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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心化
现阶段保险公司发展面临城市“空心化”问题研究
安徽财经大学金融学院2010级金融研夏丽
摘要:
中国保险业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各大中心城市纷纷成为各家保险公司的必争之地。
但在各大中心城市中除了个别实力雄厚、专业度比较好的省会型中支本部业务发展良好外,其他公司本部发展的都不是特别良好,省会型城市保险业的发展速度不如地级城市保险业发展的那么迅速,与省会型城市高速的GDP增长不协调。
本文在阐述保险公司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基于2008年至2010年安徽各市保险险种的数据,并结合2008年至2010年安徽各市GDP状况,分析省会性城市保险公司发展所存在的空心化问题,找出这些问题出现可能的原因,并提出一些可采取的对策措施。
关键词:
保险业;中心城市;发展现状
一、现阶段保险公司的发展现状
保险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三大金融支柱,近些年来取得的巨大成就为地方经济带来了良性发展,为整个社会的和谐带来了保障。
在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的今天,保险公司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增多,作为经济,政治,文化中心的省会型城市成为各家保险公司的重要基地。
然而,省会型城市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却不能像其他地级城市一样快速发展,保费收入与经济发展不相匹配,甚至有的公司的业务和人力均出现负增长。
下面是2008年至2010年安徽省各市保险业按险种提供的保费收入的分析:
表12008年至2010年安徽各市保险业财产险保费收入分析单位:
万元
地区名称
08财产险
09财产险
09财产险增长速度
10财产险
10财产险增长速度
合肥市
132136.55
162515.49
22.99%
236330.66
45.42%
芜湖市
39804.46
57036.71
43.29%
80082.81
40.41%
蚌埠市
31545.91
45947.47
45.65%
62684.15
36.43%
淮南市
27467.63
38664.9
40.77%
52053.99
34.63%
马鞍山市
30299.95
35907.77
18.51%
44957.54
25.20%
淮北市
18674.62
24458.46
30.97%
37386.50
52.86%
铜陵市
15336.57
19351.67
26.18%
24391.75
26.04%
安庆市
39882.91
59733.91
49.77%
74521.36
24.76%
黄山市
17388.64
20986.92
20.69%
29837.87
42.17%
滁州市
38138.84
55261.39
44.90%
74128.87
34.14%
阜阳市
65963.08
87722.17
32.99%
126744.17
44.48%
宿州市
24604.4
46087.84
87.32%
58937.71
27.88%
巢湖市
24676.86
36808.27
49.16%
48030.78
30.49%
六安市
48037.79
66281.9
37.98%
80722.89
21.79%
亳州市
35377.98
59206.91
67.36%
81886.06
38.30%
池州市
12931.17
16816.43
30.05%
23706.92
40.97%
宣城市
31926.63
43007.65
34.71%
56052.25
30.33%
本级
5393.99
89.19
-98.35%
3711.20
4061.00%
全省合计
639587.98
875885.04
36.95%
1196167.49
36.57%
表22008年至2010年安徽各市保险业寿险保费收入分析单位:
万元
地区名称
08寿险
09寿险
09寿险增长速度
10寿险
10寿险增长速度
合肥市
303920.8
334386.94
10.02%
363791.91
8.79%
芜湖市
106440.95
132365.6
24.36%
133705.44
1.01%
蚌埠市
126162.19
128093.39
1.53%
139992.03
9.29%
淮南市
139045.07
145312.43
4.51%
168980.79
16.29%
马鞍山市
89132
94994.93
6.58%
111196.38
17.06%
淮北市
98371.6
109672.98
11.49%
127813.32
16.54%
铜陵市
53872.87
59108.73
9.72%
66719.33
12.88%
安庆市
175365.21
235966.07
34.56%
294253.73
24.70%
黄山市
62065.65
79393.81
27.92%
89778.69
13.08%
滁州市
105318.8
117924.96
11.97%
137893.97
16.93%
阜阳市
222191.73
266116.72
19.77%
343090.36
28.92%
宿州市
157022.43
172558.94
9.89%
223271.58
29.39%
巢湖市
123658.69
159041.71
28.61%
181091.96
13.86%
六安市
182863.27
202609.11
10.80%
241278.41
19.09%
亳州市
108650.48
121493.7
11.82%
165545.32
36.26%
池州市
57367.72
72570.21
26.50%
74450.97
2.59%
宣城市
73232.5
83973.55
14.67%
92290.28
9.90%
本级
0
0
0.00
全省合计
2184681.96
2515583.78
15.15%
2955144.47
17.47%
表32008年至2010年安徽各市保险业意外伤害险保费收入分析单位:
万元
地区名称
08意外伤害险
09意外伤害险
09意外险增长速度
10意外伤害险
10意外险增长速度
合肥市
8265.73
10663.63
29.01%
15022.7668
40.88%
芜湖市
1741.86
2356.72
35.30%
2991.5398
26.94%
蚌埠市
1684.36
1809.38
7.42%
2239.2539
23.76%
淮南市
1554.05
1969.89
26.76%
2471.0379
25.44%
马鞍山市
2075.23
2196.72
5.85%
2794.9314
27.23%
淮北市
1484.58
1828.52
23.17%
1935.6117
5.86%
铜陵市
688.49
1006.76
46.23%
901.788
-10.43%
安庆市
3207.73
4382.88
36.63%
5161.2821
17.76%
黄山市
1579.37
1908.04
20.81%
2310.3442
21.08%
滁州市
2070.63
2614.23
26.25%
3088.7313
18.15%
阜阳市
2350.49
2625.19
11.69%
3311.2621
26.13%
宿州市
1708.94
2260.24
32.26%
2776.1182
22.82%
巢湖市
1787.39
2033.23
13.75%
2569.6638
26.38%
六安市
2173.39
2873.99
32.24%
3123.7824
8.69%
亳州市
893.23
1503.05
68.27%
2529.2764
68.28%
池州市
1127.04
1603.62
42.29%
1727.6197
7.73%
宣城市
2227.91
2223.48
-0.20%
2434.8591
9.51%
本级
35.32
2.05
-94.20%
36.9683
1703.33%
全省合计
36655.72
45861.61
25.11%
57426.8371
25.22%
表42008年至2010年安徽各市保险业健康险保费收入分析单位:
万元
地区名称
08健康险
09健康险
09健康险增速
10健康险
10健康险增速
合肥市
27210.16
29927.05
9.98%
41803.445
39.68%
芜湖市
5481.45
11493.91
109.69%
16021.641
39.39%
蚌埠市
8139.2
11166.88
37.20%
13221.5312
18.40%
淮南市
7474.88
6084.97
-18.59%
6507.1002
6.94%
马鞍山市
4754.91
6743.38
41.82%
8260.8927
22.50%
淮北市
3666.36
3998.27
9.05%
4643.1205
16.13%
铜陵市
2459.84
2011.52
-18.23%
2248.8296
11.80%
安庆市
6704.52
11545.68
72.21%
15455.4629
33.86%
黄山市
4198.75
6292.97
49.88%
8140.643
29.36%
滁州市
4792.14
5362.05
11.89%
5941.8117
10.81%
阜阳市
6589.83
7226.45
9.66%
8248.0985
14.14%
宿州市
5866.68
10424.46
77.69%
14943.1618
43.35%
巢湖市
3143.61
4152.09
32.08%
4398.1629
5.93%
六安市
3341.57
3978.53
19.06%
4779.1518
20.12%
亳州市
3309.79
6069.73
83.39%
10922.5894
79.95%
池州市
2223.98
2791.73
25.53%
2853.4794
2.21%
宣城市
5087.19
5501.58
8.15%
5348.8235
-2.78%
本级
0
2.21
10.0043
352.68%
全省合计
104444.88
134773.46
29.04%
173747.9494
28.92%
表52008年至2010年安徽各市GDP分析单位:
亿
08GDP
09GDP
09GDP增速
10GDP
10GDP增速
合肥市
1664.8
2102.12
26.27%
2700
28.44%
芜湖市
749.7
902
20.31%
1080
19.73%
蚌埠市
486.4
532.09
9.39%
600
12.76%
淮南市
453.6
508.77
12.16%
607
19.31%
马鞍山市
636.3
665.89
4.65%
706
6.02%
淮北市
349.1
371.87
6.52%
455
22.35%
铜陵市
325.3
343.72
5.66%
450
30.92%
安庆市
704.7
820
16.36%
970
18.29%
黄山市
249.9
266.92
6.81%
305
14.27%
滁州市
520.1
576.18
10.78%
685
18.89%
阜阳市
541.3
607.8
12.29%
710
16.81%
宿州市
511.1
540
5.65%
650
20.37%
巢湖市
479.3
529.36
10.44%
615
16.18%
六安市
534
584.02
9.37%
660
13.01%
亳州市
404.2
431.93
6.86%
505
16.92%
池州市
192.4
245.59
27.65%
280
14.01%
宣城市
411.6
432.77
5.14%
515
19.00%
图一:
结合09年保险业各险种的增速及09各市GDP发展速度的比较分析
图二:
结合10年保险业各险种的增速及10年各市GDP发展速度的比较分析
从上图一中,可以看出合肥的保险公司在09年的各险种的增速出于安徽省各市中的中等偏下水平,特别是健康险,合肥市健康险09年增长9.98%,低于大多数的地级城市,最高的增长率为109.69%的芜湖市,并且合肥市的健康险增长率小于大部分的地级城市。
从图二中可以得出合肥市10年保险业各险种的增速中出财产险、健康险出于中等水平,其他险种都是处于较低水平,且相比10年合肥市名义GDP28.44%的处于全省第一的增速,各险种的增速都与经济发展速度不相匹配,特别指出的是10年合肥市寿险增长8.79%,除高于芜湖市1.01%的增长率,池州市2.59%的增长率外,低于所有的其他地级城市。
二、现阶段保险公司发展面临城市“空心化”的原因分析
(一)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和管理存在问题
1.股东行为不规范。
由于一些股东对保险经营的特点认识不充分,存在投资理念不正确的问题。
有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发展关心不足,对公司的监督约束不够。
个别股东急功近利,追求短期收益,没有充分考虑公司的长期发展。
有的股东不重视公司的社会责任,风险意识淡薄。
2.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不健全,制度执行不彻底,不严格。
一些公司的董事会在经营管理中没有发挥核心作用,决策机制不健全,对董事的责任追究。
(二)产品结构不合理,创新能力不强
作为省会型城市这样发展好的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相对较高,对于保险产品需求的品种相对较多,对于新型保险产品的需求比较强烈,对于产品的创新要求相对较高,而目前险种不合理、产品创新能力不强是一个严峻的事实,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产品不合理、创新相对较慢,市场有效供给不足,不能满足人们多样化的需求。
当前,人们对保险需求日益多样化,传统依靠推销技术手段的方式已难以继续扩大市场。
尽管保险市场的巨大需求带动着保险业的发展,保险产品数量的增加极为迅速,但在最终消费中能形成规模的较少,真正具有生命力、适销对路的产品不多,保险产品与市场需求相脱节,影响了保险销售的业绩和保险业发展。
2.保险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有限,产品相似度很高,复制现象严重,难以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近些年尽管保险产品数量不断增加,但保险供给不足的为难题越加突出,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产品创新缺乏个性和针对性。
表面上可能保险产品非常多,但仔细比较,往往是相差不多。
另一方面各公司的保险产品相似度高。
有资料分析显示,各公司险种的相似率达90%以上,导致保险市场中各公司的竞争更多的是体现在降低保费率等“让利”方面,这造成了保险市场竞争环境的恶化和社会生产力、保险资源的浪费。
3.绩效标准不合理,对新险种缺少扶植。
我国保险公司以保费收入作为绩效指标,导致只重视收入不注意效益。
新险种保费收入在推广初期必然有限,而业务人员不愿将精力放在新险种的推广上,使得新险种得不到有效的扶植。
(三)保险从业人员减少,整体素质不高
对员工培训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也没有长期性的计划。
当前,公司大部分业务员依靠经验和关系网展业,对保险的职能和作用认识不清,缺乏市场营销、风险管理等学科知识的支持,承保理赔工作技术含量低,服务水平停滞不前,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理念、经营管理办法,以及多项改革措施和公司发展前景缺乏足够的了解。
也有相当一部分公司高管人员不完全具备职业经理人的素质,对于发展战略、经营目标、市场营销、成本核算、人力资源配置、考核机制、统一法人制度等重要管理职能缺乏足够的认识和综合灵活地加以运用。
(四)保险业社会形象差
保险行业的社会形象很差,严重阻碍了保险产业的发展。
保险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它提供的不是实物,而是一种保障。
因此诚信成为了这种特殊商品的重要条件。
保险行业是一个讲究最大诚信的行业。
从理论上看,最大诚信原则适用于保险合同关系双方当事人,对投保人来说,最大诚信应是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人来说,最大诚信应当是他有足够的能力履行保险合同规定的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以及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对投保人尽到明确说明保险条款及提请对方注意免责条款的义务。
三、完善我国保险业相关的对策
(一)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
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是一项系统工程,保险业快速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的背景下,这项工作必须加快推进。
一方面,要积极借鉴国外成熟的经验和做法。
同时,必须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研究探索建立起适合省会型城市保险公司治理监管制度框架。
1.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董事会职能,按照《公司法》和《保险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完善相关措施,为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建设营造良好的外部法律环境。
出台加强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建设的指引性文件,明确此类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建设的主要内容,对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设置和职能分工作出相关规定,鼓励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2.完善治理结构监督,强化落实、严格执行。
将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监管机构的日常工作。
组织专门的小组,定期对公司的章程、议事规则、公议的决议等方面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强化制度的执行,督促运行。
3.加强管理人员教育和培训。
定期对董事及其他管理层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增加履行职责的能力,提升认识发展形势的能力。
同时,加强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引导管理人员正确行使权力,保护好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利。
(二)完善产品结构合理性,提升产品创新能力
1.做好保险市场的调研工作,了解市场需求。
只有适应市场需求的产品才有市场,只有了解市场的需求动向,才能开发出相应的产品。
因此,市场的调研、考察是完善产品结构的必要步骤。
通过问卷、产品反馈、顾客咨询等方式从市民中了解对保险产品的需求趋势,及时设计新产品适应需求。
2.建立产品创新机制。
(1)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要将产品创新纳入重点考核内容,同时要充分发挥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分支机构和保险中介在产品创新中的作用。
(2)建立产品开发、人员培训、产品销售、售后服务等环节之间的合理流程。
产品研发机构是产品创新的核心部门,应和现在归属的专业的机构相分离,它是一个相对独立却又与产品管理、产品销售系统相协作的部门。
(3)加强产品跟踪和反馈的工作,实现根据消费者需求和要求修正产品的动态管理。
3.健全保险市场监管模式和制度,创造公平竞争、公正合理的市场环境。
保险监管部门要为新产品的开发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的秩序。
保险监管部门要针对保险新产品提供特殊保障,加强对市场竞争、保险企业规范经营的管理。
针对保险产品易复制,易被模仿的特点,保险监管部门应组织专门的力量对创新产品保护机制进行研究,在行政法规许可的前提下,寻求产品保护和成果共享的平衡点。
(三)以人为本,建立机制切实考虑员工利益。
1建立有效的经济激励机制。
良好的经济激励机制,既能提高员工的忠诚度,又是留住人才的重要保证。
经济利益作为最基本的激励办法,包括工资,期权期股、年终奖和福利等。
2.完善选人用人制度。
保险企业要“知人善任”,尽可能的减少由人为因素而引起的人才流失。
人才管理要改变重选拔轻培养,把管理的重点放在培养和使用上,做到量才录用、用人之长、扬长避短,使人才不但用武之地,而且有发展和成就事业的机会;改革传统的人才管理模式,代之科学的分类管理,形成选拔、培养、使用和吸收人才的有机整体,防止人才流失的有效机制。
3.提高员工的精神待遇。
员工的待遇除了物质待遇的需求以外,还有成就感、责任感、受重视、有影响力等精神待遇的需求。
企业管理者只有明白精神待遇的重要意义,才能把握员工的全面需求。
(四)提高公司人员的素质,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1.加强对保险从业人员的在职教育。
我国保险人员很多,但真正通过高校系统保险教育的人员不多,为此,要大力鼓励保险从业人员通过自考,函授等社会考试继续深造,不断提高理论知识和专业素质;其次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通过组织保险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等。
2.吸收高素质的人才从事保险工作。
受过保险专业高等教育的人员是保险公司吸收的主要目标,目前因为保险人员的社会形象、待遇等问题,加之省会型城市的就业渠道广,这些人员不愿意进入保险公司从事保险工作,要提高保险从业人员的待遇,提高人员的准入门槛,使省会型保险公司人员尽可能全部具备本科以上学历。
真正实现“保险人员懂保险,保险人员精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