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13个小税种深度总结打印版.docx
《税法13个小税种深度总结打印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税法13个小税种深度总结打印版.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税法13个小税种深度总结打印版.docx](https://file1.bdocx.com/fileroot1/2022-12/12/7355b29e-58ac-46fe-9732-e8a41b1577f7/7355b29e-58ac-46fe-9732-e8a41b1577f71.gif)
税法13个小税种深度总结打印版
小税种
(一)房产税
纳税范围
计税依据与税率比例税率
税收优惠
征收管理及纳税申报
征税对象:
从价计征:
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10%〜30%后的余额计征。
税率1.2%
法定减免:
(前四条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房屋,按房屋计
1、房产原值,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
同土地使用税)
1、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
税余值或租金
价计算。
1、国家机关、人民团
经营之月起
征收;房企的商
2、房产原值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施:
如给排水、米暖、消防、中
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
品房,出售前不
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
建成之次月起
征,但出售前已
3、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交付使
付事业经费的单位,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
使用、出租、出
用次月。
如学校、医疗卫生单
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此
借的征(不征土
4、以房产联营投资的,房产税计税依据应区别对待:
位、托儿所、幼儿园、
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
地增值税)独立
A、共担经营风险的,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不交营业税
敬老院、文化、体育、
用或出租、出借的当月起)
于房屋之外(围
B、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实际是以联营名义出租,由出租方按
艺术这些实行全额或
4、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
墙水塔等不证)
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
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
用之次月起
纳税人:
(有可能分段计算)
单位所有的,本身业
5、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
房屋产权所有
5、融资租房屋的,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
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
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
人。
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免征房产税。
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
①属于国家,经
6、以房屋为载体的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都一并计入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
营管理单位,集
原值;对于更换的设备和设施,将其价值计入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
名胜古迹自用的
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
体或个人的,谁
和设施的价值,对其中易损坏、需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计入房产原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
用谁缴
值
的房产免征;出租、
借,自使用或交付之次月纳税
②出典的,承典
7、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
营业用房,征
(注:
4、5、6对应土地使用税
人交;
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
其中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除10%-30%
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
2、3一模一样)
③产权所有人,
后的余值计征;没有房产原值或不能将业主共有房产与其他房产的原值准确
的其他房产:
3项
8.其他、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
承典人不在房
划分,参照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原值;出租的,依租金收入计征。
1.对非营利性医
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
屋所在地的或
&从价计征的,房产原值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
疗机构、疾病控制机
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
产权未确定及
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
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
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
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
租典纠纷未解
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每单位建筑面积地价
卫生机构自用的房
终止房产纳税义务发生变化的
决,代管人和使
G2)
产,免征房产税。
纳税地点:
用人交;
9、地下建筑物:
工业用途以房屋原价的50%-60%、商业及其他用途的按
2.对按政府规定
在房产所在地。
对房产不在同
①无租使用的,
70%-80%相连的视为一个整体。
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
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
使用人代缴(房
从租计征:
和廉租住房,暂免征
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产余值)
计税依据为房产租金收入,以劳务或其他形式抵付,应按同类房地产的租金
收房产税。
纳税期限:
②外商投资企
水平确定标准租金额;对出租房产,约定免收租金期限的,在免收租金期间
包括企业、自收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
业和外国企业
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余值(从价计征)缴纳房产税。
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
收办法。
(同土地使用税)具体
外籍个人也交
税率:
12%;个人出租不区分用途一律4%(营业税3%/2房产税4%个人
出租的单位自有住
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征税范围:
所得税10%印花城镇土地使用免);从租12%(按年计算)
房,房管部门向居民
定(同土地使用税及车船税)
位于城市、县
税额计算公式:
出租的公有住房等。
城、建制镇、和
从价计征:
全年应纳税额二应税房产原值X(1-扣除比例)X1.2%
3.经营公租房的
工矿区的房屋,不包括农村房
从租计征:
全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X12%(个人为4%)
租金收入,免征房产税。
小税种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范围
计税依据与税率
税收优惠
征收及纳税
纳税人:
计税依据:
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税法规定的:
采用按年计算
在城市、县城、建制
1.以测定面积为计税依据,适用于由省、
一、《暂行条例》或其他法规中规定的统一免税项目
缴纳的征收方
镇和工矿区内使用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体纳税期限省
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测定土地面积的纳税人。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区、直辖市人
包括内资企业、外商
22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确定。
投资企业和外国企
适用尚未组织测量土地面积,但持有政府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纳税义务时间
业在华机构、事业单
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纳税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包括:
在城镇土地使用
1、购置新建房
位、社会团体、国家
33以申报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适用
税征收范围内经营米摘、观光农业的单位和个人,其直接用于米摘、
付使用次月。
机关、军队及其他单
于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纳税人。
待核
观光的种植、养殖、饲养的土地。
不包括:
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
2、购置存量房
位,个体工商户及个
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生活办公用地
理房屋权属转
人也是纳税人。
不包
44新增:
对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一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
更登记手续,
括农村的土地(房产
—暂按应纳税款的50%征收土地使用税
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书之次月
税一样)。
5.
(1)取得土地使用证,按证书面积;
7.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
3、出租、出借
1、拥有土地使用权
6.
(2)未取得土地使用证或证书未标明
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交付房产之次
4、以出让或转式有偿取得土用权,应由受合同约定交付时间的次月起定交付时间的同签订的次月纳
5、新征用耕地批准使用之日一年。
(耕地匸
6、新征用非耕自批准征用次地所在地纳税
7、纳税人因土利发生变化而终止城镇土地税纳税义务的纳税款的计算止到土地权利变化的当月末
的单位和个人不在
土地面积,按地下建筑物垂直投影面积。
土地所在地的,实际
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
使用人和代管人纳
x适用税额
税
确疋土地面积:
2、土地使用权未确
1、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定或权属纠纷未解
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面积
决的,实际使用人纳
为准
税
2、以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上确认的面积为
3、土地使用权共有
准
的,双方都是纳税人
3、未发土地使用证的,用纳税人申报的
分别纳税,按各自占
面积,核发证书后再调整
用的土地面积纳税
税率:
4、20GG年1月1
疋额税率(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取高
日起,公园、名胜古
与最低税额之间相差50倍,同一地区最
迹内的索道公司经
咼与最低税额之间相差20倍
营用地,征。
经济落后地区,适用税额标准可降
实行有幅度的差别
低,但降低额不能超过最低税额的30%;
税额定额税率。
经济发达地区可适当提高,须报财政部批准
8.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9.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0.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如公安、海关等单位使用铁路、民航等单位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应照章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共有使用权土地上的多层建筑,对纳税单位可按其占用的建筑面积占建筑总面积的比例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1.政策性免税:
(1)对石油天然气生产建设中用于地质勘探、钻
井、井下作业、油气田地面工程等施工临时用地;
(2)企业的铁路专用线、公路等用地,在厂区意外、与社会用地段未隔离的;(3)企业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4)盐场的盐滩、盐矿的矿井用地;
12.自20GG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
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的减免税项目
1.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
2.房产管理部门在房租调整改革前经租的居民住房用地。
注:
使用的土于同一省、自直辖市的,分
3.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
4.集体和个人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用地
小税种(三)契税
纳税人及纳税范围
计税依据与税率
税收优惠
征收管理及纳税申报
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
税率:
3%〜5%幅度税率
一般规定:
纳税义务人:
房屋权属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幅度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
境内转移土地、房
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内确定)
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
屋权属,承受的单
一般规定: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x税率
免征。
位和个人。
单位包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不缴纳土地
计税依据:
不动产的价格
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免征。
对个
括内外资企业、事
增值税)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
人购买晋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豕庭唯住房的,减
业单位、国家机关、
2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取得农村
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计税
半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
军事单位和社会团
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
2、土地使用权赠予、房屋赠予,由
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
体。
个人包括中国
3、房屋买卖,视同买卖的有:
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
税。
公民和外籍人员。
A、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
按
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3、因不可抗力火失住房重新购头,酌情减免。
纳税义务发生时
房产折价款缴纳契税
3、土地使用权的交换、房屋交换,
4、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
间:
B、以房产做投资或做股权转让(自
以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差
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减免。
纳税人在签订土
有房产作股投资本人独资企业不缴)
额为计税依据。
(价格相等时,免;
5、承受各种荒地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
地、房屋权属转移
(房地产企业以自建商品房投资交
不等时,应由多付的一方缴纳)
生产的,免征
合同的当天,或者
土地增值税)
4、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6.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及其外交代表、领
取得其他具有土
C、房屋拆料或翻建新房。
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由房地产转让
事官员等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地、房屋权属转移
4、房屋赠予(不符合条件需交土地
者补交契税,计税依据为补交的土地
7.新增:
公租房经营单位购买住房作公租房的,免征契
合同性质的凭证的
增值税)法定继承免
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
税。
当天,
5、房屋交换(单位之间交换还要交
5、房屋附属设施征收契税依据的规
特殊规定:
纳税期限:
土地增值税)包括以获奖方式承受和
定:
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附属
1.企业公司制改造
纳税人当自纳税义
以预购方式或预付集资建房款承受
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按
国有独资公司(50%以上股权免)〜国有控股(85%
务发生之日起10
土地、房屋权属。
6、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土地出让金。
不得因减免土地出让金减免契税
【提示】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纳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纳契税。
合同规定的总价款;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如为单独计价,按当地适用税率;如与房屋统一计价按房屋相同的税率。
6、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法定继承人除外),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交契税、印花税时,需提供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以上股权免)〜新公司
2.企业出售:
国有、集体企业出售,被出售企业法人予以注销,并且买受人按照《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妥善安置原企业全部职工,其中与原企业30%以上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减半征收契税;与原企业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免征契税。
3.企业注销、破产:
债权人(包括职工)承受注销、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以抵偿债务的,(破产抵债)免;对非债权人承受注销、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同2
4.企业分立:
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派生方、新设方
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
5.非公司制企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对改建后的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小税种(四)耕地占用税
日内。
纳税地点:
土地、房屋所在地
纳税人及纳税范围
计税依据与税率
税收优惠
征收管理及纳税申报
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税率一次性征收的税种。
属于对特定土地资源占用课税。
纳税义务人:
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各类性质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部队以及其他单位;也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征税范围:
包括用于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征(占)用的国家和集体所有的耕地。
•耕地包括从事农业种植的土地,包括采地园地--花圃、苗圃、茶园、果园、桑园等园地和其他种植经济林木的土地;鱼塘。
•对于占用已开发从事种植、养殖的滩涂、草场、水面和林地从事非农业建设,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是否征收耕地占用税。
•此外,在占用之前三年内属于上述范围的耕地或农用土地,也视为耕地。
税率:
耕地占用税实行地区差别幅度定额税率。
人均耕地面积越少,单位税额越咼:
每平方米5〜50元。
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适用税额可以适当提高,但最多不得超过上述规定税额的50%。
计税依据:
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X适用税额标准
免税:
1.军事设施占用耕地;
2.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
减税:
1.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2.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之后,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的,不再属于免征或减征情形的,应当按照当地适用税率补缴耕地占用税。
1•耕地占用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2.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3缴纳耕地占用税。
另外:
(1)纳税人临时占用耕地,应当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纳税准临时占用耕地的期限内恢复所占地原状的,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税。
(2)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比例的规定征收耕地占用税。
建设直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前款规农用地的,不征。
小税种(五)车船税
纳税范围
计税依据与税率
计算公式
税收优惠、征收管理及纳税申报
征税范围:
依法在我国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
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纳税义务人:
我国境内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其未缴,由使用人代缴。
【新增】境内单位和个人租入外国籍船舶,不征收车船税;境内单位将船舶
乘用车、商用车(客车)、摩托车
每辆
货车、专用作业车
按整备质量每吨(包括半挂牵引车、挂车客货两用、三轮汽车)
机动船舶
净吨位每吨
游艇(游艇艇身长度是指游艇的总长)。
艇身长度每米
应纳税额的计算
方法:
购置的新车船,购
汽车)1)对节约能源车辆,减半征收车船税
其他
力汽车;2)对适用新能源的车辆,免征车船税一一纯
车、燃料电池汽车
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
公式为:
应纳税额
(年应机关、监狱、劳教所和法、检领取警用牌照车辆和执行
纳税额/12)X应纳税月份应纳税月份数=1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取月
份)+1
保险机构代收代
缴车船税和滞纳
金计算:
(一)特殊情况下车船税应纳税款的计算
1、购买“交强险”的车辆:
凭已
税率:
定额税率应纳税额=计税单位X固定税额
计税单位:
“辆”、“整备质量每吨”、“净吨位每吨”、“艇身长度每米”。
记:
载人的,按辆;载货的,按整备质量每吨;船舶,按净吨位每吨。
拖船和非机动驳船分别按船舶税额的50%计算!
挂车按照货车税额50%计算
计税依据:
1、纳税人购买交强险时,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地方税务机关出具的本年度车船税的完税凭证或者减免税证明。
不能提供的,在购买保险时,按当地标准计算缴纳。
法定免税:
1、节约能源新能源(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和混合
2、捕捞、养殖的渔船(渔业船舶管理部门登记)
3、军队、武警专用的,警用的4、警用车船,公、国家用船舶;5、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6、省、自治区、直辖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期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特定减免:
临时入境的外国车船和香港、澳门、台湾车船不征。
船舶吨税的机动船舶和机场、港口、铁路站场内部行驶作车船法实施之日5年内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取得车船所有权或管理权的当月,以发票所载日期的当纳税期限:
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
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同
算征收车船税。
3、车辆整备质量、净吨位、艇身长度等计税单位,有尾数的一律按照含尾数的计税单位据实计算应纳税额,税额计算到分
4条例及本细则所涉及的核定载客人数、整备质量、净吨位、马力等计税标准,以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或者行驶证书相应项目所载数额为准。
未登记的,用出厂合格证或进口凭证所载数,不能提供以上证件的,根据车船自身状况参照同类车船核定。
用税、房产税)
纳税地点:
车船登记地或扣缴义务人所在地所有人或管在地。
其他管理规定: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废、灭失的,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证纳税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已办理退税的车船,失而复得的,纳税人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计算缴纳车船税。
小税种(六)车辆购置税
纳税人及纳税
范围
计税依据与税率(10%)
税收优惠
征收管理及纳税
车辆购置税是以在中国境内购置规定的车辆为课税对象、在特定的
应税
行为
计税依据
特别计税依据
减免税:
一车一申报制度
征税环节:
使用环节,最终节,即在办理车注册手续前,缴
1.外国驻华使馆、领
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车辆免税;
购买
自用
不含增值税价格(类似增值税)
计税价格=(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十(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1)对已缴纳并办理了登记注册手续的车辆,其底盘和发动机同时发生更换,其取低计税价格按同类型新车取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