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决定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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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国务院关于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决定

(第14稿)

 

 

 

 

 

  

2012年10月18日

 

一、大力培养服务科学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1

(一)把发展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1

(二)推动职业教育事业科学发展........................2

(三)明确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目标任务...................2

二、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准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3

(四)树立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新理念.....................3

(五)健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架构.........................4

(六)优化职业教育布局结构.............................4

(七)构建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立交桥”......................5

三、深入推进职业教育国家制度创新..........................5

(八)建立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机制..........................5

(九)完善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制度..........................5

(十)健全职业教育企业参与制度..........................6

(十一)建设职业教育现代学校制度........................6

(十二)建立课程衔接国家资格证书制度....................6

(十三)建立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制度......................7

(十四)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7

四、全面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8

(十五)加强和改进职业院校德育工作......................8

(十六)改革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8

(十七)健全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体系........................9

(十八)完善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制度....................9

(十九)健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政策机制................9

(二十)加快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10

五、着力促进区域职业教育协调发展........................10

(二十一)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10

(二十二)支持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发展......................11

(二十三)统筹东西部和城乡职业教育发展..................11

六、持续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面向人人.........................11

(二十四)拓展职业教育服务面向..........................11

(二十五)改革职业院校招生考试制度.....................12

(二十六)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12

七、努力提高职业教育对外开放水平..........................12

(二十七)加强职业教育国际政策对话.....................12

(二十八)实施职业教育国际合作项目.....................13

(二十九)增强职业教育的国际竞争力.....................13

八、整体提升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运行保障水平.................13

(三十)建立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经费保障机制.............13

(三十一)加大地方政府统筹职业教育经费的力度.........14

(三十二)鼓励企业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14

(三十三)推进职业院校标准化建设.....................15

(三十四)继续实施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15

(三十五)加强职业教育科研教研工作...................15

九、切实加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16

(三十六)落实政府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16

(三十七)建立多元参与的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制度..........17

(三十八)营造发展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17

国务院关于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步伐,以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现代化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需要,现作出如下决定。

一、大力培养服务科学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一)把发展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2005年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努力探索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发展道路。

各级各类职业院校累计为社会输送了5000多万名毕业生,完成各种形式的培训近10亿人次,为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当前,世界正处于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

为促进经济繁荣发展和社会包容和谐,各国纷纷把发展职业教育、推进技能强国作为战略选择。

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信息化、国际化深入发展,人口、资源、环境压力日益加大。

适应国内外形势新变化,必须深入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切实加强各级各类人才培养,大规模培养技术技能人才。

各级政府要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经济社会和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工作重点,作为推进国家技术技能积累、调整优化教育结构和创新国家教育基本制度的战略突破口,作为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和保障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

(二)推动职业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重点,面向人人、面向社会办学,更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创新体制机制,深化教学改革,健全政策保障,着力提升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和现代化水平,为我国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三)明确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目标任务。

牢牢把握职业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类型的基本属性,充分发挥其在国家技术技能积累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对接、与其他教育相互沟通,到2020年,形成适应需求、有机衔接、多元立交,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准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形成合理教育结构。

保持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高等职业教育占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的一半左右。

到2020年,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分别达到2350万人和1480万人,从业人员继续教育达到3.5亿人次。

基本消除新增劳动力无技能从业现象。

满足产业人才需求。

适应现代信息技术和新材料、新能源融合发展的趋势,提高面向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人才培养能力和水平。

到2020年,高端技术技能人才总量达到3900万人,农村实用人才总量达到1800万人,社会工作人才达到300万人。

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健全职业教育国家制度和标准。

健全统筹协调、权责明确、规范有序、运行高效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

完善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职业教育办学机制。

完善惠及全体职业教育学生的国家资助政策体系。

形成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立交桥”。

提升基础能力水平。

完善支撑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保障体系。

建立与企业技术进步同步提高实训设备技术水平的机制。

造就一支专兼结合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优质职业教育资源网络,建成一批世界一流的职业院校和骨干专业。

二、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准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四)树立推动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新理念。

明确职业教育在国家教育体系中的科学定位,把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作为完善现代教育体系的战略任务,按照类型的特点和要求推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实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系统化、人才成长途径的多样化和国家技术技能积累的制度化。

坚持服务需求,实现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与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融合发展。

坚持优化结构,实现教育结构和经济社会结构协调发展。

坚持制度创新,健全职业教育国家基本制度和标准。

坚持分类指导,推动职业教育多样化、多形式发展。

(五)健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架构。

统筹职业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学历职业教育和非学历职业教育,统筹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统筹职业教育、普通教育、继续教育,坚持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学校职业教育和企业职业教育并举,推进职业教育内部衔接、外部对接,增强人才培养的系统性和针对性。

发挥中等职业学校的基础作用,重点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发挥专科高等职业院校的引领作用,重点培养高端技术技能人才;发展本科职业教育,重点培养复合型、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研究探索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相衔接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培养制度。

(六)优化职业教育布局结构。

发挥示范性职业院校的带动作用,通过多种形式整合、重组和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有条件的县市要按照国家标准办好县级职业教育中心或中等职业学校;百万以上人口的地市要办好1所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技术密集型企业集聚区要建设好与产业发展配套的职业院校。

国家重点发展产业,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应支持建设若干所产教对接的示范性职业院校,组建一批覆盖产业链的职业教育集团。

鼓励民办职业教育发展,依法保障民办职业院校享有与公办职业院校同等权利,形成公办和民办职业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

规范职业培训机构。

原则上中等职业学校不升格为高等职业院校,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不升格为学科型本科院校。

(七)构建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立交桥”。

完善职业院校毕业生直接升学和在职继续学习制度。

建立重视实际技能和工作绩效的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

积极探索与学历证书融通的国家资格证书制度,符合技术技能人才特点的职业教育学位制度。

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专业、课程和标准衔接体系。

建立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推进职业院校与其他类型学校学习成果互认衔接。

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根据需要增加职业教育教学内容,探索综合高中发展模式。

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综合实践活动。

三、深入推进职业教育国家制度创新

(八)建立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机制。

各级政府要统筹安排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与人力资源开发。

政府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统筹安排职业教育发展;行业部门制定实施产业发展规划,要同步加强行业人才需求预测和人才培养;企事业单位推动事业发展,要同步开发人力资源。

推动职业院校与产业园区协同发展,促进教育链、人才链和产业链的有效衔接。

建立技术技能人才分行业、分岗位就业状况和需求预测年报制度。

(九)完善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制度。

明确中央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组织对职业教育的业务指导职能,发挥行业在参与重大政策研究、开展人才需求预测、制定国家职业标准、指导专业和课程建设、推进校企合作、开展教育质量评价、落实就业准入制度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鼓励行业牵头组建教学指导委员会,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完善行业指导支持政策,将适宜由行业承担的工作通过授权、委托等方式交给行业承担,加强政策支持、经费保障和服务监管。

(十)健全职业教育企业参与制度。

制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落实企业法律责任,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

完善企业接收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和教师实践制度。

支持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共享生产性实训基地、产品研发中心、科技创新中心。

鼓励行业和大型企业举办、中小微型企业参与举办职业院校。

行业企业举办的职业院校与政府举办的职业院校享有同等法律地位和待遇。

建立企业参与举办职业教育的奖励和补偿制度。

健全现代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制度,鼓励企业委托职业院校开展职工教育培训。

有条件的企业要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机构。

把企业开展职业教育的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十一)建设职业教育现代学校制度。

职业院校要依法制定体现自身特色的学校章程和管理制度。

建立有行业企业人员参加的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参与职业院校治理,形成产教结合、校企合作的院校决策机制。

建立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技术技能骨干与职业院校校长、骨干教师相互兼职任职的制度。

中等职业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推行校长持证上岗制度。

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完善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

深化职业院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

鼓励职业院校与企业开展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试点。

(十二)建立课程衔接国家资格证书制度。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才成长规律,明确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职业教育与各类资格证书互通的条件,积极推进学历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融通,促进职业院校专业课程内容和资格标准、岗位能力要求相衔接。

探索推行职业院校学历证书和国家资格证书相结合的职业教育等级证书制度。

建立与行业企业联动的职业院校课程开发机制,使课程设置能够及时反映经济发展、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的要求。

开展课程衔接国家资格证书试点,探索建立资格证书与学历证书互通的国家资格框架。

(十三)建立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制度。

把集团化办学作为职业教育国家办学制度的重要内容,统筹协调政府、行业、企业、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主体,推动组建区域型、行业型、复合型、特色型等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集团。

探索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集团运行模式,健全董事会或理事会制度,完善集团治理结构。

支持职业教育集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注册社团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或企业法人。

开展职业教育集团产权制度改革试点。

各级财政支持建设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院校。

(十四)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

完善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准入制度。

用人单位招收、录用职工,属于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控制的职业(工种),必须从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属于一般职业(工种),应从取得相应职业院校学历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优先录用。

对违反规定招录未经职业院校学历教育或职业培训人员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要依法给予处罚,并责令其限期安排相关人员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

四、全面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十五)加强和改进职业院校德育工作。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职业教育全过程。

深化德育和思想政治课程改革,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和实训实习在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中的主阵地作用。

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意识和职业理想,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加强以诚实守信和爱岗敬业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

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职业生涯教育。

推动产业文化和优秀企业文化进校园,积极发挥文化育人的作用。

广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加强人文素养和社会科学知识的传授和教育熏陶。

建设一支以学校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德育课教师、班主任和辅导员为主体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

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等紧密协作的德育网络。

(十六)改革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

坚持能力为重、全面发展,把全面培养、系统培养、多样化人才、人人成才、终身学习的理念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加强学生职业技能、就业创业和继续学习能力的培养。

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鼓励校企开展委托培养、定向培养、订单培养,促进职业教育与产业、学校与企业、专业与职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服务过程对接。

创新顶岗实习形式。

建立弹性学习制度。

建立职业院校专业动态调整机制。

推广项目教学、案例教学等教学方法。

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

健全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

实施职业院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促进工程。

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

加强和改进职业院校体育、艺术教育,养成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

(十七)健全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建立职业院校办学水平评估制度、学生职业技能素养抽查制度、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

建立科学评价职业教育质量的指标体系,把行业规范、职业标准和岗位要求作为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把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创业成效、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持续发展能力、用人单位满意度、对区域经济发展贡献水平等作为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

建立健全行业、企业、用人单位和第三方机构等深度参与的质量评价机制。

对办学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学校,视情况采取限制招生规模、停止项目支持、暂停招生资格等措施。

(十八)完善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制度。

改革教师培养模式,建立学科性高等学校、行业企业、职业院校联合培养职业院校教师的新机制,探索建立招收职业院校毕业生和企业技术人员专门培养职业教育教师的制度。

逐步推行职业教育师范生免费教育,中央财政以奖补的方式予以支持。

探索职业院校教师攻读硕士、博士专业学位制度。

研究制定政府购买教师企业实践岗位的政策,开展新任教师到企业实践半年后再上岗任教的试点。

完善教师继续教育制度,职业院校专业教师每两年到企业实践的时间累计不少于两个月。

依托高等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体系。

办好职业技术师范院校和其他高水平本科院校职业技术教育(师范)学院。

加强德育课教师、班主任和辅导员培养培训。

完善职业院校校长培训制度。

(十九)健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政策机制。

健全职业院校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完善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职业院校教师资格标准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办法。

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

在职业院校教师资格认定中对新任专业教师增加生产实践经历和专业技能的要求。

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

完善行业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到职业院校从教的制度。

制定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学校在核定编制内自主聘任兼职教师,所需经费由财政承担。

支持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申报相应系列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建立企业实习指导人员补贴制度。

(二十)加快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

以信息化促进职业教育现代化,建设职业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管理平台,推动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

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化校园,开发数字化教学资源和虚拟仿真实训系统,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传统教学。

建立数字化教学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

加强职业院校教师信息技术能力培训。

完善职业院校学生、教师、资产等信息管理系统,推进职业教育政务信息化。

五、着力促进职业教育区域协调发展

(二十一)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

加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继续教育统筹,促进农科教结合,完善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扶持政策。

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将其办成学历教育、技术推广、扶贫开发、农村实用技术和劳动力转移培训、社会生活教育的重要基地。

充分发挥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及各类农业技术推广培训机构的作用,健全县域职业教育培训网络。

加强涉农专业、课程和教材建设。

建立农业类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与农业职业院校对口合作机制。

实施农民学历继续教育工程,培养造就新型职业农民。

(二十二)支持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发展。

加大公共财政对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在基础薄弱地区改扩建、新建一批中等职业学校。

扩大职业院校面向民族地区招生规模。

办好内地西藏和内地新疆中职班。

推进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综合改革。

加强民族地区职业院校和特色专业建设,传承和创新民族文化艺术、民间工艺,服务地方特色产业发展。

通过增加编制、购买服务、定向培养、对口支援等措施,加强民族地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

(二十三)统筹东西部和城乡职业教育发展。

健全东部与西部、城市与农村职业教育长效协作机制,发挥东部和城市优质资源对西部和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

扩大东部与西部、城市与农村职业院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规模,加强学校管理、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师培训、招生就业等方面合作。

鼓励东部地区职业教育集团对口帮扶西部职业院校和产业发展。

对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学生在当地或外出就读职业院校,给予生活费、住宿费、交通费等特殊补贴。

六、持续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面向人人

(二十四)拓展职业教育服务面向。

坚持职业教育公益性、普惠性和开放性,面向人人办学,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

广泛开展面向农民、复转军人、残疾人、失业人员等人群的职业教育和培训。

鼓励和支持职业院校面向企业需求设置相应课程。

发挥职业院校在促进终身教育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面向社会成员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服务全民学习、终身学习,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

(二十五)改革职业院校招生考试制度。

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的统筹管理。

推进高等教育分类考试改革,高等职业院校入学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

完善和推广“技能+知识"考核方式,逐步扩大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对口招生、自主考试的规模和范围。

探索高等职业院校根据高中阶段教育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职业性向测验等综合评价录取新生。

完善五年制等中高职衔接招生考试制度。

扩大本科职业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招收技术技能人才的比例。

符合条件的专科高等职业院校,经批准,部分专业可开展本科技术技能人才招生和培养试点。

(二十六)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全面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制度,规范接受免费生学校的资质标准。

对涉农和职业教育师范专业的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实行学费资助制度。

对面向艰苦行业就业和参军入伍的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建立职业院校学生助学金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扩大高等职业院校奖学金和助学金覆盖面。

地方政府应制定针对普通教育毕业生、农民、在职职工、失业人员、退役士兵等接受职业教育的资助政策。

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国家资助资金的安全运行。

七、努力提高职业教育对外开放水平

(二十七)加强职业教育国际政策对话。

完善职业教育双边和多边合作机制。

积极开展政府层面的职业教育政策对话和信息交流,搭建中外政府间职业教育战略合作框架,推进我国与国际组织、区域组织、其他国家和地区之间在发展战略、宏观政策和制度机制等领域的职业教育合作。

积极参与制订职业教育国际标准。

加强民间职业教育交流与合作。

(二十八)实施职业教育国际合作项目。

学习借鉴国际职业教育先进理念、模式和方式方法,将可持续发展、环境资源保护、绿色低碳等新观念和新技术纳入职业教育课程体系。

引进吸收国际先进的资格认证体系、人才培养标准,研究开发与国际标准对接的课程标准和体系。

支持中外职业院校间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合作培养国际化技术技能人才。

(二十九)增强职业教育国际竞争力。

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强职业教育国际援助,提高我国职业教育对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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