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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XX年农民负担情况汇报

某县XX年农民负担情况汇报

  云南省**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全县农民负担从改革前的人均86.56元、亩均负担30.52元降至人均30.32元和亩均10.69元,减负率达64.97%。

随着农业税的取消,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面临新的考验,而减轻农民负担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任务,我县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做好新形势下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牢固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有关减负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坚持增收与减负两手抓,把国家的减负政策坚决落到实处,有效的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真正让群众从减负中得到了实惠。

下面就我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基本县情

  **县地处西双版纳州西部,有一个省级口岸——打洛,是通往泰国、缅甸的主要通道,国境线长146.56公里,土地总面积5511平方公里,辖6镇5乡、85个村民委员会、938个村民小组。

境内居住着傣、哈尼、拉祜、布朗等25个少数民族,是一个集边疆、民族、山区、边境为一体的农业县,总人口29.8万人,农业人口25万人,占总人口的83.89%;少数民族人口25.9万人,占总人口的86.91%。

全县有耕地面积71万亩,主要经济作物是粮、糖、茶。

**是驰名中外的XX茶的故乡,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县,是云南蔗糖生产基地县,XX年,完成生产总值23.656亿元,财政总收入为1.421亿元,支出4.8118亿元,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0480.02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577.7元。

  二、实施减负工作情况

  党政“一把手”负责制落实情况

  农村税费改革后,国家规定要进一步强化减轻农民负担,实行党政领导“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

按照要求,我县及时成立了由党政领导“一把手”任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为成员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并每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调整充实,形成强有力的组织保证,确保了各项减负政策的落实到位,同时把减负工作的好坏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依据来执行。

做到“听、看、问、访、查”相结合,又要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按照一个标准、一个口径、一把尺度的要求,民主评议、综合评价,将考核结果与年度目标责任制和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挂钩,与领导干部的晋升晋级挂钩,以此来推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走上经常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开展政策宣传,统一思想认识

  以普法宣传为契机,以召开群众会、广播电视宣传等形式,认真组织开展了农村税费改革精神和中央、省、州等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宣传活动。

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增强执法部门、涉农收费部门的法律意识和政策水平,开展对涉农收费的专项治理,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督办和查处。

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制意识、维权意识,营造出良好的政治氛围和社会环境。

  农民负担检查及监测网点工作情况

  我县每年由县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牵头,成员由县纪委、县委政策研究室、财政局、发改局、农业局、政府法制办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全县农民负担情况进行年度执法检查,然后形成汇总材料上报县委、政府,XX年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下发了海发[XX]10号文件《关于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的意见》,通过执法检查,未发现擅自设立或变相恢复明令取消的项目,能够按照“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民主管理、量力而行、群众受益、上限控制、上级监督、使用公开”的原则进行。

二OO三年农民负担为1.4%,人均负担21元,亩均负担8.40元;二OO四年农民负担为0.5%,人均负担8.20元,亩均负担3.20元;二OO五年农民负担为0.8%,人均负担14.20元,亩均负担5.60元,二OO六年农民负担为1.04%,人均负担21.3元,亩均负担4.2元,二OO七年农民负担为1.0%,人均负担22.4元,亩均负担2.60元。

  为有效做好农民负担监测工作,按照建点的要求,使得此项工作能及时、准确地收集整理网点调查数据,为上级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提供翔实可靠的决策依据,适时掌握农民负担动态,更好地指导农村工作,我县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坝区、山区、半山区八个乡、24个村委会72户农户作为网点调查乡村户,自二OO四年底建立以来,已先后出过7期季报、三期半年报、一期年终报,并及时上报县委、政府和有关部门。

  农村集体土地补偿费管理情况

  1、建立健全土地征用费专户管理制度,确保实现资金及时足额兑付。

  按照要求,为了能够更好的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补偿费管理工作,**镇于XX年1月在中国建设银行**县支行开设了土地征用费管理专户,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

对所被征用土地补偿费进行统一存储和兑付。

据核算汇总,到目前为止,全镇已对国道214线涉及的景龙、曼贺、曼尾三个村委会的部分村民小组被征用的水田、鱼塘、茶地、甘蔗地等共计1053.85亩土地及果树285棵、竹子929棵共计19890626.95元的土地征用费,通过专户及时、准确的兑付到了农户手中。

  2、规范土地补偿费的专项核算及专项审计制度。

  为详细、具体核算土地征用费的收支情况,**镇由农业中心农经办代管并专门设置了“土地征用费”、“土地补偿费”两个相关的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首先,将上级拨付的土地征用费直接转入专户;其次,由集体经济组织将需要兑付的土地补偿费花名册及资金使用申请表一并交到农经办;第三,对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全面审核。

即对花名册中的户数、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统计情况进行严格审核,与事先掌握的第一手资料进行比较,经审核后由领导审批再支取资金。

并派出农经相关人员协助村委会和村民小组进行兑付。

领取补偿费时需由领款人签字按手印,同时民主理财小组在花名册上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后作为原始凭证及时通过“土地补偿费”科目进行核算。

  3、建立健全土地补偿费的公开制度及民主监督机制。

  为防止虚报面积、套取资金等不良现象发生,**镇全面落实将土地补偿费的使用、补偿、管理情况纳入农村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内容。

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将土地补偿费专户管理的收支和分配情况及时以书面和口头结合的形式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对土地补偿费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在财务流程完成后,按照财务公开程序进行公开。

  4、确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需要,充分尊重被征地农民的意愿。

不得强制扣留农户的土地补偿费,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使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有保障。

在征地补偿过程中,**镇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提高为“三农”服务的思想入手,认真履行好应尽的职责,确实维护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法权益。

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使用和监督向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农村建房、土地收费情况

  按照国土籍[1990]第93号文件规定,农村居民生活用地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每宗收取5元,200平方米以上每宗地收取10元,而我县土地部门在农村办理土地证时按城镇居民住房用地最高标准30元收取。

以上收取的土地登记费30元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发办[1993]10号文件规定,已明令取消,但部分乡镇仍在收取。

  免征农业税政策落实情况

  落实取消农业税的政策。

根据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政策要求,在XX年取消农业特产税的基础上,XX年全县免征农业税。

  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

  全县85个村委会,930个自然村开展粮食直补、农机具补贴、退耕还林补现工作。

  1、截止XX年对全县11个乡、1个农场进行粮食直补,直补资金为761.9万元,补助户数50665户,补助人数239104人;

  2、对全县7749户进行退耕还林补现工作,补助金额为784.8308万元;

  3、农业生产增资补贴215万元,补贴面积46.78万亩,补贴户数为52264户,共计24万人。

  4、村级组织运行资金补助拨付和使用情况。

XX年1—10月运转经费开支480.66万元,其中:

财政支付村组干部报酬271.41万元;

(2)村两委工作经费170万元;(3)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经费17.28万元;(4)村级治保员、调解员补助及村委会治保调解工作经费21.97万元。

  5、其他补助: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助12.225万元;抗震安居补助660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540.46万元。

  村内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

  我县自XX后6月25日由县政府召开了“**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动员会”,宣布正式启动全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县政府领导的安排布置,于XX年6月30日下发了“关于申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通知”,要求各乡于7月14日前将申报项目上报县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

  为更好地开展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申报工作,财政局领导及时协调县农业局、县农委办,抽调了三位同志协助综改办开展此项工作,综改办按照县政府的安排,对各乡镇申报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进行了全面审核。

审核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初审阶段:

首先对各乡镇申报的项目审核其是否符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确定符合申报范围的项目。

第二阶段是根据各乡镇实际自然村数,计算出覆盖面比例,在符合申报范围的项目中再进行最后筛选,确定各乡镇的项目数量。

第三阶段是根据所确定的项目数量进行全面汇总,汇总表分为“项目汇总表”、“项目分类汇总表”等。

  1、项目申报汇总情况。

根据县政府的指示,全县按照944个村民小组作为20%覆盖面计算基数,全县覆盖面为189个村民小组,按照中央、省政府的要求,各县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覆盖面必须在20%以上的精神,我县按200个村民小组上报奖补项目,全县财政奖补项目覆盖面已达到21.18%。

全县审核初定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共200件,共分六个项目类型:

其中:

①道路硬化建设项目37件,占项目总数的18.5%;②村内文明路建设91件,占项目总数的45.5%;③文化设施18件,占项目总数的9%;④人畜饮水42件,占项目总数的21%;⑤公厕11件,占项目总数的5.5%;⑥垃圾池1件,占项目总数的0.5%。

  以上六个项目类型均分为“新建项目、在建项目和已建项目”。

其中:

新建项目89件,在建项目81件,已建项目30件。

  2、项目申报投资情况

  全县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总投资为4624.4万元。

其中:

道路硬化投资1044.6万元,占总投资的22.59%;文明路建设投资2682.09万元,占总投资的58%;文化设施建设191.67万元,占总投资的4.93%;人畜饮水602.84万元,占总投资的13.04%;公厕99.2万元,占总投资的2.15%;垃圾池4万元,占总投资的0.09%。

分项投资情况。

新建项目总投资1963.04万元,占总投资的42.45%;在建项目总投资2171.71万元,占总投资的46.96%;已建项目总投资489.65万元,占总投资的10.59%。

  村级“一事一议”项目资金来源总额为2842.33万元,其中:

群众自筹1680万元,占来源总额的36.33%;其他1033.1万元,占来源总额的22.34%;上级补助126.2万元,占来源总额的2.72%;乡镇补助3.03万元,占总额的0.07%。

  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执行情况

  在落实农村订阅报刊实行“限额制”后,我县农村集体的报刊征订都是按自愿原则,不搞任务分配或摊派进行征订,多数村对限额制执行情况比较好,村级报刊订阅滥摊派现象得到了有效治理。

就目前从全县各村组的征订情况看,都未超过300元。

  公示制执行情况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政策规定,搞好涉农收费项目、价格的检查落实,及时把“**县主要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栏目”,公示到各涉农收费单位及人员相对密集的村组,做到家喻户晓,让广大农民群众能够在第一时间了解和掌握涉农收费的一些基本情况、村务公开情况、财务公开情况,真正使得项目公开、标准公开、范围公开。

  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执行情况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布局调整,根据辖区自然村的地理位置、人口、经济状况、民族结构、村间的距离等进行整体规划和重新布点,宜并则并、需增则增。

全县XX年撤并学校3所,撤并教学点14个。

在调整优化布局任务的同时,积极推行农村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

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课本和寄宿生活补助,完善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机制。

中央、省、州共下达免教课书、免学杂费、寄宿制生活费290.66万元,享受免学杂费学生人数达47617人,享受免教课书学生人数达23809人。

收费标准严格按西发价格[XX]69号文件规定执行,幼儿保育费每学生每月10元、幼儿教育费每学生每月20元,小学住宿费每学生每学期75元。

代收小学作业本费每学生每学期5元,初中作业本费每学生每学期10元,幼儿伙食费每学生每月60元、县级100元,参保在坚持自愿原则的基础上,保险费每学生每年48元。

据调查了解,未曾发现向学生收取高额住宿费和统一购买教学辅导材料和学具,也未曾发现向学生乱收费来偿还学校建设的债务和要求学生统一购买校服。

  农业生产性费用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情况

  1、农村水电费收缴费情况

  随着农村电网改造建设步伐的加快,农民电费负担有所缓解。

目前农村用电收费标准分为两类:

一是电力公司供电的村寨按总表收取标准为0.45元/度,农民实际摊交0.50—0.70元左右;二是农场电站供电的村寨按总表收取标准为0.50元/度,农民实际摊交0.60元—0.80元度左右,比如打洛的部分村寨,电费收取标准农民还能承受,但是电力设施的维修及改造费用较高,无形中增加了农民的负担,对此群众有所反映,另外由于管理上的原因,加之至今尚未进行农网改造的地方,要么管理不善,部份存在偷漏电现象;要么线路老化,日长年久未能维修和改造,单位电价有所提高,最高可达1.20元/度,比如勐遮镇曼洪村委会、西定乡曼玛村委会等。

  2、农业灌溉用水水费情况

  **县农业灌溉用水,分别由多个大大小小的水库供给,用水费由各水库按勐价发[1992]22号文件规定收取,每亩水田一年的生产用水平均收取生产性水费12.00元,勐遮镇最具代表性,个别乡镇至今尚未对农业用水进行收费,比如打洛镇等,工业用水收费按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3、农机收费情况

  根据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的批准收费项目,经县物价部门核准和备案,依据云价费发[1995]69号和云政办发[XX]88号文件精神,我县收取各种型号拖拉机农机服务费标准为:

轮式拖拉机60.00元;链式拖拉机40.00元;小型拖拉机30.00元;其他农业机械10.00元。

保险费:

大拖拉机380元/年;小型拖拉机100元/年;年检30元。

费用收取后,其中:

县、乡各40%,省、州各10%。

目前主要收到的是轮式及小型两类服务费用,其它方面无超标收费情况发生。

  4、畜牧产品服务性收费情况

  动物防疫及动物产品检疫的收费,我县也严格按照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的批准收费项目进行收取服务费用,不存在多收,乱收现象。

  5、化肥、种子调拨、进帐、出售等价格情况。

  在杂交种子的调销中,统一由县种子公司调拨,销售价格各乡镇与县上统一,杂交水稻每包36元,杂交包谷每包26元,化肥:

国产尿素:

XX年1662元/吨,XX年2025元/吨,增17.9%;普钙:

XX年480元/吨,XX年430元/吨,减11.6%;国产复合肥:

XX年1285元/吨,XX年1200元/吨,减7.8%。

不存在乱提高销售价的行为。

  6、兽医屠宰税收缴情况。

  每头猪各种税费共收取45元,其中:

检疫费4元,屠宰费20元,工商6元,国税15元;每头牛各种税费共收取50元,其中:

检疫费20元,屠宰费4元,工商6元,国税20元。

工商和国税均为代收,全额上交各相关部门。

  7、婚姻登记收费情况。

  通过XX年农民负担年度执法检查,原民政部门下发的海民字[XX]33号文件,收取结婚表格费,结婚表格3份,每份2.00元,计6.00元,离婚表格2份,每份2.00元,计4.00元,这两项表格费在物价部门没有核准收费,现已取消和整改。

目前,在本着“结婚、离婚自愿、自由”的原则基础上,我县严格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县物价部门的收费项目所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结婚登记工本费9元/对;离婚证工本费10.50元/对。

不存在乱收费和搭车收费以及利用职权之便强行收取其它费用等现象。

  8、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独生子女“奖优免补”政策落实情况。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有效减轻了农民群众看病的负担,受到了农民群众的欢迎,四年累计357137人次得到补偿,补偿金额为974.63万元。

农村独生子女“奖优免补”政策的实施,向农民群众传播婚育文化、帮助农民群众转变婚育观念。

引导农民群众自愿放弃多生育实现“少生优生、降低全县生育水平,提高人口质量、脱贫致富”的目的。

逐步建立起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四年累计全县共有4620户,9572人享受到了“奖优免补”政策,资金总投入396.67万元。

  三、减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部分村寨村内“一事一议”筹资投劳程序还不规范,公开不及时,部分村组有超标现象。

  2、相当一部分农村电网现在已经老化,供电部门收费标准虽为0.45元/度,但农户实际平摊下来的电费仍然较高,造成农村用电负担还相对较重。

就全县农村范围内不同程度存在隐性负担等矛盾。

  3、部份领导干部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关减负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上存在松懈、麻痹思想,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仍然薄弱。

  4、村组集体债权清收困难,并因此而引发了一些群众之间的矛盾。

  5、农村土地私下流转严重,流转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多由村两级留底,不到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备案,为今后的土地纠纷埋下了隐患。

  6、县级财政的压力加大。

现行的财政管理体制使我县可用财力的规模缩减,而相应的刚性支出逐年增加,我县是典型的“吃饭财政”、“保工资、保运转”已经是县乡两级财政工作的重点,“两税”取消后,我县减收达4700多万元,财政的收支矛盾进一步加剧。

如农村税费改革前,全县的村、组办公经费、干部补贴主要依靠县乡补助、村提留、乡统筹及集体经济收入。

XX年全县的村提留、乡统筹收入达755.23万元,取消乡统筹后,XX年村级的转移支付仅为125万元。

可用资金量小,难以安排,致使村委会、村民小组运转困难。

  7、村基层组织运转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影响。

农村税费改革后,取消农业特产税和“三提五统”,农村基层组织的经费纳入县级财政转移支付,XX年我县在兑付这一部份经费时,相当一部分村小组长就认为补贴低、事情多,不愿干。

一些致富门路多、有经济头脑的年轻人不愿进班子。

农业税取消后,相应的20%农业税附加也随之取消,农村基层组织的经费保障难度进一步加大,村级经费不能及时得到保证,单靠基层干部的政治热情是难以持久的,村级组织也势必难以正常运转。

  四、今后工作打算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任重道远,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牢固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

  继续深入落实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和各项惠农利民政策。

严格按照中央、省、州关于农村税费改革的总体要求,不折不扣地把减负政策落到实处,确保农村税费改革各项政策到位,执行不走样。

对村集体公益事业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和检查,防止挪用,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

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以巩固减负工作成果。

  全面落实有关减负各项制度。

继续落实农民负担预决算、监督卡、财务公开、专项审计等制度,全面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涉农收费部门工作汇报制、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充分发挥这些制度的监管作用。

  加强农村电网改造力度,兼顾农民利益,电力部门应适当分担电损带来的损失,让利于民。

  按文件规定取消土地登记30元,农村土地证采用5元/本的普通本。

  加强农村公示制建设。

责成有关部门健全完善、规范农村公示制方式、范围及内容,既宣传贯彻落实政策,又充分提高“公示制”的质量和水平。

  规范农村收费项目政策宣传,不准强行服务,强行收费,不准只收费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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