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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

 

资料收集:

吴佩佩

2013年1月19日星期六

 

目录

一、概念

二、考试

三、主考单位

四、考试时间

五、报名方法

六、报名条件

七、准考证打印事项

八、考试科目

九、考试用书

一十、考试要求

一十一、考试成绩

一十二、注册

一十三、注册材料

一十四、相关政策

一十五、合格标准

 

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是指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英文全称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简称为CPA,指的是从事社会审计/中介审计/独立审计的专业人士。

在其他一些国家如国际会计师,简称AIA,比如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

在国际上说会计师一般是说注册会计师,而不是我国的中级职称概念的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战略与风险管理》。

至2010年底累计有15.8万人取得了全科证书。

一.概念

注册会计师是依法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接受委托从事审计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的执业人员。

会计师事务所是依法设立并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的机构。

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应当加入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业务,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公正执行业务,受法律保护。

注册会计师协会是由注册会计师组成的社会团体。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的全国组织,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的地方组织。

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会员主要包括执业会员(即注册会计师)和非执业会员。

此外还可能包括荣誉会员。

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并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一定时间后,在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方可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

只是通过考试,可以申请成为非执业会员。

我国注册会计师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注册会计师简称CP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是会计行业的一项执业资格考试。

成立于1988年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财政部领导下的一个全国性协会,也是中国唯一的会计执业团体。

我国从1991年开始实行的注册会计全国统一考试制度。

1993年起每年举行一次,已举办18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公布,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截至2010年底,累计已有近15.4万名考生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而我国需要注册会计师约为35万人。

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都可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说明:

为境外专业人士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提供了便利,更为在全球范围内吸引行业专业人才加入中国注册会计师队伍,提升中国注册会计师整体服务能力提供了重要的机制。

2006年11月14日,土耳其伊斯坦布尔,第十七届世界会计师大会期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与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签署协议,委托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代理中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欧洲考区的考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首次在欧洲设立考区,此次考区是在中国境外设立,面向境外考生的中国注册会计师第一个境外考区,第一次考试于2007年1月26日至28日举行,考点设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

考试大纲采用中国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

[1]

二.考试

考试制度

国家实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实施。

考试资格

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试。

报名时间

报名人员应当于2012年6月11日至25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点击“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报名”,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

所有报名人员均须重新注册,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指引填写相关信息。

预报名完成后,网上报名系统为报名人员生成预报名信息表,请首次报名人员下载打印便于下一步资格审核。

三.主考单位

财政部成立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财政部考委会),组织领导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

财政部考委会设立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财政部考办),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

财政部考办设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成立地方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地方考委会),组织领导本地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

地方考委会设立地方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地方考办),组织实施本地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

地方考办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四.考试时间

境内考试通常于每年9月第二或第三个周末举行,欧洲考区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1月份。

会计考试时间为180分钟;审计、财务成本管理考试时间各为150分钟;经济法、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考试时间各为120分钟。

2012年具体考试时间为:

◎境内考生(即内地、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

考试阶段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专业阶段考试

2012年10月13日

上午08:

30—11:

00

《审计》(150分钟)

下午13:

00—15:

30

《财务成本管理》(150分钟)

下午17:

30—19:

30

《经济法》(120分钟)

2012年10月14日

上午08:

30—11:

30

《会计》(180分钟)

下午13:

30—15:

3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120分钟)

下午17:

30—19:

30

《税法》(120分钟)

综合阶段考试

2012年09月16日

上午08:

30—12:

0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210分钟)

下午14:

00—17:

3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210分钟)

◎欧洲考区(以下时间均为比利时当地时间)

考试阶段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专业阶段考试

2011年11月17日

上午09:

00—11:

30

《审计》

下午14:

00—16:

30

《财务成本管理》

2011年11月18日

上午09:

00—11:

00

《经济法》

下午14:

00—17:

00

《会计》

2011年11月19日

上午09:

00—11:

0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下午14:

00—16:

00

《税法》

综合阶段考试

2011年11月20日

上午08:

30—12:

0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

下午14:

00—17:

3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五.报名方法

1.报名人员可同时报考六个科目,也可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分科交纳报名费,报名费中包括每科10元试卷费,由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汇交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用于命题、试卷印制、发放及评阅等工作的支出。

2.报名时,须提交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交纳一寸近期免冠照片若干张(供准考证等使用),经报名点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填写《××××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地区报名登记表》,并按报名收费标准交纳报名费。

3.各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应按照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统一规定的格式、编号,制发准考证。

报名费用

考试报名费10元,考务费40元/科(2010年陕西考区),不同地域可能有所不同,请考生查看相关规定。

如果要参加相关的培训,一般的培训费用大致在300元左右。

六.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一)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二)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免试条件:

1.免试规定:

 

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

申请者应填写《201X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表》,并向报名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经地方考试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并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试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免试。

2.豁免规定

(一)内地与香港部分注会考试互免

根据最新文件:

取得香港会计师公会专业资格课程全科合格证的人员在报名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时可以申请豁免会计、审计和财务成本管理三个科目;参加内地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全科合格的人员,在报名应考香港会计师公会的专业资格课程时,可以豁免“财务管理”和“审计和资讯管理”“财务汇报”三个单元科目。

(二)中国CPA可豁免美国CMA/CFM证书PART-1考试

国际著名的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协会IMA也于2005年年初,豁免中国CPA参加该协会的CMA(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和CFM(美国注册财务管理师)证书的PART-1考试。

中国CPA可以免考CMA、CFM的PART-1。

(三)中国CPA与ICAEW的ACA考试互免

2008年1月9日,中注协与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ICAEW)签署考试互免协议。

根据协议,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全科合格的中注协会员报名参加ICAEW的ACA考试时,可以豁免会计、鉴证、公司和财务、法律、管理信息、税收原理、审计与鉴证、税法、财务会计等9个科目的考试;通过ACA考试的ICAEW会员在报名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时,可以豁免财务成本管理和审计等两个科目的考试。

七.准考证打印事项

根据报名简章的规定,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应于9月3日至15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流程

下载和打印准考证期间常见问题及解决方式如下,请仔细阅读:

一、哪些考生可以登录本网站下载准考证,什么时候可以下载准考证?

除报考欧洲考区的考生外,2012年报考注册会计师综合阶段考试,且完成交费确认的考生均可通过本网站下载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时间从2012年9月3日上午8点开始,2012年9月15日24时截止。

二、姓名中含有使用“?

?

”代替的汉字,下载准考证后该怎么办?

准考证上姓名与身份证件上姓名不一致的考生,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因此,姓名中含有“?

?

”代替的汉字的考生,网上下载准考证后,应携带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件到报考考区,由报考考区工作人员审核、证明并补全“?

?

”代替的汉字。

三、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准考证时,点击【下载准考证】按钮,系统无反应或者界面一闪而过,怎么办?

建议使用IE浏览器下载准考证,如果已经是IE浏览器,则请检查是否安装迅雷、快车等下载软件,如果安装请暂时禁用或者卸载,使用IE自带下载功能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网上报名,但是忘了登录密码,无法进行准考证下载,该怎么办?

网上报名系统提供两种密码找回功能,可以根据电子邮箱或者密码提示问题,找回密码。

如果以上两种方式都无法找回密码,请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身份证件相关信息,由考区进行密码重置。

五、下载准考证之后,为何无法打开查看内容?

准考证为PDF格式的只读文件,请下载并安装名为adobereader的软件方可查看及打印准考证。

[3]

八.考试科目

考试划分为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

考生在通过专业阶段考试的全部科目后,才能参加综合阶段考试。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

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6个科目;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

考试范围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在发布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中确定。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简称机考)方式。

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案。

考试系统支持8种输入法:

微软拼音输入法、全拼输入法、智能ABC输入法、谷歌拼音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王码五笔型输入法、极品五笔输入法、万能五笔输入法。

九.考试用书

考试统一用书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全国考试委员会根据每年的考试大纲统一组织编写,考生在报名时可以直接通过当地财政部门订购。

中注协考试委员会一般会在每年的教材发行后根据考生反映的问题再次印发教材答疑。

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会计

编写: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出版社: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版次:

2012年3月第1版第1次印刷

开本:

16开

定价:

49元

201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审计

编写: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出版社:

经济科学出版社

版次:

2012年3月第1版第1次印刷

开本:

16开

定价:

54元

201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财务成本管理

编写: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出版社: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版次:

2012年3月第1版第1次印刷

开本:

16开

定价:

49元

201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经济法

编写: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出版社: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版次:

2012年3月第1版第1次印刷

开本:

16开

定价:

49元

201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税法

编写: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出版社:

经济科学出版社

版次:

2011年3月第1版第1次印刷

开本:

16开

定价:

45元

201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编写: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出版社:

经济科学出版社

版次:

2012年3月

开本:

16开

定价:

32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12张)

十.考试要求

考试方式

自2012年起,将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实行计算机化考试(简称机考)。

即,考生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案。

(1967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报名人员,可以选择机考或纸笔作答考试方式。

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和欧洲考区的报名人员,可以选择机考或纸笔作答考试方式。

为此,为选择纸笔作答考试方式的特定范围报名人员设立专门考区。

专业阶段考试考区设在石家庄、武汉、西安3个城市;综合阶段考试考区设在武汉。

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选择纸笔作答考试方式的特定范围报名人员专门考区设置在北京、上海、香港、澳门。

) 

考试年限

5年,从通过第一科考试时间开始算起,5年内必须全科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否则第一年通过的考试成绩将作废,以此类推.

成绩管理

(一)应考人员答卷由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集中,并依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下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试卷评阅规则》组织评阅。

考试成绩由全国考试委员会认定,由各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复核后通知考生。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六十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成绩发布后,如果考生本人认为所发布的成绩与本应取得的成绩有差距,可由考生本人在全国考办当年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1个月之内向报考地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成绩核查申请,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依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下发的《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办法》、《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工作规程》组织成绩核查,每门课程的复查费用是100元。

(四)单科成绩合格者,其合格成绩在取得单科合格成绩后的连续四次考试中有效。

(五)取得全部应考科目有效合格成绩者,可持成绩合格凭证,向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申请换发全科合格证书,并交纳全科合格证书工本费人民币6元。

全科合格证书只证明全部考试成绩合格,不作其他用途。

(六)在领取全国考试委员会颁发的全科合格证书后,可申请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

证书办理

现行的考试办法规定,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单科成绩有效期为5年。

具体做法是:

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考生,在连续5年以内取得全部应考科目有效合格成绩者,可持成绩通知单或单科成绩合格证书,向参考地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换发全科合格证书申请,由地方考办集中上报全国考办审核批复后,地方考办再将全科合格证书发放给考生。

如果考生因工作变动,在不同地区参加考试,取得参考地考办发给的合格成绩通知单,办理全科合格证书时,应到取得最后一科合格成绩的地方考办提出申请,由该地考办上报全国考办审核。

其他手续与程序同其他考生。

从业方向

考生取得全科合格证书后,有两种从业去向:

一是进入会计师事务所,有两年审计工作经验后可申报转为注册会计师;二是不进入事务所,可先加入会计师协会,成为非执业会员,非执业会员入会后要参加继续教育,才能使资格永久保留。

否则,证书5年后作废。

执业证书取得后可以进行注册会计师的本行行业,一般去会计事务所,可进行鉴证。

非执业证书以后只可以进入企业单位从事财务经理或总管,但不能进行签证审计.简言之,执业后可以签审计报告,非执业则不行。

非执业证书没有执业证书那么全面的权利。

十一.考试成绩

试卷评阅、成绩认定和成绩核查

(一)应考人员答卷由财政部考办集中组织评阅。

考试成绩经财政部考委会认定后,由地方考办通知应考人员。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成绩发布后,如果应考人员本人提出成绩核查,可在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向报考地的地方考办提出申请,财政部考办组织成绩核查。

(四)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

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

考生向参加专业阶段考试最后一科考试所在地的地方考办领取。

(五)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应在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后5个年度考试中完成。

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由考生向参加职业能力综合测试科目考试所在地的地方考办领取。

十二.注册

注册资格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并从事审计业务工作二年以上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

不予注册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申请的注册会计师协会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

三、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受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

五、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不予注册的情形的。

注册后管理

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将准予注册的人员名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国务院财政部门发现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注册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通知有关的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

注册会计师协会依照本法第十条的规定不予注册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复议。

注册证颁发与管理

准予注册的申请人,由注册会计师协会发给国务院财政部门统一制定的注册会计师证书。

已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人员,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准予注册的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

一、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的;

四、自行停止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满一年的。

被撤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的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复议。

依照第一款规定被撤销注册的人员可以重新申请注册,但必须符合本法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

十三.注册材料

一、注册为执业会员(即签字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并在中国境内从事审计业务工作2年以上者,可以通过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向事务所所在地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交下列材料,申请注册为执业会员(即签字注册会计师):

(一)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复印件;

(三)2名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注册申请人从事审计业务2年以上证明表;

(四)与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签定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五)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复印件(外国人应当提交护照和签证复印件,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居民应当提交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中国出入境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通行证复印件替代此项材料);

(六)有效人事档案证明或者退休证明复印件(外国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居民应当提交由中国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就业证复印件替代此项材料)。

二、注册为非执业会员:

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尚未在中国境内从事审计业务工作2年以上者,可以自行向取得全科合格证书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交下列材料,申请注册为非执业会员:

(一)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复印件;

(三)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复印件(外国人应当提交护照和签证复印件,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居民应当提交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中国出入境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通行证复印件替代此项材料)。

十四.相关政策

考试新政策

2009年

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2008-08-3008:

32:

10)

会协[2008]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做好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加快行业人才培养,实现行业人才国际化,深入实施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战略,我国起草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现予印发,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08年9月22日前将意见反馈我会考试部。

附件:

1.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抄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1:

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了做好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加快行业人才培养,实现行业人才国际化,推动实现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战略目标,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背景、总体目标和指导思想

我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于1991年正式创立,至今已举办17次考试。

经过不断的改革完善,建立健全了考试基本制度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和组织管理体系,累计近14万人取得了全科合格证书,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人才支撑。

注册会计师考试已成为国内声誉最高的执业资格考试之一。

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改革开放的持续深化,以及中国经济国际化的巨大进步,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建设提出更高的要求。

为此,中注协自2004年“四代会”以来,实施了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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