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地产房屋出售委托合同协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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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地产房屋出售委托合同协议书
Company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市房地产房屋出售委托合同协议书
合同编号:
北京市房屋出售委托合同
甲方(委托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
北京市天鸿宝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签约提示
一、尊敬的客户,请您在签约前仔细阅读本合同,弄清各条款的真实内容后再签约,以免给您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该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公司签约人应当审核本合同交易下的房屋是否符合上市交易的条件。
依据我国法律、法规之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以及出售人购买的预售商品房不得上市交易。
三、合同文本中的空格,无填写内容的,应当划“\”以表示无内容,不得涂改合同内容。
如需更改,请在补充协议中明示。
四、本合同外的任何口头承诺均无效。
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甲方签字乙方盖章后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五、委托人提供的通讯地址及收件人必须详实,以便双方联系。
受托人按照地址邮寄的函件视为送达。
北京市房屋出售委托合同
甲方(委托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
北京市天鸿宝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产经纪服务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出售房屋的基本情况
一、甲方出售的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房屋权属性质为下列选项中第_____种:
A、商品房;B、已购公有住房;C、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
D、经济适用房;E、其他类型房屋。
三、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产权证号为京房权证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号,房屋所有人_________________。
四、本房屋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
五、房屋抵押贷款情况为下列选项中的第____种:
A、无住房抵押贷款;B、有住房抵押贷款,抵押权人为______________银行,至今未还贷款余额约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
六、房屋现状为下列选项中第_____种:
A、空房;B、自用C、已出租。
第二条委托代理期限
委托代理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和购房人申请贷款的时间不计在内)。
第三条委托出售价格
一、甲方委托乙方以成交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代理出售此房产。
二、甲方授权乙方以甲方成交价作为与潜在客户洽商售房交易的价格。
第四条乙方为甲方代理服务的项目和甲方支付乙方服务费的标准及方式
一、乙方的代理服务项目:
1、通过乙方自身的信息库、媒体广告等为甲方搜寻购房客户信息;
2、代甲方与潜在客户洽商交易、引领潜在客户看房并协助买卖双方促成交易;
3、代甲方收取购房定金并为客户开据收据,然后将代收的购房定金转甲方;
4、代理成交后,为甲方及买房人办理居间服务,并代办房屋过户手续和房屋交接手续;
5、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房屋钥匙及各种证件、资料,并为甲方保守各项信息机密。
二、乙方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为:
1、提供房屋买卖居间服务费为房屋成交价的___%;
2、代办上述房产的产权过户服务费合计人民币1500元;
3、代办按揭中的房产,甲方需乙方协助办理提前还贷手续的费用为:
人民币3500元/笔。
三、甲方应当交付乙方的代理服务费,由乙方在代收买房人的购房定金或房款中扣除。
第五条甲方确认以第______种方式委托乙方代理出售此房产
一、独家代理
1、甲方确认乙方为唯一指定代理甲方出售上述房屋的代理商;
2、乙方先行支付甲方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此定金作为约束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办理房产权证过户和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将房屋卖出的保证。
3、乙方应当利用经纪人、自身店面、网络、展会、房源手册、媒体广告等渠道为甲方房产进行宣传推广,同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其他销售费用;
二、非独家代理
1、甲方确认乙方为代理出售此房产的代理商之一,但甲方有权利委托其他渠道同时代理此房产的出售;
2、乙方在可能的情况下为甲方进行广告推广,并承担销售费用;
3、在委托期限内及本协议终止六个月内,甲方不得与乙方提供的客户私自成交,否则视为乙方已完成代理工作,甲方应按本协议规定支付代理服务费用。
第六条甲方的授权范围
一、甲方同意乙方带领潜在客户查看此房产。
二、甲方同意将此房产的钥匙交由乙方妥为保管,以供查看此房产之用。
三、甲方授权乙方代理发出关于此房产的推广广告。
四、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与潜在客户对此房产签署预定协议并代收定金。
第七条甲方应按如下规则为乙方完成代理服务提供条件
一、保证对此房产拥有合法处置权;房产所有权人委托甲方代办出售事宜的,甲方应将委托人了出具的授权甲方出售本项房产的委托书原件留存在乙方,代办人同时还应出具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保证其向乙方提交的《房屋所有权证》、产权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上市申请表、权属证明及相关证件真实、合法、有效。
三、保证此房产产权清晰,无纠纷,无查封,无抵押(银行抵押贷款除外)。
若发生与之有关的权属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承担责任,因此给乙方及房屋买受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四、甲方为已婚夫妇的,应提交配偶同意出售的证明;出售共有房屋的要提交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房屋正在出租的要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
以上材料留存在乙方,待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使用。
五、甲方应当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工作,认真接待乙方带领潜在客户查看此房产。
六、乙方与买受人洽商成功后,甲方在得到乙方通知后应按时来乙方营业场所,与房屋买受人签署《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和《北京市房屋买卖居间合同》。
七、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的有关规定交纳房屋权证过户发生的税费。
第八条委托期限内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免费提供如下服务
一、为使潜在购房人对此房产满意,促成交易,对房屋进行保洁、消毒服务。
二、为使潜在购房人对此房产满意,促成交易,根据需要免费对此房产进行简易装修。
三、根据此房产具体情况通过广告、展会、网站、媒体对此房产进行专项推广。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一、甲方联系电话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载为准,如甲方地址、电话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而给乙方和买受方造成损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经甲方签字乙方盖章后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条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甲乙双方约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协议自动终止。
甲方和乙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在本协议终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已收取的定金及房款,乙方在收到定金及房款后则应将甲方所提供的全部证件及资料退还。
一、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二、如房屋购买人须申请购房贷款,银行不予批贷的。
三、已购公有住房上市未被批准的。
四、央产房上市不被“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交易办公室”核准的。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委托期限内甲方不得拒绝出售、自行出售或交由第三方代理出售该房屋,否则甲方应当双倍返还乙方支付的定金。
同时,还应赔偿乙方用于人员推广、广告发布等经济损失人民币伍仟元整,以及由此给乙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
二、在委托期限内及本合同终止六个月内,甲方不得与乙方提供的客户私自成交,否则视为乙方已完成委托代理工作,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支付中介服务费,并双倍返还乙方定金。
三、乙方未完成委托事项,已支付给甲方的定金不再收回。
四、甲方为减少接待客户看房频次,将房屋钥匙交乙方保管的,乙方仅享有保管钥匙带领客户看房的权利,乙方擅自使用甲方房屋的,赔偿甲方使用期内相当于租金的损失。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买卖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单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北京市天鸿宝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门店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纪人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纪人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北京签订
合同附件一:
售房人交件清单
名称
√或×
名称
√或×
名称
√或×
房屋所有权证
人名章
户口本(复印件)
购房合同
燃气卡
婚姻证明(复印件)
购房发票
房屋钥匙
共有人意见书
委托书
电卡
上市确认通知书
身份证
交件人:
收件人:
交件日期: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件日期: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附件二:
房屋买卖交接清单
物业地址
过户日期
年月日
领证日期
年月日
领证人签名
附
属
设
施
物
品
钥匙_________把电卡_________张燃气卡_________张
过
户
前
相
关
费
用
交
付
情
况
名称
数量
截止日期
欠费金额(元)
备注
燃气表底数
年月日
水表底数
年月日
电表底数
年月日
收视费
年月日
电话费
年月日
卫生费
年月日
物业管理费
年月日
供暖费
年月日
合计
附
注
1、此清单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见证人各一份;
2、过户前所欠费用交接时由甲方一次性结清。
甲方(移交人):
乙方(接收人):
交接日期: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