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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措施

爱思开实业厂房及配套设施

 

爱思开实业(厦门)钢铁有限公司

2011年07月29日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有关精神,制定本安全施工措施。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具体详见附表。

一、进入施工现场安全规定:

1、进入施工现场须戴安全帽,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禁止攀登、跨越各种栏、网、架、墙、乘坐非载人提升设备上下,从上抛掷物料、垃圾。

3、禁止无证进行特种作业。

4、禁止擅自改变安全技术方案,拆改、移动或故意损坏安全设施、安全警示标志。

5、禁止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擅自动用电器设备的开关等。

6、禁止在宿舍区使用煤油炉、液化汽灶、煤炉、火炉、电炉及其它电热器具。

7、禁止擅自留宿非本工地工作人员。

8、禁止擅自带未满16岁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9、在宿舍区乱倒垃圾、乱泼脏、废水的、乱扔烟头、乱倒剩饭剩菜、乱吐痰。

10、在宿舍区不能大声喧哗、吵架、斗殴、赌博、酗酒。

11、禁止损害公物,擅自移动宿舍区铺位的,擅自损坏、拆除、改装宿舍区床铺、桌子、椅子及其他设备设施。

12、须服从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检查人员指导,威胁、漫骂、侮辱、殴打管理人员。

13、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14、配合管理人员对事故、案件进行调查处理的。

15、拆改、移动防护设施后,须按要求恢复,采取弥补措施。

16、在木工房、食堂、仓库、配电房、楼层、外架及其它易燃易爆部位抽烟或未批准严禁使用明火。

17、按规定按时做班前安全教育、交底活动,每月按时组织安全讲评活动。

18、积极参加项目、公司组织的安全活动。

19、变动本班组人员,须及时将人员变动情况上报项目。

20、及时处理工人纠纷引发事故或不良影响。

21、班组长、工长每天在现场领导本工种工作、碰到紧急情况应及时赶到现场及高危作业时到场监督。

22、班组长严禁唆使、威胁或采用其它手段鼓动、纵容工人闹事。

23、应服从项目、公司管理。

24、拒绝违章指挥行为,强令冒险作业。

25、严禁违章指挥。

26、须对从事高空、悬空、人工挖孔作业的人员或其它从事特殊工种人员进行身体检查。

27、做到落手清工作,做好文明施工。

28、禁止随意乱倒建筑垃圾。

29、积极主动配合公司、项目的安全检查活动,对提出安全隐患积极整改。

30、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汇报项目负责人、安全员。

待处理或整改后,认定是安全的方可继续作业。

否则不得冒险作业。

二、高处作业和立体作业防护措施:

(一)、高处作业基本规定:

1、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2、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3、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检。

4、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安全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5、施工作业场所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6、雨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防滑措施,遇有六级以上强风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暴雨、台风过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7、大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井架安装拆除、外架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

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8、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力学计算按一般结构力学公式,强度及绕度计算按现行有关规范进行,但钢受弯构件的强度计算不考虑塑性影响,构造上应符合现行的相应规范的要求。

(二)、临边与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

1、临边作业

(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等处,都必须搭设防护栏杆。

(2)、当无外脚手架时,高度超过3.2米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3)、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

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4)、施工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

地面通道上搭设安全防护棚。

2、栏杆构造要求:

(1)、栏杆材料采用Φ48×3.5mm的钢管,采用扣件组合而成或点焊固定。

(2)、栏杆搭设要求:

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拄组成,上杆离地面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面高度为0.5~0.6m。

坡度大于1:

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网。

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3)、栏杆的加固:

基坑四周固定时,钢管打入地面50~70cm的深度。

在混凝土楼面、屋面或墙面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焊接。

(4)、防护栏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基坑边、平台两边、临街道边须满挂竹笆,不能有大于25mm的孔洞。

3、洞口作业:

(1)、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安全网或其他可能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2)、电梯井口必须设置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平网。

(3)、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基坑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色警示灯。

(4)、洞口边长150cm以上,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挂安全平网。

(5)、垃圾井道和烟道如有临时性拆移安全设施,需经施工负责人核准,工作完毕后必须恢复防护设施。

(三)、攀登与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

1、攀登作业:

(1)、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应牢固、可靠。

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

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

(2)、移动梯子,均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验收其质量。

(3)、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

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

立梯工作角度以750±50为宜,不得有缺档。

(4)、折梯使用时上夹角以350~450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5)、使用直爬梯攀登作业高度不能超过5米。

2、悬空作业:

(1)、悬空作业处应有可靠的立足处,并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2)、安装管道时必须有已完成结构或操作平台为立足点,严禁在安装中的管道上站立和行走。

(3)、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支撑件和连接件上攀登上下,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

(4)、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支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

低于3m的可使用马櫈操作。

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

(5)、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3m以上柱、墙钢筋绑扎必须搭设操作平台。

(6)、浇筑混凝土离地面2m以上框架、过梁、雨棚和小平台时,应搭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

(四)、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

(1)、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

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

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2)脚手架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3)、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

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沿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4)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通道口均须搭设双层防护棚。

(5)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塔式起重机臂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须搭设顶部能防穿透的双层防护廊。

三、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一)、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1、保护接零:

现场采用TN-S供电系统,PE线供电未端、中部每隔30米做重复接地,工作零线N与专用保护线PE在供电电源处严格分开。

将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与供电系统中专用零线直接做电气连接。

2、保护接地:

将用电设备不带电金属外壳与接地极之间做可靠的电气连接,接地电阻值一般不大于4欧姆。

3、漏电保护器设置:

(1)、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应设置两级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的活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合理配置,使之有分级保护的功能;

(2)、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3)、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小于0.1秒。

在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应采用防溅型产品。

,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秒。

4、安全电压:

在潮湿和易触电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不得大于36伏。

5、电气设备的设置:

(1)、配电系统应实行分级配电,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分别设置。

(2)、开关箱应由未级分配电箱配电,开关箱内设一机一闸,每台用电设备应设开关箱,严禁用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

(3)、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方,分配电箱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不得超过30米,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超过3米;(4)、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

安装要端正、牢固,移动式的箱体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

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皮与地面垂直距离为1.3米。

(5)、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出口应设在箱体下底面。

6、电气设备的安装:

(1)、配电箱内的电器安装在绝缘电器安装板上,各种电器应按规定的位置紧固定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并且电器设备之间、设备与板四周的距离应符合有关工艺标准的要求。

(2)、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须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

(3)、各种仪器之间的连接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铜芯导线。

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7、电气设备的操作与维修人员要求:

(1)、施工现场内临时用电的施工和维修必须由经过培训后取得上岗证书的专业电工完成。

(2)、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A、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的性能;B、使用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C、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D、搬运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妥善处理后进行。

8、电气设备的维修与使用:

(1)、施工现场中所有配电箱、开关箱每月进行一检查和维修。

检查和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

(2)、检查和维修配电箱、开关箱,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3)、配电箱内盘面上应标明各回路的名称、用途、同时要做出分路标记。

(4)、总、分配电箱门须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指定专人负责。

(5)、各电气箱内不允许放置任何杂物,并保持清洁。

9、施工现场的配电线路:

(1)、现场所有架空线路的导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其导线截面不小于10mm2,,绝缘铜线不小于16mm2,在每一档距内接头只允许一个。

(2)、架空线路相序的排列,面向负荷从左至右为L1、N、L2、、、L3、、PE;。

(3)、架空线路的档距不大于30米,线距应大于0.3米。

(4)、施工现场内导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不小于4m,跨越机动车道时为6米。

10、施工现场的电缆线路:

(1)、电缆线路采用穿管埋地或沿墙、电杆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

(2)、电缆线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应不小于0.6米,并在电缆线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50mm厚的细纱。

(3)、电缆线的接头应牢固可靠,绝缘包扎后的接头不降低原来的绝缘强度,并不得承受张力。

(4)、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同时靠近负荷中心,固定点每楼层不得少于一处。

(二)、安全用电组织措施

1、建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2、建立技术交底制度。

3、建立安全检测制度。

从临时用电工程竣工开始,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主要内容是:

接地电阻值,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以监视临时用电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做好检测记录。

4、建立电气维修制度。

5、建立工程拆除制度。

6、建立安全检查和评估制度。

按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定期对现场用电安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7、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对临时用电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监护、维修分片、分块、分机落实到人,并辅以必要的奖惩。

8、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凡上岗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的上岗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9、

四、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

(一)、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1、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检测、指示、仪表、报警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

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处在运转中和运行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试等作业。

4、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维修、保养、调整。

5、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

6、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挂安全带,严禁从高处往下投掷物件。

7、进行日作业两班及以上的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

操作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8、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二)、施工电梯的使用要点:

1、电梯应按规定单独安装接地保护和避雷装置。

2、电梯底笼周围2.5m范围内,必须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

3、限速器、制动器等安全装置必须由专人管理,并按规定进行调试检查,保持灵敏可靠。

4、必须由经考核取证后的专职电梯司机操作。

5、电梯每班运行时,应空载及满载试运行,将电梯笼升离地面1m左右停车,检查制动器灵敏性,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运行。

6、严格控制载运重量,严禁超载使用,在无平衡重时其载重量应折减50%。

7、电梯运行至最上和最下层时乃要操纵按钮,严禁以行程限位开关自动碰撞的方法停车。

8、电梯未切断总电源开关前,司机不能离开操纵岗位。

作业后,将电梯降到底层,各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电源,锁好闸箱和梯门。

9、风力达6级应停止使用,并将电梯笼降到底层。

10、各停靠层通道口处,应安装栏杆或安全门(高度>1.8m)。

其他周边各处,应用栏杆和立网等材料封闭。

(三)、中小型机械的安全使用规定:

1.现场施工机械必须按施工平面图布置,如须移动,必须经现场施工负责人同意方可移动。

2.现场机械安装应稳固,带有胶轮胎的机械应将轮胎拆下并垫离地面,保养好。

按规定搭设操作平台、防护栏杆,保证进。

出料职业健康安全,整机应搭设职业健康安全可靠的操作棚。

3.机械安装或检修完毕,必须经试运转正常后,办理交接班签证手续后方准使用。

4.一切机械、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和行车轨道必须接零、接地线,电阻不大于10欧。

在同一供电系统中不准有的设备接零有的设备接地。

5.接新的用电规程JGJ46-88规定,所有的施工机械都应安装漏电保护器。

特别是移动型机具,不安装漏电保护器不得使用。

6.实行一机一闸制,所有机械都应设独立的开关箱,箱内不得存放什物。

开关距所控设备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7.机械操作人员要事先经过培训,三机操作工要持证上岗。

严禁违章作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实行定机定人定责任制。

8.操作工应做到“四懂”“三会”即,懂构造、原理、性能、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

9.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旋转机库严禁戴手套。

女工要戴女工帽,长发不得外露。

10.使用移动型机具,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的规定,禁止在无穿戴任何防护用品的情况下进行工作。

11.机械设备使用前应检查各部位另配件、防护装置、尤其是离合器、制动器、限位器等是否齐全有效,并进行试运转,确认职业健康安全后方可使用。

12.使用移动型机具应按规定设辅助人员,多机同时作业、要设监护人。

二人以上共同作业时,必须有从有主,统一指挥。

13.工作中精力要集中,不准开玩笑,打闹,不准睡觉和看书护,不做与本职无关的事。

14.各种机械不准超载运行,运行中发现有异声、什音或电机过热(超过电机铭牌规定温度)应停机检修、或降温,严禁在运行中检修、保养。

15.按时做好各种机械的维修、保养工作,按规定加注润滑油。

严禁机械带病运转,中途停电,应切断电源。

16.检修机械、电气设备时,应拉闸断电锁箱,并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警示牌”,最好设监护人,停电牌应诠挂谁取。

1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下班(或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关箱加锁,并做好“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

18.操作人员应做好本机的使用、停用、维修、保养记录。

 

木工机械:

⒈圆锯:

⑴操作平台要稳固,锯片不得连续缺齿和缺齿太多,螺丝帽要上紧。

圆锯应有防护罩,不得使用倒顺开关,应使用点动开关。

⑵操作人应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手臂不得跨越锯片操作。

⑶进料必须紧贴靠山,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应慢推,接料要待料出锯片15cm,不得用手硬拉。

⑷加工旧料时,须先清除铁钉、水泥浆、泥砂等。

⑸锯短料时应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钩。

禁止锯超过圆锯半径的木料。

⑹锯片未停稳前不许用手触动,也不要用力猛推木料的方法强迫锯片停转。

⑺电动机外壳及开关的铁外壳应采取接零或接地保护,且须安装漏电保护开关。

⒉手电钻:

⑴使用前要先检查电源绝缘是否良好,有无破损,电线须架空,操作时要戴绝缘手套,使用时要安装漏电保护开关。

⑵按铭牌规定,正确使用手电钻,发现有漏电现象或电动机温度过高、转速突然变慢和有异声,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交电工检修。

⑶在高空作业时,应搭设脚手架,危险处作业要挂好职业健康安全带,工作中要注意前、后、左、右的操作条件,防止发生事故。

⑷向上钻孔时,只许用手或扛杆的办法顶托钻把,不许用头或肩扛等办法。

⑸电钻在转动中,只准用钻把对准孔位、禁止用手扶钻头对孔。

⑹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收好导线以备再用。

五、预防自然灾害的措施

一、夏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夏季气候炎热、高温时间持续较长,主要是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2、采取多种形式,对员工进行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教育,使职工知道防中暑对病人采取应急措施。

3、合理调整作息时间,避开中午高温时间工作,严格控制加班加点,高处作业工人的工作时间要适当缩短。

保证工人有充足的休息和睡眠时间。

4、高温条件下的作业场所,要采取措施,搞好通风和降温。

5、对高温、高处作业的工人,需经常进行健康检查。

6、要及时供应合乎卫生要求的茶水、清凉含盐饮料等。

7、及时给职工发放防暑降温的急救药品合劳动防护用品。

二、雨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按有关规定做好防触电工作。

2、防雷击:

高出建筑物的塔吊、施工电梯、脚手架应安装避雷装置。

3、防坍塌:

搞好脚手架、施工电梯的排水工作,防止沉降倾斜。

基坑排水要及时,注意边坡的稳定,一经发现紧急情况,应马上停止土方施工。

三、防台风:

1、项目部要成立防台风抗汛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值班人员,制定应急措施。

2、要及时收听气象台天气预报。

3、现场各类机械设备、电气装置、库房等,要注意防止进水受潮。

4、大型机械设备在风力达六级时,要采取各种措施。

5、外脚手架在风力达八级以上时,要将立面安全网解掉,减少受风面积。

6、台风到来的前后应做好现场各种机械设备、临建设施、安全设施、基坑边坡的检查工作,发现隐患要及时采取加固措施。

六、防火、防爆措施

一、防火措施:

(一)、消防管理规定:

1.项目经理部应制定消防管理制度,明确专人消防管理工作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指导和培训义务消防队员,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建立消防档案(领导机构、义务消防队名单、义务消防队培训和训练计划、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结合本制度中的《消防管理制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火灾事故记录等)。

2.施工现场要有醒目的消防安全标语、标识牌,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

用火作业区与在建工程和其他区域之间距离不小于25m;距生活区不小于15m。

材料堆场和仓库区与在建工程之间和其他区域之间距离不小于20m。

临时宿舍距易燃烧易爆物品仓库不小于30m,距离高压架空线的水平距离不小于6m;乙炔发生器与一切明火距离不小于10m,距离气瓶不小于5m,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和焊枪均应分开,不得放在一个室内。

3.宿舍、木工作业场所、厨房、仓库、楼层(每隔二层、主要防止外架失火)。

分别要设两台以上灭火器并按规定期限更换灭火剂,项目部还应配备灭火砂袋3~5袋及消防水池,蓄水量2.4~6m3。

严禁竹、木制品仓库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灯具。

4.层建筑装饰(璜)、焊接作业点必须配备二台以上的灭火器。

5.消防器材必须放置在易取的地方,一般放置高度不高于1.5M,座地式高度不少15CM,保持设置点通道畅通。

项目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对消防器材定期检查保养(注:

泡沫灭火器有效期为一年;1211灭火器总重量不少于瓶体标明总重量的十分之一或观察压力表,指针位于红区底部即表示该灭火器已失效)。

6.食堂面积在100M2以上,配备干粉灭火器1个,泡沫灭火器2个,每增50M2增设一个泡沫灭火器;仓库面积在50M2以上,配备干粉灭火器1个,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每增50M2增设一个泡沫灭火器(若仓库存放可燃物数量多,要相应增加);人力资源部、水泥仓库面积在100M2以内,配备干粉灭火器1个,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每增50M2增设一个泡沫灭火器;可燃物堆放场所面积50M2以内,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2个,每增50M2增设2个泡沫灭火器;电工房、机修房、配电房配备干粉灭火器1个;施工电梯、塔吊驾驶室配备干粉灭火器不少于1个;木工场面积50M2以内,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2个,每增50M2增设2个泡沫灭火器;保安室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4个,配备干粉灭火器不少于2个;集体宿舍每50M2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每增50M2增设1个泡沫灭火器,每100—150M2配备干粉灭火器不少于1个;在建建筑物施工电梯口、通道口、楼梯口每栋配备不少于5个泡沫灭火器(多层住宅、厂房),高层建筑配备不少于5个泡沫灭火器及不少于2个干粉灭火器;可燃物较多的地方应视具体情况配备灭火器材和水源、消防砂等。

7.采购与易燃易爆有关的装修材料必须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材料出厂手续齐全,并应随货同行由材料采购员提交存档。

8.严禁在宿舍内使用“三炉”,乱接、乱绑电线及电器开关等。

9.凡施工现场有可能产生火源的工种操作完毕后必须认真清理现场,杜绝起火的隐患,严禁在生活区、生产区及楼地面乱生火堆。

10.应建立《消防管理制度》。

11、项目经理部应设医疗保健箱,配备普通医疗、急救药品。

(二)、现场建筑施工防火措施:

1、应设置专用的水泵,每个楼层应安装消火栓、配置消防水带。

2、所有消防水泵、消火栓、和其他消防器材的部位,都要有醒目的防火标志。

8层以上灭火器每100M2设2个。

3、每项工程都要划分动火级别。

外墙、电梯井、孔洞等部位,垂直穿到底及登高焊割均应划为二级动火,其余所有场所均为三级动火。

4、按照动火级别进行动火动火申请和审批。

二级动火由施工管理人员在四天前提出申请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报项目部经理审批,期限一般为3天。

三级动火由焊割班组长在三天前提出申请,保防护管理人员批准,动火期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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