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制造业环境管理体系专业审作业指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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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制造业环境管理体系专业审作业指书
家具制造业环境管理体系审核作业指导书
1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提供了家具制造业的环境因素及其控制技术,用以指导家具制造业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审核工作。
2适用范围
本指导书适用于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对家具制造业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审核。
3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本指导书中引用而构成本指导书条文。
本指导书颁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面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24001-2004idtISO14001:
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19011-2003《质量和(或)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南》
4性质、特点与专业代码
4.1性质、特点
4.1.1家具按使用功能可分为支承家具和壳体家具;按结构可分为框架式家具软体家具及板式家具。
4.1.2家具的主要原材料为锯材和人造板,其生产过程大致可分为备料、机械加工、装配和表面涂饰等阶段,实际生产过程中,应根据产品结构和原材料的特点,合理选择生产加工准备,制定相应的工艺。
分为备料、机械加工、装配和表面涂饰等阶段,实际生产过程中,应根据产品结构和原材料的特点,合理选择生产加工准备,制定相应的工艺。
4.1.3家具的主要原材料为木材、饰面人造板、密度纤维板、金属、弹簧、海绵、尼龙帆布、胶粘剂、泡沫塑料、油漆等。
4.1.4主要生产设备为电锯、电裁刀、缝纫机、气钉枪、锤子、电钻、攻丝刀、绗缝机、串簧机、包边机、加合枪、干燥设备、砂光机、涂饰设备等。
4.1.5主要资源为厂房、人员、设备、技术、信息、设施和管理。
4.2专业代码
认可范围业务分类编号及名称:
23.01家具的制造
环境因素复杂程度等级:
复杂程度二级
5主要工艺流程与环境因素产生点
5.1框架式家具
5.2软体家具
5.3板式家具
主要环境因素为噪声排放、粉尘排放、固体废物(含危险废弃物)排放、废水排放、废气排放、火灾、爆炸、泄漏、能源资源消耗。
6主要的环境因素,环境污染特点和环节,环境污染防治重点
6.1原料供应
原料采购、运输、装卸、贮存、检验、试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重要环境因素有:
原料消耗造成的生态破坏;各种板材、密度板、饰面板中甲醛等有害物质的释放及粉尘对大气的污染;被雨水浸出各种化学物质对土壤及水体的污染;各种化学品泄漏对土壤及水体的污染。
企业通过制定严格的原材料消耗定额,在产品设计中尽量减少对原材料的使用;制定相关的控制程序,加强原材料供应过程中的管理,减少损耗,加强保管,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如企业是从林场采购原木进行加工,应适当对供方施加影响,不向无采伐许可证的林厂购买原木等等。
如企业是进口木材进行加工,供方必须出示有木材检疫证明。
6.2备料
备料包括各种木材、纤维板、密度板、饰面板、布料等进行切割、切边、砂光等加工过程。
在这一过程中产生的环境因素有粉尘、恶臭、固体废物、噪声。
对粉尘的治理一般采用袋式收尘器回收,可以达到排放标准,回收后的粉尘可以再利用。
在配制粘合剂加入酚醛树脂时,或对黏合剂加热时会产生恶臭气体。
多数企业采取外购黏合剂的办法。
对于固体废物要分类回收。
对下脚料进行回收再利用,对危险固废要按照有关规定交给具有资质的部门进行处置。
对于噪声可以通过隔音、阻挡、减震等措施予以控制。
6.3涂饰(喷漆、烘干)
此过程产生的环境因素主要为漆雾和烘干废气。
对漆雾可采用水旋式或文丘里喷漆室吸收,使漆雾在水中凝聚剂的作用下凝聚成团,打捞处理。
通过采用静电喷涂、高压无气喷涂等工艺减少漆雾产生。
对于烘干废气可采用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
可采用干式喷漆设备及中央除尘设备,通过过滤棉对废气进行过滤,再利用等离子除尘方法将废气分解为水和二氧化碳,通过排气筒排出。
6.4产品
产品中的环境因素主要有甲醛等有害气体对人体及空气环境造成的毒害和污染。
一般是通过在对原材料的采购过程进行控制,严格限制只能采购国家规定允许使用的环保原材料。
6.5火灾、爆炸
家具生产企业属一级防火单位,在各个生产环节都存在着火灾、爆炸隐患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企业必须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通过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常备不懈。
6.6其他
家具生产各个阶段均存在运转设备产生的电力消耗,原材料消耗、机械润滑及维修过程中产生的油品滴漏。
在家具生产中基本无废水排放。
冬季采暖及烘干如使用燃煤锅炉,应对锅炉排放的二氧化硫、烟尘和炉渣进行控制。
7审核要点与审核方法
对照ISO14001-2004标准条款对现场审核简述如下:
4.1总要求
应根据标准的要求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环境管理体系,确定如何实现这些要求,并形成文件。
组织应界定环境管理体系的范围,并形成文件。
4.2环境方针
1.是否有明确的文件化的环境方针;
2.最高管理者是否签了字;
3.是否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4.是否承诺持续改进和污染预防;
5.是否与组织的特点相适应(主要针对环境特性);
6.是否被组织的母公司认可;
7.是否提供了评审环境目标和指标的框架;
8.是否传达到所有为组织或代表组织工作的人员;并赋诸实施;
9.是否可为公众所获取。
4.3.1环境因素
1.查有无执行环境因素评价重要环境因素的程序及识别和评价资料;查有无环境因素和重要环境因素清单;是否通过初始环境评审采取何种方法识别了组织的所有的环境因素。
2.现场考察环境因素识别的合理和充分性即:
是否针对活动、生产、服务的全过程及“三种时态”“三种状态”“六个方面”,现场周边特殊法律法规的要求。
如何结合具体制造过程依据评价原则并采用什么方法从环境因素中评价出重要环境因素,并为此而建立程序,严格控制。
3.是否考虑到可对其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
是否对相关方的环境因素进行了识别和评价。
是否与同行业能源、物耗量进行了对比,并严格控制流失。
是否对组织内部的公用工程设施的环境因素进行了识别;是否对组织的原料产品中的环境因素进行了识别
4.查重要环境因素评价方法的合理性,现场确认重要环境因素有无遗漏。
哪些重要环境因素列入目标?
5.现场重点岗位查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检测等情况及其与方针的一致性。
6.有无更新信息的规定。
4.3.2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1.查法律、法规的适宜性,查阅监测报告等并现场检查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符合性;
2.询问员工是否清楚有关的法律、法规,排放标准。
查法律、法规标准清单。
确认是否有遗漏。
3组织是否建立并保持适用的法律和其他要求的识别和获取渠道的程序。
4组织采取何种方式和频次跟踪法律和其它要求的变化。
5对这些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加以考虑;确定这些要求如何应用于组织的环境因素。
4.3.3目标和指标和方案
1了解目标和指标是否符合组织的实际情况及确定的依据,查目标和指标是否合适?
如可行,目标和指标应可测量。
是否和环境方针一致?
是否体现了对主要环境因素的控制要求。
如果有重要环境因素发生变化,是否建立了新的目标、指标、方案和控制程序。
2组织的目标如何体现环境方针的,如保针对其内部每一层能和层次建立并保持目标和指标并形成文件。
3对改进型的重要环境因素的目标和指标是依据哪些因素制定的,如何分解和考核的?
4组织如何对污染预防的承诺,是否明确了总的污染物排放值的控制目标和指标,节能降耗值,分解的指标值如何满足总体标值的要求。
5改进和控制目标设定是否体现了遵守有关的环境法规要求,符合当地环保局下达的总量控制目标要求。
6组织是否有一个明确的客观其环境目标和指标的环境管理方案。
其依据是什么。
7查是否针对重要环境因素实施了管理方案?
查方案的措施是否明确?
查阅方案和程序文件并询问其执行情况和落实情况。
8到相关单位查对是否有文件化的管理方案,并查其与总方案的一致性和符合性。
9环境管理方针是否对有关责任人员和部门的任务和职责进行了明确的界定。
10环境管理方案中,有关阐述资源、职责、时间安排和优先顺序。
11环境管理方案中心内容是否涉及到所有责任方。
12是否有制度对环境管理方案加以监控和修订。
4.4.1资源、作用、职责和权限
形成文件向下传达。
1.到体系所覆盖的相关职能部门询问组织的机构设置情况和职责规定;
2.询问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专项技能、组织的基础设施,以及技术和财力资源的配置情况,责、权、利是否落实;
3各级管理、职能部门,是否明确了其职责和权限,并保证全员参与并传达组织的环境方针、机构职责,提高员工环境意识,达到持续改进和污染预防的目标。
4为实现各自目标、指标任务,各层次、各部门是否将指标落实到每个具体岗位,做到职责、义务明确;配备必要的资源,保证指标的实现。
5环保装置运行情况如何,是否保持记录,并在必要时可追溯污染状况。
6有无物料投放记录(出库单)成品记录(即消耗清单)。
7管理者代表职责:
a)确保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建立、实施和保持环境管理体系;
b)向最高管理者报告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以供评审,并提出改进建议。
4.4.2能力、培训和意识
由于本行业多涉及易燃易爆的过程,各岗位上的工艺操参数(主要是温度和压力)必须严格控制,否则,不但不能保证产品质量,更容引起火灾和爆炸,必须有应急准备的措施,因此,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1到各有关部门抽查部分人员的培训记录,了解其培训情况(时间、方式、内容等);与组织环境因素和环境管理体系有关的培训需求并提供培训。
2组织是否对培训计划进行评审和修改,由指定专人负责,并向管理者代表汇报培训状况,跟踪检查记录。
3是否建立了对各层次管理人员考察其环境意识和技能和程序并记录
4询问部分人员是否了解本岗位的环境因素、重要环境因素及操作与控制要求的情况。
使为它或代表它工作的人员都意识到(EMS重要性、环境影响、环境效益、作用与职责、偏离规定的运行程序的潜在后果。
)
5为它或代表它从事被确定为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工作的人员都具备相应的能力。
该能力基于必要的教育、培训或经历。
组织应保存相关的记录。
4.4.3信息交流
1组织内的员工以何种方式或渠道了解组织的环境信息及环境状况改进情况。
2是否有接收和答复员工关心的问题的程序和制度。
3是否有接收和答复与重要环境因素有关的相关方关心的问题的程序和制度。
4以何种方式将内审和管理评审的结果传达给组织的所有有关人员。
5与外部相关方联络的接收、形成文件和回应。
6是否就其重要环境因素与外界进行信息交流,并将决定形成文件。
如决定进行外部交流,则应规定交流的方式并予以实施。
4.4.4环境管理体系文件
1环境管理手册
组织的环境方针阐述是否简要明确,环境目标和指标是否具体分层次,并在可能情况下,予以量化。
同时,应有实施措施和完成时间。
还应有受控的体系文件清单。
a.组织结构、职责与权限;
b.手册的评审、修改程序的控制办法以及手册发放控制的管理规定。
2环境管理体系程序文件
程序文件对各项环境活动方法的如何具体描述,并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检查性。
应逐项得到遵守。
审核环境管理体系文件或文件清单,程序确定是否适合组织的具体情况,形成的文件是否传达并实施,要有污染控制程序。
3其他相关文件。
是否有作业指导书、各种报告、表格、环境因素清单、适用法律、法规登记名录、三同时报告、环评报告、排污许可证、现场平面图、地下管网布设图……等均为第三层次的相关文件。
这些文件的传达和获取是否有指定的部门程序控制,确保渠道畅通。
4.4.5文件控制
1.查抽查现场文件,看是否经过审批(在文件发布前进行审批),有无有效版本的标识;对文件进行评审和更新,并重新审批;
2.在使用处能得到适用文件的有关版本,所需的外来文件做出标识,并对其发放予以控制;
3.防止对过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
4.4.6运行控制
1本行业的凡具有重要环境因素的有关运行和活动,在规划阶段是否就制定了程序,并规定了运行条件和标准用来控制活动。
使其始终在环境方针、目标与指标指导下运行。
2对关键工序应制定作业操作指导书/工序控制,是否有明显标识。
3对设备是否有正确有效的管理,特别是易产生污染的设备应取得环保部门的认可并保存运行记录。
4是否制定了运行职责及指标规定,落实两个承诺。
5是否实施了清洁生产,控制过程降耗。
对重要环境因素部位是否有明显标识。
6是否向供方和承包方通报了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中重要环境因素的信息相应的管理程序。
7有关的直接责任者是否按程序规定实施其职责。
4.4.7应急准备和响应
1是否有关于应急准备与响应的程序;
2对易发生事故部位、场所按重要环境因素处理,是否制定了应急处理程序和信息传递渠道。
并对有安全要求的有标识。
3凡发生过紧急状态的部位、场所都是否加以控制,制定应急程序和反应,要有预防污染措施,做出响应。
4反应程序是否包括了与消防、公安、环境监测、卫生部门的联系方法、渠道和行动计划等,岗位人员经过培训并记录。
5查是否有培训和演练记录。
6组织应定期评审其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必要时对其进行修订,特别是当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
4.5.1监测与测量
1组织是否建立并保持了文件化的监测和测量程序。
2对重大环境因素的控制和运行是否进行了定期监测和测量。
3对监测和测量方法的使用、仪器及其校准状态等有无具体规定和记录的要求。
4与组织的目标和指标相联系的特定环境行为参数是怎样设置的。
4.5.2合规性评价
1.以定期评价对适用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
对其他要求的遵守情况
2.查看对法律、法规符合性定期评价结果的记录;
4.5.3不符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1组织是否保持了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文件化程序,纠正措施负责部门的管理责任是否明确。
2对具有潜在重要环境因素的发展要有预测和分析,是否由所在部门责任人参与分析,所采取的预防措施是否有效,并记录。
3对不符合原因和纠正措施的记录是否在同一报告表格内出现。
4对相关方的环境问题投诉是否采取了纠正措施程序,并与监督纠正措施的实施同时列入审核内容。
5不符合项是否详细记录:
内容是:
原因、纠正措施、限期纠正时间、跟踪验证方法等项。
6由于采取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导致对成文程序的变更或修改,组织是否遵守并实施,要求记录。
7是否对不符合项查找原因,按不同属性分别列出纠正措施予以纠正。
8组织应确保对环境管理体系文件进行必要的更改。
9查阅内审报告,对内审提出的问题是否采取了纠正措施,效果如何等。
4.5.4记录控制
1组织是建立并保持记录管理的文件化程序。
2记录是否填写正确、完整、字迹清晰,并能准确地标识。
3记录的保存是否有适宜的环境条件,是否便于查阅和借阅,并作到防止丢失和损坏。
4组织是否规定了各种应保存的记录的有效年限。
4.5.5内部审核
1组织是否建立并保持了内审的文件化程序,以验证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2是否制定了审核计划并按照实施,并对审核对象和要求、审核人员和时间安排等作了明确规定。
3内审员是否具有资格认可,审核是否由与被审核对象无直接责任的人员来进行的?
4对发现的不符合是否进行了纠正和验证。
其后是否用于管理评审。
5审核员的选择和审核的实施均应确保审核过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6内部审核是否考虑相关运行的环境重要性和以往的审核结果。
4.6管理评审
1.组织最高管理者是否定期主持了管理评审,有无文件化的管理评审结果。
2.每次管理评审的内容和范围是如何确定的,评审结果是否有记录,是否体现了污染预防的持续改进的方针。
3.新的目标、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是否得到了各相关部门的承认。
4.对管理评审过程中提出的改进令整改结果并查阅有关记录。
管理评审的输入应包括:
a)内部审核和合规性评价的结果;
b)来自外部相关方的交流信息,包括抱怨;
c)组织的环境绩效;
d)目标和指标的实现程度;
e)纠正和预防措施的状况;
f)以前管理评审的后续措施;
g)客观环境的变化,包括与组织环境因素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发展变化;
h)改进建议。
管理评审的输出应包括:
为实现持续改进的承诺而做出的,与环境方针、目标、指标以及其他环境管理体系要素的修改有关的决策和行动。
8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1994年国际木材协议
《国际植物保护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人造板及其制品有害物质限量;
胶合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及地方、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以上法律法规及标准以最新版本为准。
日期:
20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