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红二煤矿矿建工程管理实施细则暂行.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5046916 上传时间:2022-12-12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23.2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改红二煤矿矿建工程管理实施细则暂行.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改红二煤矿矿建工程管理实施细则暂行.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改红二煤矿矿建工程管理实施细则暂行.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改红二煤矿矿建工程管理实施细则暂行.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改红二煤矿矿建工程管理实施细则暂行.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改红二煤矿矿建工程管理实施细则暂行.docx

《改红二煤矿矿建工程管理实施细则暂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改红二煤矿矿建工程管理实施细则暂行.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改红二煤矿矿建工程管理实施细则暂行.docx

改红二煤矿矿建工程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红二煤矿项目筹建处

矿建工程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1目的

为加强对红二煤矿矿建工程安全、质量、进度及文明施工目标的管理,确保矿建工程安全施工,加快施工进度,按标准按期完成施工任务,结合矿井建设实际,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2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红二煤矿项目筹建处矿建工程项目。

3术语和定义

3.1公司:

指中电投宁夏青铜峡能源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3.2筹建处:

指红二煤矿项目筹建处。

4内容

4.1开工准备

开工准备期视工作量确定,正式开工时间以合同规定或监理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如在正式开工时间不能正常开工,施工单位每延误一天处以10000元罚款。

4.1.1施工单位在开工准备期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4.1.1.1工程基础原材料的报验和试验。

4.1.1.2施工组织设计和开工报告的编制、报批。

4.1.1.3认真审查施工图设计,在接到施工图后的第四个工作日指派项目经理、技术员参加施工图会审会议,并编制会审纪要初稿送交监理单位及筹建处工程组会签。

4.1.1.4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建设。

4.1.1.5完成五牌二图制作安装(五牌指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二图指施工平面图和管理人员结构图)。

4.1.1.6组织劳动力和设备、材料的进场。

4.1.2监理公司在工程开工准备期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4.1.2.1自施工图下发之日起第四个工作日组织召开施工图会审会议。

4.1.2.2认真审阅施工图设计,掌握工程设计的要求和材料、设备等情况。

4.1.2.3完成基础工程原材料的见证取样工作。

4.1.2.4完成施工组织设计、开工报告、进度横道图、施工平面图的审查工作。

4.1.2.5督促、检查落实施工现场平整和硬化、五牌二图制作安装和现场文明施工设施的建设情况,对存在问题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整改意见并抓好落实。

4.1.2.6对施工单位六项工作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有一项完不成不予批准开工。

4.1.2.7编制单位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并报筹建处专业组审查。

4.1.3筹建处专业项目负责人在工程开工准备时间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4.1.3.1工程组要督促、检查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六项内容的落实情况并以书面形式提出整改意见。

4.1.3.2技术计划组要及时发放设计图纸,施工图会审纪要的会签及编印分发工作。

4.2工程变更管理

4.2.1筹建处、监理单位或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均由施工单位以工程变更申请单提出,并严格按照《中电投宁夏青铜峡能源铝业集团有限公司红二煤矿项目筹建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4.2.2若工程需要变更,或设计材料短缺,确需材料代用的,必须提前书面通知筹建处和监理,并填写工程变更单或材料代用单。

4.2.3设计部门提出的设计变更,筹建处有关部门在接通知后要及时报请有关领导处理。

4.2.4施工单位在接到工程变更通知单后方可按变更通知单的要求进行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承担。

4.2.5责任追究

4.2.5.1由于设计缺陷造成的工程变更,应按照合同规定对设计单位进行处罚。

4.2.5.2由于施工单位施工错误造成的工程量变更,一切责任均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同时按照合同规定对监理责任人、筹建处相关管理人员及监理单位进行处罚。

4.2.5.3由于新增功能的需要而造成的工程量变更,应按《中电投宁夏青铜峡能源铝业集团有限公司红二煤矿项目筹建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办理变更手续。

4.3技术管理

4.3.1工程施工须有经会审批准的设计施工图纸,施工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4.3.2施工单位应认真编写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措施,做到一工程一措施,严禁无措施施工。

4.3.3设计或措施须经施工单位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会审签字,并于工程开工前7天报筹建处及监理单位,并经监理单位审查筹建处组织会审后方可实施。

4.3.4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或措施的编制必须规范,内容详细、规范,附图齐全,否则不予复审。

4.3.5施工单位必须认真向所有参与施工及管理人员贯彻设计、规程或措施,并认真填写贯彻记录。

若发现贯彻不到位的,除责令重新贯彻外,每次罚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100元。

4.3.6工程开(停、复)工前必须先向筹建处及监理报送开(停、复)工申请和开(停、复)工报告。

无申请和报告,不得开(停、复)工,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单位2000元以上罚款。

4.3.7筹建处、施工单位、监理等单位应积极做好质量保证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和竣工资料的形成、移交、归档等工作。

4.3.8每个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必须齐全,报表签字手续必须完备,并交筹建处工程组及监理各1份。

4.3.9重大工程事故处理或隐蔽工程必须有详细记录。

4.3.10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的地质、测量资料随工程竣工验收一并移交。

移交标准按地测有关规定执行,违者扣押质量保证金。

4.3.11单位工程竣工后,应在一个月内移交竣工资料。

4.4施工计划管理

4.4.1每月15日前,施工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筹建处工程组、技术计划组上报下月施工计划,计划应根据筹建处年度三类工程排队、单位工程总工期、单位工程合同等进行编制。

每季度最后一个月要同时上报下季度施工计划。

月度、季度施工计划每迟报一天,对施工单位处罚1000元,依次累加。

4.4.2筹建处收到施工单位的上报计划后,由分管计划经营的副主任组织会审,并在每月20日前下达给各施工单位和监理公司。

4.4.3月度施工计划一经确定,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应将月度施工计划指标分解细化,下达到班组,并制定出具体的保证措施。

4.4.4筹建处技术组、工程组等部门必须随时掌握工程计划的执行情况。

监理公司应对施工计划执行情况跟踪监督,及时反馈信息,并于每日8:

10以前以书面形式向筹建处工程组、调度室报送前日《各单位工程施工计划进度报表》及影响计划完成的原因,不报或晚报送一次者,处罚监理公司100元,依次累加。

4.4.5各施工单位必须接受筹建处及监理单位对施工计划的监督、管理和考核。

施工单位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正常施工,必须在30分钟内立即汇报筹建处调度室,若隐瞒或迟报一次者,处罚施工单位300~1000元,依次累加。

4.5施工管理

4.5.1原材料的取样送检及混凝土试块的制作须有监理或筹建处人员现场见证。

4.5.2地面预注浆工程每一段高的导斜测斜、终孔测斜、入靶情况,注浆终压、终量、稳定时间以及压水试验等工序要有监理旁站验收,否则注浆量不予承认。

4.5.15施工方要对地面预注浆工程的粘土原浆和综合浆的粘度、比重等参数经常检查,监理要加强抽查,严格按结束标准对每一段认真把关,确保注浆质量。

每段注浆结束前要通知筹建处及监理现场验收。

4.5.2所有井筒施工用料必须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并有出厂合格证及批量送检试验报告。

经技术计划或监理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发现不合格且未能按期更换,给予3000元/次处罚。

4.5.3混凝土制作必须按井筒支护设计标号提前做好级配试验(含外加剂剂量),以满足井筒施工用混凝土在配合比、早期强度、塌落度、和易性、减水密实等方面符合井筒设计要求。

其中一项指标不合格,给予5000元/项·次处罚。

4.5.4凿井单位设两名质检员负责混凝土质量及试块制作、砼供应等工作的联络与配合。

混凝土试块每一段高制作一组,由监理或筹建处工程组人员在现场监督制作,筹建处工程组对试块制作情况每周抽查不得少于一次。

月底验收前凿井单位将上月混凝土试块检验报告交筹建处工程组和监理。

否则,当月不予验收。

4.5.5混凝土施工入模温度必须保证大于15℃。

入模温度由监理与施工单位分别检测、筹建处工程组监督,发现入模温度不够严禁使用。

月度验收,混凝土入模温度作为混凝土分项工程验收的一个指标。

4.5.6井筒工作面必须配备足够的振动棒,副井不得少于8台振动棒,保持6台正常工作、2台备用;主井、风井不得少于7台振动棒,保持5台正常工作、2台备用。

确保混凝土均匀对称入模、分层振捣密实。

每发现少1台振动棒,给予200元/台·次处罚。

4.5.7关键工序、危难险段的施工,筹建处、监理和施工单位必须联合跟班旁站,对安全质量实行全过程控制。

4.5.8井筒掘砌的混凝土支护分项工程必须有监理旁站,其他三个分项工程(掘进、钢筋、模板)工序转换前须经监理现场验收并签证。

4.5.9每道工序转换,必须经监理现场验收签证,方可转入下一道工序。

关键工序转换须经筹建处验收鉴证。

做到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施工。

4.5.10处理冻结器漏液等异常情况,筹建处、监理和凿井、冻结单位必须联合跟班旁站;过深厚粘土层、断层破碎带、井筒揭煤等危难险段及其它临时出现的隐蔽工程施工,监理或筹建处和施工单位必须联合跟班旁站。

4.5.11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由监理负责检验评定,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由监理和筹建处共同检验评定。

4.5.12施工单位应认真做好小班施工记录,每月验收前报筹建处工程组或监理审查。

4.5.13施工单位必须坚持日报制度。

其中井筒施工日报内容必须包含:

段号、段高、累深、岩性描述、片帮、井帮温度及冻土入荒径(均布8个点)、井帮位移和底鼓量、井筒涌水、瓦斯等。

日报出现漏报、不真实等现象一次罚技术负责人200元。

4.5.14监理、冻结单位、凿井单位应经常到冻结站查看盐水流量和温度,到冻结信息站查看测温孔温度,深入井下测量井帮温度、井帮位移和底鼓量,了解岩性变化情况;冻结单位要根据井筒掘砌进度一周内向筹建处、凿井单位通报冻结壁厚度、强度发展以及不同土层防片孔偏斜情况,确保冻结段井筒安全顺利施工。

4.6质量管理

4.6.1地面预注浆工程质量管理

4.6.1.1注浆造孔时进入基岩段后严格坚持清水钻进,若使用泥浆钻进(除遇到特殊地质情况,并征得监理单位和筹建处同意后),每次罚款2000元。

4.6.1.2粘土原浆和综合浆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及措施规定,否则,每次罚款2000元。

4.6.1.3每段注浆必须严格按设计规定的标准结束注浆,否则,每次罚款5000元。

4.6.1.4凿井期间,若井筒剩余涌水量超过6m3/h,实属注浆混凝土帷幕未交圈或交圈不实造成的原因,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

4.6.2冻结工程质量管理

4.6.2.1冻结壁有效厚度和冻结壁平均温度严格按照设计执行,确保冻结壁的强度和整体密实度。

4.6.2.2应采用超低温、大流量的方式进行冻结,盐水流量不得低于设计要求。

否则每查到1次罚款3000元。

4.6.2.3为保证快速凿井需要,井帮温度应控制在砂层-4℃~-1℃,粘土层-6℃~-2℃。

4.6.3凿井工程质量管理

4.6.3.1井筒掘进荒径应符合设计规定,若有荒径小于设计100mm以上处,每米罚款1000元,且该处要进行返工处理。

4.6.3.2钢筋绑扎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规定,且在立模前须经监理或工程组验收合格。

不合格处除返工或补强外,每处罚款1000元。

4.6.3.3浇注砼时应对称、分层、连续浇注,均匀振捣,分层厚度不大于300mm,间隔时间不得超过砼的初凝时间,否则,对砼表面进行凿毛处理,且罚款500元。

4.6.3.4砼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若有砼厚度小于设计厚度100mm以上处,除返工外,每米罚款5000元。

4.6.3.5砼工程拆模后,应洒水养护7天以上,每少养护1天罚款1000元。

4.6.3.6砼工程拆模后,若有蜂窝、麻面、孔洞、露筋等处,每处罚款500~2000元;大于1平方米处,每处罚款10000元,并按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4.6.3.7模板要定期检修与整形,每段高要清理、刷油。

4.6.3.8冻结段施工时井帮暴露时间不得大于20h,若超时,每小时罚款1000元。

4.7进度管理

4.7.1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筹建处安排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积极加快施工速度。

根据实际情况配足施工人员,施工人员数量不得少于招标文件中规定人数,否则每少一人罚款200元/天。

4.7.2井筒掘砌月度正规循环率不得低于90%。

每破一个正规循环均要追查处理。

4.7.3施工单位自身原因完不成周计划,罚款5000元。

4.7.4工程组、监理、施工单位应进行工程工期排队,制定节点计划,严格按节点考核。

节点计划不兑现,罚5000元/节点;大工期不兑现,除一次性罚款10万元外,每滞后一天加罚5000元。

4.8安全管理

4.8.1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配备专职安全员,并持证上岗。

4.8.2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应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监理单位审批实施。

4.8.3必须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并有记录。

4.8.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报监理单位审核。

4.8.5施工现场按规定设置各类安全标志牌。

4.8.6各施工单位加强机电和高空防坠管理,特别是立井提绞的安全管理,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检修稳绞车群的各种保护和闭锁,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4.8.7施工单位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及管理工作负责。

筹建处管理人员及监理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须要求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并进行复查。

4.8.8对于不按以上安全管理规定和有关制度执行的,每次每项罚款1000元,连责施工单位项目经理100元。

4.8.9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如发现不戴安全帽上班者罚款100元/人次,不扣帽带50元/人次。

4.8.10施工中上下乱抛掷材料或工具者,罚违章人100元/次。

4.8.11酒后作业罚款1000元/人.次并清出场地。

4.8.12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膊操作者罚款100元/次。

4.8.13无措施或不按措施规定擅自在施工现场使用明火的,罚款1000元/次。

4.8.14施工现场设置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及安全设施禁止乱动和拆除,违者处以300元罚款。

4.8.15严格落实红二煤矿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对于在项目工广发生的生产性责任事故,按红二煤矿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9文明施工管理

4.9.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红二煤矿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暂行)》。

4.9.2对施工单位文明施工的考核,由筹建处工程组相关人员和监理每月组织动态检查,每次检查中对一个不合格点,处罚施工单位100元,依次累加。

具体考核范围如下:

4.9.2.1施工单位应按照筹建处安排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进行详细规划,一经审批,不得更改。

4.9.2.2施工现场进口应设大门,门头设置企业标志,设门卫、办公室各一间(彩板房)并建立门卫管理制度。

大门口设立五牌二图,内容齐全,规范整齐、美观。

施工工地实行全封闭管理,工地周围必须设置彩钢板围墙,围墙要坚固、稳定、整洁、美观。

同一施工单位的临时设施必须统一。

4.9.2.3施工场地除材料堆场、绿化场地外,其余场地应全部进行处理,材料应选用透水性好的材料如砂石料、石粉等,并保证场地每日洒水次数不少于2次。

砂石料场用不小于100mm厚混凝土进行硬化,其分隔墙高度不小于0.8m,保证坚固。

施工场地范围内的所有材料堆场、施工机具等必须布置在围墙以内。

现场材料、构件、机具应按平面布局堆放整齐,并设立醒目标牌。

4.9.2.4各施工场地必须有不小于4m宽的临时道路与工广主道路相连接,道路标高不得高于场平标高,道路所用材料为天然砂砾,保证平整,要每天进行洒水,达到降尘效果。

施工现场产生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及时清理,每日下班前对垃圾进行清扫、集中,并清运到矸石山填埋。

4.9.2.5施工单位不得在工业广场征地边界或指定的施工场地以外占用草原地或场地;根据办公、生活实际情况,进行一定量的绿化,且应按照筹建处的统一规划、部署和安排进行义务植树、种草工作,各单位必须认真履行绿化义务。

4.9.2.6在工广范围内随地大小便。

4.9.2.7绞车房和压风机房,做到窗明几净,室内卫生整洁有序,制度完善、各种记录齐全真实,并有包机人姓名。

4.9.2.8井巷工程文明施工均按红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4.9.3各施工单位必须按筹建处指定的排矸场有序延伸排矸,不能随意翻矸,发现一次乱排矸的,处罚施工单位500~1000元,并承担连带责任。

4.10单位工程的内业资料管理

4.10.1施工单位必须认真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每缺一班罚50元。

4.10.2施工单位要及时认真填写技术交底记录、施工日志,监理公司要认真填写监理日志。

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罚责任人50元。

4.10.3施工过程中要及时收集地质及水文资料,及时填绘编录,建立井筒涌水量实测资料,绘制主要巷道、硐室地质剖面图、素描图。

否则,每缺一项罚施工单位200元。

4.10.4施工过程中要及时做好测量定位复测工作,填写工程定位测量记录、工程定位复查测量记录,并及时报监理公司和筹建处工程组。

否则,每缺一项罚施工单位200元。

4.10.5施工过程中每300根锚杆,应做一组锚杆锚固力试验,不合格的锚杆必须重新补打。

每缺一项记录罚施工单位500元,罚监理单位300元(由责任人承担)。

4.10.6月末验收时,单位工程内业资料必须和施工进度同步,内业资料的文本版和电子版要同步进行;月度质量验收时,同时验收内业资料;依据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抽检记录及单位工程内业资料检查表,进行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并认真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申报打印版质量评定表时,必须出具在现场验收时的原始签字凭据,否则等级评定无效,工程组不予签证结算资料。

对于内业资料不全或弄虚作假者,发现一项处罚施工单位1000元,视情节可不予结算本月工程款。

4.11单位工程竣工时的内业资料管理

4.11.1单位工程竣工时,施工单位要在一个月内填报竣工报告,绘制竣工图,报相关部门审批后,连同内业资料一并移交筹建处。

4.11.2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向筹建处移交内业资料为一式三份,两份为文本版,一份为电子版。

4.12工程验收

4.12.1月度结算验收时间定于每月20日。

每月19日前各施工单位在上报进度报表的同时,要将报验资料、施工原始记录、签字完整的工程签证单、工程交换图附上,报工程组、总监审查,否则不予验收。

4.12.2每月19日下午17:

30项目部工程组召开验收预备会,筹建处技术计划组、安全组、机电组、综合组,监理以及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预算员等有关人员参加。

4.12.3工程验收时,施工单位应在现场准备其必要的量具,以供检查使用。

4.12.4凡设计以外的工程,经筹建处认可,可进行工程签证。

所有签证工程施工前必须由筹建处提供施工图或提出具体要求,乙方按图或要求施工,否则不予签证。

4.12.5工程进度报表核签后,各施工单位必须及时上报一份到工程组存档,否则下月不予报验。

4.12.6工程形象进度验收每旬一次,由工程组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参加。

5其它

5.1以上规定由筹建处各专业部门对口考核实施,严格兑现奖罚。

5.2本细则解释权属红二煤矿项目筹建处。

5.3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军事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