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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假货币重点学习培训具体工作制度

 

反假钱币培训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于减税降费决策部署,改良和完美反假钱币培训工作体制,筑牢堵截假币的坚固防线,保障金融安全,规范对假币的收缴、判定行为,保护钱币拥有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的专业,完美XX反假钱币培训系统,依照《中国人民银行对于切

实做好新局势下反假钱币培训工作的通知》(银发[2019]319号)拟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反假钱币培训,是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例、部门规章、看管规定和省联社管理制度,经过拟订系统化的培训,使本行现金从业人员掌握反假钱币知识与技术,并对现金从业人员进行反假钱币水平评估。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现金从业人员包含:

现金收付人员、清分人员、判定人员。

本行综合柜员为现金收付人员,清分

现金上缴上司的人员为清分人员,如:

营业部管库员,网点清分现金上缴营业部人员,当前拥有《反假钱币知识培训合

格证》且在3年有效期内(从发证之日起计算)或许经过本行培训测评评论为优异的现金从业人员为判定人员。

第四条本制度中所称钱币是指人民币和外币。

人民币是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刊行的钱币,包含纸币和硬币;外币是指在我国境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域除外)可收兑的其余国家或地域的法定钱币。

 

本制度所称假币是指假造、变造的钱币。

假造的钱币是指模仿真币的图案、形状、色彩等,采纳各样手段制作的假币。

变造的钱币是指在真币的基础上,利用挖补、揭层、涂改、拼集、移位、重印等多种方法制作,改变真币原形态的假币。

第二章培训目标、原则

第五条培训目标

经过钱币知识与技术培训,使本行现金从业人员掌握反假钱币知识与技术,并对现金从业人员进行反假钱币水平评估,保证其具备判断和挑剔假币的专业能力。

 

第六条培训原则

(一)全员覆盖、要点提高。

成立完美的培训系统,拟订覆盖现金从业人员全覆盖的培训计划,实现现金从业人员的培训覆盖,同时依据业务需要突出要点环节,实现点、面联合。

(二)按需培训、着重实效。

依据提高职工素质适应业务发展的实质需要及培训需求调研结果,有针对性地安排培训,培训要突出“求实、管用”的理念,能够解决实质问题,推进工作。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七条XX反假钱币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兼顾反假钱币培训有关工作。

 

(二)负责听取、召开本级反假钱币培训工作有关会议。

(三)履行上司领导小组的决策,按工作部署要求展开工作并向上司报告。

第八条XX反假钱币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一)履行XX反假钱币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工作安排;

(二)财务会计部负责反假钱币培训、查核工作各项资料准备;

(三)财务会计部负责反假钱币培训有关制度的订正完美;

 

(三)财务会计部负责反假钱币培训工作资料的上报;

(四)财务会计部负责指导辖内反假钱币培训有关工

作;

(五)稽核审计部负责对反假钱币培训、查核工作进行监察。

(六)各支行、各分理处罚管会计工作的副行长、内勤主任负责遇非现金从业人员新上岗、调岗、轮岗到现金从业人员时实时上报反假钱币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余有关工作。

(七)达成本级和上司领导小组交代的工作。

 

第四章组织保障

第九条XX反假钱币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为全行反假钱币

 

培训工作决策和履行人,负责全行反假钱币培训工作,辖内

机构在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和问题,实时向反假钱币培训工

 

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应,由反假钱币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解决、

反应。

没法解决的向总行反应,找寻解决方法。

第五章培训内容、种类、方式周期、人员及师资选择第十条XX反假钱币业务培训内容包含理论培训和假

币辨别技术培训。

理论培训包含钱币的基础知识、防伪技术和防伪手段,假币的制作手法、制作特色和辨别方法,反假钱币有关法律法例和规章制度,反假钱币工作体制和工作局势等。

假币辨别技术培训包含辨别假币和鉴识假造、变造特

 

征。

第十一条培训种类包含自办培训、外派培训以及职工自我培训三种:

(一)自办培训

指本行依据业务发展状况、管理要求及职工需求等,经过内部培训或许外面采买等方式,自行组织实行的各种培训。

(二)外派培训

指本行依据上司行社、看管部门、同业协会等外面机构

要求,选派有关人员参加反假钱币培训,包含到同业机构的

学习沟通活动等。

(三)职工自我培训

指本行职工利用工作之余时间,参加与反假钱币有关的

 

学习,加强自己素质和提高反假钱币水平。

第十二条自办培训采纳以下几种方式:

 

(一)内部培训

指本行主要利用内部培训资源(内部讲课老师、培训教材、培训场所等)组织实行的培训。

组织培训时应优先采纳内部培训。

(二)外面培训

指当内部培训不可以知足培训需要的,可依靠第三方培训机构,利用其师资力量、培训场所等组织实行培训。

(三)在线学习平台

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成立的在线学习平台,经过“大数

据”、“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实现全员在线学习。

第十三条以3年为一个培训周期保证3年内现金从业

人员所有轮训一遍,此中新上岗或调岗人员,上岗3个月

 

内一定接受培训。

第十四条培训人员为未参加过培训、参加过培训但测

评成绩不合格、拥有《反假钱币知识培训合格证》但已超出

3年有效期(从发证之日起计算)、经过本行培训测评分数在

80分(含)及以上但已超出有效期(从测评之日起计算)的现金从业人员。

 

第六章组织实行

第十五条培训工作流程

(一)拟订培训计划

 

反假钱币培训工作领导办公室每年年终拟订下一年度

培训计划。

培训计划应包含培训目的、培训对象、培训时间

 

与地址、培训内容、培训方式等内容。

(二)组织实行培训项目

1.反假钱币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订培训计划后,

 

实行培训项当前,要依据培训计划再拟订详尽的培训方案,

明确培训对象、培训时间与地址、培训内容、师资状况、培

训方式、培训花费等内容,经反假钱币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审批(达到“三重一大”标准的,须按规定的决策程序审

批)后组织实行。

2.需要外面培训机构肩负培训项目的,依据采买管理

 

方法进行采买。

3.培训方案经过审批后,下发培训通知。

4.培训实行过程中若有特别状况需要改变培训方案,

 

属内部培训的要经本行领导审批赞同;属外面培训的还须与

第三方培训机构磋商解决。

(三)培训后续管理

1.培训考试

 

职工经过平常的自我培训,并参加本行组织的培训后,

本行将组织反假钱币考试测评。

反假钱币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对考试结果进行登记存案。

2.培训评论

 

培训评论是整个培训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对培训成效

及其转变进行科学剖析的重要程序。

采纳内部培训的,要在

 

培训结束前发放培训评论表,对内训师以及讲课成效进行评

价;采纳外面培训的,应要求培训机构向学员发放培训评论

 

表,并实时反应评论结果。

3.查核评论

依据《金融机构现金从业人员钱币鉴识能力要求》,制

定不一样岗位现金从业人员的相应培训评论标准。

依照测评

结果分档,合格及以上测评结果有效期为3年。

测评合格

的人员优先安排其上岗;不合格人员需要进行再培训,时期不得安排其从事反假钱币工作。

测评分为2个步骤进行,先进行理论知识测评,测评成绩60分以上的,进行实操考试,实操成绩为合格的则经过考试。

仅一门合格的学院,合格科目考试的成绩有效时间保

留两年。

两年内理论成绩查核达到80分(含)以上或实操

 

成绩合格的,可评论为优异,可进行假币收缴、判定。

理论测评结果为0分-59分(含)为不合格,不可以够从事

 

现金有关工作。

理论测评结果为60分(含)-75分(含)且实操成绩合

 

格为合格,能够进行现金的收付。

理论测评结果为76分(含)-79分(含)且实操成绩合

 

格为称职,能够进行现金的清分。

理论测评结果为80分(含)及以上且实操成绩合格为优

 

现金从业人员的钱币鉴识能力要求详见附件1《金融机构

 

现金从业人员钱币鉴识能力要求》。

 

4.资料归档

 

培训结束后,财务会计部要将所有的培训资料进行归

 

档。

完好的培训资料应含有培训方案、培训通知、学员签到

表、培训考试资料、告假条、培训评论、查核评论等原始记

录。

培训资料由财务会计部保留,本行稽核审计部合时抽查。

5.职工培训档案归档

在反假钱币培训展开测评后,为参加测评人员成立反假

钱币职工培训档案,详尽记录姓名、身份证号码、培训时间、

考试成绩等内容,填写附件3《XX反假钱币职工培训档案》

 

由职工自己署名后由财务会计部保存,永远保留。

6.培训总结

 

反假钱币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终要对培训工

作作出总结,为下一年培训工作的展开供给依照。

第十六条外派培训工作流程

(一)在收到上司行社、看管机构、同业协会等外面机构培训对于反假钱币培训通知时,要实时将培训通知请示反假钱币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后,向培训主办单位报名参训人员并按要求办理培训有关手续(如参训回执等)。

(二)参加培训人员依据通知要求准时参加培训,严格恪守培训纪律,同时做好发票开具、查对发票信息及后续报销账务等工作。

(三)有结业证书的,要依据档案管理方法有关要求进

行入档。

第十七条职工自我培训

 

鼓舞职工除参加单位组织的培训外,利用工作之余自主参加培训。

 

第七章反假钱币履职查核

第十八条现金从业人员上岗后的实质履职状况归入

本行内部职工岗位管理与查核范围,对其经过培训后所学业

务知识、工作技术与岗位的适应性以及展开工作的合规性进

行追踪查核,分品位对每位现金从业人员进行查核评论,以

此促使现金从业人员加强合规意识,规范假币收缴和判定行

为。

详细实行细则见附件2《云南XX股份有限企业反假钱币

 

履职查核实行细则(试行)》。

 

第八章监察检查

第十九条本行财务会计部要实时做好培训登记工作,

正确记录培训名称、主要内容、时间及地址、培训对象及人

数、花费开销等状况。

第二十条本行稽核审计部依据需要按期或不按期对

本行培训活动和培训费使用状况进行监察检查,包含但不限

于以下方面:

(一)能否按要求每年拟订培训计划及登记台账;

(二)内部培训能否依照规定进行,外面培训能否依照

有关的采买管理方法进行采买;

(三)培训估算编制能否贯彻“成本核算”理念;

(四)能否依照频次展开培训。

 

(五)能否存在其余违犯本制度及本行规章制度的行

 

为。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方法由XX负责解说。

 

第二十二条本方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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