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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一、目的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及公司各单位安全办公会议有关事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产第二”和“不安全不生产”的安全生产理念,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有条不紊地安排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安全会议内容、形式和会议责任人要求,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二、职责

本制度由安全环保处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

三、安全例会制度

1、公司每月10号前召开公司本月的安全办公会议。

2、安全办公会议由公司安全第一责任者主持召开。

3、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安全办公会议,必要时有关分厂安全员列席参加,不能到会的应由其领导另派人参加。

4、会议主要内容:

(1)学习、传达、贯彻党和国家及地方政府和本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方面的会议、文件精神,以及有关领导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指示精神。

(2)通报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分析当前公司在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按“五落实”的原则,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整改措施,落实到处室、分厂或具体人员,限定整改期限,确定跟踪检查验收处室或人员,反馈结果并做好记录。

(3)各有关职能处室对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汇报。

汇报的主要内容有:

采取的主要措施、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效果、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的对策措施等。

(4)对发生的典型事故及未遂事故案例进行分析,由事故单位的主要领导通报事故情况,有关单位及处室协助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以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5)检查以前安全办公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对完成好的予以表扬,对完成差的要追究原因和责任。

(6)研究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对安全生产有影响的其他事宜。

5、安全环保处负责做好会议详细记录,每次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上报、下发并存档备案。

6、会议上决定的事项,各单位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的认真执行,按时完成,安全环保处对安全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要按照规定的完成时限及时进行监督检查。

7、各生产分厂必须根据公司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制定、完善本单位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四、会场纪律

1、参会人员不得无故请假,确有事不能到会者,必须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并委派其他人员参会。

2、准时参加会议,不得迟到、早退,确保会场秩序。

3、认真听会,并做好记录。

4、关闭通信工具。

5、会场禁止抽烟。

6、对无故不参会的人员,考核300元,对参会迟到者考核100元。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企业的安全生产教育,是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增强对生产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处理能力,是实现生产安全、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一项重要措施。

一、新入厂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

新入厂的人员在进入工作岗位之前,必须由厂、车间、班组对其进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知识的初步教育,以减少和避免他们由于安全技术知识缺乏而造成的各种人身伤害事故。

1.厂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工厂的性质及其主要工艺过程;

(2)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管理体制;

(3)本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

(4)工厂内特别危险的地点和设备及其安全防护注意事项;

(5)新工人的安全心理教育;

(6)有关机械、电气、起重、运输等安全技术知识;

(7)有关防火防爆和工厂消防规程的知识;

(8)有关防尘防毒的注意事项;

(9)安全防护装置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10)新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内容。

2.车间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本车间的生产性质和主要的工艺流程;

(2)本车间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

(3)本车间的危险部位及其应注意事项;

(4)本车间的安全生产的一般情况及其注意事项;

(5)本车间的典型事故案例;

(6)新工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和遵章守纪的重要性。

3.班组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工段或班组的工作性质、工艺流程、安全生产的概况和安全生产职责范围;

(2)新工人将要从事的生产性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其它有关安全知识和各种安全防护、保险装置的作用;

(3)工作地点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的具体要求;

(4)容易发生工伤事故的工作地点、操作步骤和典型事故案例介绍;

(5)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保管;

(6)发生事故以后的紧急救护和自救常识;

(7)工厂、车间内常见的安全标志、安全色介绍;

(8)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4.三级教育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并填写好“三级教育”卡备案。

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已按国家规定的本工种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的要求进行教学,并接受过实际操作技能训练的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可不再进行培训,而直接参加考核。

三、其他安全教育形式

1.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是基于安全生产教育的长期性的艰巨性的特点。

职工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应贯穿于生活活动之中。

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的形式有多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用。

例如:

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安全会议、安全技术交底、广播、黑板报、事故现场会、安全教育陈列室、安全卫生展览会、放安全电影和录像、安全考试、安全讲演、安全竞赛等。

在生产过程中坚持班前布置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的制度和职工违章离岗安全教育、工伤事故责任者复工安全教育。

2.安全“继续工程”教育

继续工程教育是指那些已经受过大专院校教育,并已在工作岗位上工作的科技、管理人员和企业的领导者,经过一定时期,必须继续接受安全知识和劳动保护新知识的教育。

它是从不同专业、不同水平等具体情况出发安排学习内容,组织专修的,因此要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理论性和实用性。

这一层次的教育,主要是对专职从事安全管理的干部、企业主管安全的负责人领导、安全工程技术人员的培训教育,特别是对新任职的领导必须要经安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工作。

3.“四新”和变换工种教育

“四新”教育,系指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时或工人调换工种时,进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

“四新”安全教育由技术部门负责进行,其内容主要有:

(1)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2)“四新”投产使用后可能导致的新的危害因素及其防护方法;

(3)新产品、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4)新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和要求。

“四新”和变换工种人员教育后要进行考试,合格后,要填写《“四新”和变换工种人员安全教育登记表》。

三、安全费用投入保障制度

为达到所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实现安全生产,必须不断投入资金,切实保证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投入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如:

防火灭火项目,通风除尘或防毒项目,防早声项目等。

2、更新安全设备、设施、器材、装备、仪器仪表等日常维修。

3、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经费。

4、配备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经费。

5、其他有关预防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

二、安全费用编制及审批。

1、单位负责人根据本单位安全状况、组织制订本单位安全投入的长远规划。

2、编制单位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1)各个项目的资金来源。

(2)施工单位和负责人。

(3)设计单位和负责人。

(4)竣工和投产使用日期。

三、资金来源及物资供应。

1、单位在当年设备更改、改造资金中提取20%以上的费用用于安全技术措施。

2、设立专门帐户、科目、专款专用,不得擅自、随意用安全投入的资金。

3、安全技术措施项所需设备、材料,统一由安保部门按计划供应。

3、有关职能部门按安技项目任务书,务必精心组织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四、检查与验收

1、安全技术部门要定期督促,检查安技措施项目的进度和完成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对重大有安技措施项目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2、主管领导带领工会等部门对安全技术措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执行情况。

3、安全技术措施项竣工后,经试运行三个月正常后在主管领导带领有工会等有关部门负责人,按设计要求进行验收,重大项目邀请上级主管部门共同参加验收。

4、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所在单位,必须把运行情况写出书面总结报告,对其安全技术及其经济技术效果和存在的问题作出评价。

5、安全技术措施项目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纳入正常的安全设备及设施的管理范围。

四、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了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企业根据不同工种的具体情况,发放不同的劳动防护用品,它是保职工安全健康的一项重要措施,为了正确发放和使用防护用品,特制订本制度。

一、发放标准

1、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标准和原则,不得任意扩大发放范围和提高标准。

2、防护用品的发放必须凭证建卡,填写领料单,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凭证到仓库领取。

3、新工人进厂需凭三级安全教育卡;老职工变换工种则凭调令单,然后发劳动防护用品。

4、各部门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防护用品,需由车间提出申请,报主管厂长批准后办理发放手续。

5、根据生产的发展和安全文明生产的需要,对现行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改进方案,由主管部门拿出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6、调离异企业的员工,要将防护用品交还企业,企业给予出具移交证明。

7、脱离生产(工作)岗位满六个月以上职工,所发防护用品的使用期则应相应地延长。

8、一人进行多工种作业的,按从事的主工种发放防护用品。

9、外单位来企业培训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由委托单位自行解决。

10、职工应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做出成绩者,给予奖励。

二、考核

1、对发放、节约使用劳动防护品作出成绩者,给予奖励。

2、对任意扩大发放范围和标准,无故损坏防护用品者,给予赔偿和处罚。

3、对不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或不使用防护用品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奖,后果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五、各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维护企业的利益,保障企业安全生产,

确保各岗位职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操作制度

1、岗位操作人员要知道本岗位的潜在危险和安全措施,具备辩识危险和事故控制的能力。

2、岗位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

3、岗位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法律,遵守劳动纪律和生产工艺纪律。

4、正确使用所分管的机器设备,保持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完好、可靠,清除作业环境中的危险因素。

5、开好班组“三会”,即班前布置会(布置任务时安全措施要具体)、班后总结会(总结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安全活动会(要有内容、效果、有记录)。

6、不违章指挥,且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7、如发生轻伤以上事故及重大险肇事故,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和安全部门,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如实说明事故有关情况。

8、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9、对违章违纪者要制止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10、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11、新工人、实习代培人员、换岗及复工人员要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2、作业现场要清洁,工具、物品、物料放置整齐有序;安全通道要畅通,安全防护、消防设备齐全有效;安全色标、安全标志齐全完好

二、公司岗位标准化操作办法:

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依据标准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岗位的操作规程。

2、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项宣传和教育,不间断地推行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操作,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并严格遵守本岗位的安全生产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使标准化操作管理成为所有从业人员的自觉行为。

3、加强对各作业场所的标准化操作管理,“五图一牌”必须按规定悬挂,并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标志,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佩带和使用符合行业标准化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设施要健全,物资归放应符合标准化规定,整齐化一。

4、标准化操作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会议内容,结合岗位标准化操作实际,定期分析实施效果,制定办法,适时修订。

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厂各部门、外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二、职责范围

(一)安环处负责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需求审核和岗位核定,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档案,并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

(二)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车间、部门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

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

产实际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劳资处、安环处同意,方可变动。

三、特种作业的范围:

1、电工(运行、维修)作业。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起重作业(包括桥、塔、门式起重机驾驶、起重工等)。

4、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作业。

5、压力容器操作

6、司炉工作业

7、登高作业

四、日常管理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训练。

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

持有关行政管理机构该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岗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

进行操作。

3、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须对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清除周围影响安全作

业的物品,严禁设备没有停稳进行检查、修理、焊接、加油、清扫等违章行为。

焊工作业(含明火作业)时必须对周围的设备、设施、物品进行安全保护或隔离,严格遵守厂内用电、动火审批程序。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严禁使用有缺陷的防护用

品用具。

5、安装、检修、维修等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作业技术规程,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理现场残留物,关闭电源,防止遗留事故隐患,因作业疏忽或违章操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的,视情节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追究责任人责任,或移交司法机关处

理。

6、特种作业人员在操作期间,发觉视力障碍,反应迟缓,体力不支,血压上升行身体不适等有危及安全作业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任何人不得强行命令

或指挥其进行作业。

7、特种作业人员在工具缺陷、作业环境不良的生产作业环境,且无可靠防护用

品和无可靠防范措施情况下,有权拒绝作业。

8、各车间、部门应加强规范化管理,对特种作业人员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的违

章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和教育。

9、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有对违章从事特种作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

五、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发证和复审

1、各车间部门需要增加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报安环处、劳资处核准后,书面

报告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安环处组织安排培训和考核。

2、特种作业人员在培训期间各车间、部门必须安排其参加脱产培训,受培训人

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参加考核。

3、特种作业人员到期复审和新增特种作业人员的初审,由各车间向安环处提供需要复审、初审的人员名单,安环处负责组织进行安技培训。

培训和考核结束后,

将有关培训资料和证件交到安环处,证件发放由安环处负责。

4、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件到期需要继续复审的,应当至少提前二个月将复审人

员名单提供给安环外。

六、外来人员在我厂范围内从事特种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定,特种作业监管部门应将本规定落实到外来作业单位和人员,确保安全作业。

七、安全设施的管理制度

安全设施是确保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运行的必要设施,必须保证各项安全设施的完好、可靠、灵敏,特制订本规定:

1、建立安全设施档案,正确记载安全设施原始记录、运转、检测、检验、维修等情况。

2、重要安全设施要有专管人员,并加强日常监护,保证安全设施完好。

3、按国家规定,每年安全设施投入按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中提取的20%,用于安全设施资金的投入。

4、对设备的安全设施要依据“四有四必”的原则,达到有轴必有套、有轮必有罩、有台必有栏、有坑必有盖的要求。

5、安全阀应灵敏、可靠,且每年应校验一次。

6、防爆片应有资质单位制造,并有产品合格证。

7、压力表应符合安装使用要求,确保正确性,每半年校验一次。

8、液位计应保持清晰、易见,有防止破损的保护罩。

9、安全设施发现有不完好或失效时应及时更换。

10、温度、警示、警报、联锁各类电器、仪表等,要处于可靠运行状态。

八、重大危险源监控和管理制度

一、作业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生产车间绝不有明火出现,操作人员严禁在作业场地吸烟,一旦发现以情节轻重罚款1000元,重者公司除名。

2、高温季节避开高温时间生产,一般在12点至15点尽量生产无危险产品。

3、车间配备的灭火器,存放在固定的、取用方便地点,并有明显标志,严禁随意挪用。

4、车间每天要做好落手清扫工作,易燃易爆及化工材料必须按规定严格保管和存放,下班后应切断电源闸刀。

5、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工作场所的防火安全,对不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服从管理和监督。

6、对灭火器材每半年检查一次,发现隐患立即更换,寒冷季节做好消防器材的防冻保暖工作。

7、操作人员中配备消防员,做到消防及时、快速、准确。

8、严禁将易燃易爆物料排入下水道,有防止大量易燃易爆物料突发性进入下水系统的措施。

9、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接地系统应保持完好并定期检验检测。

10禁火区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禁止进行可产生火焰、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作业。

11、禁火区因检修等需要进行动火作业,必领申请办理动火证。

动火证需经安保部门复查、总经理终审批准,动火前装置应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隔离措施。

动火现场应有人监护,并备有适用的消防器材或灭火措施。

严禁无动火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作业。

12、禁止机动车辆进入禁火区。

进入禁火区应配装阻火器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

13、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机动车辆、设备、地坪和衣服等。

14、应随时将使用过的油棉沙、油纸等易自燃的擦洗材料,放入有盖的铁制专用容器内,及时清除。

15、作业区内不准随意存放非生产用液化石油气液,办公室和更衣室内不准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

二、作业场所防毒管理制度

1、职工对毒物有知情权。

企业对职工应进行防毒(防尘)安全教育。

2、不断推进技术进步,改革工艺,采用无毒、低毒原辅材料生产产品。

3、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4、加强设备管理,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

5、定期检测车间空气中毒物(粉尘)的含量浓度,努力控制在国家允许的最高限值之内。

6、按规定设置的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应定期检测校验,保持灵敏好用,防止急性中毒的发生。

7、对已有的防毒、防尘设施,不得随意停用、挪用或拆除。

8、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防止泄漏扩散。

9、加强个人防护措施,为职工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

如工作服、防护服、护目镜、胶皮手套、防毒(或防尘)口罩、防毒面具等等。

车间、岗位配置的公用防毒面具等应急防护用品应齐全、足够、有效,专人负责、定期检查。

10、剧毒物品作业人员要佩戴手套和相应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穿防护服。

作业中不得饮食,不得用手擦嘴、脸、眼睛。

每次作业完毕,必须及时用肥皂(或专用洗涤剂)洗净面部、手部,清水漱口,防护用具应及时清洗,集中存放。

11、剧毒物品的管理严格执行双人保管、双人领发、双本帐、双把锁、双人使用的“五双”制度。

12、为车间操作人员和仓管人员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和器材。

三、危险化学品储运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

(一)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1、仓库、堆垛设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

2、按照物品入库验收制度,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

无产地、铭牌、检验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3、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堆垛)要严禁烟火等措施。

4、严格按仓库管理办法履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

安全人员应经常检查核准。

5、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必须严格隔离。

6、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

7、危险物品与普通物品同存一库时应保持一定距离。

8、危险化学品仓库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火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负责人上报,经批准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检查确无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9、保管人员应根据所保管的危险物品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10、自燃物品、易燃物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低温、通风良好的场所,并设通风降温装置。

11、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

每日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然后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二)危险化学品的运输

1、装卸人员应按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托、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2、危险化学品装卸前,应对车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清理,不得留有残渣,对装有剧毒物品的车,卸后必须洗刷干净。

3、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要求的运输工具。

4、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用易燃液化气体。

5、温度较高时装运易燃液体要有防晒设施。

6、运输爆炸、剧毒和放射性物品时,应派专人押运。

7、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

不可在繁华街道行驶和停留。

8、运输易燃、易爆品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并悬挂“危险品”标志。

(三)报废处理

1、剧毒物品用后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统一由厂部处理,专人保管。

2、铁制包装容器不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

3、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四、消防安全制度

为了保护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免受火灾危害,现根据国务院关于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十项标准,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特制定本制度。

1、企业消防工作,受上级公安机关的监督指导。

2、企业义务消防队,在安全人保科领导和指挥下,开展消防活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事故。

3、企业消防工作,必须依靠全体员工,提高企业职工防火的警惕性,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工作。

4、定期检查各类消防器材,保证消防器材的完好。

5、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杜绝火灾漏洞。

6、对消防器材按时进行维护保养和更换药剂,保证处于良好的消防状态。

九、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整改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搞好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防止各类事故发生,把事故隐患及时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企业生产顺利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一、隐患排查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分类

1、安全人员日巡检查。

2、职工岗位检查,班组日检查,车间周检查,企业月检查。

3、企业每月安排一次安全大检查。

(二)安全检查内容

1、安全检查工作,应运用系统工程,编制“安全检查表”,对照进行检查。

2、安全检查由安全员组织各科室,车间领导参加,认真查思想、查组织领导、查管理、查现场、查落实措施等内容。

二、隐患整改制度

隐患是发生事故的根源,控制隐患的整改就是控制事故发生,隐患整改工作是企业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手段。

1、建立隐患整改台账记录。

2、对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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