校,学校根据名单自行填写录取通知书。

小学录取通知书主要由各录取学校以邮寄方式发出,本地小学毕业生的初中录取通知书由毕业学校派发,外地小学毕业生的初中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以邮寄方式发出。

(二)查询的办法

为方便新生、家长了解地段划分情况和录取结果,禅城区考试中心设立了电话自动查询专线,号码为。

电话查询操作程序:

1、拨通电话,按提示音操作,输入报名号。

2、查询地段划分情况的时间为:

小学5月23日后;初中6月12日后。

3、查询录取结果的时间为:

小学6月22日后;初中7月5日后。

(全天24小时开通,可多次重复查询。

此外,新生家长还可以通过禅城区教育信息网(网址:

四、招生工作主要日程安排

小学报名时间:

4月1、2日,2天;

初中报名时间:

4月10、11日,2天。

小学公布地段时间:

5月23日;

初中公布地段时间:

6月12日。

小学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间:

6月22日;

初中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间:

7月5日。

附件:

1、关于按“人户一致”政策安排入学的说明

2、关于按“人户一致”政策安排入学的审核程序

3、2006年禅城区区直小学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4、2006年禅城区区直初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佛山市禅城区考试中心

二○○六年三月七日

附件1:

关于按“人户一致”政策安排入学的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禅城区区直中小学招生管理工作,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今年禅城区区直小学、初中继续实行“就近入学、人户一致”的招生政策,以实际居住地为主要依据安排入学。

现就“人户一致”的相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关于居住地的含义

“居住地”是指固定居住地,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居住在自有产权的房屋;

(二)居住在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同意分配或安排居住的房屋;

(三)居住在房管局租赁的房屋(所租房屋应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唯一居住地,下同)。

二、关于“人户一致”政策的含义

“人户一致”,是指新生与父(母)同一户籍,户主是新生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户主必须与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的产权人一致,户口簿地址与房屋产权证地址一致。

三、对于“人户一致”的确认办法

(一)新生的父(母)与新生同一户籍,并且户主与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的产权人是新生父(母)。

如果新生的父母双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新生与其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并且户主与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的产权人是新生的法定监护人。

(二)新生的父(母)和(外)祖父母与新生同一户籍,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的产权人可以是新生的父(母)或(外)祖父母。

(三)居住在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安排居住的房屋的,新生的父(母)及新生户籍地址须与单位产权地址一致,报名时需提供居住地单位的产权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及供水公司、供电公司的水电费单据进行确认。

上述第

(一)、

(二)类情况,必须是一户一门牌才予以确认。

以上各类情况,均视为人户一致,原则上经确认后,按户籍居委安排入学。

四、对于人户不一致的处理办法。

人户不一致的,要尽快办理户籍迁移,并在“个别报名”时间内补办报名手续。

在规定的时间(小学4月15日,初中4月20日)前仍不能做到人户一致的,则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按居住地所在居委安排入学

有禅城区区直中小学招生范围内户籍,居住在新区或城乡结合部未有建立居委会的,可凭居住地所属街道办事处提供挂靠居委的证明、房屋产权证及供水公司、供电公司的水电费单据,申请按居住地居委安排入学。

(二)视居住地附近学校的学位情况安排入学

1、有禅城区区直中小学招生范围内户籍,搬迁(如拆迁、征地)已入住而因故未能办理户籍手续的,可凭迁入居住地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供水公司、供电公司的水电费单据,申请在居住地附近学校安排入学。

2、有禅城区区直中小学招生范围内户籍,因购买商品房已入住而未能办理户籍迁移的,可凭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供水公司、供电公司的水电费单据,申请在居住地附近学校安排入学。

在报名日期截止后才提供资料的不予受理。

3、有禅城区区直中小学招生范围内户籍,居住地与户口簿不一致,而又没有购房的,提供房管局发放的租用房屋凭证及供水公司、供电公司的水电费单据;属于单位出租给个人的房屋,则必须出具单位的租赁凭据及单位的房屋产权证及供水公司、供电公司的水电费单据;属于租住私人房屋的,则必须出具屋主的房屋产权证和房管局发放给屋主的租赁许可证,以及在房管局备案的房地产租赁契约,可申请在居住地附近学校安排入学。

4、原属禅城区区直中小学招生范围内户籍,因户籍调整为石湾街道、张槎街道、澜石街道、环市街道集体单位户籍的,在未有协调解决之前,可由单位统一提出申请,经区考试中心批准后可在实际居住地附近学校安排入学。

5、有禅城区区直中小学招生范围内户籍,但居住在禅城区区直中小学招生范围以外的,原则上在居住地申请学位,如要求在禅城区区直学校安排学位的,则只能在靠近居住地的学校安排入学。

五、报名材料的要求说明

(一)房屋产权证由于原件抵押在银行无法提供原件的,可由银行复印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和“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将此复印件作为报名材料即可。

租住单位房屋而无法提供单位房屋产权证原件的,可由单位复印产权证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和“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将此复印件作为报名材料即可。

(二)购房合同必须到市房管局备案,并加盖房管局备案章。

交报名材料时,需复印封面页、备案页、产权人姓名页、房屋详细地址页、房屋总面积页和交易双方签名盖章页。

由于原件抵押在银行无法提供原件的,可由银行复印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和“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将此复印件作为报名材料即可。

六、本说明解释权在禅城区考试中心。

禅城区考试中心

二○○六年三月七日

附件2:

关于按“人户一致”政策安排入学的审核程序

为了尽可能避免差错,提高工作效率,必须严格执行按“人户一致”政策安排入学的审核程序,具体审核要求如下:

一、审核人必须认真核对新生的户口簿和房产证与复印件是否相符,并在复印件上盖上“与原件相符”的印章,签上自己的名字。

二、根据“人户一致”确认办法进行户籍审核,确认为人户一致的,按户籍居委安排入学;确认为人户不一致的,应通知家长尽快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并告知个别报名的时间。

三、如果户口簿地址与居住地不符,按居住地安排入学的,报名表除了附上户口簿和房产证复印件外,还要附上实际居住地的供水公司、供电公司的水电费单据等凭证。

如果新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还需提供能确认新生与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公安局户籍科证明或有新生和父母姓名的出生证等。

四、小学新生经确认为人户不一致,在家长提交了居住地的证明资料后,可把报名资料交学区领导审核,由学区领导视居住地附近的学位情况安排入学(详见《关于按“人户一致”政策安排入学的说明》)。

审核后由工作人员派号,填写报名号,并向家长解释清楚“人户一致”与“人户不一致”安排入学的不同方式。

在区直小学毕业的初中新生的“人户一致”审核由毕业学校行政把关,审核不严、出现差错,由学校行政负责;“人户不一致”审核由毕业学校行政负责初审,区考试中心负责复审。

五、如碰到特殊情况,难以在报名期间内确定其实际居住地,需作实地调查的个案,可推迟派号时间,由学校调查取证,确定实际居住地后,补充书面意见和证据材料给学区和区考试中心,由学区领导或区考试中心确定派号,再通知家长取回执。

禅城区考试中心

二○○六年三月七日

附件3:

2006年禅城区区直小学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日(星期)

小学招生

备注

2

下旬

印制报名登记卡、报名有关表格、宣传资料、录取通知书等,以及《2006年禅城区区直小学招生通告》,准备招生报名用具。

3

13

(一)

1、召开小学招生报名工作会议、布置小学报名工作。

2、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发放宣传资料。

地点在教育局

3

中旬

1、送报名表和文具到学区。

2、召开小学报名点工作人员会议。

(报名工作人员培训由学区安排)

3

27、28(一、二)

小学报名点发放报名资料及借读申请表格。

地点在各个报名点

4

1、2(六、日)

小学报名点办理报名及借读申请。

4

7(五)

1、各学区上交小学借读申请资料(已初审)。

2、各报名点上交各居委报名名单及人数。

4

15(六)

办理小学借读生报名手续、及个别报名。

地点在各个报名点

4

21(五)

各报名点上交新生报名资料。

4

下旬

1、抽查新生报名资料。

2、统计小学新生人数,打印《小学新生报名名册》。

3、整理新生资料档案及划分地段。

考试中心

5

上旬

5

23

(二)

公布小学招生地段。

5

24-26(三—五)

组织小学捐资助学。

考试中心

6

5、6(一、二)

审批捐资助学。

6

上旬

整理小学新生档案,打印《小学新生录取名册》。

6

16(五)

小学录取。

各小学在网上取得录取名单,填写考试中心统一印制的录取通知书。

6

20

(二)

各小学将捐资助学学生的录取通知书上交考试中心。

6

22(四)

1、各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和缴费通知书。

(捐资助学的由财务基建科6月26日发放)

2、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

7

新生注册。

(具体由学区安排)

附件4:

2006年禅城区区直初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日(星期)

初中招生

备注

2

下旬

印制报名登记卡、报名有关表格、宣传资料、录取通知书等,以及《2006年禅城区区直小学招生通告》,准备招生报名用具。

3

13

(一)

1、召开初中招生报名工作会议、布置初中报名工作。

2、社会公布招生信息、发放宣传资料。

地点在教育局

3

中旬

送报名表和文具到学区。

3

29、30

(三、四)

各小学到学区领取初中报名资料及借读申请表。

4

10、11、(一、二)

1、各小学组织应届毕业生升中集体报名及借读生申请借读。

2、考试中心对社会发放报名资料及表格。

4

17、18

(一、二)

各小学上交在校生的初中借读申请表(已初审)

4

19、20

(三、四)

1、办理有区直中学招生范围内户口的外地小学应届毕业生个别报名。

2、办理外地小学应届毕业生借读申请。

地点在考试中心报名站

4

29、30

(六、日)

办理初中借读生报名(在校生由毕业学校组织报名)

5

10、11

(三、四)

各小学上交升中报名卡、报名名册(含借读生)。

地点在考试中心报名站

5

17(三)

网上传送各小学报名过卡的情况,各小学负责打印校对资料。

5

18(四)

各小学上送校对后的报名资料。

5

下旬

整理初中新生报名资料及划分初中地段。

6

2(五)

华英中学交新生录取资料。

6

12

(一)

公布初中招生地段。

6

14-16

(三-五)

组织初中捐资助学。

6

20

(二)

审批捐资助学。

6

23(五)

1、打印、校对《初中新生录取名册》。

2、各小学网上传送毕业成绩到考试中心。

6

26、27

(一、二)

核对、分类初中新生档案。

6

28(三)

初中录取。

各中学在网上取得录取名单,填写考试中心统一印制的录取通知书。

6

30(五)

各中学将捐资助学学生的录取通知书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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