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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校本教案

非物质文化遗产

中华文明是人类几大古文明中唯一没有中断的文明。

悠久的历史赋予了中华民族博大而丰富的文化遗产,极具特色的各种民族、民间文化,构成了中华民族独特而灿烂的文明景观。

2001年以来,昆曲、古琴、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蒙古长调等先后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中国由此成为拥有代表作数量最多的国家。

这些丰富的文化形态是中华记忆传承的载体,是日新月异的中国发展的依托,更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

【注】:

(1)中华文化的特点:

源远流长(见证、包容性)、博大精深。

(2)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历史文化成就的重要标志。

文化既是世界的也是民族的,是人类共同的文化财富。

一、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含义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

 

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

  a.口头传统和表述;

  b.表演艺术;

  c.社会风俗、礼仪、节庆;如:

祭孔大典

  d.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如:

二十四节气

e.传统的手工艺技能。

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人类以口头或动作方式相传,具有民族历史积淀和广泛、突出代表性的民间文化遗产,它曾被誉为历史文化的“活化石”,“民族记忆的背影”。

特点: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大的特点是不脱离民族特殊的生活生产方式,是民族个性、民族审美习惯的“活”的显现。

它依托于人本身而存在,以声音、形象和技艺为表现手段,并以身口相传作为文化链而得以延续,是“活”的文化及其传统中最脆弱的部分。

因此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过程来说,人就显得尤为重要。

【注】:

(1)传统文化的特点:

继承性、相对稳定性和鲜明的民族性

(2)文化的继承、发展和创新 

(3)人民群众是实践的主体,也是文化创造的主体。

非遗申报有三个基本条件,一个是艺术价值,一个是处于濒危的状况,还有一个是有完整的保护计划。

而每两年才审批一次,每次一国只允许申报一个。

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缂丝、全聚德、苏绣、吴歌、评弹、中和韶乐、川剧变脸、滩头年画、江永女书、南京云锦、西安古乐、南音、青浦田歌、松江顾绣、南汇锣鼓书、侗族大歌、山西“耍孩儿”、纳西古乐、唐三彩、紫砂壶、木版年画、川江号子、古琴、皮影戏、剪纸艺术、傩戏和傩戏面具、杨柳青年画、木卡姆、梁祝、少林功夫、昆曲等。

非物质文化遗产举例:

木板年画

木版年画是中国历史悠久的传统民间艺术形式,有着一千多年的历史。

年画中,门神的历史最为悠久,早在汉代就已经出现了“守门将军”的门神雏形。

唐代以来佛经版画的兴起、雕版技术的成熟和宋代市民文化的发展都大大促进了木版年画的繁荣;北宋时期出现了专门售卖年画的“画市”,当时称为“画纸儿”;宋金时期,已经出现了“四美图”这样精美绝伦的木刻版画,它是现存最早的木版画。

清道光年间,在李光庭著的《乡言解颐》一书中,正式提出了“年画”一词。

从此,“年画”就拥有了固定含义:

即指木版彩色套印的、一年一换的年俗装饰品。

经过近千年的发展,到了清代中晚期,民间年画达到了鼎盛阶段,不仅内容包罗万象,形式多种多样,还出现了几十个产地,其中著名的有:

天津杨柳青、河北武强、山东潍坊、陕西凤翔、河南朱仙镇、四川绵竹、苏州桃花坞、福建漳州、广东佛山、湖南滩头等。

清末民初年间,年画的使用地区覆盖了除西藏以外的全国各地,包括台湾在内。

在民间,年画就是年的象征,不贴年画就不算过年。

年画不仅是节日的装饰品,它所具有的文化价值和艺术价值,使它成为反映中国民间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年画取材于世俗社会生活,各种题材画样多达两千多种,涉及历史故事、神话传说、宗教信仰、世俗生活、风景名胜、吉祥图案、戏曲小说、仕女娃娃、时事新闻、讽喻劝诫、花鸟虫鱼、博古器物等。

丰富多彩的中国民间年画,把百姓的生活装点得绚丽多姿、美不胜收。

年画的内容题材包罗万象,各色人物、世间百态汇聚其中。

有明君贤臣,爱国名士;有天地诸神、人间圣贤;有仕农工商,三教九流;有历史故事、文学名作;有民俗风情、戏曲时事。

有宣传因果报应、贤母教子、孝子事亲的;有歌颂英雄救难、爱国爱家的。

无论岁时节令、红白喜事、祭神拜师、还是观灯摇扇、求吉纳祥、娱乐性情,时时都能看到它的踪影。

年画无所不在:

院门、房门、影壁、院墙、屋壁、灶前、水缸、粮囤、炕围、碗柜、衣箱、灯屏、桌围,甚至牛棚马厩、车辕仓门,只要是人们生活的处所,都能够看到年画的存在。

   年画的风格,因地域的不同而呈现出多种多样的面貌。

总的说来,有迎合宫廷趣味和市民趣味的杨柳青年画;有粗犷朴实、充满乡土气息的山东潍坊和河北武强年画;有细腻工整、色彩丰富的苏州年画;有古朴稚拙、历史悠久的河南朱仙镇年画;还有写意味厚、色彩浓艳的四川绵竹年画;有地域色彩浓郁、神佛类题材丰富多样的福建漳州和广东佛山年画。

这些年画不仅丰富了中国年画的地域特色和风格种类,而且使传统年画呈现出多姿多彩的艺术风貌。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传统习俗的改变,曾经被称为“民间社会百科全书”的木版年画在现代社会受到了巨大冲击,木版套印的传统手工制作工艺被机器胶印生产所取代;现代化的发展,使民居的建筑格局也发生了极大改变,也使传统年画失去了生存的土壤,面临濒危局面,原来生活中耳熟能详的年画成为了今天的文化遗产。

   这次年画专题展览,我们选择了中国各地富有代表性的传统老版年画,它们各具特色,精彩纷呈。

通过这个专题展,人们将了解作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统木版年画的概貌、年画作品深刻的文化内涵、各地年画的艺术风格,从而对传统年画这一珍贵遗产有更深刻的了解和认识。

剪纸

  剪纸艺术历史悠久,流布地域广泛,是我国最著名的民间艺术品类之一,距今至少已有1500年。

我国的民间剪纸大致可分为北方风格和南方风格两大类。

总的说来,北方剪纸多粗犷、豪放,南方剪纸多细腻、娟秀。

北方的剪纸广泛地应用于当地人们的社会生活中,如窗花、炕围花、枕花、喜花、寿花、门神和灶神剪纸;甚至还有具祈雨招魂辟邪等用途的剪纸。

这里的剪纸多以红纸剪成,体现着喜庆、热烈的民俗气氛。

其中著名的有:

由广大妇女自发地创作和传承的黄河流域民间原生态剪纸,主要分布在陕西和陕北地区,以及甘肃各地;还有以山西中阳为代表的吕梁山地区民间剪纸。

这些剪纸都保留了浓郁的乡土气息,并与当地黄土高原的传统民俗文化血脉相连,以当地民俗信仰、岁时节令、人生礼仪、神话传说为主要表现内容。

其中以鱼、蛙、蛇、兔为主题的传统装饰纹样,具有黄土高原远古文化的深厚意蕴,成为研究古代文化的“活化石”。

南方的剪纸则更多地用于生活、祭祀和劳动生产中,具有更加浓郁的生活气息和原生态文化特点。

其中著名的有:

以文人风格著称的江苏扬州剪纸;以浙江乐清为代表的细纹刻纸和浦江戏曲剪纸;富丽鲜艳的广东佛山剪纸;既规整又灵动的泉州装饰性剪纸;以及地域风格浓郁的湖北民间雕花剪纸。

灿烂的中国染织文化

   中国是一个文明古国,是世界上最早发明养蚕、缫丝和丝绸的国家。

几千年的农耕文化培育出了灿烂的纺织技艺,染、织、绣、缂丝等传统工艺,将中华民族的审美理想和对生活的期盼表现得如诗如画。

锦绣中华,这一富有诗意的称谓,与中国悠久灿烂的染织文化有着密切的关系。

2006年5月,国务院公布的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包括了二十六项传统染织技艺,她们是我们中华民族珍贵的文化遗产,是值得我们为之骄傲和自豪的民族艺术形式。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展染织厅展出了传统手工印染、三大名锦、四大名绣和民族民间织、染、绣以及民族服饰等艺术精品,展现出中国传统染织技艺的整体风貌。

正确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

其一,不是所有的民族民间文化传统都可称之为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给“非物质文化遗产”所下的定义是:

“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它强调两个非常重要的条件,一方面是“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的条件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另一方面是“在本公约中,只考虑符合现有的国际人权文件,各群体、团体和个人之间相互尊重的需要和可持续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这样,非物质文化遗产就被限定在一个正面的健康的剔除了糟粕的框架之中,我们不能将所有的文化传统冠以此名统而论之。

当然,精华和糟粕的辨析在中国是一个老问题,每个时代的价值判断标准亦不同。

然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贯穿下来的定义及范畴是非常明确的,可谓“有法可依”。

在此前提下,遗产所包含的内容,不能违背当今文明时代的主体价值观,更不能与现代社会准则相抵触。

由于传统文化尤其是社会风俗当中含有一些与现代社会准则不符的内容,比如一些地方的文化中残留着对妇女不敬的传统,这是绝对不可纳入遗产范畴的。

试想,一项包含着让新娘跳火盆的婚俗庆典怎样能够与21世纪才出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相契合?

跳火盆的目的是去掉女人所谓的“邪气”,即典型的歧视妇女,显然与《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是矛盾的。

  非物质文化遗产本来就是由国际法为价值判断自上而下开展的事务,而非由民间点燃火种的自下而上的群众运动。

因此,依照法定概念和法定原则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才是正确的途径。

  其二,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扎根、生长、发展的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才是其作为遗产的整体价值所在。

  尽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表现形式包括若干方面:

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

但是,所有的形式都是与孕育它的民族、地域生长在一起的,构成文化综合体。

并且,这样的文化综合体不可拆解。

  以我国的古琴艺术为例。

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古琴艺术的价值不只在于古琴这种乐器本身,亦不限于古琴曲目或弹奏技术,最为重要的在于以古琴为聚合点而构建的传统美学特质及哲学意味,贯穿于中华雅文化的发展当中。

其中最显著的,我们可以称之为“知音文化”。

“知音文化”的内核,其人文影响力与渗透力既深层又久远,辐射至极其宽广的范畴。

由于钟子期和俞伯牙高山流水的知音故事以古琴为支点,不仅深邃感人,而且历久长新。

可以说,知音意识和知音获得感是中国人认知生命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人求得认同可达到的最高境界。

作为雅士阶层的一种不可分割的人生内容,琴境与生命境界,乐品与诗品、文品,都是相通的。

遵循“大音希声”的哲学原理,古琴艺术将儒家的中正平和、道家的清静淡远,融汇于乐曲中,追求声稀意深的境界。

  每一项真正符合标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不可能以一个物质的符号(比如古琴乐器本身)独立存在,之所以称为“非物质”,即意味着那些无形的环境、抽象的宇宙观、生命观才更具价值。

正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北京办事处原文化项目专员木卡拉在其《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我们的文化认同感》一文中所阐释的: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遗产非常重要的资源,就语言、民间音乐、舞蹈和民族服装来说,它们都能让我们从更深刻的角度了解它们背后的人和这些人的日常生活。

通过语言途径传播的口头传统和哲学、价值观、道德尺度及思考方式构成一个社会生活的基础。

非物质文化遗产所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每一个人与它都脱不开关系,因为在每个人身上都包含着他所在社会的传统。

  

二、充分认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

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历史发展的见证,又是珍贵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资源。

我国各族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所创造的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智慧与文明的结晶,是连结民族情感的纽带和维系国家统一的基础。

保护和利用好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共同承载着人类社会的文明,是世界文化多样性的体现。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蕴含的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是维护我国文化身份和文化主权的基本依据。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仅是国家和民族发展的需要,也是国际社会文明对话和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加强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文化生态发生了巨大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越来越大的冲击,一些依靠口授和行为传承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大量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或流失境外;随意滥用、过度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象时有发生。

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已经刻不容缓。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

严峻形势和问题

在由文化部和江苏省政府主办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苏州论坛”上,文化部部长孙家正表示,当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面临严峻的形势:

一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的文化生态环境急剧改变,资源流失状况严重,后继乏人,一些传统技艺面临灭绝。

二是法律法规建设有待加快步伐,非物质文化遗产还没有得到依法保护;三是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有待提高;四是保护机制急需完善。

他说,这些问题需要迫切解决,同时也要充分认识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他认为,保护工作要成为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与构建和谐社会相适应,要从被动保护向主动保护,从单一保护向全面保护,从静态保护向“活态”整体性保护转变。

在保护工作中,要注重制度的建立和机制的完善。

孙家正强调说,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历史赋予我们的责任。

他说,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增强民族的自信心、自豪感,增强民族认同感、归属感,促进经济、社会、文化的全面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当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还面临着四大严峻问题:

一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的文化生态环境急剧改变,资源流失状况严重,后继乏人,一些传统技艺面临灭绝;二是法律法规建设有待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还没有得到依法保护;三是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有待提高;四是保护机制急需完善。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重点、难点在哪里?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难点主要是两个,第一个是现在从政府到老百姓,更多的想的都是如何改变、提高我们的物质生活,如何发展生产,老百姓想的是如何过上更好的物质生活。

因此,整个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以及保护它的重要性缺乏认识。

 

  第二点就是文化一体化的进程使主流媒体,比如电视,普及到千家万户,而这种流行艺术的普及,挤压了传统艺术存在的空间。

而且更重要的是,在这种主流媒体的狂轰乱炸之下,我们的整个民族,现在都在“自觉自愿”地抛弃自己的民族文化,在追求现代化的文化。

举个例子,我们到陕北,看到一些剪窗花的艺人,他剪很漂亮的窗花,但是他自己家里的玻璃上不贴窗花,贴的是港台歌星的照片。

比如很多地方戏剧的演员,现在也改唱流行歌了,当然这不是他们的责任,也是社会造成的。

我想,这两点是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最大的困难。

 

  其次,比如资金的投入,法制建设的滞后,我们都可以通过工作弥补。

但是,如果一个民族自己不再喜欢自己的传统艺术,而一味地追求现代化、追求西方的艺术,这一点才是最可怕的。

 

【注】:

如何继承和发展传统文化;正确处理传统文化和当代文化、外来文化和民族文化的关系;如何发展大众文化

 四、怎么做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目标和方针

  工作目标:

通过全社会的努力,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使我国珍贵、濒危并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并得以传承和发扬。

工作指导方针:

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

正确处理保护和利用的关系,坚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真实性和整体性,防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误解、歪曲或滥用。

在科学认定的基础上,采取有力措施,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全社会得到确认、尊重和弘扬。

工作原则: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

 

(二)、建立名录体系,逐步形成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

认真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

要将普查摸底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统一部署、有序进行。

要在充分利用已有工作成果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分地区、分类别制定普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调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地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

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各种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建立档案和数据库。

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

要通过制定评审标准并经过科学认定,建立国家级和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由国务院批准公布。

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由同级政府批准公布,并报上一级政府备案。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认定、保存和传播。

要组织各类文化单位、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及专家学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研究,注重科研成果和现代技术的应用。

组织力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科学认定,鉴别真伪。

经各级政府授权的有关单位可以征集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资料,并予以妥善保管。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和资料流出境外。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物质载体也要予以保护,对已被确定为文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充分发挥各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机构的作用,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专题博物馆或展示中心。

建立科学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

对列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可采取命名、授予称号、表彰奖励、资助扶持等方式,鼓励代表作传承人(团体)进行传习活动。

通过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传承后继有人。

要加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

研究探索对传统文化生态保持较完整并具有特殊价值的村落或特定区域,进行动态整体性保护的方式。

在传统文化特色鲜明、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社区、乡村,开展创建民间传统文化之乡的活动。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协调有效的工作机制

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建立协调有效的保护工作领导机制。

由文化部牵头建立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一协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文化行政部门与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

同时广泛吸纳有关学术研究机构、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方面力量共同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家咨询机制和检查监督制度。

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将保护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纳入文化发展纲要。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建设,及时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

要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明确保护范围、保护措施和目标。

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根据其总体规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循序渐进,逐步实施,为创建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积累经验。

各级政府要不断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经费投入。

通过政策引导等措施,鼓励个人、企业和社会团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行资助。

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队伍建设。

通过有计划的教育培训,提高现有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充分利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人才优势和科研优势,大力培养专门人才。

要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广大未成年人进行传统文化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作用。

各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机构要积极开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和展示。

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逐步将优秀的、体现民族精神与民间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编入有关教材,开展教学活动。

鼓励和支持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工作进行宣传展示,普及保护知识,培养保护意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共识,营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

 形成政府主导、社会重视,专家和各界联合积极参与的保护机制,并本着剔除糟粕、古为今用的原则“抢救昨天,保护今天”。

五、动态:

“非遗”有望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在2007年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之后,近日,文化部对外公布了今年“非遗”保护工作的重点。

其中建立“非遗”文化生态保护区、对代表性传承人给予补助、将“非遗”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以及申办“文化遗产之都”等活动都是今年工作的亮点。

  文化部要求继续推进普查工作,在普查工作基本完成的省区建立档案或数据库,提交非遗清单,编纂《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省分布地图集》。

要加强对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工作,鼓励各地积极创造条件,支持代表性传承人的传习活动。

对于生活困难的代表性传承人给予适当补助,建立传承经费保障机制。

  文化部还提出有计划地鼓励各地建设非遗专题博物馆、展示中心或传习所,积极发展民营博物馆,推广有益经验,抢救征集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珍贵实物和资料,建立并完善保管制度。

加快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争取在2010年前建立10个文化生态保护区,对非遗内容丰富、较为集中的区域,实施整体性保护。

此外,文化部将与教育部等部门协商,计划将非遗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把非遗纳入中小学课程,组织非遗进大学等,使青少年近距离感受和了解我国优秀传统文化。

  此外,在2008年“文化遗产日”期间,将在全国各地举办丰富多彩的非遗展览、演出、论坛、讲座和咨询服务等宣传展示活动。

为广泛调动全社会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开展申办“文化遗产之都”活动。

中国采取有效措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今年6月14日是中国的第三个“文化遗产日”。

3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中国正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

最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定将在中国设立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这说明中国近年来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做的努力,已为国际社会所认可。

  ■ 非遗保护取得突破性进展

  在第三个文化遗产日到来之际,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在6月11日的新闻通气会上就中国近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行了介绍。

他表示,国务院已经批准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510项,涉及925个申报地区和单位。

  周和平说,中国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近年来,随着保护工作的推进,第一批、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已经文化部命名公布;普查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今年将有一个阶段性成果,并将编撰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的分省地图;福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和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相继建立;“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的社会影响不断扩大。

  ■ 采取多种方式支持传承人

  在此前召开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保护工作座谈会”上,文化部有关负责人强调,保护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

近两年来,文化部公布了第一批、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共计777人,涵盖了民间文学、杂技与竞技、传统手工技艺等10类项目。

  为鼓励、支持和保障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文化部将出台《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采取以下方式支持传承人:

资助传承人的授徒传艺和教育培训活动;提供必要的传习活动场所;资助有关技艺资料的整理、出版;提供展示、宣传及其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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