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棣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5022209 上传时间:2022-12-12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8.8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无棣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无棣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无棣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无棣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无棣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无棣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docx

《无棣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无棣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docx(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无棣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docx

无棣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

2017年无棣县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

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7年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根据省、市政府有关海洋伏季休渔通知精神和省厅、市局的相关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和《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经济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为目标,以养护海洋生物资源为目的,按照“政府领导、部门监督、属地管理”的原则,健全管理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完善工作措施,强化执法监督,保障渔港渔船安全,提高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海洋伏季休渔秩序稳定。

二、管理目标

(一)切实做到“船进港、网封存、人上岸”,确保所有休渔渔船一律按时进港停泊休渔。

(二)全面落实“防火、防风、防盗、防汛”管理措施,确保休渔期间渔港渔船安全。

(三)严格执行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制度,确保海洋伏季休渔形势总体稳定。

(四)集中开展清理取缔海洋涉渔“三无”船舶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查处海洋涉渔“三无”船舶。

(五)集中开展清理“绝户网”专项执法检查,切实养护海洋渔业资源。

(六)转变服务方式,切实做好船东、渔民培训等服务工作。

三、有关规定

今年海洋伏季休渔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除钓具作业外的其它海洋捕捞渔船伏季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渔业辅助船与捕捞渔船同步休渔。

(二)定置作业(含鳀鱼落网)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

(三)渤海毛虾禁渔期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

(四)我省禁渔区线内侧海域海蜇的捕捞期限由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年度资源状况另行制定。

(五)在我省对虾增殖保护区内定置网、刺网持证回捕增殖对虾的开捕期为8月20日。

(六)在承包的增养殖区域内,利用渔船采捕自繁自养贝类资源的,由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管理办法,报市、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严禁在自然海域内采捕天然贝类资源。

(七)定置串联倒须笼(俗称“地笼”)渔具为我省禁用渔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生产、销售和使用。

(八)严禁生产、经营单位在休渔期间为应休渔渔船提供油、冰、水等渔需物资,以及收购、代加工违规渔船渔获。

四、管理措施

(一)严格执行船籍港管理制度

所有应休渔渔船5月1日12时前必须回其船籍港停靠。

其中主机功率110千瓦及以上渔船必须停靠在安装有射频识别(RFID)基站的渔港内。

渔船船东应填写《2017年山东省伏休渔船停港确认书》,休渔渔船名单应在渔港内张贴公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凡未在5月1日12时前回船籍港停靠的,扣减其当年度15%的渔业油价补助;养殖渔船从事捕捞的,扣减其当度50%的渔业油价补助;5月15日12时前未返回经政府认定的船籍港停靠、擅自转移停泊地点、异地坞修未按规定到达或返回逾期3日且拒不改正、年内违反海洋伏季休渔规定被查处2次及以上或列入违规黑名单的渔船,扣除其当年度全部渔业油价补助。

禁止外省渔船在我县停港休渔。

(二)严格执行转港申请批准制度

休渔渔船休渔期间不得擅自离港或转移停泊地点。

因避风等安全原因需变更停泊地点的,由县海洋与渔业局统一安排,在不安全因素消除后,应立即返回原停泊地点。

伏休期间渔船维修原则上在本县(区)范围内,由无棣县渔政机构批准,并报市渔政机构备案;市内跨县坞修的,由无棣县渔政机构报市级渔政机构批准,并报省总队备案;省内跨市坞修的,由无棣县渔政机构会同对坞修船厂有管辖权的省总队直属支队对坞修合同查验后,逐级报省总队批准。

本县所属渔船需到河北、天津跨省坞修的,逐级报省总队批准。

经批准跨省、市坞修的,渔船坞修完毕后,经坞修船厂所在地省直属支队现场审查确认后,由无棣县渔政机构批准(同日报省、市备案)方可下水。

渔船坞修及返回无棣县途中需全程开定位设备,并由无棣县渔业执法机构派执法人员随船监管。

凡未经批准私自离开停泊地点的,扣减其当年度15%渔业油价补助;3日内拒不改正的,扣除其当年度100%渔业油价补助。

(三)严格执行渔业执法协作制度

加强执法协作,整合执法力量,强化源头管控。

加大海陆执法检查力度,对从事渔业生产活动的“三无”、套号、假冒船名号、未年审(检)渔船及捕捞辅助船进行重点查处,严厉打击远洋及外省籍渔船在我县近海非法捕捞行为,纳入我省安全监管的渔船一旦违规,吊销其船舶证件,按“三无”涉渔船舶处置。

县海洋与渔业局要积极参加由省、市组织的海上联合执法行动,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开展巡航执法;负责组织本辖区渔业执法力量,对辖区内海域、渔船停泊点开展交叉执法和联合检查。

(四)严格执行海查陆处制度

按照省、市政府要求,对发现和查获的涉嫌伏休违规、“三无”及严重违法违规涉渔船舶实行定点看管。

县渔业执法机构重点对渔船的捕捞行为、安全状况、船员配备、证书证件、信息终端配备、渔具渔法等方面进行执法检查,对海上查获的涉嫌违法违规渔船要严格执行“海查陆处”有关规定,押回船主所在地渔船停泊点,下达《禁止离港通知书》,由所在地镇(街道)政府负责监管,对涉嫌“三无”涉渔船舶的,一律交由船东户籍所在地镇(街道)人民政府依法依规没收,集中处置,由渔政机构对船东依法予以处罚,不得在海上处罚并放行。

凡擅自海上放行的,将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吊销其行政执法证件,暂停执法资格;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严格执行船厂巡查制度

加强对渔船修造厂家监管,联合渔政机构定期对辖区内船厂开展执法巡查,船厂应对坞修和在建渔船设立标志牌,制作渔船位置图。

对未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擅自制造、改造、购置船舶用于渔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按照涉渔“三无”船舶处理,对相关造船厂、点予以处罚。

未取得转港批准手续非法坞修的渔船,按照私自离港论处。

(六)严格执行统一处罚标准

渔业执法机构对查获的违法违规渔船一律按《山东省海洋与渔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予以处罚,并在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填写《2017年伏休违法违规渔船扣减渔业油价补助告知书》,书面告知渔民扣减当年度渔业油价补助的比例情况(捕捞渔船违反伏休规定进行捕捞一次的,扣减15%渔业油价补助,年内违反伏休规定进行捕捞两次及以上的,扣除100%渔业油价补助;养殖渔船从事捕捞的,扣减50%渔业油价补助)。

对涉嫌刑事犯罪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凡擅自变更处罚标准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个人的责任。

(七)严格执行违规渔船黑名单制度

因伏休违法违规被查处两次及以上的、暴力抗拒执法检查等行为被列入“黑名单”的渔船,全省予以通报,3年内不予办理过户手续,取消3年内涉外入渔资格,扣除当年度全部渔业油价补助。

五、工作安排

(一)4月30日前,县海洋与渔业局要及时与辖区内渔船船东取得联系,告知渔船拟停靠渔港,督促渔船按时返港停泊,掌握渔船准确位置信息。

5月1日12时后,要逐艘核实应休渔渔船(含渔业辅助船、纳入安全管理渔船)停泊渔港和具体位置,使用伏季休渔管理软件对休渔渔船进行登记,与渔船船东签订《2017年山东省伏休渔船停港确认书》一式三份,船东、船东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政府及县海洋与渔业局各留存一份备查,于5月5日前填写《2017年山东省伏休渔船停港情况汇总表》由县海洋与渔业局上报市海洋与渔业局。

(二)县海洋与渔业局要联合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公安边防、安监等部门,加强渔船船位排查,利用渔船进出港管理软件和视频监控系统强化对渔船的动态管控,加强渔船停泊点和海上执法检查,严防渔船违规出海。

要大力开展海洋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清理取缔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海洋涉渔“三无”船舶和禁用渔具,严厉打击暴力抗法、群体性违规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县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本县休渔秩序和伏休渔船的管控工作,定期组织市场监督管理、公安边防、安监等部门开展海上、渔船停泊点及市场的执法检查,配合做好省、市组织的联合执法行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管理责任。

要健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渔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休渔管理机制,明确管理责任,落实管理措施,加强管控力度,执行管理制度,确保伏季休渔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守法意识。

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标语等多样形式,大力做好宣传教育,向渔民发放省海洋与渔业厅印制的《致全省渔工渔民的一封信》,重点介绍海洋伏季休渔管理规定、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网具清理取缔专项整治行动等内容。

(三)强化执法协作,提升执法效率。

要加强与公安边防、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海事机构执法协作,实施海陆联动、层级协作,各尽其职、密切配合,加大综合管理力度,强化源头管控,加强海上巡查,及时发现并查获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群体性违规和暴力抗法等重大案件,切实维护海洋伏季休渔管理秩序。

(四)开展专项整治,保障管理效果。

要利用渔船停港休渔有利时机,大力开展海洋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指不符合农业部通告规定的最小网目尺寸标准的渔具和农业部及我省规定的“地笼”等禁用渔具)专项整治行动,坚决依法打击、清理取缔海洋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夯实渔船管理基础,推动渔具管理制度顺利实施。

(5)发挥基层作用,强化社会监督。

要充分发挥镇(街道)、村等基层组织作用,明确管理职责,采取监管措施,确保伏休管理责任落到实处。

健全伏休管理举报查处机制,对举报信息进行认真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有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附件:

2017年无棣县海洋伏季休渔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4月27日

 

 

2017年无棣县海洋伏季休渔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王景军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吴书华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法制局局长

张怀渤滨州贝壳堤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

刘建军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成员:

县公安局副局长

县安监局副局长

县市场管理局副局长

崔宝存县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滨州贝壳堤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

县边防大队大队长

埕口镇人民政府镇长

佘家镇人民政府镇长

碣石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小泊头镇人民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在县海洋与渔业局设办公室,刘建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军事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