袍江新区G30号地块商务楼建设工程冷媒系统设备采购安装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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袍江新区G30号地块商务楼建设工程冷媒系统设备采购安装项
袍江新区G30号地块商务楼建设工程冷媒系统设备采购安装项目(重招)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CGSHZJ-2018-N000133
招标单位:
绍兴袍江工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
绍兴明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管理部门:
绍兴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一八年五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
绍兴明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绍兴袍江工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
CGSHZJ-2018-N000133
二、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
标段名称及数量
(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或上限价(单位:
人民币元)
投标保证金
(单位:
人民币元)
CGSHZJ-2018-N000133
袍江新区G30号地块商务楼建设工程冷媒系统设备采购安装项目(重招)
1787347
17000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的独立法人。
2.完成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空调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
4.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报名时以空调设备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为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须出具联合体协议,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2.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职工。
需在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授权代表的社保证明(1.如该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2.如由第三方代理社保事项的,则需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
五、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5月22日至2018年5月28日上午8:
30—11:
30;下午14:
00~16:
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报名或交易中心现场自助报名。
网上报名网站为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专网,网址http:
//,或直接点击新交易系统会员登陆。
(不接受电话报名)。
招标文件可自行网上下载,需要纸质文件的可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领取。
招标文件售价:
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注册登记办理咨询:
绍兴市迪荡新城惠利街20号鼎盛时代大厦四楼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31室,电话:
7。
2.招标文件发售:
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获取,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2日16:
30时之前。
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计算,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并于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3.招标文件及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并在招标公告及更正公告页面中下载。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8年6月13日9:
00时整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绍兴市迪荡新城惠利街20号鼎盛时代大厦四楼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5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投标处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8年6月13日9:
00时整在绍兴市迪荡新城惠利街20号鼎盛时代大厦四楼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5室开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议。
八、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应在投标报名时(以保证金到户时间为准)交至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名称: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账号:
0,开户银行:
绍兴银行营业部)。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交纳,供应商在汇款确认到账后次日自行登录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专网进行查看资金情况并网上报名操作。
九、招标公告发布:
.cn和.cn
十、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供应商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质疑受理地点:
绍兴明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市延安路259号建设大厦11楼招标代理室);联系人:
洪开;联系电话:
9。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绍兴袍江工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胡工7
招标代理机构:
绍兴明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洪开9/
十二、供应商注册:
参与绍兴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接受(集中)采购机构(下同)、采购单位的诚信管理和评价,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供应商可通过绍兴公共资源网(.cn)进行注册申请,按规定审核后,登记加入“绍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绍兴袍江工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绍兴明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5月18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
袍江新区G30号地块商务楼建设工程冷媒系统设备采购安装项目(重招)
项目的实施规模、范围:
袍江新区G30号地块商务楼建设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冷媒系统(多联机空调系统、新风系统、精密空调及制冷剂、吊杆、角铁、槽钢、信号线等一切辅助材料)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交付使用、技术培训、保养、售后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2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日起60天。
3
投标保证金金额:
详见招标公告
4
工期: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及材料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及交付在2018年11月前完成,具体服从袍江新区G30号地块商务楼建设工程的施工进度及业主单位的安排。
5
投标文件份数:
技术标、商务标各一式七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六份。
技术标、商务标必须分别封装。
6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6月13日9:
00时整(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送达地址: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5室
7
开标时间:
2018年6月13日9:
00时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5室
8
现场踏勘:
供应商自行组织现场踏勘。
9
联系方式:
绍兴袍江工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胡工7
绍兴明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洪开9
10
招标答疑:
各投标单位于2018年5月29日16:
00时之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或传真)提交至绍兴明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并同时以邮件形式发送疑问的电子文档(邮件内容与书面内容不符的,以书面为准),疑问书中需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联系人、联系电话。
传真:
9,E-mail:
11
中标单位需支付以下费用,并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
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1以中标通知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具体比例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标准的78.2%执行。
②中标服务费的交纳方式:
用银行支票、汇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直接交纳中标服务费。
公司名称:
绍兴明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
账号:
7
③中标服务费的交纳时间:
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交纳。
12
解释:
凡涉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注:
1.供应商如发现招标文件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内容时,请在招标答疑时向采购机构书面反映,采购机构向各供应商作出书面答复补充,书面答复补充与招标文件同具相应法律效力,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
2.为维护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市场的正常秩序,进一步遏制串标、抬标行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凡在同一招标项目的评标中,发现①有二份及二份以上投标文件的相互之间有特别相同或相似之处②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的,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报名或网上投标的,且经询标澄清供应商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有串通投标嫌疑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作继续评标。
3.采购文件报名截止时间之后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且在答疑时间截止之后提出的,采购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4.报名后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供书面说明。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招标。
2.定义
2.1“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招标单位(或采购人/采购单位)。
2.2“供应商”或“投标单位”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招标文件的制造商或集成商(供应商)。
2.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经合法途径取得的,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保险、税金、安装、施工、调试、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5“项目”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2.6“授权代表”系指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代表。
2.7 本招标文件如涉及各类品牌、型号,则所述品牌、型号是结合实际现有情况的推荐性参考方案,供应商也可根据招标文件得要求推荐性能相当或高于、服务条款相等或高于、符合招标方实际业务需求其他同档次优质品牌的产品,进行方案优化。
所投产品不在参考品牌范围内的,需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产品性能指标详细材料和证明其产品与参考品牌同档次、具有可比性,且品牌、型号性能相当或高于、服务条款相等或高于、符合招标方实际业务需求同档次优质品牌的说明书,无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其投标可能会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
3.招标方式
3.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3.2供应商或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或按有关规定实施。
3.3本次招标设定上限价,上限价即招标公告中公布的预算金额。
4.投标委托
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原件:
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本人驾驶证原件等)。
如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则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个人身份证明(原件:
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或本人驾驶证原件等)。
5.投标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及参加本次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招标文件
6.1招标文件包括本招标文件及所有按6.2所述的招标答疑记录和6.3发出的补充通知组成。
6.2招标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可用书面形式(包括并不仅限于纸质、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通知招标人,但通知不得迟于开标前7日使招标人收到,招标人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发给所有供应商。
6.3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人有权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通知中没有注明更改投标截止时间的视为截止时间不变。
修改的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有约束力。
供应商应在两天内以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的修改文件,并需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加盖公章,逾期不确认的视同认可。
,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供应商。
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与供应商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二、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
1.2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技术术语除外)。
1.3投标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
人民币元。
1.4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
2.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资料”和“技术文件资料”二部分文件组成:
2.1“商务文件资料”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
;
;
;
以上文件组成“商务文件资料”。
供应商在“商务文件资料”中应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否则作废标处理。
2.2“技术文件资料”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
;
2.2.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中装订证书复印件。
投标时还需提供原件,未提供原件或原件与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
,最迟可在中标公示结束之日前提交至招标代理人,否则,如中标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
;
;
;
;
;
;
;
;
,这些文件可以是资料、图表或说明:
产品样本和产品说明书;
产品的主要技术、结构、性能、特点和质量水平的详细描述;
产品的供货范围及零部件清单;其中:
零部件需说明制造商和产地;
产品制造、安装、验收标准;
质量手册或关于质量管理、质量体系、质量控制、质量保证的详细介绍;
,并附承诺书;
(请各投标单位按评分细则技术部份制作。
重要!
);
,需盖公章,投标时还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与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需盖公章,投标时还需提供原件,未提供原件或原件与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通过,格式自拟)
以上文件组成“技术文件资料”。
供应商在“技术文件资料”中应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否则作废标处理。
注:
复印件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3投标文件格式:
3.1供应商应按本须知第二节投标文件中第2条的内容与要求和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的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供应商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
3.2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按本须知第2条规定的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装订成册。
4.投标报价
4.1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明细表》等附表格式填写。
4.2供应商的报价(合价)应包括因承包本次项目的方案、供货所需的设备价款、劳务、材料、质检(自检)、运输、装卸、安装(含水电费)、调试、检测、缺陷修复、吊装、验收、管理、保险、税费、利润、技术培训、技术服务、该项目产生的其他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用等一切费用。
4.3供应商应进行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4.4招标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4.5投标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除指定外)。
5.投标保证金
5.1供应商须在报名时提供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的投标保证金。
否则,其投标视作无效投标处理。
5.2保证金形式:
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缴纳。
5.3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方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
招标方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二节投标文件中的第5.6条的规定没收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5.4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2017年6月1日起不再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供应商如需开具保证金收款收据请自行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窗口办理。
5.5未中标人其保证金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凭单位出具的正规企业统一收据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息退还。
5.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规定签订合同后凭单位出具的正规企业统一收据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息退还。
5.7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投标有效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未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
(4)中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5)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6.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6.1投标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时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6.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可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供应商可拒绝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予以退还。
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5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规定
7.1供应商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
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7.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并在规定位置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7.3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7.4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7.5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
如果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
8.投标文件的密封、盖章和签署
投标文件必须按本须知第二节投标文件中第2条的规定将技术标、商务标分别装袋密封,明确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技术标”或“商务标”字样,同时封口处加盖骑缝单位公章。
9.投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9.1供应商应在不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递交地点应是“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地址。
9.2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二节第6.2条规定,通知修改招标文件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
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0.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
1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相应部分以最后的补充和修改为准。
该书面材料应密封,并明确注明“修改(或补充)资格证明文件、技术标或商务标、招标编号、投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和“开标前不得启封”字样,同时封口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2.无效投标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认定,经认定属实后将该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封装、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供应商投标资格要求的;
4)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未能出具身份证明的;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填写不全、错误、未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公章和签字或盖章缺一不可);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未能出具身份证明的;
6)授权代表非投标单位正式职工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及个体工商户除外;
7)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供应商的企业公章或填写不全的;
8)供应商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且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9)报价一经涂改,未在涂改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者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
10)因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主要实质性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法评审的;
11)出现同一标的物或本次招标产品(服务)内的主要产品(重要组成部分)出现技术、商务描述不一致或前后描述不一致,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为无法评审的;
12)投标详细配置清单响应表不真实填写或弄虚作假的;
13)对招标产品技术规格未详细应答,致使其技术文件无法评审的;
14)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
15)评审时如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低于成本价,且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合理书面说明的;
16)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上限价的;
17)投标文件“技术文件资料”部分中出现《开标一览表》或《投标报价明细表》相关内容的;
18)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差或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19)带“★”的项目为实质性指标,必须满足,不满足者不能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三、开标和评标
1.开标
1.1招标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出席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或迟到、早退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2.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3.投标文件启封前,供应商代表应书面提出对参加开标会对主持人、唱读人、记录人和监督人是否有回避的请求。
4.开标大会程序
4.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介绍到会单位和人员。
4.2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4.3启封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资料,并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进行核验。
4.4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标进行评审,并进行技术分打分(评标委员会可视情对入围商务评审的供应商资质原件及合同原件进行最终核验)。
4.5主持人宣布技术得分,或无效投标情形。
4.6再启封商务标,由唱读人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未宣读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4.7唱读结束后,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对唱读的内容和记录结果进行校核和签字确认。
4.8评标委员会核准商务报价及计算商务分,汇总技术分、商务分,根据得分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4.9主持人向投标单位公布评标结果。
5.评标
5.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
5.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
5.3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5.5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的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初审鉴定
6.1资格性审查
,对投标文件中对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6.2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
所谓实质上的响应,是指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档文件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6.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