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绩效考核科室考核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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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绩效考核科室考核细则
健康教育科(100分)
被考核科室签字:
得分:
考核指标
分值
指标内容
量化指标和考核方式
评分办法
得分
1.健康教育计划和总结
30
制定健康教育计划,有完整记录和总结评价
无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和干预策略不得分;工作计划和干预策略符合规范要求,内容全面得10分;有专(兼)职人员得5分;场地、设备落实到位、运行完好得5分,否则不得分。
现场查看健康教育相关资料,并记录、打分
2.健康教育活动
50
(1)每年发放不少于12种健康教育印刷材料(其中4种有中医药内容)
每减少一种,扣0.6分
现场查看健康教育相关资料,并记录、打分
(2)每年播放不少于6种的健康教育音像材料(其中2种有中医药内容)
每减少一种,扣1.2分
(3)每年组织不少于9次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咨询活动(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不作要求),其中包括1次中医药、1次以上低盐膳食内容
每减少一种,扣0.8分
(4)按照标准设置了健康宣传栏、宣传栏内容(包括1次中医药、1次减盐防控高血压内容)每2个月更换1次
不符合要求,扣8分(每减少一期,扣1.2分)
(5)每年举办不少于12次健康教育讲座(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至少开展6次)。
其中,包括2次以上低盐膳食与高血压防治专题
每减少一次,扣0.6分
3.高血压
高危人群干预
10
低盐膳食健康指导家庭覆盖率=知晓低盐膳食健康知识家庭户/辖区常住居民总户数×100%
低盐膳食健康指导家庭覆盖率≥80%得5分;
低盐膳食健康指导家庭覆盖率<80%得分=(低盐膳食健康指导家庭覆盖率/80%)×5分。
由机构提供相关的资料及统计数据。
现场查看健康教育相关资料,并记录、打分
4.其他重
点人群低盐膳食健康教育宣传指导
10
结合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在服务时询问了解膳食、食盐摄入量情况,指导制定膳食改善及控制食盐摄入量的目标及计划,并在下一次随访时评估变化及进展情况
指导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制定膳食改善及控制食盐摄入量的目标及计划的数量。
由机构提供相关的资料及统计数据。
现场查看健康教育相关资料,并记录、打分
考核周期:
月/季度考核人签字:
考核时间:
儿童保健(100分)
被考核科室签字:
得分:
考核指标
分值
指标内容
量化指标和考核方式
评分办法
得分
1.新生儿访视率
40
新生儿访视率=年度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访视的新生儿人数/年度辖区内活产数×100%
新生儿访视率≥85%,得40分,新生儿访视率<85%,得分=(新生儿访视率/85%)×40分
现场查看儿童健康管理原始记录,核对辖区活产数、访视人数并记录、打分
2.儿童系统管理率
50
0~6岁儿童系统管理率=抽查的真实档案中按相应频次要求管理的0~6岁儿童数/抽查的真实档案总数×100%
随机抽查0-6岁儿童健康管理档案(优先抽查0-3岁儿童健康管理档案)
随机抽查至少10份不失访儿童健康管理档案,核查真实性和规范性(不足10份全部抽取。
抽查档案数应满足至少包括新生儿4份、1岁以内儿童3份和1岁及以上儿童3份(原则上3岁以内)。
(1)电话核查档案信息是否真实;
(2)在真实档案中,根据档案记录,核查档案填写是否符合2011年版国家规范要求。
(3)满足3份失访算1份不真实,3份及以上不真实档案,本项为0分。
抽查的0~6岁儿童系统管理率
≥85%,得分=50分-(不真实档案数×15分);
抽查的0~6岁儿童系统管理率
<85%,得分=抽查的0~6岁儿童系统管理率/85%×50分-(不真实档案数×15分)
3.0~36个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
10
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年度辖区内按照月龄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0~36月儿童数/年度辖区内的0~36个月儿童数×100%。
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30%得10分,
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30%得分=(0~
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30%)×10分
现场查看儿童健康管理相关记录。
考核周期:
月/季度考核人签字:
考核时间:
孕产妇保健(100分)
被考核科室签字:
得分:
考核指标
分值
指标内容
量化指标和考核方式
评分办法
得分
1.早孕建册率
30
早孕建册率=辖区内孕12周之前建册的人数/该地该时间段内活产数×100%
早孕建册率≥60%,得30分,早孕建册率<60%,得分
=(早孕建册率/60%)×30分
现场查看孕产妇健康管理相关记录
2.产前健康管理率
30
产前健康管理率=辖区内按照规范要求在孕期接受5次及以上产前随访服务的人数/该地该时间段内活产数×100%
产前健康管理率≥85%,得30分,产前健康管理率<85
%,得分=(产前健康管理率/85%)×30分
3.产后访视率
30
产后访视率=抽查的真实档案中产后28天内接受过产后访视的产妇人数/抽查的真实档案总数×
100%
随机抽查孕产妇健康管理档案,核查产后28天内访视记录表。
抽查至少10份不失访孕产妇健康管理档案,核查真实性和规范性(不足10份全部抽取。
(1)电话核查档案信息是否真实;
(2)在真实档案中,根据档案记录,核查记录的完整性和动态使用情况,以及档案填写是否符合2011年版国家规范要求。
(3)满足3份失访算1份不真实,3份及以上不真实档案,本项为0分。
满分30分。
抽查的产后访视率≥85%,得分=30分(不真实档案数×10分);抽查的产后访视率<85%,得分=(抽查的产后访视率/85%)×30分-(不真实档案数×10分)。
4.辖区常住15-49岁妇女系统管理率
10
接受妇女保健咨询与健康指导人数/辖区内常住
15-49岁妇女人数×100%
辖区常住15-49岁妇女系统管理率≥30%得10分,辖区常住15-49岁妇女系统管理率<30%得分=(辖区常住15-49岁妇女系统管理率/30%)×10分
现场查看机构相关资料并记录。
考核周期:
月/季度考核人签字:
考核时间: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加权分30分)
被考核科室签字:
得分:
考核指标
分值
指标内容
量化指标和考核方式
评分办法
得分
1.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
20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年内已管理高血压人数
/年内辖区内高血压患者总人数×100%
(各地市提供的患病率需获得国家认可或有批文)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38%得20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38%,得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38%)×
20分
现场查看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资料,核对辖区患者总数、实际管理人数,并记录、打分。
2.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50
抽查的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抽查的真实档案中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高血压患者管理的人数/抽查的真实的已管理高血压患者人数×100%
随机抽查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档案,抽查档案数应满足至少10份不失访档案(不足10份全部抽取,剩余份数随机抽查2013年档案补足)。
核查档案完整性和动态使用情况。
(1)电话回访核实档案真实性;
(2)在真实档案中,根据档案记录,核查档案填写是否符合2011年版国家规范要求;
(3)满足3份失访算1份不真实,3份及以上不真实档案,本项为0分。
规范管理率≥60%,得分=50分-(不真实档案数×20分);规范管理率<60%,得分=(抽查的规范管理率/60%×50分)-(不真实档案数×20分);
3.管理人群血压控制率
15
抽查的管理人群血压控制率=抽查的真实档案中最近一次随访血压达标人数/抽查的真实的已管理的高血压人数×100%
核查最后一次随访记录的血压达标情况。
抽查的血压控制率≥40%,
得分=15分;抽查的血压控制率<40%,得分=抽查的患者血压控制率/40%×15分;血压控制达标值<140/90mmHg。
考核指标
分值
指标内容
量化指标和考核方式
评分办法
得分
4.高血压与食盐摄入量相关因素调查
5
高血压与食盐摄入量相关因素调查人群覆盖率=调查人数/辖区内常住居民数×100%
高血压与食盐摄入量相关因素调查人群覆盖率≥20%得5
分;高血压与食盐摄入量相关因素调查人群覆盖率<20%得分=(高血压与食盐摄入量相关因素调查人群覆盖率
/20%)×5分
现场查看相关材料,并记录、打分
5.高血压患者低盐膳食干预
5
高血压高危人群干预率=进行干预的高血压高危人数/发现的高血压高危人数×100%
高血压高危人群干预率=100%得5分;高血压高危人群干预率<100%得分=(高血压高危人群干预率/100%)×5分
6..协助开展小型餐饮单位减盐指导
5
餐饮单位减盐技术指导率=进行指导的辖区食堂和小型餐饮场所数/辖区食堂和小型餐饮场所数
×100%
餐饮单位减盐技术指导率=100%得5分;餐饮单位减盐技术指导率<100%得分=(餐饮单位减盐技术指导率/100%)
×5分
考核周期:
月/季度考核人签字:
考核时间:
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加权分30分)
被考核科室签字:
得分:
考核指标
分值
指标内容
量化指标和考核方式
评分办法
得分
1.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
30
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年内已管理糖尿病
患者人数/年内辖区内糖尿病患病总人数×
100%(各地市提供的患病率需获得国家认可或有批文)
健康管理率≥25%得30分,健康管理率<25%,得分=(健康管理率/25%)×30分
现场查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资料,核对辖区患者总数、实际管理人数,并记录、打分。
2.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55
抽查的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抽查的真实档案中按照要求进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的人数/抽查的真实的年内管理的糖尿病患者人数×100%
随机抽查的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档案,核查服务记录。
抽查档案数应满足至少10份不失访档案(不足10份全部抽取。
核查档案完整性和动态使用情况。
(1)电话回访核实档案真实性;
(2)在真实档案中,根据档案记录,核查档案填写是否符合2011年版国家规范要求;
(3)满足3份失访算1份不真实,3份及以上不真实档案,本项为0分。
抽查的规范管理率≥60%,得分
=55分-(不真实档案数×20分);抽查的规范管理率<60%,得分=(抽查的规范管理率/60%×55分)-(不真实档案数×20分)。
3.管理人群血糖控制率
15
抽查的管理人群血糖控制率=抽查的真实档案中最近一次随访空腹血糖达标人数/抽查的真实的已管理的糖尿病患者人数×100%
核查2014年最后一次随访记录的血糖达标情况。
抽查的血糖控制率≥35%,得分=15分;抽查的血糖控制率<35%,得分=抽查的患者血糖控制率/35%×20分;空腹血糖控制达标值为<7.0mmol/L。
考核周期:
月/季度考核人签字:
考核时间:
冠心病脑卒中患者管理(加权分30分)
被考核科室签字:
得分:
考核指标
分值
指标内容
量化指标和考核方式
评分办法
得分
1.冠心病患者系统管理率
15
接受冠心病健康指导人数/辖区内冠心病患者总数×100%
冠心病患者系统管理率≥30%得15分,冠心病患者系统管理率<30%得分=(冠心病患者系统管理率/30%)×15分
现场查看机构相关资料并记录。
2.脑卒中患者系统管理率
15
接受脑卒中健康指导人数/辖区内脑卒中患者总数×100%
脑卒中患者系统管理率≥30%得15分,脑卒中患者系统管理率<30%得分=(脑卒中患者系统管理率/30%)×15分
现场查看机构相关资料并记录。
考核周期:
月/季度考核人签字:
考核时间: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加权分10分)
被考核科室签字:
得分:
考核指标
分值
指标内容
量化指标和考核方式
评分办法
得分
1.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
20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辖区内15岁及以上人口总数×患病率)×100%
患者管理率≥20%得20分,患者管理率<20%,得分=(患者管理率/20%)×20分
现场查看患者健康管理资料,核对辖区患者总数、实际管理人数,并记录、打分。
2.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20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率=抽查的每年按照国家规范要求进行管理的确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人数/抽查的登记在册的确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100%。
现场查看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资料。
随机抽查确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档案,核查2014年服务记录。
考核的每个机构随机抽查10份确诊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档案(不足10份全部抽取)。
根据档案记录,核查所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2011年版国家规范要求,核查档案完整性和动态使用情况。
规范管理率≥50%得20分,规范管理率<50%,得分=(规范管理率/50%)×20分
3.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稳定率
20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稳定率=抽查的最近一次随访时分类为病情稳定的患者数/抽查的登记在册的确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100%
按照2011年版国家规范要求。
稳定率≥30%得20分,稳定率
<30%,得分=(稳定率/30%)
×20分
考核周期:
月/季度考核人签字:
考核时间:
传染病报告和处理(加权分30分)
被考核科室签字:
得分:
考核指标
分值
指标内容
量化指标和考核方式
评分办法
得分
1.传染病疫情报告
30
(1)报告率=报告卡片数/登记传染病病例数×100%
抽查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率=100%:
15分;抽查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率<100%:
0分。
抽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14年传染病报告记录和相应门诊日志。
至少抽查10例,不足10例的全部查。
病例分布包括不同月份的病例,相同病例不能超过
50%。
(2)及时率=报告及时的病例数/报告传染病病例数×100%
抽查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率=100%;得15分抽查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率<100%:
得0分。
2.传染病疫情处理
30
协助开展以下工作:
(1)流行病学调查
(2)传染病疫情风险管理
(3)管理传染病密切接触者和健康危害暴露人员
(4)疫点疫区处理
(5)宣传教育
(6)应急接种和预防性服药
现场查看资料,一项不完善,扣5分
现场查看相关工作记录并打分。
考核周期:
月/季度考核人签字:
考核时间: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加权分30分)
被考核科室签字:
得分:
考核指标
分值
指标内容
量化指标和考核方式
评分办法
得分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
30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及时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数/应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数×100%
现场查阅机构材料: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100%;得30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100%:
得0分
现场查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的相关资料。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
30
协助开展以下工作:
(1)病人医疗救治和管理
(2)流行病学调查
(3)宣传教育
如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查看资料,每少一项,扣10分
考核周期:
月/季度考核人签字:
考核时间: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加权分40分)
被考核科室签字:
得分:
考核指标
分值
指标内容
量化指标和考核方式
评分办法
得分
1.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
30
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报告的事件或线索次数/发现的事件或线索次数×100%注:
报告事件或线索包括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
现场查阅机构资料:
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100%;得30分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100%:
得0分。
现场查看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的相关资料
2.卫生监督协管
30
协助开展以下工作:
(1)食品安全
(2)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3)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4)学校卫生服务
(5)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巡访及报告
现场查阅协管资料,每缺一项者,扣6分
现场查看相关工作记录注:
报告事件或线索包括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
考核周期:
月/季度考核人签字:
考核时间:
计划免疫科(100分)
被考核科室签字:
得分:
考核指标
分值
指标内容
量化指标和考核方式
评分办法
得分
1.建证率
50
建证率=年度辖区内建立预防接种证人数/年度辖区内应建立预防接种证人数×100%
建证率达到95%得30分,每下降1%扣6分,扣完为止
现场查看预防接种相关资料
2.疫苗
接种率
50
某种疫苗接种率=年度辖区内某种疫苗年度实际接种人数/某种疫苗年度应接种人数×100%
接种率达到95%得30分,每下降1%扣6分,扣完为止
考核周期:
月/季度考核人签字:
考核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