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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镇供水应急预案

XX县县城供水

 

应急预案

 

二○一四年四月十日

 

第一章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机制,切实提高保障县城供水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突发事件造成县城饮水困难及其造成的损害,确保县城供水安全,保障县城居民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的生命健康,稳定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正常秩序,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确保社会稳定。

根据XX县县城供水工程现状,特制定XX县县城供水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家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件》、《地质灾害防治条件》、《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件》等国家法律、法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XX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部门规章和文件、地方性相关法规等,并结合XX县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3.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县委、县政府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

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饮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加强供水设施的维护保养和水质的净化管理工作,根据汛情和天气变化,做好净水的储存和有计划地供应工作,提高水网、设备等引起停水事故处理和应急抢险能力。

1.3.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分级建立县城饮水应急指挥机构,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确定不同等级的安全事件及其对策,落实应急责任机制。

在县政府县城供水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供水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1.3.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

以县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

请求上一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视情况给予协调、指导、技术支持并组织力量全力支援。

1.3.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

突发性事件发生以后,各级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应急要求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蔓延。

在供水事故处理和控制中,以保证县城人民群众的生活用水为重点,采取强有力措施和一切必要手段,把事故范围和供水事故降到最低程度。

1.3.5依靠科学,正确决策:

继续推广应用新技术,不断改进新设备,提高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水平。

对已建的供水设施进行全面改造,同时构建灵活可靠的新增管网结构,努力提高管网安全运行水平。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城范围内饮用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突发性事件包括:

1.4.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1.4.2饮用水源保护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1.4.3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枢纽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

1.4.4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1.4.5因人为破坏导致供水安全突发事件;

1.4.6其它原因导致饮水困难的。

第二章基本情况

2.1自然地理

2.1.1地理位置

XX县位于XX东部、XX县中部,属XX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辖6镇两办,95个行政村,总国土面积1631平方公里,总人口30万,其中布依族、苗族等少数民族占全县总人口的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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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地形、地质、地貌及水文气象:

(一)地形、地质及地貌

XX地处XX中山原中部、苗岭山脉中段北坡,属XX中山原浅切割低、中山地貌,地势为东西高、南北较低,中部呈南北延伸槽脊,最高点为东部的斗蓬山,高程为1961m,最低为南部甜菜河出口,海拔719m。

境内碳酸盐岩广布,约占70%,岩溶发育。

县城地形东西高,南北低,西门河由南向北穿城而过,海拔高程在970m~1010m之间。

XX属中亚热带湿润气候区,具有亚热带高原山地季风湿润气候特征,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雨量充沛,立体气候明显。

多年平均气温15℃,无霜期287天,降水量1143mm,日照1028小时。

(二)水文气象

XX县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其特点是:

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多阴雨,少日照,无霜期长。

根据XX气象站资料统计:

多年平均气温15℃,气温的年际变化不大,年内变化较大。

1月最冷,平均气温为4.5℃,极端最低气温为-8.7℃。

7月最热,平均气温为24℃,极端最高气温为34.8℃。

气温的日变化较大,1969年1月28日,日温差达29.9℃。

气温大于30.0℃的天数平均每年30天,最多达60天。

气温小于0.0℃的天数平均每年28天。

XX县气象站多年平均年降水量为1120mm,降水量的年际变化不大,最多年降水量为1691.3mm,最少年降水量为768.4mm,相差2.2倍。

降水的年内分布不均匀,5~8月的降水量占全年总量的60%左右,4~10月的降水量占全年总量的86%,11~次年3月为少雨期,仅占全年总量的14%。

多年平均阴雨日数为242天,日雨量大于0.1mm的雨日为170天,日雨量大于10mm的雨日为33天,其多年平均远近雷暴日为48.0天。

多年平均相对湿度为80%;无霜期平均287天。

年平均雪日为7天。

多年平均日照时数为1043h。

多年平均风速1.7m/s,最大风速20m/s,最多风向为SSW。

XX气象站多年平均年蒸发量为1367mm(20cm蒸发皿),换算成大水体水面蒸发的换算系数取0.59,则多年平均水面蒸发量为807mm。

2.1.3水资源概况:

XX县属XX中山原浅切割低、中山和丘陵地形,喀斯特地貌。

地势为东、西高,南、北低。

南北长为东西宽的2倍,中部呈向南、北延伸冲积槽谷。

山区、丘陵及山间平坝面积为1153.7、373.9、103.2km2,分别占总面积的70.7、22.9、6.3%。

县内最高山峰为与东部麻江县和都匀市交界的斗蓬山,海拔1961m,次之为与福泉市交界的黄龙山,海拔1716m,西南角与平塘、惠水县交界的云雾山海拔1583m。

最低处为南端老面河出境处的719m,北端独木河出境处为785m,全县平均海拔高程1191m。

本县地质自古生代的寒武系、奥陶系、志留系、泥盆系、石炭系、二迭系、三迭系至第四系地层都有出露,以泥盆系、石炭系分布最广,碳酸盐类岩层广为分布。

喀斯特区面积1365.4km2,占总面积的83.7%,其中溶蚀面积326km2,溶蚀—浸蚀区面积1039.4km2,分别占喀斯特区面积的23.9%和76.1%。

苗岭山脉从东至西横贯全境,将XX县分成两大流域三个水系,即长江流域的乌江、沅江水系,珠江流的红水河水系,其面积长江流域1229.5km2,珠江流域401.3km2,各占全县面积的75.4%和24.6%,按水系分乌江、沅江、红水河的面积为1178.0、51.5、401.3km2,各占72.2、3.2、24.6%。

2.2社会经济状况

XX县是首批内陆对外开放县,交通区位优势突出,是商品集散的理想之地,历来是省内外客商投资的首选。

近年来,在传统的建材业、轻工业、加工业等工业不断发展的同时,贵州特色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胡三贴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伟泰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昆化XX分厂、寰泰刺梨饮品有限责任公司等公司相继落户该县,工业兴县、工业强县初具规模。

2013年完成生产总值37亿元,增长16.1%。

县属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45亿元,增长66.49%;县属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9.48亿元,增长2%。

财政收入4.82亿元,增长45.55%;财政支出11.96亿元(含省、州专项补助支出1.24亿元),增长22.2%。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8.39亿元,增长54.4%。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17亿元,增长38%。

招商引资到位资金27亿元,增长36.6%。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701元,增长19.37%。

农民人均纯收入4760元,增长21.86%。

2.3水资源开发利用概况

全县中、小河流共144条,呈羽毛状分布,总长728.4km,平均河网密度为每km2河长0.45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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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水资源量表

流域

水系

面积(km2)

降水量(亿m3)

水资源量(亿m3)

地下水量(亿m3)

客水量(亿m3)

备注

长江

1229.5

14.589

7.201

0.768

6.075

乌江

1178.0

13.930

6.889

0.736

6.075

沅江

51.5

0.659

0.312

0.032

珠江

红水河

401.3

5.052

2.600

0.251

1.975

全县

1630.8

19.641

9.801

1.019

8.05

2.4县城供水现状

目前,XX县城区内现有人口8万人,已全部实施集中供水,解决县城的饮水安全问题。

2.5农村饮水工程供水能力

XX县县城饮水工程供水能已达到2万吨/日。

第三章应急机构及其职责

XX县人民政府设立应急领导机构,负责XX县县城供水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

3.1指挥体系

根据XX县县城行管理实际情况,按照“规范运行、以防为主,全力抢修、应急更换备用设备为辅”的原则,牢固树立“求是务实,故障消除、不误供水,全心全意为人民”的指导思想,全面落实饮水工程管理责任制及三级管理负责制。

县政府成立XX县县城供水工程应急领导小组,在上级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行使政府对县城饮水工程管理职能,领导和指挥县城供水应急工作。

县城供水工程应急领导小组由县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发展和改革局、水利局、财政局、民政局、卫生局、疾控预防控制中心、环保局、公安局、广电局等有关部门及各乡镇为成员单位,其负责同志为应急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

3.2县农村供水应急机构的职责

3.2.1县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

(2)及时了解掌握县城村饮水重大安全事故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根据需要向上级政府和水利、安监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

(3)审定县城饮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

(4)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公安、水利、环保、卫生防疫、医疗救护、教育等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实施县城内的饮水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5)负责指导、督促、检查下级应急指挥机构的工作。

3.2.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其职责是:

起草县城饮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负责县城供水突发性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协调指导事发地应急领导机构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力量开展抢险排险、应急加固、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协调公安、水利、环保、卫生、防疫等部门组织救援工作;协助专家组的有关工作;负责对潜在隐患供水工程不定期安全检查,及时传达和执行县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新闻发布工作。

3.2.3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县发展和改革局:

负责县城供水应急工程规划的报批、项目审批、计划下达以及项目建设与管理的监管工作。

县水利局:

负责县城供水工程的建设、管理,负责提供县城饮水重大安全事故信息、预案以及工作方案,负责恢复县城供水工程所需经费的申报和计划编制。

县财政局:

保证县城供水工程应急经费及时安排下拨;负责县城供水工程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县民政局:

负责遭受县城供水突发性事故群众的生活救济工作。

县卫生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负责县城遭受饮水安全突发性事故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及饮用水源的卫生保障。

县环保局:

负责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做好市区内水源地保护工作,负责制止向河流、水库等水域排放污水和固体废物的行为,应急处理水污染事件。

县公安局:

负责维持水事秩序,严厉打击破坏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违法犯罪活动。

县人武部:

负责组织民兵应急抢险、维持秩序。

县安监局:

负责工程建设的安全监管、应急工作的安全宣传和教育。

县监察局:

对应急工作督察。

县广电局:

负责县城供水法规、政策的宣传,及时准确报道事故处理工作。

县供电局:

负责县城突发性事件后的电力保障。

县电信局、县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负责县城遭受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后的通信网络建设与维护,确保通信联络畅通无阻。

县交通局:

负责县城遭受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后的交通建设与维护,确保交通畅通无阻。

3.2.4专家组职责:

指挥部专家组由水利、环保、农业、国土、卫生、防疫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指挥部的技术支持工作。

其职责是:

参加指挥部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按照指挥部的要求研究分析突发事件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参与突发事件调查,对突发事件处理提出咨询意见;受指挥部的指派,对本县给予技术支持。

3.3供水单位应急机构及职责

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抢险应急预案,供水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供水应急机构,制定科学合理的抢险应急工作方案,配备必要的抢修设备及应急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四章预防和预警

4.1预防

4.1.1监控机构

XX县水利局负责县县城供水事故的监测、检查、预警工作,多渠道获取饮水安全信息,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县政府及上级领导机构报告。

各片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片区内饮水安全事故的监测、检查、预警工作。

4.1.2 信息监测及收集

4.1.2.1供水信息:

对城区区域内断水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等进行全面监测,及时向县县城供水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重大及以上情况由县县城供水应急办公室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4.1.2.2水污染信息:

对城区区域内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水污染事故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等进行全面监测,及时向县县城供水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重大及以上水污染事故由县县城供水应急办公室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同时启动《XX县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

4.1.2.3供水工程信息:

对全县内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导致供水水源枢纽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等事故进行全面监测,发现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厂构筑物、输配水管网等发生垮塌或人为破坏事件时,及时向上一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

4.1.3信息报告

县城供水组织机构是县城供水日常监测信息和突发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级报告的责任主体,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报告突发性事件。

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险情。

4.2预警

4.2.1预警

县县城供水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信息监测和收集,认真组织讨论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的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

预警级别依据县城供水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四级:

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4.2.1.1Ⅰ级(特别严重):

突发事件造成2万人以上饮水不安全的。

4.2.1.2Ⅱ级(严重):

突发事件造成1~2万人饮水不安全的。

4.2.1.3 Ⅲ级(较重):

突发事件造成0.5~1万人饮水不安全的。

4.2.1.4Ⅳ级(一般):

突发事件造成0.1~0.5万人饮水不安全的。

4.2.2预警发布

县县城供水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县城供水突发事件等级标准,对收到的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并报告县县城供水应急领导小组,同时上报州县城供水应急领导小组。

Ⅰ级预警、Ⅱ级预警,由镇人民政府报县县城供水应急领导小组统一发布。

Ⅲ级预警由乡镇人民政府研判,经县县城供水应急领导小组批准,以乡镇人民政府名义向全镇发布预警公告。

Ⅳ级预警由地区人民政府饮水安全突发事件指挥机构研判,受灾地所在地区人民政府发布预警公告。

利用广播、电话、手机短信和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发布预警信息,重要预警信息在电视节目中能即时插播和滚动播出。

政府部门确保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在有效时间内到达有效用户手中,使他们有机会采取有效防御措施,达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目的。

预警公告内容应包括县城供水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止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

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在主流媒体上发布。

4.2.3指挥体系

4.2.3.1全县应急预案:

水利局负责编制完成全县县城供水应急预案。

4.2.3.2供水单位应急预案:

供水规模在1000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单位要制定本单位饮水安全应急预案,报县城供水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4.3预警控制

4.3.1在预警状态下,县城供水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启动饮水安全事故应急准备工作,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落实各项预警控制措施。

4.3.2当供水连续在不足状态下,供水单位缺乏更进一步的有效控制手段,并有可能危及安全供水时,应及时向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研究决定实施特殊时期限水方案。

4.3.3在水源污染或有人为投毒行为发生时,供水单位值班调度人员应立即停止供水,同时告知所有用户停止使用,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将情况报县县城供水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卫生、防疫等相关职能部门立即对水源水质、管网跟踪检测、消毒,防止污染面积扩大,并利用消防、洒水车向所涉及的群众送水。

4.3.4在供水设施恢复正常运行、污染已解除、管网已消毒、能达到正常供水标准时,县县城供水应急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宣布解除预警状态。

第五章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出现供水安全事件,供水单位应在1小时内向县县城供水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先期进行处置;县城供水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获取信息后,应在1小时内向上县政府报告。

对应县城饮水预防预警等级,应急响应划分为四级。

县县城供水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重大饮水安全事件的指挥调度。

县城供水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县域内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供水单位负责本单位供水突发事件的处置。

凡上一级应急预案启动,下一级预案应随之自行启动。

5.2应急响应的分类

5.2.1Ⅰ级应急响应(红色):

(1)工作会商。

由县城供水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议,各成员单位负责人、有关片区主要负责人参加。

会商主要内容是分析饮水不安全原因,明确成员单位各自职责,制定应急措施,落实应急预案。

(2)工作部署。

通过下发通知、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组织动员群众积极参与饮水应急工作,工作重点:

组织动员有劳动能力者到附近合格水源取水,对老弱病残或学校等特殊场所由建设局、消防大队会同片区安排送水;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工程建设改造,县财政部门根据实施方案保障资金供应。

(3)部门联动。

发生县城供水突发事件时,有关应及时报告政府,同时上报县城供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县城供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迅速上报县政府的同时,立即深入现场了解情况,制定对应措施;县卫生部门要深入现场,掌握动态,查看水质原因;县财政部门要及时安排资金用于工程建设;县水利部门要及时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做好勘测规划和技术指导;县建设局、消防大队要根据发生的实际情况安排送水车保证供水;县公安局要做好群众治安管理工作,保障社会稳定。

(4)方案启动。

饮水安全工程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县政府要第一时间掌握详细情况,如遇水源不能启用,可启用联网阀供水,确需重新建设水源,可启用应急资金抓紧完成。

如果群众已饮用不安全水,卫生部门要监测好动态,妥善处理;如果水源水质、水量无变化,工程设施运行不正常时,水利部门要及时调度技术人员指导维修;建设局、消防部门要安排水车送水。

如就近村有合格水源,可动员有劳动能力的群众自行取水,对无劳动能力者或学校等特殊群体要实行送水。

(5)宣传动员。

发生县城供水突发事件时,县县城供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与宣传部门结合,做好正面宣传,实事求是地向广大群众说明情况,做好稳定工作;要通过会议形式,传达有关政策和制定的工作方案,组织动员广大群众配合有关部门,齐心协力搞好预案的启动实施,保障群众合理用水。

5.2.2Ⅱ级响应(橙色)

(1)工作会商。

由县县城供水领导小组副组长主持会议,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

会商主要内容是分析饮水不安全原因,明确成员单位各自职责,制定应急措施,落实应急预案。

(2)工作部署。

组织动员群众积极参与饮水应急工作,工作重点:

组织动员有劳动能力者到附近片区合格水源取水,对老弱病残或学校等特殊场所由建设局、消防大队会安排送水;有关片区组织开展工程建设改造,县财政部门根据实施方案保障补助资金供应。

(3)部门联动。

发生县城供水突发事件时,有关村应及时报告乡镇政府,同时上报县县城供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县城供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迅速上报县政府,同时深入现场了解情况,制定对应措施;县卫生部门要深入现场,查看水质原因;县财政部门要根据情况,及时安排资金用于工程建设;县水利部门要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做好勘测规划和技术指导;县建设局、消防大队要根据饮水不安全情况安排送水车供水;县公安局要做好群众治安管理工作,保障社会稳定。

(4)方案启动。

发生县城供水突发事件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县政府要第一时间掌握详细情况,如遇水源不能启用,可启用联网阀供水,确需重新建水源,可启用应急资金抓紧完成。

如果群众已饮用不安全水,卫生部门要监测好动态,妥善处理;如果水源水质、水量无变化,工程设施运行不正常时,水利部门要及时调度技术人员指导维修;建设局、消防部门要安排水车送水。

如就近村有合格水源,可动员有劳动能力的群众自行取水,对无劳动能力者或学校等特殊群体要实行送水。

(5)宣传动员。

发生饮水安全突发事件时,县县城供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与宣传部门结合,做好正面宣传,实事求是地向广大群众说明情况,做好稳定工作;要传达有关政策和制定的工作方案,搞好预案启动实施,保障群众安全用水。

5.2.3Ⅲ级响应(黄色)

(1)工作会商。

由县县城供水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主持会议,各成员单位负责人、有关片区要负责人参加。

会商主要内容是制定应急措施,落实应急预案。

(2)工作部署。

组织动员有劳动能力者到附近片区合格水源取水,对老弱病残或学校等特殊场所由建设局、消防大队会同乡镇安排送水;有关乡镇组织开展工程建设改造,县财政部门根据实施方案保障补助资金供应。

(3)部门联动。

县卫生部门要深入现场,掌握动态,查看水质原因;县财政部门要根据情况,及时安排资金支持工程建设;县水利部门要及时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做好勘测规划和技术指导;县建设局、消防大队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送水车保证供水;县公安局要做好群众治安管理工作,保障社会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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