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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管网管理岗位职责

市政管网管理岗位职责

  供水管网岗位职责供水管网巡查人员岗位职责

  一、巡查人员熟悉整个校区供、排水系统的分布和数、质量及、生活用水情况。

  二、坚持日巡查制度,把跑、冒、滴、漏水等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不影响教学和生活,又不浪费水资源。

  检查各上下水井口封闭是否严实,防止杂物落入井中。

四、检查雨水井及其附件有无白灰、砂子、碎石等建筑材料有无破损,防止被雨水冲入管道造成管道堵塞。

  五、检查管道、墙壁、地面等供水管网处有无滴水、积水等异常现象。

  六、发现阀门滴水、水龙头损坏等情况应及时处理。

七、检查校园内有无违规用水现象,如绿化采用自来水,用大水洗车、冲路面、擅自使用消防用水等,发现后立即制止并做好记录。

  八、在大风、大雨、大雪等恶劣气候突变后应及时巡查一次。

九、对发现的供水系统故障,要不分昼夜、不分节假日,及时抢修,并做到保质保量。

  十、放假期间由值班人员进行巡查,水表按期抄报及分析。

十一、要认真填写巡查记录,做好整理和保存工作。

十二、巡查人员在巡视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供水供电规章制度,不得徇私舞弊。

如发现有违规违纪现象,将进行严厉处罚。

  第2供水管网部岗位职责供水管网部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公司供水管网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定期对供水区域内管线、节点阀门等进行维修养护,确保管线、各种阀门的良好使用;3.负责定期检查供水区域内各水表井、阀门井等盖封是否严实,防止杂物或人落入井中造成伤害;4.负责定期检查管网各井室有无水和泥沙进入,做好防腐工作;5.及时处理管网系统出现的突发性爆管、阀门渗漏等事件,大事件1周内恢复,小事件2天内恢复,一般事件在8小时内恢复,确保管网处于良好运作状态;6.负责供水区域内井盖的检查、修补,完好率保持在90%以上;7.负责全面了解供水区域内给水管网的分布情况,以便正常巡查及检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8.负责给水管网的抢修工具、施工器材的维护及常用管材管件的准备工作;9.负责给水管网建设及资料完整;10.负责用水户开口审核及用水合同签订工作;11.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3管网维修工岗位职责管网维修工安全岗位职责

  1、负责对管辖的管网定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有爆管、管线刺漏等情况发生时,要抢修及时,确保管网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3、定期对管线、管沟内的阀门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各种阀门的良好使用。

  4、定期检查各阀门,并防止跑、冒、滴、漏检查并盖封是否严实,防止杂物或人落入井中造成伤害。

  5、定期检查供热、供水系统管网、管道地沟有无积水和泥沙进入,防止对保温材料和管线的损坏、腐蚀。

如有积水和泥沙,要及时清理,做好保温防腐工作。

  6、认真填写巡检和设备维修记录,做到内容齐全、准确、字迹工整、清晰、无涂改。

  7、经常学习理论知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8、管网系统泄漏率低于规定标准,阀门开启灵活,无锈蚀现象。

9、每半月进行一次管网巡查,做好有关记录,并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10、对系统管线爆裂、阀门漏水等事件及时处理,大事件1周内恢复,小事件2天内恢复,一般情况在24小时内恢复。

  第4管网巡线员岗位职责管网巡线员岗位职责

  第一条巡线员必须熟悉所巡查的管道及附属设备的位置、技术参数、状态、燃气走向。

  第二条检查天然气管线及附属设施是否泄漏,敷土是否完好,有无塌陷或开挖取土的现象;管线安全距离内是否有违章建筑施工及其他市政工程;有无违章用气、破坏燃气设施的现象。

  第三条管网巡线人员还应对天然气管道相邻的地裂带、电力电缆、热力、人防沟道部位进行检查,对地裂缝附属伸缩节每周要测量、记录它的伸缩尺寸变化情况并与原尺寸进行对比、分析。

  第四条管网巡线人员应检查阀井及井内外设施是否完整,阀门、伸缩节、外露管道有无生锈、变形、缺少手轮、手柄、出现裂纹、开启标志不清、压力表失效等情况。

  第五条每隔半年要检查埋地管道的防腐和阴极保护情况。

  第六条对于管道及附属设备存在的不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第七条检查阀门管道要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阀井内严禁吸烟,不准穿带钉鞋下井;检查阀门管道是否漏气,只能采取用肥皂水涂刷或用仪器检测;在阀门井内进行带气作业(如更换阀门、伸缩节)时必须将阀门井井盖打开;作业完毕后,阀井盖必须盖好,以免行人坠落。

  第八条认真做好巡检记录。

  第5管网巡线员岗位职责管网巡线员岗位职责

  1、巡线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佩戴上岗证。

  2、巡线员必须熟悉所巡查的管线及附属设备(凝水缸、阀门(井))的位置、技术参数、状态、燃气走向。

并充分掌握燃气管道及设施与其它地下设施的安全距离和规范要求。

  3、检查天然气管线及附属设施是否泄漏;敷土是否完好,有无塌陷或开挖取土的现象;管线安全距离内是否有违章建筑施工及其他市政工程;有无违章用气、破坏燃气设施的现象。

  4、管网巡线人员还应对天然气管道相邻的地裂带、电力电缆、热力、人防沟道部位进行检查。

  5、对辖区内的阀井、凝水缸等设施保证每月至少检测一次,检测过程中要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正确操作仪器,并做好检测记录。

  6、巡线员在巡查过程中要做到及时、到位。

必须保证每日至少对辖区内管网及设施巡视一次,重点地段反复巡查,并设专人盯守。

  7、在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巡线员要严格禁止下列行为:

  

(一)建造建筑物或构筑物。

  

(二)堆放、排放腐蚀性液体、气体等物品。

  (三)未经批准开挖沟渠,挖坑取土。

  (四)未经批准打桩作业或者顶进作业。

  (五)擅自拆除、损坏、覆盖、移动、涂改安全警示标志。

  (六)其它损坏燃气设施或者危害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依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确定。

  8、特重型车辆或者大型施工机械需通过敷设燃气管道区域的须做好安全保护措施,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通行,否则,一律严禁通行。

  9、对在燃气管道及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施工或即将施工的单位与个人,巡线员要将我燃气管道的位置和规范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施工单位与个人,并且要求其负责人签订燃气管道安全协议书。

  10、对燃气管道及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正在施工的地段,必须设专人盯守,如施工单位野蛮施工,巡线员要果断制止,并立即通知上级领导。

  11、对于管道及附属设备存在的不安全隐患或出现漏气要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12、如有重大燃气事故发生,巡线员必须以最快的速度与方式通知上级领导及相关部门,要求在现场设立警戒,控制好现场局面,并协助其它部门完成抢险救援任务。

  13、认真做好巡检记录,要求内容真实、准确,字迹工整。

  14、管网巡线员工作对管网运行中心主管负责。

  第6管网运行部部长岗位职责精品最新资料

  管网运行部部长岗位职责

  一、负责安检部巡回检查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巡回检查工作的执行情况,并且积极完成部门领导交给的任务。

  二、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及部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巡回检查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三、参加部门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向部门领导报告,提出处理意见。

  四、负责对巡回检查人员进行天然气管网现场培训及安全技术培训教育。

五、监督巡回检查员的工作并核实检查记录,并以月报形式上报部门领导。

六、负责向管修人员派发维修或整改通知单,并及时将维修整改情况向部长汇报。

七、参与安全技术组其他工作,如动火现场安全监护、户内工程验收等。

八、参与部门制定、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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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运政岗位职责运管处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运输业的各项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定全市道路运输业规划,指导全市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三、负责辖区道路客、货运输及客货运输场站、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的行政许可工作;

  四、负责辖区道路运输业的市场监管工作;

  五、负责全市道路运输业从业人员岗位资格的培训考核工作;

  六、负责辖区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七、负责全市道路运输业的文明行业创建工作;

  八、负责查处道路运输业的违法经营行为,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文书、行业档案管理及文印工作。

  二、负责安排处长办公会及会议纪要的编发工作。

  三、负责报刊征订和发放工作。

  四、负责全处行政会议及综合性会议的会务组织和来客接待工作。

  五、负责全处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和标志服的购置发放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信访案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受理督办工作,督查各类热线的答复工作。

  七、负责重要事项及领导批件的催查办工作。

  八、负责对内、对外的协调工作。

  九、负责全处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等安全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十、负责全处治安综合治理及保密工作。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运管服务大厅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运输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二、负责与市行政审批中心的沟通与交通审批窗口的协调。

  三、负责受理客货运输证件办理申请,会同相关业务科室所进行查验,经处领导签署意见后按照法律法规核发相关证件。

  四、负责市直普通货运企业与车辆的年度审验。

  五、负责营运车辆定型定级审核等车辆技术管理工作。

  六、负责证件换发、补发工作。

  七、负责违章处理工作。

  八、负责相关单证票据与相关营运牌证的发放工作。

  九、负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相关业务政务分开与结果公示工作,负责相关业务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党务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二、负责共青团、工会、妇女等群众组织的日常工作。

  三、负责全市道路运输系统文明行业创建及四化管理工作。

  四、负责纪检、廉政建设及行风评议工作。

  五、负责全处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医疗、保险工作。

  六、负责处内工作目标责任的考核、评比、表彰、奖励等工作。

  七、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的推荐、聘任、考核及档案管理等工作。

  八、负责计划生育和老干部工作。

  九、负责新闻宣传的组织、考核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规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宣传贯彻道路运输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二、组织拟定全市道路运输行业的相关政策、标准和规范,对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进行审查。

  三、组织开展法制调研。

  四、负责行政许可、行政监管、行政处罚案件的复核、复议和诉讼应诉等工作。

  五、负责运政执法队伍的法制教育、培训。

  六、负责执法证件、执法文书、执法印鉴的管理和执法服装、执法装备计划管理。

  七、负责综合性材料的撰写、全处发文文稿的审核工作及较大事件对外文稿发布的把关。

  八、负责行政许可、处罚、监督的综合协调工作,对执法行为、执法风纪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处财务收支核算,分析经济活动情况,负责全处各项财务报表的汇总上报工作。

  二、负责监督、检查、审计相关单位的财务工作。

  三、负责对全市道路运输各种价格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运输价格的制定调整。

  四、负责对管理所规费征收情况的督查。

  五、负责组织全市运政统计及抽样调查工作。

  六、负责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规费征收计划草案和季度、月度计划考核。

  七、负责编制道路运输票证使用计划,加强票证管理,对票证的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八、执行国家财经制度和收支标准,按规定办理现金出纳、银行结算和工资发放等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客运一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道路客运、客运场站的法规、政策和规定,拟定贯彻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道路客运市场的调查,拟定发展规划。

  三、负责全市道路客运业的监督与指导。

  四、负责我市行政区域内县际道路客运经营、客运场站的行政许可。

  五、负责线路标志牌的发放与班车客票使用监督。

  六、负责芝罘区、莱山区道路客运业管理并对芝罘区、莱山区客运场站进行派驻管理。

  七、负责受理群众投诉,查处违章经营行为。

  八、负责道路客运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客运二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客运出租业(含租赁)的政策、法规和规定,拟定贯彻意见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客运出租市场的调查和预测,拟定发展规划。

  三、负责制定出租客运汽车标准并实施检验。

  四、负责芝罘区、莱山区客运出租市场的管理和全市出租客运市场的监督指导。

  五、负责全市出租客运行政许可,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配发《道路运输证》和《出租汽车准驾证》。

  六、负责对全市客运出租车辆的营运标志、营运设施等进行监督管理。

  七、负责受理群众投诉,查处违章经营行为。

  八、负责客运出租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对汽车租赁经营实施监管。

  十、配合物价部门制定出租客运经营收费标准。

  十一、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对出租客运治安和交通安全管理。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客运三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公共交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城市公共交通的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定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市区城市公共交通线路的经营许可。

  四、负责市区公共交通客运线路的规划布局、站点设置和运力投放、调整及发车时刻和班次安排。

  五、协同物价部门制定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票价,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各类票据的印制、发放和使用管理。

  六、负责组织城市公共交通站牌等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并进行检查。

  七、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公共交通客运车辆车身、站点等设施制作、发布广告的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八、负责城市公共交通驾驶员等相关岗位从业人员上岗前的专业知识考试、发证工作,对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九、负责对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有关经营行为的考核工作,监督和查处违章经营行为。

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维护客运秩序,促进公平竞争。

  十、负责公交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货运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法规、政策和规定,拟定贯彻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的监督、指导,负责全市道路货物运输发展宏观调控,维护货运市场秩序。

  三、负责芝罘区、莱山区道路普通货运、专用运输、大型物件运输企业、货运站(场)和全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行政许可与行业管理。

  四、负责芝罘区、莱山区普通货运、专用运输、大型物件运输车辆和全市道路危险货运车辆营运证件办理及年度审验。

  五、负责全市大宗货运源头单位驻站管理工作的指导,具体实施芝罘区、莱山区源头单位驻站管理,监督车辆合法装载。

  六、负责受理群众投诉,查处辖区货运违法违章经营行为。

  七、负责芝罘区、莱山区普通货运、专用运输、大型物件运输和全市道路危险货运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维修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的法规及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研究拟定贯彻落实意见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机动车维修行业监督指导工作,并具体负责芝罘区、莱山区机动车维修市场的行业管理。

  三、负责全市机动车维修市场的宏观调控,拟定机动车维修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具体实施芝罘区、莱山区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五、负责全市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六、负责芝罘区、莱山区机动车维修企业维修质量、收费标准、工艺规范、技术标准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七、负责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八、负责机动车维修业务档案管理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技术科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全市车辆技术管理工作发展规划和行业管理的具体规定。

  三、指导全市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工作,负责芝罘区、莱山区运输车辆的技术等级评定和年度技术审验工作。

  四、负责对全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业务的委托,并进行监督指导。

负责对芝罘区、莱山区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监督指导全市道路运输企业车辆技术管理工作。

  六、积极组织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活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

  七、认真做好质量纠纷和技术鉴定分析工作。

  八、负责芝罘区、莱山区运输车辆的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全科工作职责

  一、组织贯彻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及上级的方针、政策、规范。

  二、组织制定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工作规范。

  三、指导全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组织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评价、考核,监督、指导监管企业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建立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家库。

组织开展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日常检查工作,落实各项安全管理目标任务,督促道路运输企业进行安全隐患整改。

  五、组织制定《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及险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演练;组织制定《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实施、演练;组织制定并实施市区道路运输防汛及抢险救灾工作预案。

  六、组织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调查研究,推广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和规范,培训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七、组织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及时收集和上报道路运输安全方面的情况、信息。

  八、参与道路运输安全事件的调查等。

  九、负责处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培训科工作职责

  一、贯彻实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培训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负责制定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发展规划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行业发展规划。

  三、负责指导监督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和营运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工作。

具体负责芝罘区、莱山区驾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工作。

  四、负责辖区营运驾驶员培训学校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培训机构行政许可、年度审验、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五、负责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练车辆、教练员的管理。

  六、负责辖区道路运输业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的申请、并负责全市道路运输业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和证件发放工作。

  七、负责全市危险品货物运输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八、负责培训考评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九、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查处培训违章经营行为。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枢纽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道路运输行业场站发展的有关方针政策,指导各县市区道路运输场站建设。

  二、负责根据国家道路运输业发展总体规划和烟台市经济发展规划拟定、调整我市道路运输场站发展规划。

  三、负责我市道路运输客货运输场站建设的指导和发展规划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四、负责客货运场站经营行政许可的审核。

  五、负责道路运输客货运场站日常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实行派驻,查处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息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宣传贯彻国家、行业道路运输业信息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我市道路运输行业的信息化工作规划,指导各县市区运管机构信息化建设。

  二、负责道路运输管理政策法规、行业标准以及行政许可、行政监管、行政处罚相关信息的制定、查询与发布工作。

  三、负责交通通讯、网络建设、维护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维护以及交通运输应急信息汇集、分析与加工输出。

  四、负责对道路运输市场信息发布的监管与考核,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五、负责运政信息采集、收集、整理、统计、分析上报等工作。

  六、负责全局信息系统、办公系统的管理与维护。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管理所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在辖区内宣传、贯彻和实施国家道路运输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强化道路运输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维护行业稳定。

  二、依照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理辖区所属非企业类普通道路货运经营许可申请。

  三、负责辖区道路客运(包括班车客运、出租客运、公交客运)市场的监督检查。

  四、负责辖区道路货运市场的监督检查和辖区所属货运企业与车辆的年度审验工作,实行源头管理和驻站管理。

  五、负责辖区维修市场的监督检查和三类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对辖区所属车辆技术管理工作进行督导。

  六、负责辖区驾培市场的监督检查,对辖区所属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质进行审核和监督检查。

  七、负责辖区所属道路运输经营者单证票据领用发放以及各项运政统计、信息采集等工作。

  八、对道路运输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取证,报送市运管处违章处理室立案查处。

  九、协助有关部门搞好辖区所属道路运输安全的源头管理。

  十、完成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运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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