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TOT模式采购项目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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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TOT模式采购项目文件.docx

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TOT模式采购项目文件

XXX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TOT模式)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人: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日期:

2015年11月11日

 

一、招标书2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

三、投标人须知8

四、投标人文件格式42

五、合同64

 

一、招标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家六部委25号令》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委托,就XXX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TOT模式)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2、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项目概况:

  1、本招标项目投资规模:

2、招标内容:

3、特许经营年限:

4、 四、投标中标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如有三证合一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得低于XXX万元人民币,拥有投资、建设、运营污水处理厂实际经验。

3投标人必须具有投资本TOT项目的投融资能力且其资产负债及信用状况良好,以满足本项目资金需要。

投标人应主要从以下方面证明具有投资本TOT项目投资实力:

3.1提供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3.2作出满足本TOT项目投资要求的投资计划书,以及为实现投资计划所采取的保障措施。

4投标人应具有运营污水处理厂的运营能力

4.1投标人需具有总规模为2万吨/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投资、建设管理和运营经验业绩。

4.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就组建运营需要的运营管理机构作出详细安排。

4.3投标人应证明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4投标人须能证明自己是一家注重企业形象,能承担社会责任,并能保护公众利益的企业。

4.5投标人近3年内没有发生重大环保问题或重大环境事故,没有因纳税问题受到税务机关处罚,未因为重大市场违规行为受行政性处罚(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理)(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理)。

4.6须提供投标公司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各级检察机关均可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5、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

  五、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尚未注册入库的投标人需登陆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投标单位登陆”进行注册并登记企业基本信息(上传的扫描件务必清晰)。

新注册入库单位填报、上传扫描件保存为“待审核”状态后,需带原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现场核验,以便各投标人及时参加本项目的报名,开标资格验证时,各投标人均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质文件进行验证。

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如因未注册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报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到现场进行证件核验合格后,需提交一份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红公章存档。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时间:

2、地点:

 3、招标文件售价: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八、投标地点:

 九、开标时间:

 十、开标地点:

 

十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十二、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13、其他事项:

1.招标人名称:

14、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邮箱: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容

1

1.1

本招标项目投资规模:

2

1.2

招标内容:

3

1.3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5

2.1

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6

2.4

招标文件质疑的书面提问截止时间及方式

截止时间:

提交方式:

信函或传真同时发送电子邮件

8

4.1

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9

4.3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0

4.4

递交方式: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递交

11

4.6

投标有效期:

90天

12

5.1

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

地点:

13

5.2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14

1、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二)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XXX万元整(人民币)

(三)投标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

(四)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转入投标保证金,凡不填写虚拟子账户或错写虚拟子账户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转入虚拟子账户的投标保证金一律作为误入款处理。

误入款按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和规定进行退还。

(五)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当天16:

00点前将投标保证金“进账单”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

上传“进账单”操作步骤:

从投标人的业务管理页面的转账凭证进入,点击右上角直接登记后找到该项目,点击选择进入填写流水号、缴纳日期,点击下一步,选择电子件管理,选择电子件上传,找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凭证的扫描件,点击上传成功后提交。

(六)因投标未及时上传“进账单”造成投标保证金不能正确入虚拟账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按下列方式入账:

(一)开户银行全称:

(二)收款人:

(四)联系人:

(五)联系电话:

三、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或返还

三、投标人须知

1说明

1.1项目综合说明

1.1.1本招标项目投资规模:

1.2招标内容

1.3招标人

1.4合格的投标人

1.4.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有合法有效工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4.2.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得低于XXX万元人民币,拥有投资、建设、运营污水处理厂实际经验。

1.4.3投标人必须具有投资本TOT项目的投融资能力且其资产负债及信用状况良好,以满足本项目资金需要。

投标人应主要从以下方面证明具有投资本TOT项目投资实力:

1.4.3.1提供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1.4.3.2作出满足本TOT项目投资要求的投资计划书,以及为实现投资计划所采取的保障措施。

1.4.4投标人应具有运营污水处理厂的运营能力

1.4.4.1投标人需具有总规模为2万吨/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投资、建设管理和运营经验业绩。

1.4.4.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就组建满足运营需要的运营管理机构作出详细安排。

1.4.4.3投标人应证明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1.4.4.4投标人须能证明自己是一家注重企业形象,能承担社会责任,并能保护公众利益的企业。

1.4.4.5投标人近3年内没有发生重大环保问题或重大环境事故,没有因纳税问题受到税务机关处罚,未因为重大市场违规行为受行政性处罚(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理)。

1.4.4.6须提供投标公司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各级检察机关均可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1.4.5投标人不得为下列情形之一:

1.4.5.1为本TOT项目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单位。

1.4.5.2与本TOT项目设计及咨询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4.5.3与本TOT项目设计及咨询单位有相同的自然人股东的。

1.4.5.4与本TOT项目本设计及咨询单位人员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4.5.5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不同投标人。

1.4.5.6集团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1.4.5.7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持续存在被责令停业,或被暂停、被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财产被接管、查封、冻结的。

1.4.5.8具有其它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

1.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对中标人的基本要求

1.中标人应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十个工作日内与签订《XXX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TOT模式)采购项目合同书》。

2.中标人签订《XXX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TOT模式)采购项目合同书》后30日内,应在XX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全资子公司即项目公司,从事XX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工作,中标人与其设立的项目公司对《XXX城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TOT模式)采购项目合同书》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4、中标人在XXX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即项目公司,唯一目的和经营范围为从事污水处理业务,并与中标人共同履行《XXX城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TOT模式)采购项目合同书》中的所有义务。

未经招标人批准,该子公司不得从事其他业务。

5.中标人在《XXX城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TOT模式)采购项目合同书》生效后五年内,不得转让子公司的部分或全部权益。

五年后,中标人需转让子公司权益的,须征得黎平县人民政府书面同意,但中标人需确保受让方具有本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条件。

6.特许经营期内,中标人不得为任何目的将XXX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房屋、土地使用权设置抵押。

7.特许经营期限内,中标人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承担黎平县城污水处理厂区占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税费和房产税。

8.本项目污水处理服务费测算暂不考虑增值税,待增值税计算方式明确后,招标人与投标人另行协商调整污水处理服务费。

1.6招标环节违约责任

1.投标人报名参加本TOT项目投标、领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即视为接受招标人邀请参加投标。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时,应承担违约责任:

1.1不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或在投标截止期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1.2发现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串通投标,扰乱招标秩序;

1.3对投标要素响应缺项的;

1.4对投标要素作出的承诺与招标人给出的投标要素上限相比对招标人为不利的;

1.5故意作出低于成本的投标承诺,恶性竞争的;

1.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有多处雷同的。

1.7中标后不在规定期限内与XXX签订《XXX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TOT模式)采购项目合同书》的;

2.投标人有上述违约行为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7特许经营权

1.XXX授予中标人运营XXX污水处理厂的特许经营权。

2.特许经营期限为XXX年。

3.本项目特许经营权使用费为人民币万元(小写:

XXX元)。

中标人签订《XXX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TOT模式)采购项目合同书》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XX万元(小写:

XX元);黎平县城污水处理厂完成竣工验收和环保验收、完全移交中标人后五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支付剩余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1.8XXX污水处理厂的移交及运营

1.XXX污水处理厂的移交

中标人在XX的全资子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后,招标人计划2015年12月31日前向中标人移交本项目,移交后中标人即可开始试运行,经试运行达到环保验收条件时,由招标人完成环保验收工作,中标人予以配合。

招标人将保证本项目无缺陷地向中标人移交。

2.基本水量

2.1基本水量是招标人确保向污水处理厂输送的污水量,当实际污水量不足此数时,招标人也按基本水量支付相应的污水处理服务费。

2.2XXX污水处理厂移交中标人后,从中标人试运行开始起算,前两年基本水量为第一年为设计规模的70%,第二年为设计规模的80%,第三年为设计规模的90%,第四年开始为设计规模的100%。

2.2.1第一污水处理厂第一年基本水量为5600吨/日,第二年为6400吨/日,第三年为7200吨/日,第四年开始为8000吨/日。

2.2.2第二污水处理厂第一年基本水量为3500吨/日,第二年为4000吨/日,第三年为4500吨/日,第四年开始为5000吨/日。

3.基本水量污水处理服务费的确定及支付

3.1基本水量污水处理服务费以中标人中标确定的报价计价。

3.2从中标人试运行开始,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符合设计要求及《XXX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TOT模式)采购项目合同书》的规定,招标人即按照《XXX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TOT模式)采购项目合同书》的规定向中标人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3.3招标人对各污水处理厂区域内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单立账户管理,用于支付应支付给中标人的污水处理服务费。

招标人收取的污水处理费不足以支付中标人污水处理服务费时,招标人保证以其他财政资金补足支付。

3.4在特许经营期限内,如果基本水量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进行调整的,则按调整后的单价支付基本水量污水处理服务费。

4.超进水量

4.1超进水量指实际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量超过基本水量的部分。

4.2各污水处理厂最大进水量按设计规模的1.3倍确定。

4.3按各污水处理厂最大进水量与当期基本水量的差值确定各污水处理厂的最大超进水量,超过最大超进水量部分不再计算水量。

4.4超进水量的污水处理服务费按照当期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的60%计算。

5.基本水量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的调整

5.1特许经营期内,当影响污水处理运营成本的主要因素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对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进行调整。

5.2影响污水处理运营成本的主要因素有:

水费、电费、药剂费、员工工资福利费、银行利息、污泥处置费、政府规费、税费等。

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调整计算公式在特许经营权协议中细化。

6.污水处理厂进厂污水水质指标

6.1进厂污水水质指标分为正常水质指标和峰值水质指标。

6.2正常水质指标指正常情况下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水质指标。

各厂的正常水质指标采用设计及批复文件设定的水质指标。

6.2.1XXX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指标

水质指标

CODcr

(mg/L)

BOD5

(mg/L)

SS

(mg/L)

TN

(mg/L)

TP

(mg/L)

PH

指标值

250

130

180

28

3

6-9

 

 

6.2.2XX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指标

水质指标

CODcr

(mg/L)

BOD5

(mg/L)

SS

(mg/L)

TN

(mg/L)

TP

(mg/L)

PH

指标值

250

130

180

45

3

6-9

 

 

6.2.3表中未列出的水质指标按《污水排入城市下水管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规定的标准执行。

6.3峰值水质指标指在短时非正常情况下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水质指标,峰值水质指标按正常水质指标的1.3倍计。

7.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标准

7.1在进水水质符合上述标准的前提下,XXX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具体检测指标及标准如下表:

项目

CODcr

BOD5

SS

NH3-N

TP

TN

PH

色度

粪大肠菌群

单位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一污

水质标准

≦60

≦20

≦20

≦8(15)

≦1.0

≦20

6-9

30

104个/L

二污

≦60

≦20

≦20

≦8(15)

≦1.0

≦20

6-9

30

104个/L

注:

表中氨氮限值,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7.2当国家规定的出水水质排放标准提高或检测项目增加导致污水处理运营成本增加时,中标人可以要求调整污水处理服务费标准。

8.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8.1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8.1.1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

XXX污水厂执行一级B标准。

8.1.2污泥控制标准执行按脱水后泥饼含水率小于80%后填埋处理。

8.1.3噪声控制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执行,标准的级别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执行。

8.2特许经营期内,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高于上述标准时,中标人应对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以使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达到当期标准。

届时,双方应对提标改造的建设费用和成本增加费用达成一致并重新核定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

9.污泥处置

9.1招标人提供污泥处置场地供中标人弃置污泥,中标人自行负责污泥的运输费用。

9.2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改变污泥弃置处置方式自行进行污泥的各种利用。

9.3当招标人需要中标人建设污泥利用工程时,中标人可以就污泥利用工程的投资、成本及收益等事宜与招标人进行协商。

9.4招标人有权自行决定污泥利用,但不得因此增加中标人运营成本。

10.再生水的利用

10.1当招标人需要中标人建设再生水利用工程时,中标人可以就再生水利用工程的投资、成本及收益等事宜与招标人进行协商。

10.2招标人有权自行决定再生水的利用,但不得因此增加中标人运营成本。

1.8特许经营期满的移交

1.特许经营期满时,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机构无偿移交XXX污水处理厂全部资产,包括厂房、设备、设施和必要数量的耗材、药品、零配件及各种技术资料等。

2.在项目移交日前十二个月内,中标人应出资对两厂设施进行一次恢复性大修,并确保污水处理厂关键设备的整体完好率达到95%、其它设备的整体完好率达到90%、出水水质达到当期执行的水质标准、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达到设计处理能力的95%、厂内建筑物、构筑物不存在破损。

3.为保证顺利移交,从特许经营期满的前5年开始,招标人每月预留10%的应付污水处理服务费暂不支付,作为特许经营期满时移交XXX污水处理厂的保证金。

1.9投标承诺

1.投标承诺的说明

1.1投标承诺是投标人以投标文件形式对招标人招标文件设定的投标要素及其他招标条件表达的书面意见。

1.2投标承诺应能够保证本TOT项目顺利实施,并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3投标人应正确解读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对本项目进行全面测算后作出承诺。

投标人错误解读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4投标承诺应具有确定性、唯一性。

招标人对不具有确定性、唯一性的投标承诺有权予以拒绝。

2.投标要素

2.1XXX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使用费人民币XXX万元(小写:

XXX元)人民币。

2.2XXX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期限XX年。

2.3超进水量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为当期基本水量污水处理服务费的60%。

1.10投标费用

1.不管投标过程或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其准备和参加本项目投标有关的费用。

1.2中标方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1)以本项目特许经营费XXX万元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按《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XXX标准下浮20%收取招标代理报务费,计算方式如下:

中标金额(万元)

费率

100万元及以下

1.48%

100万元-500万元

1.08%

500万元-1000万元

0.78%

1000万元-5000万元

0.48%

5000万元-1亿元

0.23%

1亿元-5亿元

0.045%

5亿元-10亿元

0.035%

10亿元-50亿元

0.008%

50亿元-100亿元

0.006%

100亿元以上

0.004%

2)根据以上收费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分段计算中标服务费。

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和金额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服务费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一次付清。

1.3报价不含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由中标投标人承担,

2招标文件

2.1踏勘现场

2.1.1投标人自行安排时间进行现场踏勘。

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1.2为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协议,投标人经招标人同意并事先安排,可进入项目所在地和建筑物内进行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1.3投标人应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因投标人的原因造成招标人损失的,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2.1.4招标人在组织踏勘现场中介绍的有关本项目一期工程的设施运营情况及扩建工程建设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不管投标人是否进行现场踏勘,都将被认为已了解上述情况,并充分了解了自己对本项目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

2.2招标文件的内容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招标书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须知

(4)投标文件格式

(5)合同

(6)根据本须知第2.4款发出的澄清和第2.5款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招标文件的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均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4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对其在“投标资料表”中所述投标截止期十五(l5)天以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2.5招标文件的修改

1投标截止期十五(l5)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若未回函确认视为已知。

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可自行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人。

3投标文件的编制

3.1投标文件的语言

10.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

对于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10.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3.2投标文件构成及编制要求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唱标报告

唱标报告包括:

投标人要求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投标报价应以“元/立方米”为单位,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投标报价表按照招标文件附件1提供的格式填写。

2、投标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6、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凭证(原件)。

7、投标人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件。

8、投标人需具有总规模为2万吨/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投资、建设管理和运营经验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9、截至招标文件发布上月,投标人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银行对投标人的授信额度及余额证明材料。

10、须提供投标公司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各级检察机关均可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11、投标人近3年内没有发生重大环保问题或重大环境事故,没有因纳税问题受到税务机关处罚,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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