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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生产种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

1、《规程》规定“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责任制,即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它是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综合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操作制度,对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各有关员工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责任作出的明确规定。

3、安全责任制在整个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中处于核心地位,是一个中心环节,所有规章制度中的各种要求,只有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才能具体分解到各岗位的工人、各级领导、各纵横向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身上。

这种要求的具体化,是各种规章制度得到贯彻执行的重要保证。

4、因此,公司必须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5、公司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祥见公司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汇编。

 

安全会议制度

(2)

公司规定:

安全生产调度会议、“一通三防”专题会议、生产专题会议、每周一次各部门(部、室、厂、队)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等制度必须经常化、制度化。

1、每周一上午8:

10分,必须坚持召开(由安全副总经理主持)安全办公会议。

2、每周五上午8:

10分,必须坚持召开(由调度室主任主持)生产调度会议。

3、每月月初、每季第一个月必须坚持由总工程师主持召开一次矿井“一通三防”专题会议,安排布置“一通三防”工作。

4、每月末由总经理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的措施。

5、每周一,公司各部门(部、室、厂、队)必须组织本单位员工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并有学习记录;公司按月检查,无记录,视为未组织学习,一次扣款200元。

6、每月26日,公司组织各部门对井下五大系统及各作业点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隐患、文明生产进行检查验收,存在安全隐患及质量不合格者不予验收核算。

7、每班进班前,必须召开好班前会(连队干部必须参加),并打好考勤,做好会议记录,公司每月检查一次。

8、每年必须由工会、安监站牵头组织一次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9、公司必须积极开展好每年六月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10、每旬,公司必须不定期的组织一次井下各作业点、地面各重要机房,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及违章违纪的抽查活动;每周,通风队不定期的抽查一次;发现安全隐患,现场督促整改;发现脱岗、迟到、早退者,按有关规定严加惩处。

11、每季,公司必须坚持由经营副总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经营活动分析会”;在保证生产所需费用投入的同时,必须首先保证安全所需费用的投入。

12、每项工程施工前,在召开生产专题会议布置生产进度的同时,必须首先布置安全。

13、公司召开的各种会议,必须严格考勤;凡是规定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按时到会场;不得迟到、早退、,有病必须请假;无故不参加会议者,一次扣款20元,迟到超出3分钟者,一次扣款10元。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3)

为更好地把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开创安全生产新局面,确保实现安全奋斗目标,特制定如下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希望各级领导严格执行

1、指导思想

必须全面贯彻落实《煤碳法》、《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家和煤碳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综合治理,狠抓公司各项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的落实;坚持做到以风定产、以产定员,不超能力生产,杜绝各类重大事故,促进全公司安全状况的好转。

2、奋斗目标

(1)全年杜绝工亡和重伤事故的发生,轻伤人次不超过50人次。

(2)坚决杜绝水、火、瓦斯、煤尘、顶板和重大机电、运输事故的发生。

(3)采掘工程施工质量、机电运输设备安装质量、通风设施构筑质量,必须消灭不合格品;采面每放一炮,必须及时移梁、支柱;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前探梁,严禁空顶作业;斜坡提升中必须坚持使用“一坡三挡”;井下电器杜绝失爆;通风质量标准化力争达到省乙级标准。

(4)“三无班组”和“十无连队”分别达80﹪和60﹪。

3、安全控制指标分解

为了强化“安全第一”的思想,每年年初,我公司与光明公司签定了安全责任壮;同时,公司对各连队、车间、部、室也签定了安全责任壮。

2007年度安全控制指标分解如下:

采煤队:

工亡和重伤为零,轻伤不超12人次。

残采队:

工亡和重伤为零,轻伤不超3人次。

掘进一队:

工亡和重伤为零,轻伤不超4人次。

掘进二队:

工亡和重伤为零,轻伤不超6人次。

掘进三队:

工亡和重伤为零,轻伤不超6人次。

掘进四队:

工亡和重伤为零,轻伤不超4人次。

掘进五队:

工亡和重伤为零,轻伤不超2人次。

溜子皮带队:

工亡和重伤为零,轻伤不超4人次。

井下机电队:

工亡和重伤为零,轻伤不超2人次。

通风队:

工亡和重伤为零,轻伤不超3人次。

运输队:

工亡和重伤为零,轻伤不超6人次。

机修厂:

工亡和重伤为零,轻伤不超0人次。

销售部:

工亡和重伤为零,轻伤不超0人次。

供应部:

工亡和重伤为零,轻伤不超0人次。

俱乐部:

工亡和重伤为零,轻伤不超0人次。

后勤队:

工亡和重伤为零,轻伤不超0人次。

公司机关:

工亡和重伤为零,轻伤不超0人次。

4、每年年初,公司必须召开由总经理主持的安全专题会议,安排布置本年度的安全工作,并把本年度的安全控制指标分解到基层各单位。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4)

为了改变安全生产基础薄弱,补回安全欠帐,公司决定加大并保证安全投入;引进先进技术和装备;加强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更好的实现安全生产。

1、公司每月按8.0元/T提起安全费用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2、公司从各队承包工资中按0.5﹪提起费用,作为安全技措资金,开展安全活动;对连队每季度考核一次。

3、国家给的安全技措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4、安全投入保障资金只能用于安全投入,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挪借它用或用于生产投入。

5、安全吨煤费用提起资金,无论产量高或低,均应不折不扣的按规定提起。

6、公司必须按矿井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储备安全救援物资;每年年初,公司必须及时清理核对,按矿井灾害应急救援预案规定,储备的安全救援物资是否齐全,欠缺的安全救援物资,必须及时补齐;储备的安全救援物资必须专库、专人负责管理,无总工程师的同意签字,任何人不准发放、挪用;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5)

安全是企业生存发展的根本,而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前提和基础;公司必须实现这一目标:

采煤工作面达一级品,掘进工作面优良品率达70﹪,杜绝不合格品;井下机电设备达“80.7.2”质量标准要求;运输机电设备、通风机电设备达“90.5.1”质量标准要求;井下电气设备杜绝失爆;矿井通风必须达乙级标准。

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希望各级领导严格执行。

1、公司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

组长:

总经理副组长:

总工程师、安全副总经理

组员:

总支书记、公司副总经理、安监站长、各队队长、各部室主任。

(1)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公司的技术、质量施工监督、检查、验收。

(2)办公室负责日常生产技术工作,督查安全质量隐患整改落实工作;技术办主任兼办公室主任。

(3)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必须严格学习并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煤矿三大规程,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技术政策、安全技术措施,牢固树立“安全质量就是效益,质量是生存发展之本”的思想,杜绝“三违”现象。

2、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以总经理为主,总工程师负责安排落实,公司各分管领导密切配合、各自把关的安全质量管理体系。

3、以技术办公室、调度室、安监站为中心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指挥系统,贯彻执行各项规程、制度、调度指令,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制度化、程序化、经常化,保证每个环节的工作处在控制状态。

4、各厂、队、部、室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必须目标明确,任务到班组,责任到人,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到位,设置专职安全质量管理督导员,保证各项工作准确及时完成。

5、施工连队必须严格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规程》、技术措施的要求施工,设备安装必须达到行业标准。

6、各项工程必须严格安全质量检查、验收制度;每月26日工程的安全质量评定,有记录可查;坚决执行谁验收谁负责制度。

7、公司建立24小时领导值班责任制度,当日值班领导要负责本日各班的安全质量等各项工作,及时解决当班出现的各种问题。

8、公司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必须经常深入现场,指挥、检查施工质量,发现问题,现场及时安排处理。

9、各队队长、班长、质量管理督导员,是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其必须负责教育、带领从业人员抓好安全质量工作;必须坚持以身作责,提高安全质量意识;严格按规程、技术措施的要求施工,做好各项管理工作。

10、技术办公室严格技术规范化管理,确保各项《规程》、技术措施提前到位;及时完善各类图纸;按设计要求合理布置巷道;做好各项管理工作。

11、通风队必须保证矿井通风系统良好,按我公司矿井通风标准,根据每旬的测风报表,及时进行各用风点的风量调整;风量达到《作业规程》的规定;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保证各作业点有足够的新鲜风量。

12、通风队每月进行一次通风质量达标自检,公司每季对通风队进行一次通风质量达标检查。

13、公司每月从各队承包工资中提起1﹪,作为质量达标技措资金,开展质量标准化工作。

具体规定如下:

(1)各连队施工安全质量不符合规程、技术措施的要求,验收属不合格品时,必须立即停产进行整改,并对该项工程施工的连队罚款1000元,罚款资金转入公司安全质量技措资金中,专款专用。

(2)为把好施工安全质量和安装安全质量关,各队队长、班长是抓好安全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其对施工及安装的安全质量,负有直接责任;为促使其能认真负责,若出现安全质量不合格品,每月处罚队长200元、班长150元;因出现安全质量不合格品返工而发生的工时费、材料费由连队自行承担;安全质量优良品率达70﹪以上,每月奖励队长200元、班长150元,每月奖励连队集体500元。

(3)为施工安全质量和安装安全质量能得到很好的落实,公司根据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领导小组的工作成绩进行奖罚。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6)

安全教育与培训的目的,是为了了解近期颁发的与煤矿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安全职责及工人入井的有关规定;熟悉煤矿灾害事故发生规律,防止事故发生;掌握自救互救和创伤急救知识;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从而,提高防灾、抗灾和自主保安的能力;学习近期典型事故案例,从中吸取教训,杜绝“三违”现象;通过培训、复训考核合格,具备入井实习和从新签证独立上岗的资格。

安全教育与培训达到目的,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希望各级领导严格执行。

1、公司主要领导必须重视和支持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必须配置一名专职领导和专门的培训机构负责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

2、培训教师队伍,必须按照安全教育与培训教学大纲的要求配置,并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100﹪培训,并持证上岗;煤矿从业人员必须经有相应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培训率必须达100﹪;培训必须有档案记录。

4、每次培训必须有培训申请、培训计划、培训时间,课程安排、培训教案等内容。

5、培训不能走过场,必须按照安全教育与培训教学大纲对各工种的课时要求进行严格培训;严格执行教、考分离制度。

6、车间、连队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必须做到经常性、制度化;坚持每周星期一的安全学习和班前会制度,学习安全规程、技术措施、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等;至少每半年要脱产培训一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8小时。

7、凡新进矿山的井下作业人员,按规定必须参加新工人入井安全教育、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72小时;考试合格后,必须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老工人带领下工作满4个月,然后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8、所有入井生产人员,每年接受在职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0小时;公司应支付员工在安全教育、培训期间的工资;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及考核结果,应当记录存案。

9、对调换工种和采用新工艺作业的人员,必须重新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10、公司必须从吨煤安全费用中按一定比例划出安全教育与培训经费,支持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

 

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7)

1、公司必须成立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领导小组。

组长:

总经理

组员:

总支书记、公司副总经理、安监站长、各部室负责人、各队队长

(1)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安监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把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的情况及时向公司分管领导书面报告;

(2)总支书记、公司副总经理、安监站长、各部室负责人,兼任每次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复查组组长;

(3)各部室负责人、各队队长兼任每次事故隐患整改组组长。

2、各车间、连队必须每月组织一次安全自检,把检查出的隐患及整改隐患的情况书面汇报到公司安监站;根据处理隐患的难易程度,及时安排处理隐患的限期,并安排安全员跟踪落实。

3、公司必须在每个班组安排并培训群监网员2名,负责本班所走线路及作业地点的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下班时,到群监站书面汇告,群监站工作人员对未处理的隐患汇总好,报公司安监站进行分类后,及时安排相关车间、连队限期整改。

4、车间、连队以上领导必须实行出入井隐患排查和整改书面报告制度;车间、连队以上领导入井,必须做好所走线路及作业地点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安排整改;出井后,到群监站书面汇报所走线路及作业地点隐患排查及安排整改的情况;群监站工作人员对未处理的隐患汇总后,报公司安监站分类后,及时安排相关车间、连队限期整改。

5、公司必须设立专门的安全监察机构,配备专职的安全监察人员,分早、中、夜三班负责井下的安全督查、隐患排查和督导整改工作。

6、公司必须在每周一的安全办公会议和每周五的生产调度会议上,及时安排各车间、连队对存在的隐患限期整改。

7、公司必须每季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排查出的隐患,及时安排各车间、连队限期整改。

8、上级督查组到我公司检查出来隐患,公司必须严格按上级督查组限期整改的时间认真整改完成。

9、公司必须在井下每个作业地点配置一名瓦斯检查员和通风工,跟班检查瓦斯和维护该作业点的通风设施;若瓦斯超限或风量不足,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0、瓦斯监控系统必须正常启用,一但瓦斯超限,必须进行远程断电控制。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8)

1、公司必须成立安全监督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

总经理

组员:

总支书记、公司副总经理、安监站长、各队队长、各部室负责人

安监站按规定,必须负责组织全公司、车间、连队安全检查和日常安全监督,把安全监督检查的情况及时向公司分管领导书面报告。

2、各车间、连队必须每月组织一次安全自检,把检查出的隐患及整改隐患的情况书面报告公司分管安全的领导安排处理。

3、公司必须在每个班组安排并培训2名群监网员,负责本班所走线路及作业地点的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下班时,到群监站书面汇报,群监站工作人员次日报公司安监站,安排处理。

4、车间、连队以上领导必须实行出入井隐患排查和整改书面报告制度;车间、连队以上领导入井,必须做好所走线路及作业地点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安排整改,出井后到群监站书面汇报所走线路及作业地点的隐患排查及安排整改的情况,群监站工作人员次日报公司安监站,安排处理。

5、公司必须设立专门的安全监察机构,配备专职的安全监察人员,分早、中、夜三班负责井下的安全督查、隐患排查、督导整改和隐患汇报工作。

6、公司必须每旬不定期的组织一次井下各作业点、地面各重要机房,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及违章违纪的安全抽查活动;通风队必须每周不定期的组织抽查一次;发现安全隐患,现场督促整改;发现脱岗、迟到、早退者,按有关规定,严加惩处。

7、公司必须每季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排查出的隐患,必须及时安排各车间、连队限期整改。

8、上级督查组到我公司检查,公司必须虚心接受检查整改意见,并及时组织整改。

9、公司必须在井下每个作业地点配置一名瓦斯检查员和通风工,跟班检查瓦斯和维护该作业点的通风设施,若瓦斯超限或风量不足,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0、各项施工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由总工程师审阅批准、贯彻签字后,方能实施。

11、瓦斯监控系统必须设置专职队伍管理,专人维修,定时检验;并且必须正常启用,一但瓦斯超限,必须进行远程断电控制。

12、井下所有风门设施每班必须安排专人看守。

13、井下所有电气设备,每班必须安排专人检查维护,杜绝失爆。

14、运输队必须每周组织一次安全自检、自查,自检、自查材料上报公司备案。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9)

为了加强现场技术管理,更好的为安全生产服务。

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公司应成立技术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总工程师

组员:

生产技术部门、安全部门、通风部门、调度室、采煤、掘进、通风、机电等工程技术人员

(1)生产技术部门按规定,必须负责组织安全部门、通风部门、调度室、采煤、掘进、通风、机电等专业技术人员对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操作规程进行汇审,提出汇审意见;

(2)总工程师必须负责对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操作规程进行最后把关审批,提出审批意见;最后汇审意见、审批意见一并贯彻签字后,方能执行。

2、按规定,公司必须定期组织在用安全设备、仪器、仪表的检测检验(送至有资质的单位检测检验)。

3、对巷道贯通、系统调整、排放瓦斯、盲巷管理、火区启封等重要技术工作,公司必须成立由总工程师负责的技术协调管理小组,加强现场协调指挥。

4、图纸必须资料齐全,并且标注(填图)必须做到准确、及时。

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0)

机电设备管理、维护、安装等安全质量的好坏,直接制约着公司的经营效益和安全生产;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要狠抓设备管理工作,机电完好标准管理、台帐管理、合理使用;为此,特拟定本办法。

1、分管机电的副总经理对机电管理工作负第一责任,机电队、运输队、溜子队在分管机电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对机电设备的管理、维护、安装等安全质量负直接责任。

2、公司机电技术员、机电队、运输队、溜子队等管理人员,必须经常性对井下、地面在用机电设备进行监督、维修、检查,针对出现的问题采取果断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3、电钳工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地点必须在工作现场;交接班内容必须交待设备运行情况、注意事项、材料备件的使用情况;做到上清下明,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4、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等采取多种形式:

如定期和不定期,对在用机电设备进行安全运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设备的完好,设备的定期检修、维护、保养和检测情况,并有记录。

5、凡属每次入井的机电设备、仪器、仪表,公司必须组织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入井前的防爆或国家明令淘汰的等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检查验收,非防爆产品或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严禁入井。

6、新安装的机电设备在移交生产前,必须由公司领导组织安全部门、机电部门及机电技术人员等共同检查验收其安装质量及性能,不合要求时,不得移交生产。

7、井下在用设备必须实行定人定机,负责运行、维护,即实行包机制;设备运行司机、设备维护人员必须通过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8、在用中的设备、电缆及五小电气严禁失爆;若发现失爆,必须马上进行维修或更换,否则将对该设备负责人(责任人)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

9、公司要逐渐更换在用的国家明令淘汰的机电设备。

10、设备的调出和领用,必须有主管领导、部门的调动手续,方能调出和领用。

11、公司所有机电、运输设备(包括溜槽、链条等)必须建立健全设备台帐、卡片管理,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12、各种材料配件及使用说明书,必须妥善保管;相关人员必须了解其工作原理、工作性能。

13、公司必须制定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奖罚办法,对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达到《规程》规定标准要求的,公司每季考核有关连队、有关人员,并给予相应奖励;否则,必须给予相应的惩罚。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11)

1、公司在每年初,必须组织有关科室及相关人员及时、认真、祥细地编制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报请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备案;同时,组织公司全体人员学习并熟悉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若发生灾害时,请严格遵照执行。

2、严格执行“一通三防”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

(1)必须保证通风系统的稳定可靠,要求:

按我矿井通风标准配风;每旬进行一次井下各用风点的风量测定;局部通风机及风筒每班有专人检查维护;通风设施按标准构筑,并安排每班专人看守;主要通风巷道必须设置专业队伍经常性维护检修;瓦斯检查员必须执行巡回检查规定,采掘工作面必须执行专人定点检查规定,严格执行交接班规定。

(2)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区区域必须按规定设有专用回风巷。

(3)采煤工作面设置排放瓦斯的尾巷,必须符合《规程》规定。

(4)掘进工作面按规定必须形成独立的通风系统。

(5)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置专职队伍管理,专人维护,定时检验的要求,以确保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真正发挥作用。

3、加强矿井水患防止工作。

(1)公司必须定期组织有关科室及相关人员对矿区及周边积水情况进行调查,加强预测预报。

(2)必须坚持“有凝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制定和完善防水措施。

(3)配备足够的防治水装备。

(4)制定防治水应急预案,使水患得到有效防治。

4、加强矿尘防止工作。

(1)矿井必须采取综合防尘措施:

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管路系统;采掘中采用湿式钻眼、冲刷巷壁、使用水炮泥、放炮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井下煤仓、溜煤眼、翻罐笼、输送机、装车机和其它转载点、地面胶带机走廊及转载点等必须进行喷雾洒水降尘。

(2)本矿井是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除采取必要的综合防尘措施外,要逐步完善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

5、加强防灭火工作。

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调度室。

 

事故应急救援制度(12)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应急救援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必须针对本矿井可能会发生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制定有效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要充分考虑现有物质、人员及发生事故的具体条件,能及时、有效地统筹指导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具体要求如下:

1、明确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2、做好危害辨识及风险评介。

3、确定通告程序和报警系统。

4、明确、描述、列出应急设备与设施。

5、明确应急人员能力与应急资源。

6、明确、描述应急保护措施程序。

7、明确、描述应急过程中的信息发布与公众教育。

8、明确、描述事故后的恢复程序。

9、描述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与演练。

10、明确、描述、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更新与维护。

 

安全与经济效益挂钩制度(13)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最根本的目的是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作为煤炭行业又属高危行业,抓安全工作绝不允许有一时松懈和麻痹;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切实抓好安全工作,结合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公司每周一必须组织召开安全办公会;各厂、队、部、室,每周一必须组织安全生产活动;班组每班必须召开班前会等各级组织的安全学习和安全会议,必须严格考勤,内容有记录可查,对无故不参加学习的人员,每次罚款10元,对不组织安全活动或安全会议的单位,缺一次罚款50元。

2、各连队每月组织一次安全自检自查,并将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书面报公司安监站,对不组织自检的单位,每月罚款200元;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和不定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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