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长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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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长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doc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努力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XXX副县长在2011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暨

第一次安委会(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2011年X月X日)

同志们:

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回顾2010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和分析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全面安排部署2011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

下面,我就做好今年全县的安全生产工作讲三个方面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

2010年,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全面落实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监管措施,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总体稳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领导重视程度普遍提高,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定期听取和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县安委会召开4次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乡镇和部门积极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完善目标考核,确保了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效显著,按着自治区的统一部署,我们组织开展了4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采取强力措施,推进企业自查、乡镇部门检查和县政府督查有机结合,全县重大危险源监控率、工矿企业隐患排查率、隐患整改率以及重点工程安全监管水平得到有效提高,安全生产形势好转。

三是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深入推进,县安监、公安、国土等部门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在矿山企业、烟花爆竹、冶金等行业集中开展严厉打击无证和证照不全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限期整改、关闭、取缔了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企业,规范了安全生产秩序。

四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收到实效,在人员密集场所、企业尾矿库、危化企业、有色冶金企业、应急救援、职业健康6个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有效地改善了安全生产环境,实现了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措施的长效性,安全事故发生率大幅下降。

五是烟花行业监管取得新进展,进一步加强监管队伍建设,严格企业开工条件,强化定置管理,实施全天候巡查,深入推进“打非”工作,实现了烟花行业“零”事故的历史性突破。

六是宣传教育培训扎实到位,把全员培训作为企业开工验收条件之一,全区烟花爆竹专题业务及驻厂安监员培训班和全市职业健康培训班在我县举办,“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科技周”活动扎实有效,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得到提高。

应该说,2010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除了赤锦铁路的事故外,全县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稳定,成果来之不易。

特别是乡镇一把手抓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安监队伍管理工作做得更细、更具体,安全生产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得到进一步强化,县政府予以充分肯定。

但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成绩不累加,每年都是从零做起。

我们不能认为2010年不出问题,2011年就不出问题,稍有懈怠,可能就有大的事故发生。

所以,对于安全生产工作必须高度重视、必须时刻清醒、必须保持常态。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还面临着严峻形势,仍然存在诸多不足和薄弱环节:

一是认识不足。

部分乡镇和部门仍然对安全生产工作认识不到位,重经济发展、轻安全生产现象依然存在,有的乡镇和部门仍没有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表现为安全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偏低、监管人员不稳定、隐患治理和跟踪整改不到位。

个别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管仍然存在死角,全县2010年工矿商贸企业发生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超过了市下达的指标;二是责任不明确。

我们在各种会议上,多次强调安全生产责任,可是个别部门仍然不清楚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到底是什么、应该做什么、怎么做。

还有的部门没有层层落实责任,工作浮在表面上,没有真正重心下移、落到实处,对责任制落实的跟踪、监督、检查力度不够,致使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具体人员监管,出现了本应该避免的安全生产事故;三是落实不到位。

个别乡镇、部门、企业面上工作做的多、实际工作做的少,只是停留在开会、发文上,对安全隐患和问题掌握不全面、发现不及时、整改不到位。

个别部门执法检查工作不深、不细,流于形式、走过场。

致使已多年未发生事故的企业,自去年以来连续发生了几起安全生产事故。

同时,部分个体、私营企业安全生产设施、隐患整改等经费没有保证,企业负责人违章决策、违章指挥的粗放式管理依然存在;四是基础薄弱。

我县企业数量众多、行业领域较广,安全监管对象不仅点多、面广,而且基础相对较差。

特别是一些规模较小的厂房和建筑施工企业设备简陋、技术落后,从业人员文化素质低、流动性大。

同时,还存在部分无证、无照的非法生产经营点很难纳入到安全监管的范围之中,如非法液化气充装点、非法运输、个体施工队等,这些组织由于安全生产条件得不到保障,安全生产隐患较大。

思想认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认识到位了,处处设防,发生安全事故机率就会降低,认识不到位,对存在问题熟视无睹,必然会给安全生产带来隐患。

所以,各乡镇、各部门务必把安全生产放到事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生安危的高度来对待,无论是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还是道路交通、群体活动、社区生活,都要将安全作为前提,切实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真正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全力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实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的第一年,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至关重要。

我们要按照“控制事故总量,减少事故损失”要求,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重特大事故,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一)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23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国务院去年7月19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是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核心是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我们要进一步把握和领会好《通知》的实质性内容,全面贯彻执行《通知》各项要求:

一是加大投入力度,安装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

《通知》中规定,煤矿、非煤矿山企业要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并于3年之内完成。

逾期未安装的,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

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于2年之内全部完成。

大型尾矿库要安装全过程在线监控系统,大型起重机械要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

各企业要根据此标准,对照现在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必须在财务预算中确定必要的安全投入,制定出设备更新和完善方案,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设备安装并达到要求标准;二是明确赔偿标准,正确对待出现生产安全事故的严重后果。

《通知》明确要求,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从2011年1月1日起,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发放给工亡职工近亲属,并依法确保工亡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发放。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109元。

按照此标准计算,如果企业在生产安全事故中死亡1人,对死亡人员家属经济赔偿以及对企业的处罚就在100万元左右,这还不包括对企业关停处理。

所以大家要清楚,今年我们的企业在安全生产中是绝对不能出事、也绝对出不起事;三是加强事故问责,落实更加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通知》规定:

对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地市级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

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要按规定追究省部级相关领导的责任。

对所辖区域非法生产企业(单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致使非法生产企业(单位)存在的,对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以及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加大对事故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企业,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上级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以及法律责任。

对因非法违法生产造成人员伤亡的,以及瞒报事故、事故后逃逸等情节特别恶劣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对于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企业,严格限制新增的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并作为银行贷款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可见,一旦企业出现安全事故,不仅会使企业不能继续发展,而且会影响到有关行政人员的前途,甚至会影响到全县经济的发展。

所以,各乡镇、各部门和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为了把国务院23号《通知》精神贯彻执行到位,在今年全县的安全生产工作中要强化落实四项责任:

一是要强化领导责任。

坚持“属地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各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是负责人的义务、责无旁贷。

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到总体工作部署当中,进行统一规划、同步安排和整体推进。

务必做到严格目标管理、层层签订责任书、逐级分解任务和细化责任落实;二是要强化部门责任。

各单位要重新梳理并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工作原则,涉及到安全生产工作该开的会议必须开、该管的事情必须管、该投入的必须确保资金到位。

安全行政审批部门,必须依法进行审批、监督和处罚,要严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关和消防安全审核验收关,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予发证。

哪个环节出问题,要严肃追究哪个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的责任;三是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企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2010年23号通知精神,要加大安全设施资金投入,从硬件上保证生产安全。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现场带班下井制度;四是强化安全生产问责。

落实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区域内非法违法现象严重和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的乡镇、部门负责人事前责任追究制度。

同时,严格追究因事故控制不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乡镇、部门负责人的行政、法律责任,并对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不力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一律按规定上限从重处罚,决不姑息。

(二)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要抓住专项整治这条主线,制定切实可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突出工作重点,抽调专业人员,对各行业(领域)企业逐个进行深入、细致的集中整治。

要区分企业存在安全生产问题的性质和程度、区分轻重缓急:

对重大安全问题,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对非法生产经营企业,坚决关闭取缔;对证照齐全、但安全生产不达标企业,一律停产整顿,什么时间整顿好,什么时间恢复生产。

1、开展烟花爆竹行业专项整治工作。

要在去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投入、加强监管力度,确保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严把复工验收关。

按照“谁监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申请开工生产的企业,统一验收标准,严格验收条件,对达不到标准的企业,决不允许开工生产;二是继续强力推行“定置管理”和实施百分制考核。

企业必须严格实行定岗位、定人员制度,做到原材料、产品规范化放置与管理。

对百分制考核中名次排在后面的企业实行重点管理,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首先强令退出;三是大力开展烟花生产专项检查工作。

由县安监局、乡镇政府、乡镇专管员、驻厂安监员组成多个层面的检查组,针对烟花生产企业进行多频次、不间断、全覆盖、立体式的巡回监督检查,全面治理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有效杜绝“四超两改”行为,从根本上遏制违规生产行为;四是全力做好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公安部门牵头,各乡镇和县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配合,开展“打非”联合执法行动,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有过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经历的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坚决杜绝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今年伤亡故事提高赔偿标准,烟花企业的保证金也要相应提高。

2、开展井工矿山企业专项整治工作。

要以严格落实井工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现场带班制度为重点开展整治工作。

全县煤矿仅长胜镇榆树林子矿业一家企业,现已全面启动生产,在各地煤矿安全事故多发的形势下,长胜镇、县安监局等部门和企业更要切实加强煤矿的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继续抓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从整个生产流程,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抓起,尽快改变企业安全基础薄弱的现状。

二是狠抓矿井“一通三防”瓦斯集中整治工作,强化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加快矿井技改步伐,及时查出隐患、加强隐患整改。

三是严格规范企业生产行为,严防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生产;在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中,要针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范围去开展工作。

一是盯住事故隐患较多、安全条件差的非煤矿山,特别是小型露天采石场和尾矿库,督促企业在爆破、通风、边坡和尾矿库等方面规范管理,加强“两会”期间、夏季暴雨期和年初岁尾等时段的监管工作。

二是对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进行建设和生产经营的、已关闭取缔后死灰复燃的、乱采滥挖和超层越界开采的、未经审批修建尾矿库和违规排放尾矿的、瞒报事故的、拒不执行停产整顿和关闭取缔指令的企业,要坚决采取断水、断电等强制措施,决不允许生产。

三是严把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关,要加强对许可证延期的动态条件审查,不得随意降低条件。

对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程序和不具备安全许可条件的,要立即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取缔关闭。

3、开展危险化学品行业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做好许可证的延期和换证工作,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对规模小、条件差、管理乱不具备许可证延期条件或者没有完成重大隐患整改的企业,一律不予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或换证手续;二是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进行严格检查,突出抓好火工产品、液氨、石油液化气、氰化钠剧毒溶剂等生产储运环节的安全监管,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通过整改仍无法解决的,要坚决取缔,对关闭或转产企业存留的药料、成品、半成品要妥善处置;三是对民爆器材单位进行严格检查,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严厉查处私藏雷管、炸药等行为,坚决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和民用爆炸物品爆炸事故的发生。

4、开展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今年,要把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行为作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之一。

一是要明确工作职责,在这里强调一点,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开展此项工作的主体责任,要牵头组织实施,积极配合县矿管办等部门,开展好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相关工作;二是要采取联合行动,被盗采资源企业、所在地乡镇政府和矿管部门要密切配合,确定专人负责、明确重点盗采区域与矿种,从重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行为。

对各盗采矿点采取果断措施,该填埋的填埋、该炸毁的炸毁;三是严格落实责任,对于在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过程中出现伤亡事故的,要按“属地管理”原则,严肃追究相关企业、乡镇与部门的责任。

5、开展道路交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随着私驾车、货运车辆的增多,无证驾驶、不能熟练驾驶现象也随之增加,给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带来压力,这就需要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认真做好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交通部门与交警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大对公路安全养护投入,积极改造危险路段、桥梁,进一步完善公路标志、标线设置,提高道路及其它交通设施的安全性能;二是交通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各类运输企业的管理,严把运输企业的车辆运营关,进一步加大客运车辆安全例检和强制保养措施,防止不符合要求车辆违法违规运营。

加大对客运车站的管理力度,严格运输企业从业人员资格审查,保证营运司机保持良好工作状态;三是交警部门要加大对主要运输线路巡查和监管力度,并对乡村道路加强管理,认真治理农村公路行车秩序,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农用车载人等违法违纪行为,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6、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在消防安全领域,消防部门要对建设工程消防设施进行严格审查与验收,加强消防安全的源头管理。

加大对学校、车站、宾馆、商场、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检查与治理力度,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

加强对店铺、仓库、“三合一”(住宿、储存、生产)场所、加油站、液化气充装站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治理,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坚决予以停业整顿。

严格对各类群众性大型文化娱乐活动的审批、把关,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坚决防范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

(三)实施更加有力的综合监管,推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1、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建立健全县政府统一领导、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乡镇政府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各乡镇、部门要严格按着各自的工作职责,把无证无照进行生产经营和建设、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关闭取缔后擅自生产以及抗拒安全执法等非法违法行为作为打击的重点。

采取突击检查、暗查暗访、有奖举报等方式,对发现的非法违法企业(项目),要果断采取停电、停水、查封等强制措施,并追查非法行为的原料来源和产品销售情况,切断非法生产经营的利益链。

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企业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触犯法律人员一律依法、从重追究法律责任。

将非法违法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对于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推进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安全生产秩序。

2、切实提高企业自身安全。

一是抓好各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加强企业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对未进行安全设施审查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行政许可手续。

全面清理近几年的建设项目,按程序依法补办“三同时”手续,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二是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监管机构,继续做好职业危害申报、作业场所监督检查和粉尘、高毒物品危害专项治理等工作,严格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颁发管理,加强宣传培训,提高企业职业危害防控观念和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逐步实现安全管理从“防死人”向“防伤人”转变;三是督促各企业与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合作,并增加投入做好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制定操作性较强的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应对安全生产事故和应急事件的能力;四是借鉴和推行吉隆矿业安全生产工作管理经验,一线工人确认生产环境不安全时可以拒绝下井工作。

3、加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力度。

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特别是乡镇一级的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

各安全监管队伍要严格履行职责,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要敢于执法、敢于碰硬,认真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责任追究。

绝不能迁就照顾,真正解决安全生产法规“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问题,增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强制性。

同时,还要正确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关系,要在执法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落实执法工作,积极帮助和指导企业自觉排查隐患、解决问题、改进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4、注重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要抓好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政策,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曝光因忽视安全生产发生事故的反面典型,树立“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生命只有一次”的安全理念;二是要抓好安全技能培训。

落实“先培训、后上岗”规定,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强制性安全教育培训,注重加强培训农民工工人,切实提高其操作技能和安全素质,不经过培训、没有考核合格的特殊岗位人员绝不能上岗作业,全面提高从企业负责人到一线工人防范安全事故的能力;三是要引导公众参与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完善有奖举报、违法行为列入黑名单等制度,加大对信访、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动员全社会共同监督、参与和关注安全生产工作。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乡镇、各部门要强化安全生产的危机意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必须严格规范、责任必须落实到位、措施必须细致可行,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任务抓实抓好。

会后,各乡镇、各部门要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立即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工作,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有一个良好开局。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安全生产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各乡镇、各部门的积极配合、通力协作。

安委会办公室要发挥好综合协调、监督指导作用,各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积极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尤其是对一些设置安全生产前置条件的审核审批,要严格按要求把好关,不能为了部门利益和局部利益,放松安全生产要求。

各乡镇要各司其职,管好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做到安全生产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形成“政府统一领导、乡镇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责任,严肃纪律。

坚决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对出现责任事故的单位,取消年底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建议有关部门把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作为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对安全生产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以及疏于管理、有法不依和排查整改不力的,要按照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和“四不放过”原则,采取责任倒查的方法,严肃查处、严格问责。

同志们,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

我们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多措并举、齐心协力、真抓实干,全力做好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努力防范各类事故,推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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