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规章制度修订最新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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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规章制度修订最新版

图书馆入馆须知

1.读者须凭本人校园卡,由门禁通道入馆,经检测仪通道出馆。

不得冒名使用他人校园卡,无校园卡人员入馆在保安室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登记后入馆。

2.举止文明,仪容整洁。

凡穿背心,裤衩、拖鞋或衣着过于暴露者谢绝入馆。

3.保持馆内安静,勿高声喧哗,请自觉将手机调为静音状态,接听手机应避免影响他人。

4.自觉维护馆内良好秩序,进出不拥挤,不抢占座位,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5.保持馆内清洁,请勿在馆内乱扔纸屑、杂物,勿随地吐痰、吐口香糖、吃零食以及在墙壁、门窗、桌椅上涂沫刻画,不得携带宠物进馆。

6.禁止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馆。

7.爱护文献资料、设备和其他一切设施,损坏公物要照章赔偿。

8.读者入馆应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争做文明读者。

 

图书馆

2016年2月

 

图书馆借阅管理规定

一、一卡通借书功能的开通与注销

1.学生开通借书功能:

每年新生入学办理校园“一卡通”后,即开通借书功能。

2.教职工开通借书功能:

需凭人事处证明、财务处缴纳押金收据和本人校园“一卡通”,到图书馆信息部开通借阅功能。

3.集团员工开通借书功能:

需凭集团办公室证明、学校财务处缴纳押金收据和本人校园“一卡通”,到图书馆信息部开通借书功能。

4.学生毕业及教职工、集团员工离校,需到图书馆归还图书,并办理注销手续。

5.“一卡通”的挂失、解挂、遗失补办,在校园“一卡通”管理中心办理。

二、借阅规则

1.本馆书库(室)实行藏、借、阅一体化的管理方式,图书分层管理,分借分还。

2.读者凭本人校园卡入室阅览,亦可选借图书。

3.借书规定:

①个人借书量与期限:

读者类别

允许最大册数

借期(天)

续借期(天)

学生

10

60

60

教师

15

90

60

注:

考研生、特长生凭学院提供的名单,所借书量与期限可作适当调整

②读者凭本人校园卡在各阅览室办理借书手续。

③读者在办理借书手续前,请检查所借图书是否存在被涂写、污损、剪裁或换芯等现象。

如有上述情况,应当面向工作人员声明,由其加盖破污损章。

否则,归还时工作人员发现上述污损情况,将按《图书馆关于违规等处罚的规定》中污损书刊的条款处理。

4.还书规定:

①读者在其所借图书阅览室中办理还书手续。

②读者应按期归还所借图书,以利图书流通周转。

③续借图书。

借期已到的图书,若需续借,请在借期内办理续借手续。

读者登录图书馆首页“我的图书馆”链接,按照“网上注册、续借操作规程”办理网上续借手续。

④每册图书只能续借一次,过期图书或被他人预约的图书不接受续借;续借期限为60天,借期自续借之日起计算。

⑤预约借书。

对于读者所需而流通书库中已出借的图书,读者可记下该书的准确书名及其索书号,登录“我的图书馆”,按照“网上注册、预约操作规程”预约借书,待书归还后,图书馆将通过电子信箱和信息栏公告及时通知第一预约者;预约者应在一周内到借书处办理借书手续,逾期不予保留。

⑥逾期不还者,将按0.1元/本/天的标准收取超期滞纳金。

⑦闭馆期间如遇寒暑假、节假日,超期将不计滞纳金,但必须在假期后的指定期限内归还,否则,将连同假期时间一并计算超期滞纳金。

图书馆

2016年2月

 

图书馆读者入室(库)规则

1.凭本人校园卡进入阅览室(库)查找图书。

2.请勿携带个人所借本馆书刊进入借阅场所。

自觉存包,贵重物品(手机、钱包等)请随身携带。

3.读者入室(库)阅览、选书,可先在阅览室(库)触摸查询机上检索本馆馆藏目录,了解书刊索取号及馆藏分布情况,也可向工作人员咨询。

4.正确使用“代书板”,注意所取图书位置,阅后按位归架。

无法准确归架的书刊请交工作台或放置于书架的空位,由工作人员处理。

5.读者借出书刊应办理外借手续。

未经工作人员许可或未办理借出手续,读者不得擅自将书刊携带出阅览室(库),违者按<<图书

馆关于违规等处罚的规定>>中偷窃书刊的条款处理。

6.读者应爱护书刊资料,并注意保持阅览室内书架整洁和书刊排列顺序,不得乱丢乱放,不得乱插和私藏书刊。

违者按《图书馆关于违规等处罚的规定》中严重违规的条款处理。

 

图书馆

2016年2月

 

图书馆图书阅览规则

1.读者须凭本人校园卡进入各阅览室,不得使用他人证件。

2.图书馆各阅览室因所藏书刊内容、读者对象及阅览管理方式的不同而有各自相应的规定,请读者注意各阅览室管理规定的差别并自觉遵守,积极配合图书馆管理工作。

3.部分阅览室(报刊阅览室、参考书阅览室)的书刊资料仅供就室阅览,原则上不予外借。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借出,须经馆长批准,借期不超过双方约定的期限,并应办理相关手续及缴纳一定押金。

押金金额按每本书书价的120%由图书馆办公室收取,归还图书时退还押金。

4.读者不得擅自将阅览室的书刊资料携出室外(以阅览室入口处的防盗监测仪通道为界),违者按<<图书馆关于违规等处罚的规

定>>中偷窃书刊的条款处理。

5.读者需复印一般书刊时,可就室自助复印,复印费用按A4幅面0.2元每页收取。

6.爱护书刊资料,不得随处圈点、划线、批注、污损或剪裁、

撕毁,违者按<<图书馆关于违规等处罚的规定>>中污损书刊的条款处理。

 

图书馆

2016年2月

 

图书馆报刊及参考书阅览室管理规定

1. 读者须凭本人校园卡刷卡进入阅览室,不得使用他人证件。

2.读者应衣着整齐,不得穿拖鞋、背心、短裤、吊带入室阅览。

3.维护室内环境,禁止携带饮料、食品入室阅览。

4. 阅览室书刊资料仅供室内阅览,概不外借,如需复印,经办理手续后可在本室复印并及时归还。

复印费用按A4幅面0.2元,A3的0.3元每页收取。

5. 爱护文献资料,请勿涂画、污损或剪裁、撕页,更不能私自带走。

违者按《图书馆关于违规等处罚的规定》中污损书刊和偷窃书刊的条款处罚。

图书馆

2016年2月

 

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管理规定

为确保电子阅览室软硬件系统的正常运行,有效地为广大师生服务,创建良好的阅览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1、读者刷校园卡办理上机登记程序。

上机后应首先检查计算机设备是否完好,如有问题应向工作人员说明。

2、读者如需下载资料或使用打印机,请与值班工作人员联系,由工作人员利用联网设备下载或打印。

打印费用按A4幅面0.2元每页收取。

3、随书光盘下载请登录图书馆网站内的博云非书系统。

4、爱护室内各项公共设施,严禁偷盗、损坏电脑部件,不得擅自移动设备、随意插拔电源、拆卸计算机。

若遇到设备故障,应立即向工作人员反映解决,对私自拆卸电脑元器件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5、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

严禁访问含有暴力、色情内容的网站;严禁在网上截取或传播淫秽、反动、诋毁性的报道、影视、图片;严禁发布有害信息;严禁非法入侵服务器系统或有意修改、删除系统设置;不得运行网络游戏或含病毒的软件程序;不得在网上购物、看电影、电视等,违者按《图书馆关于违规等处罚的规定》中严重违纪、违规、违法的条款进行处罚。

6、上机读者有义务保持室内安静整洁,讲究举止文明,请自觉杜绝吃东西、随意涂写、乱丢杂物等不文明行为。

7、注意用电安全,严禁携带一次性水杯进入室内,下雨天应将淋湿的雨具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机位。

8、上机读者应遵从室内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上机期间遇到问题可向值班人员寻求帮助。

图书馆

2016年2月

图书馆自习室管理规定

1、本自习室仅供本馆读者使用,其他人员一律不得不得使用该自习室。

2、自习室座位属于公共资源,一律不许用物品(书包、书、本子、座垫)等占座位,更不允许一人占据多个座位。

图书馆会定期组织检查并进行清理。

室内存放架仅供临时放置书本,请勿长期占用。

3、因有事短时间离开座位,应在座位上留一纸条说明离开的迄止时间(不超过20分钟)。

不留纸条说明或者超过规定的时间仍不返回,后来者便可使用此座位。

4、自习室内严禁使用延长电线插座、暖手宝等违规电器,正常使用墙壁插座时不要长时间离开,如发现烧糊、打火等异常情况需及时报告馆内工作人员。

5、自习室内学习时请将手机设为振动或静音,接听电话请移步室外。

室内禁止高声喧哗,聊天讨论,穿高跟鞋走路请自觉放轻脚步,保持室内安静。

如需朗读背诵,请远离自习室区域并控制音量,避免影响他人学习。

6、自觉爱护室内设施,请勿随意挪动座椅,挪动使用后务必还原。

7、请妥善保管个人物品,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以免丢失。

8、因占座位问题发生纠纷,对占座位一方要提出严肃批评,无理却闹者要给予停止借书权三个月。

9、对违反上述规定、不服从管理者,本馆将记录在案并给予口头批评教育、书面公开通报等。

对违规占座等情节严重者,除在馆内公开通报批评外,同时通告校学工部、校团委及其所在学院,由相关部门、单位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予以处分。

对屡教不改者予以注销图书借阅证一年的处理。

图书馆2016年2月

图书馆保护书刊资料的规定

为提高藏书利用率,加强对藏书资料的保护,使学校财产免受损失,充分发挥书刊资料在教学科研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一、遗失书刊的处理

1.读者遗失书刊,可购买与原书刊相同版本或新版本赔偿,并缴纳5元加工手续费,报刊合订本另加装订费10元。

2.读者遗失书刊无法赔偿相同版本或新版的,按下列规定赔偿:

①一般图书及普通报刊合订本按原书刊现价的3倍赔偿;

②多卷(集)图书,丢失其中一册,按本册单价或全套平均册价的5倍赔偿;

③馆藏孤本书及珍贵资料一律不外借,如有损坏失去珍贵价值,按原价十倍赔偿。

二、污损书刊的处理

1.读者在办理借书手续前,请检查所借图书是否存在被涂写、污损、剪裁或内页替换等情况并当面向工作人员申请加盖已损印章,否则在归还图书时工作人员将按污损书刊的有关规定处理。

2.损坏书刊经修复可继续使用的,由损坏者根据图书损坏程度支付修理费10元。

损坏书刊无法修复的,按遗失书刊处理办法赔偿。

3.污损的书刊,不影响其流通使用者,按2元/页处理;污损的书刊如影响流通使用的,按遗失书刊处罚。

4.读者将所借图书的条形码损坏或丢失,须赔偿条形码加工费3元。

如有意损害书刊防盗装置,按偷窃书刊性质处理。

5.图书馆将责令性质严重、态度恶劣的损坏书刊者作书面检讨,并通知其所在单位作进一步处理。

三、偷窃书刊的处理

1.对偷窃书刊者,本馆将停止其借阅权限半年。

2.偷窃书刊资料者,除追回被窃书刊,另按被窃书刊价10倍罚款,处以罚金200元。

责令本人写出书面检查,在图书馆公示通报批评,并通报所在院系,上报学校“学生违纪处理小组”严肃处理。

四、书刊超期违约处罚

1.读者所借图书超期未还,每册每天收取违约金0.1元;

2.闭馆期间如遇寒暑假、节假日,超期将不计滞纳金,但必须在假期后的指定期限内归还,否则,将连同假期时间一并计算超期滞纳金。

读者所借图书在暑假期间到期的可在9月21日前还清,寒假期间到期的可在3月21日前还清,逾期按超期违约处罚规定处理。

5.如因外出实习、出差等特殊情况未能按期归还书刊者,应在返校后的一周内持所在院、系、处、所的证明办理还书手续,否则照章收取超期违约金。

6.凡拒付图书超期违约金者,本馆除收回其超期书刊外,停止其在本馆的借书权利,直至缴清违约金为止。

五、严重违纪、违规、违法的处理

读者在图书馆发生的轻度的违纪、违规事件,一般由图书馆处理,情节严重或触犯国家法令者,将上报学校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图书馆

2016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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