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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法期末考试要点整理

年新环保法对环境的定义:

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2.当今社会两类不同性质的环境问题:

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通过的《人类环境宣言》提出了当今人类社会两类不同性质的环境问题:

(1)发达国家的环境问题,一般是同工业化和技术发展有关,主要是由于高发展和高消费造成环境的污染、破坏和自然资源的浪费。

对策:

发达国家可以率先改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消费方式,以降低对环境和自然资源的污染、破坏和浪费;可以带头开发更洁净、非资源密集型的技术,为社会提供更平等的发展机会和社会服务,在财力和科学技术诸方面支持经济落后国家的发展。

(2)发展中国家的环境问题,大多是由于发展不足造成的。

除了贫穷之外,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掠夺自然资源和转嫁污染,也是造成发展中国家环境状况恶化的重要原因。

对策:

发展中国家必须致力于发展工作,坚持可持续发展。

一方面,扩大生产以满足不断增加的人口的需要;另一方面,更有效地保护环境和合理利用资源,避免过度使用农药、化肥,要使用清洁的生产设备和技术,制止乱砍滥伐森林,维持生物多样性、控制人口,努力保护和改善环境。

3.环境保护的概念:

所谓环境保护,是指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使环境符合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4.环境保护法的概念:

环境保护法是指调整因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对……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总称。

5.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制

(1)概念:

指国家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构的设置,以及这些机构之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权限的划分。

【统一监督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监督管理相结合的体制】

(2)《环境保护法》第七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港务监督、渔政渔港监督、军队环境保护部门和各级公安、交通、铁道、民航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矿产,林业,农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的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6.环境保护法的适用范围,也称效力范围:

A在空间的适用范围:

全国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我国环境保护法的空间效力还及于我国驻外使馆、我国领域以外的本国船舶、航空器等。

内地环境保护法的效力不及于港澳台地区。

(2)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规章的效力及于该地区。

(3)某些环境保护法律具有“域外效力”,如海洋环境保护法和刑法

(4)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效力优于国内法

(5)国内跨区域环境保护纠纷案件的处理,原则上应以环境保护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法律给予行政处罚。

B对人的适用范围

(1)属人主义:

凡是本国人,不论在国内或者国外,均适用本国的法律,但对在该国领域内的外国人不适用。

(2)属地主义:

一国的法律对其管辖领域内的一切人都具有效力,但在国外的本国人则不受该国法律的约束。

(3)保护主义:

本国法律对任何损害该国利益的人都有约束力,而不问此人的国籍或所在国。

(4)【当今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原则】

以属地主义为主,以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为辅。

C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

(1)生效时间三种形式:

立即生效,公布之日起一定期限后生效,颁布试行之后经过一定时间修改才正式生效。

(2)失效时间的三种形式:

经修订的法律明文规定在该法施行之日起相应的原法同时废止,规定与新法相抵触的原法律规范失效,随着新法的施行原有同类法律自行失效。

(3)环境保护法的溯及力问题

环境保护法的溯及力问题,是指环境保护法对其生效以前的行为和事件是否有效力的问题。

现代世界各国在法律的溯及力上,大都采用从旧兼从轻原则。

从总的方面看,我国环境保护法一般是没有溯及力的。

7.我国的环境保护法体系

(1)定义:

是指由调整因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所形成的有机统一体。

【由……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所组成的统一体。

(2)当今我国的环境保护法体系【八个方面】

《宪法》中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范,综合性环境保护基本法《环境保护法》

环境保护单行法律法规【自然资源保护:

立法模式上一般采用与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合并在一个法律文件,既包括自然资源管理法律规范,又包括自然资源保护法律规范;环境污染防治:

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噪声污染等等11部及其配套的实施细则条例】

环境保护纠纷解决程序的法律、法规、规章,即有关追究污染或者破坏环境者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程序性法律规范。

环境保护标准中的环境保护规范,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规章

其他部门法中的环境保护规范【行政处罚法、民法通则、刑法】

我国参加和批准的国际法中的环境保护规范

8.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A概述

(1)定义:

环境保护法中规定或者体现的,涉及环境保护法制建设全局的、具有指导意义的根本准则。

【基本原则是从总体上为人们提供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行为准则,基本制度是在总体的某一部分或者某一方面为人们提供行为准则。

前者一般是原则性要求,后者则是前者的具体化和表现,实践性较强。

(3)特征:

是环境保护法本质和根本价值的体现,普遍适用于整个环境保护领域;是环境保护法所特有的;具有高度概括性、抽象性和明确性。

(4)基本内容:

经济和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原则;损害者付费、受益者补偿原则;公众参与原则。

【互相联系,相互制约】

(5)意义:

加强环境保护领域的法制建设,增强环境保护执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提高有关部门和公民的环境保护责任感,顺利实现环境保护法的目的和任务。

B经济和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原则

(1)阐释:

简称协调发展原则,是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协调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反映了经济和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同时也指出了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它们之间的关系。

(2)意义:

社会经济规律和自然生态规律的客观要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保障人体健康、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需要。

(3)贯彻:

a建立环境与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

各级决策部门在进行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决策过程中,必须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加以全面考虑、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科学决策。

b把环境保护切实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环境保护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计划指导。

《环境保护计划管理办法》使编制环境保护计划的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c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奖励综合利用政策,经济优惠政策,征收环境资源补偿费政策】

【可持续发展和协调发展都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二者的目标是一致的。

前者是从纵向角度对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提出的要求,侧重于当代及其子孙后代的永续发展;而后者则是从横向角度提出城乡、区域、经济社会等发展,侧重于代内的协调发展。

C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原则

(1)概念:

简称预防原则,是指采取各种预防措施,防止环境问题的产生和恶化,或者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控制在能够维持生态平衡、保护人体健康和社会物质财富及保障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的限度之内,明确了预防和治理的关系。

(2)意义:

a可以获得投资省、收效大的效果

b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重要保证

c可以使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由消极的应付转为积极的防治

(3)贯彻:

a全面规划,合理布局

b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严格控制新污染和破坏的产生,把环境问题解决在建设之前或者建设过程之中,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c积极治理已有的环境污染和破坏:

对已经产生的环境污染和破坏,要采取综合措施积极治理,对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事业单位,要限期治理,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应依法责令其关闭、停产或者转产。

D损害者付费、受益者补偿原则

(1)概念:

对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原则的概括。

污染环境造成的损失及治理污染的费用应当由排污者承担,而不应转嫁给国家和社会;开发利用环境资源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经济补偿责任;开发环境资源者,不仅有依法开发自然资源的权利,同时还有保护和改善环境的义务;因开发环境资源而造成环境资源破坏的单位和个人,对其负有恢复整治的责任。

(2)意义:

a可以促使企业、事业单位加强环境管理,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明确了企业事业单位治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责任,促使其增强环境管理的自觉性。

b有利于促使企业事业单位合理地利用环境和自然资源:

促使其把治理污染和发展生产结合起来

c有利于拓宽资金渠道,可以为治理环境污染和恢复生态环境积累资金。

(3)贯彻:

a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以责任书形式,具体落实企业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应承担的防治环境污染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任务和责任,并相应建立环境保护责任的考核和奖惩制度。

b对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加大限期治理的力度,促使超标准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加快治理污染的步伐。

c运用经济手段,促使污染、破坏者积极治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征收排污费,征收资源费和资源税,征收生态环境补偿费。

d建立环境保护共同负担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资金投入,共同负担环境保护费用。

D公众参与原则

(1)概念:

也称依靠群众保护环境原则,是指在环境保护领域中,一切单位和个人均有权通过一定的程序和途径,参与与其环境权益相关的活动,其目的在于制约和保障政府依法、公正、合理地行使行政权力。

(2)意义:

a促进环境保护事务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客观需要:

环境保护事业涉及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公民个人,若只有政府的行为而没有公众的参与,则很难达到预期的目的,应当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听取和认真研究公众提出的各种看法和意见,切实做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b有利于维护公民的环境权益:

每个公民应当参与全过程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才能了解和掌握有关环境保护的信息,维护自身的环境权益。

C有利于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共同搞好环境保护工作。

(3)贯彻:

a完善环境保护立法,从法律上明确规范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事务的权利

b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认识水平和参与意识。

c建立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扩大公民的环境知情权。

d建立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制度

e发展民间环保组织,加强社会监督

 

9.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

A概述

(1)概念:

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是指为实现环境保护法的目的和任务,依据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制定的,调整某一类或者某一方面的环境保护社会关系的,具有重大意义和起主要作用的法律规范的统称。

(2)特征:

a具体性。

它是环境保护法基本原则的具体化,是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的制度保障。

b系统性。

是由一系列调整特定环境保护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组成的,这些规范之间互相联系、相互制约、密切配合,共同构成一个相对完整的有机整体。

c特定性。

它不像环境保护法基本原则那样具有广泛的适用性,而是只适用于调整某一类或某一方面的环境保护社会关系。

(3)基本制度有:

环境保护规划制度,环境标准制度,环境监测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征收环境保护费制度,许可证制度,限期治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等。

B环境保护规划制度

(1)概念:

环境保护规划,简称环境规划,是指根据国家或者一定地区的环境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对一定时期和一定范围内环境的保护和改善活动所做的总体部署和安排。

【环境规划制度,是指有关环境规划目标、任务、指标体系、编制原则和程序以及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等所做规定的总称。

(2)特征:

综合性,整体性,区域性,动态性,约束性。

【我国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六个五年计划中,首次将国家环境保护“六五”计划作为一个独立的篇章纳入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环境规划的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原则,协调发展、互惠共赢,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举,依靠环境科技进步保护环境原则。

【城市总体规划侧重于城市形态设计上落实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环境的保护与建设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环境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可以促进城市建设的发展,保障城市功能更好地发挥,保护城市特色和居民的健康,从而推进城市建设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C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1)概念:

是指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适用范围、评价内容、审批程序、法律后果等一系列规定的总称。

它是贯彻预防为主原则,从源头防止新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

【《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2)特征:

预测性、客观性、综合性、强制性。

(3)意义:

a这是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

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b贯彻预防为主原则,预防因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

c这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有利于抑制固定资产过快增长的趋势,缓解过剩行业矛盾的压力,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

(3)基本内容:

a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包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两个方面。

b环境影响评价必须客观、公开、公正,综合考虑规划或者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系统可能造成的影响,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c分类管理:

规划的环评:

综合性规划,专项规划【第七条】

建设项目的环评:

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环境影响很小的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d环评文件的形式内容:

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

实施该规划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估;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d公众参与:

除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况以外,要求编制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且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规划和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应当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D三同时制度

(1)概念:

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一切建设项目,必须依法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

【三同时制度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相辅相成、互相包含,其目的是根据“预防为主”的原则和“以新带老”的原则防止新污染源的产生,不对周围环境造成新的污染和破坏。

(2)意义:

a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项目决策阶段的环境管理,三同时制度是项目实施阶段的环境管理,是防止项目建成后对环境造成新的污染和破坏。

前者为后者提出了防治环境污染和破坏的对策措施,后者是前者的继续和实施。

b防止产生新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主要保证。

c防止环境质量继续恶化的有效措施。

(3)具体内容

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

建设项目的施工,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

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应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行。

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E环境保护税费制度

(1)概念:

为了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根据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损害者付费、受益者补偿”原则,向从事对环境产生或可能产生不良影响活动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征收一定数额的费用。

(2)征收排污费制度

a概念:

排污收费,是指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征收一定数额的费用。

征收排污费制度,是指有关征收排污费的对象、范围、标准以及排污费的征收、使用、管理和罚则等规定的总称。

b意义:

利用经济杠杆调节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增加排污者治理污染的能力;促使排污者进行技术改造,开展综合利用

c改革:

国务院于2003年发布了《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对排污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做了进一步的改革和完善,主要表现在:

征收内容的变革(由超标收费向排污收费转变),扩大了征收对象(由对超标排污的企业事业单位收费到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收费),规范了排污费的使用管理,加大了对违法者的处罚。

(3)生态补偿制度:

a概念:

生态服务功能受益者向生态服务功能提供者支付费用的制度。

b意义:

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有利于实现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为恢复和治理生态环境开辟了一条资金渠道;有利于增强公众的生态意识。

c生态补偿的原则:

受益者、破坏者付费,保护者、受害者受偿的原则;统筹协调、共同发展的原则;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相结合的原则。

F许可证制度

(1)概念:

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准许其从事某种活动的制度

(2)排污许可证制度与排污权交易

排污许可证制度是实行排污权交易的基础,排污权交易,亦称排污指标有偿转让,是指排污单位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以排污指标为标的进行交易,有利于污染源合理布局和资源的优化配置。

G限期治理制度

(1)概念:

是指对污染严重的项目、行业、区域和位于特别保护区超标排污的污染源,由有关国家机关依法限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完成治理任务,达到治理目标的规定的总称。

包括:

污染严重的排放源的限期治理、行业性污染的限期治理、污染严重的某一区域及流域和位于特别保护区内超标排污的污染源的限期治理。

(2)特点:

a法律强制性:

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了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还可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

b明确的时间要求:

具体规定了完成治理任务的时间,以期限的界限作为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之一。

c具体的治理任务

(3)意义

a可以推动污染单位积极治理污染。

b可以推动有关行业治理环境污染、破坏和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c可以集中有限的资金解决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

d有利于改善厂群关系和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

(4)主要内容

a限期治理的对象:

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位于特别保护区内的超标排污的污染源。

b限期治理内容:

限期治理目标(具体污染源达标排放,行业污染源分期分批逐步做到所有的污染源都达标排放,区域环境污染达到适用于该地区的环境质量标准。

),限期治理期限,限期治理决定权限。

H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度

(1)概念:

为了及时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由政府事先编制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启动该应急预案以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其可能造成的危害等法律规定的总称。

(2)意义:

有利于预防突发环境事件的产生。

有利于提高处理、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名词解释

1.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2.环境保护的概念:

所谓环境保护,是指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使环境符合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3.环境保护法的概念:

环境保护法是指调整因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对……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总称。

4.损害者付费、受益者补偿原则

概念:

对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原则的概括。

污染环境造成的损失及治理污染的费用应当由排污者承担,而不应转嫁给国家和社会;开发利用环境资源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经济补偿责任;开发环境资源者,不仅有依法开发自然资源的权利,同时还有保护和改善环境的义务;因开发环境资源而造成环境资源破坏的单位和个人,对其负有恢复整治的责任。

5.三同时制度

概念:

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一切建设项目,必须依法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

6.环境保护税费制度

概念:

为了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根据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损害者付费、受益者补偿”原则,向从事对环境产生或可能产生不良影响活动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征收一定数额的费用。

防治法名词解释

1.水污染:

由于人们的生产和其他活动,使污染物或者能量进入水环境,导致其物理、化学、生物或者放射性特征改变,造成水质恶化,影响水体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生命安全或者破坏生态的现象。

2.大气污染:

由于人们的生产和其他活动,向环境排入有毒有害物质和能量,使其物理、化学、生物或者放射性等特性改变,导致生活环境或者生态环境质量下降,进而危害人体健康、生命安全或者财产损害的现象。

3.海洋环境污染损害,是指直接或者间接把物质或者能量引入海洋环境,产生损害海洋生物资源、危害人体健康、妨害渔业和海上其他合法活动、损害海水使用素质和减损环境质量等有害影响。

4.环境噪声污染:

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超标】,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扰民】。

5.禁止超标排污制度:

是指排放水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法律规定。

水污染防治的原则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原则

2.优先保护饮用水源

3.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

4.积极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预防、控制和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5.开发、利用和调节、调度水资源应当维护水体的生态功能

水污染防治的制度

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2.三同时制度

3.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4.排污许可证制度

5.禁止超标排污制度

 

水污染防治措施

1.一般规定:

防止地表水污染,防止地下水污染

2.工业水污染防治:

各级人民政府在防治企业水污染中的职责,实行淘汰制度,禁止新建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企业的水污染防治责任

3.城镇水污染防治: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向集中处理设施达标排放水污染物,建设生活垃圾填埋场应当防止污染水体

4.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

安全使用农药,国家支持畜禽养殖排放物综合利用,水产养殖者应当科学、合理养殖,防止污染水环境,向农田灌溉渠道排放废污水应当符合水质标准。

5.船舶水污染防治:

排污应当符合标准,应当配置房屋设备和有关文书。

饮用水水源和其他特殊水体保护

1.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

2.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水体保护区的特殊保护。

防治大气污染的监督管理制度

1.排污收费制度

2.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3.划定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制度

4.划定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制度

5.大气污染监测制度

6.禁止超标排放污染物制度

防治废气、粉尘和恶臭污染

1.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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