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资质就位换证百问百答.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5021839 上传时间:2022-12-12 格式:DOCX 页数:74 大小:44.5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新资质就位换证百问百答.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4页
新资质就位换证百问百答.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4页
新资质就位换证百问百答.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4页
新资质就位换证百问百答.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4页
新资质就位换证百问百答.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4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新资质就位换证百问百答.docx

《新资质就位换证百问百答.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资质就位换证百问百答.docx(7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新资质就位换证百问百答.docx

新资质就位换证百问百答

 

一、新的标准出台时间、实施时间及过渡期相关问题

1、2015年最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什么时候出台?

答:

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下文称《标准》)已于2014年11月6日颁布,下载地址:

2、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

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自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

3、2015年最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配套的资质管理规定和实施意见什么时候出台?

答:

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下文称《规定》)已于2015年1月22日颁布。

《规定》下载地址:

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下文称《意见》)已于2015年1月31日颁布,《意见》下载地址:

4、《规定》和《意见》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

《规定》和《意见》见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2007年6月26日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和2007年10月18日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41号)同时废止。

5、按原资质标准取得资质有无过渡期,过渡期到什么时候?

答:

自《规定》施行之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为过渡期。

6、按原资质标准取得的资质如何换证到新资质标准?

主要考核哪些指标?

答:

按原标准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应于2016年12月31日前,按照《规定》和《标准》及《意见》的要求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以下简称换证)

企业应按照《规定》的许可程序一次性提出全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申请,企业最多只能选择5个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换证,超过5个类别的其他专业承包资质按资质增项要求提出申请。

并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下载地址:

对企业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符合《标准》要求的,资质许可机关颁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

自2017年1月1日起,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自行失效。

对原有资质换证不考核业绩。

7、对按原资质标准取得的资质不满足新版《标准》要求的,怎么办?

答:

对企业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不满足《标准》要求的,资质许可机关不批准其相应资质换证,企业可在换证结果公布后3个月内提出低于原资质等级的同类别资质换证。

超过3个月仍未提出申请,从最低等级资质申请。

8、按原有资质标准取得资质的企业没有换证前,可以按新《标准》申请增项和升级吗?

答:

不可以,按照住建部新资质标准宣贯会精神,企业必须先把已有资质换证,才能进行增项、升级。

9、原标准有的资质,在新标准中被取消资质、资质名称发生变更、被合并、没有相应级别的,如何办理换证?

答:

按原标准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原则上可申请《标准》中同类别同等级资质换证,其中:

(1).按原标准取得预拌商品混凝土、园林古建筑、机电设备安装、机场空管工程及航站楼弱电系统、附着升降脚手架、送变电工程等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申请《标准》中名称变更后的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换证。

(2).按原标准取得建筑防水、防腐保温、建筑智能化、电子、港口装卸设备安装、通航设备安装、水上交通管制工程等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申请《标准》中合并后的专业承包资质换证。

(3).按原标准取得高耸构筑物、电信工程、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堤防、水工大坝、水工隧洞、火电设备安装、炉窑、冶炼机电设备安装、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管道工程等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申请《标准》中1项低于原资质等级并入的相应类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换证;其中,按原标准取得堤防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也可申请不高于原资质等级的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换证。

(4).按原标准取得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申请一级及以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换证。

(5).按原标准取得建筑防水、防腐保温、建筑智能化、电子、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消防工程、幕墙工程等三级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申请《标准》中相应二级专业承包资质换证;按原标准取得建筑防水工程二级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申请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一级专业承包资质换证。

(6).按原标准取得公路交通工程、水上交通管制工程等不分等级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申请《标准》中相应一级专业承包资质换证。

(7).按原标准取得模板作业分包、脚手架作业分包资质的企业,可申请《标准》中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换证。

10、过渡期内,按原标准取得资质的企业,按新《标准》还是老标准承接业务?

答:

过渡期内,按原标准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原则上按照《标准》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承接工程,其中:

(1).按原标准取得被合并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按照《标准》中合并后的专业承包资质承包范围承接工程。

(2).按原标准取得被并入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专业承包资质企业,仍可在其专业承包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接工程。

(3).按原标准取得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仍可在其专业承包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接相应工程。

 

(4).按原标准取得建筑防水工程二级、三级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分别按《标准》中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一级、二级专业承包资质承包范围承接工程。

(5).按原标准取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按《标准》中施工劳务资质承包范围承接劳务作业,不再划分类别和等级。

按原标准取得模板作业分包、脚手架作业分包资质的企业,在承接业务时只能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6).对于原标准中被取消的土石方等7个专业承包资质,在相应专业工程承发包过程中,不再作资质要求。

详见持老证在过渡期内承揽业务一览表

持老证在过渡期内承揽业务一览表

分类

序号

老证的资质专业

等级

可承接工程的新标准资质专业

对应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总承包

1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级

 

 

三级

 

 

2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级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级

 

 

三级

 

 

3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级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级

 

 

三级

 

 

4

港口和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级

港口和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级

 

 

5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级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级

 

 

三级

 

 

6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级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级

 

 

三级

 

 

7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级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级

 

 

三级

 

 

8

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级

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级

 

 

9

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级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级

 

 

1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级

 

 

三级

 

 

11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级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级

 

 

三级

 

 

12

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级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级

 

 

专业承包

1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三级

 

 

2

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取消,承接任务时不做资质要求

二级

三级

3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三级

 

 

4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三级

 

 

5

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

二级

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

不分级

三级

6

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承包

二级

取消,承接任务时不做资质要求

三级

7

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三级

 

 

专业承包

8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三级

 

 

9

高耸构筑物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并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过渡期内按照原资质等级承揽工程

二级

三级

10

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取消,承接任务时不做资质要求

二级

11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三级

 

 

12

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

 

 

三级

 

 

13

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三级

 

 

14

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

一级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

 

 

二级

 

 

15

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取消,承接任务时不做资质要求

二级

三级

16

预应力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取消,承接任务时不做资质要求

三级

17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三级

 

 

18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三级

 

 

19

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取消,在过渡期内按照原资质等级承揽业务

二级

三级

20

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三级

 

 

21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三级

 

 

22

电信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并入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在过渡期内按照原资质等级承揽业务

二级

三级

23

电子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三级

 

 

24

桥梁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桥梁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专业承包

25

隧道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隧道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26

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三级

 

 

27

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三级

 

 

28

公路交通工程(交通安全设施)

不分级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

 

 

公路交通工程(通信系统工程)

不分级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

 

 

公路交通工程(监控系统工程)

不分级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

 

 

公路交通工程(收费系统工程)

不分级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

 

 

公路交通工程(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

不分级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

 

 

29

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三级

 

 

30

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31

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三级

 

 

32

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33

机场空管工程及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34

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35

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三级

 

 

36

港口装卸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37

航道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航道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三级

 

 

38

通航建筑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三级

 

 

39

通航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40

水上交通管理工程专业承包

不分级

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

 

 

41

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并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在过渡期内按照原资质等级承揽业务

二级

三级

42

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三级

 

 

专业承包

43

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三级

 

 

44

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三级

 

 

45

堤防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并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和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

建议在过渡期内按照原资质等级承揽业务

二级

三级

46

水工大坝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并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在过渡期内按照原资质等级承揽业务

二级

三级

47

水工涵洞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并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在过渡期内按照原资质等级承揽业务

二级

三级

48

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并入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在过渡期内按照原资质等级承揽业务

二级

三级

49

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三级

 

 

50

核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核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51

炉窑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并入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在过渡期内按照原资质等级承揽业务

二级

52

冶炼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

一级

并入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在过渡期内按照原资质等级承揽业务

二级

53

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并入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在过渡期内按照原资质等级承揽业务

二级

三级

54

管道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并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和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在过渡期内按照原资质等级承揽业务

二级

三级

55

无损检测专业承包

一级

取消,承接任务时不做资质要求

二级

三级

56

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57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承包

不分级

并入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在过渡期内按照原资质等级承揽业务

58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三级

 

 

59

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取消,承接任务时不做资质要求

二级

三级

60

特种专业(建筑物纠偏和平移)

不分级

特种专业(建筑物纠偏和平移)

不分级

特种专业(结构补强)

不分级

特种专业(结构补强)

不分级

特种作业(特种设备的起重吊装)

不分级

特种作业(特种设备的起重吊装)

不分级

特种专业(特种防雷)

不分级

特种专业(特种防雷)

不分级

劳务

1

木工作业分包

一级

施工劳务企业资质

不分级

二级

2

砌筑作业分包

一级

二级

3

抹灰作业分包

不分级

4

石制作分包

不分级

5

油漆作业分包

不分级

6

钢筋作业分包

一级

二级

7

混凝土作业分包

不分级

8

脚手架搭设作业分包

一级

二级

9

模板作业分包

一级

二级

10

焊接作业分包

一级

二级

11

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

不分级

12

钣金工程作业分包

不分级

13

架线工程作业分包

不分级

11、过渡期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动态核查按照新标准还是老标准核查?

答: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实施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时,对按原标准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按新版《规定》和原标准进行动态监管;对按新版《标准》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按新版《规定》和新版《标准》进行动态监管。

12、新《标准》没有对特级资质进行明确,如何申请?

答:

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仍按《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和《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办法》(建市[2010]210号)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承包范围第4条改为“取得特级资质的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中“房屋建筑”改为“建筑”,“冶炼”改为“冶金”。

13、新《标准》资质分类有哪些?

和老标准对比有哪些变化?

答:

《标准》中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

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类别与等级。

总的来说,总承包资质类别基本不变;专业承包部分类别被取消,部分类别资质名称发生变更,部分资质被并入其他专业承包资质或总承包资质,变化情况详见《专业承包资质修订情况对照表》:

专业承包资质修订情况对照表

序号

原专业承包资质类别

修订情况

1

地基与基础工程

保留

2

土石方工程

取消

3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保留

4

建筑幕墙工程

保留

5

预拌商品混凝土

变更为“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

6

混凝土预制构件

取消

7

园林古建筑工程

变更为“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8

钢结构工程

保留

9

高耸构筑物工程

并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10

电梯安装工程

取消

11

消防设施工程

保留

12

建筑防水工程

与“防腐保温工程”合并为“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13

防腐保温工程

与“建筑防水工程”合并为“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14

附着升降脚手架

变更为“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

15

金属门窗工程

取消

16

预应力工程

取消

17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

保留

18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变更为“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19

爆破与拆除工程

取消

20

建筑智能化工程

与“电子工程”合并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21

环保工程

保留

22

电信工程

并入“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23

电子工程

与“建筑智能化工程”合并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24

桥梁工程

保留

25

隧道工程

保留

26

公路路面工程

保留

27

公路路基工程

保留

28

公路交通工程

保留。

其中:

交通安全设施分项变更为公路安全设施分项;通信系统、监控系统、收费系统工程和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合并为公路机电工程分项

29

铁路电务工程

保留

30

铁路铺轨架梁工程

保留

31

铁路电气化工程

保留

32

机场场道工程

保留

33

机场空管工程及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

变更为“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4

机场目视助航工程

保留

35

港口与海岸工程

保留

36

港口装卸设备安装工程

与“通航设备安装工程”、“水上交通管制工程”合并为“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7

航道工程

保留

38

通航建筑工程

保留

39

通航设备安装工程

与“港口装卸设备安装工程”、“水上交通管制工程”合并为“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40

水上交通管制工程

与“通航设备安装工程”、“港口装卸设备安装工程”合并为“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41

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

并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42

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

保留

43

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保留

44

河湖整治工程

保留

45

堤防工程

并入“河湖整治工程”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46

水工大坝工程

并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47

水工隧洞工程

并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48

火电设备安装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军事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