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建设教育强规划纲要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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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建设教育强规划纲要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2020年)

 

 

序  言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教育投入大幅增长,办学条件显著改善,义务教育实现免费,“两基”目标全面实现,高中阶段教育快速发展,职业教育基础能力逐步增强,高等教育迈入大众化阶段。

教育事业的发展为我省人口素质提升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新的历史时期,我省教育事业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

党中央、国务院把教育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和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国家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全面实施和我省加快推进“四化两型”建设,对劳动者素质和人才结构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我省经济实力的增强和教育强省战略的实施为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客观条件;人民群众对教育特别是优质教育的需求不断增长,有助于推动教育持续发展。

我省教育事业正处于良好的发展时期。

同时,我省教育改革发展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

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农村教育仍然薄弱,教育公平还不能有效保障;教育观念相对落后,素质教育难以深入推进;职业教育吸引力不强,高等教育质量与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中小学教师队伍存在结构性矛盾,职业学校双师素质教师和高校高层次创新人才缺乏;教育经费投入不足,资源总量仍然短缺;教育改革力度深度不够,教育体制机制仍需完善,等等。

总之,教育改革发展还不能完全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要。

因此,我们必须站在新的历史发展起点,坚定信心,抢抓机遇,科学谋划,克服困难,积极推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丰富和充实我省人力资源,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新期盼、新要求,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一、总体战略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

1.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深入实施教育强省战略。

坚持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以素质教育为主线,以提高质量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优化布局结构,提高办学效益,形成体系完备、基础厚实、特色鲜明、社会满意的教育发展局面。

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依法治教,全面推进教育大省向教育强省转变、人口大省向人力资源强省转变,为推进“四化两型”建设、加快富民强省提供更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

2.工作方针。

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

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

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

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关心每个学生,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每个学生提供合适的教育,促进每个学生健康成长。

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

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大力推进长株潭城市群教育综合改革,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

不断探索和创造教育特色和优势,走出一条有湖南特色的教育改革发展之路。

把促进公平作为教育工作的基本政策。

统筹城乡教育协调发展并向农村倾斜,统筹区域教育协调发展并向民族、贫困地区倾斜,统筹区域内学校协调发展并向薄弱学校倾斜,统筹不同群体教育协调发展并向弱势群体倾斜,确保教育公平政策措施有效实施。

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

树立科学的质量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求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

注重教育内涵发展,建立以提高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资源配置方式和工作机制。

落实教育质量国家标准,建立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二)战略目标和战略主题

1.战略目标:

到2020年,全省教育发展水平和综合实力进入全国先进行列,基本形成完备的现代教育体系和教育发展支撑体系,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建成教育强省,基本建成学习型社会和人力资源强省。

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

到2020年,学前三年教育基本普及;义务教育水平全面提高;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普及,毛入学率达到93%以上,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毛入学率达到45%。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8年。

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

坚持教育的公益性与普惠性,依法为公民提供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切实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

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

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

各级各类学校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教育技术装备更加先进,教育现代化水平和国际化程度明显提高。

素质教育全面推进,教育质量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升。

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断扩大,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教育的需求得到较大满足。

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

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

以区域内各类教育机构为依托,形成市、县、乡三级终身教育网络,基本形成终身教育体系。

健全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

基本形成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

教育管理日趋规范、科学,基本建立具有湖南特色和充满活力的现代教育管理体制。

现代学校制度日益完善,政府依法管理、学校自主办学机制不断健全。

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教育投入机制基本形成。

教育对外开放不断扩大,教育对外交流合作层次与水平明显提高。

实施更有成效的社会服务。

各级各类教育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与人口总量结构变化相协调,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要求相适应,人才培养基本满足现代化建设需要和人民群众的多样化需求。

教育对经济社会的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目标

 

 

全国

湖南

2009年

2015年

2020年

2009年

2015年

2020年

人力资源开发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2.4

13.3

13.5

12.5

13.5

13.8

学前教育

 

 

 

 

 

 

幼儿在园人数(万人)

2658

3400

4000

120.8

220

240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50.9

60

70

47.7

65

80

义务教育

 

 

 

 

 

 

在校生(万人)

15772

16100

16500

683.5

790

960

初中毕业生升学率(%)

 

 

 

84.09

95

95

巩固率(%)

90.8

93

95

96.5

98

98

高中阶段教育*

 

 

 

 

 

 

在校生(万人)

4624

4500

4700

200

176

223

毛入学率(%)

79.2

87

90

83.2

90

93

职业教育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万人)

2179

2250

2350

80.9

88

114

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万人)

1280

1390

1480

50

48

57

高等教育**

 

 

 

 

 

 

在学总规模(万人)

2979

3350

3550

142

136

158

在校生(万人)

2826

3080

3300

130.2

105

125

其中:

 研究生(万人)

140

170

200

5.2

8

10

毛入学率(%)

24.2

36

40

20.4

40

45

注:

* 含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数;**含高等职业教育学生数。

2.战略主题:

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和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切实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

坚持德育为先。

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渗透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各个方面。

突出理想信念、公民意识、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加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和湖湘文化教育,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构建大中小学有效衔接的德育体系,创新德育形式,丰富德育内容,完善德育评价机制,不断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能力为重。

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社会实践,强化能力培养。

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教育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人做事,促进学生主动适应社会,开创美好未来。

坚持全面发展。

全面加强和改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

坚持文化知识学习与思想品德修养相统一、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统一、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相统一。

加强体育,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加强艺术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人文素养和健康人格;重视劳动教育、安全教育、生命教育、国防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合格人才。

二、战略重点

(三)加快普及学前教育

1.加大政府统筹力度。

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落实以县为主,县、乡共管的幼儿教育管理体制,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格局。

切实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将城区幼儿园建设与发展纳入城区建设与开发规划,逐步提高公办幼儿园比例。

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合理布局,办好一批政府投入为主、成本合理分担、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补助的公办幼儿园。

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学前教育。

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发展。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派驻公办幼师、减免租金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鼓励与引导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兴办学前教育机构。

2.加强学前教育设施建设。

鼓励与支持农村地区采取新建扩建、利用闲置教育资源改建幼儿园、偏远地区小学附设学前班等多种形式发展学前教育。

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

争取每个乡镇和城市大型社区建好一所公办幼儿园。

3.提高学前教育管理水平与教育质量。

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保教方法,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按照学前教育办园标准,到2020年,合格标准幼儿园达到85%以上,简易标准幼儿园控制在15%以内。

建立完善幼儿园准入和督导制度,依法规范学前教育发展。

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加大幼儿教师培养培训力度,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待遇。

(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机制。

根据新型城镇化要求和人口变化趋势,科学规划与调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依法将城区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区建设与开发规划。

探索建立县域内办学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建立完善校长、教师交流制度,实现县域内师资校际之间基本均衡。

建立健全资助机制,切实保障弱势群体都能接受良好义务教育。

深入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

2.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计划。

推进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启动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

将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初中改造、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国家重大项目统筹于合格学校建设,提高学校建设综合效益。

力争到2015年90%的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合格学校要求,2020年80%以上达到标准化学校要求。

3.全面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

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

加强城镇学校规划与建设,力争五年内基本解决“大班额”现象。

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办好必要的教学点,满足农村学生就读需求。

采取特殊措施发展特殊教育,确保三类残疾儿童少年都能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质量基本标准和监测制度。

(五)增强职业教育服务能力

1.加快职业教育骨干体系建设。

统筹职业教育规划与建设,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继续扶持建好现有的省级示范性学校,新建一批省级骨干高职(技师)学院和一批省级示范性中职(技工)学校。

原则上每个县市区重点建设好一所骨干示范性中职(技工)学校。

整合各类职业教育资源,办好县级职教中心。

2.全面推进校企合作。

研究制定推进校企合作政策,形成推进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与企业深度合作的制度性保障。

以区域优势产业为依托,以具备条件的高职院校为龙头,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不断丰富职教集团办学内涵,实现校企良性互动和共同发展。

通过政府主导、行业企业参与方式,建设一批对接我省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生产性实训基地,推动职业教育产学研有机结合。

3.努力提升职业院校办学水平。

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用5年左右时间,重点扶持建设一批省内领先、全国一流的职业教育特色专业。

以特色专业建设为龙头,带动全省职业教育办学水平提升。

(六)提升高等教育质量与创新水平

1.全面提升高等教育质量。

深入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和“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着力强化人才培养工作,大力加强学科、专业、课程、教材、教师及团队、基础课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和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等基础建设,努力建设一批高水平的特色专业、精品课程、优秀教材、创新团队和现代化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创新基地,力争在国家质量工程等重大项目中继续保持全国先进行列。

2.加快高水平大学与重点学科建设。

大力支持“211工程”和“985工程”高校的配套建设。

积极争取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对我省的支持,着力建设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基础学科,重点发展一批具有鲜明特色和明显优势的新兴交叉学科,加快发展应用学科、高新技术与工程学科,全面提升我省高校的学科实力与水平。

以此为基础建设若干所省属高水平大学。

3.着力增强高校服务社会能力。

坚持以社会服务为宗旨,充分发挥高校学科专业、人才队伍及实验资源等优势,进一步健全机制,创新模式,大力推进产学研用紧密结合。

积极培育跨学科、跨领域的科研与教学相结合的团队,努力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重点科技创新基地及成果转化平台,促进高校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的有机结合,使高校成为富民强省的科技引擎与人才高地。

(七)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1.构建现代教师教育体系。

发挥省属师范院校在教师培养中的作用,构建以师范院校为主体、综合大学参与、开放灵活的教师教育体系。

整合师范教育资源,建设一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基地。

依托省内具备条件的高等职业院校和相关本科院校,构建中职教育专业教师培养培训体系。

创新和完善农村教师培养和补充机制。

推进师范生培养模式改革。

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支持有条件的市州实施本地“特岗教师计划”。

完善代偿机制,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中小学任教。

统筹安排教师培养培训。

根据教育发展需要,全面规划和适度超前安排本区域各级各类教师的培养培训。

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政府预算,落实按教职工工资总额1.5%比例额度用于教师培训等政策;将教师培养培训纳入各级政府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形成教师培养培训长效机制。

2.提高教师业务水平。

完善中小学教师培训制度。

以“国培计划”为引领,“省培计划”为拓展,以远程教育为依托,以市、县、校培训为基础,切实加强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薄弱紧缺学科教师和民族贫困地区中小学教师培训。

实施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

开展班主任和辅导员培训。

完善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培养与考核制度。

2015年前完成对全省中职学校专任专业课教师的轮训。

加大“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力度,制定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评定及管理办法。

完善职业院校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和聘请行业、企业业务骨干担任兼职教师的制度。

开展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培养、教学名师遴选和教学团队建设工作,建立名师(名专家)工作室,发挥名师和行业专家在教师培养、技术创新和技术服务中的作用。

以中青年骨干教师和创新人才为重点,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

加大“芙蓉学者计划”、“高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力度,力争一批优秀人才入选国家“高等学校高层次创新人才计划”,培养和造就若干名国内领先的优秀学科带头人和能领导本学科进入国际先进水平的领军人才。

促进跨学科、跨单位合作,培育高水平教学和科研创新团队。

启动“名师、名校长、教育家成长计划”。

(八)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

把教育信息化纳入“数字湖南”建设体系,超前部署教育信息网络,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缩小学校之间、区域之间特别是城乡之间的教育信息化差距。

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信息化体系,促进教育内容、教学手段和方法现代化,实现“数字湖南教育”目标。

1.加强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建设湖南教育网络中心,统筹整合各类教育网络基础设施。

以县市区为单位整体推进中小学信息化基础建设,逐步实现校校通宽带、班班通网络;建设省、市、县、校四级互联互通的基础教育资源网络体系。

到2015年,基本实现全省基础教育信息资源共建共享。

以基于互联网的“职教新干线”学习平台建设为引领,建设优质共享、交互式的职业与成人教育教学资源库。

以普通高等学校数字资源中心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高校优质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

2.加强教育电子政务建设。

推进各级教育“数据中心”建设,建设省级教育管理基础数据库,基本建成省级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推进各级各类教育网站发展,重点建设省级教育门户网站;加强教职工信息技术培训,提高教职工在教学、科研、管理中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水平;加强学生信息技术教育,提高学生利用信息技术开展学习、交流、研究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充分利用远程教育网络,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加强信息技术普及教育,提高全民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三、发展任务

强化政府统筹职能,以战略重点为抓手,以优化资源配置为主要途径,创新统筹机制,提高统筹效能。

全面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统筹区域、城乡教育协调发展,统筹教育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协调发展。

(九)巩固提高基础教育

1.学前教育。

明确政府责任,积极发展学前教育。

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并以县域为单位整体推进,切实加快学前三年教育普及步伐。

到2015年,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依托乡镇(街道)并以托幼机构为中心,建立完善科学育儿指导与服务体系。

重视0—3岁婴幼儿教育。

2.义务教育。

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促进教育资源合理流动并向农村、经济欠发达地区、民族地区倾斜。

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区域差距、校际差距。

到2015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5%,弱势群体义务教育水平明显提高。

2020年,高质量、高水平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县域内基本实现均衡发展,县域间义务教育差距明显缩小,教育均衡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3.普通高中教育。

进一步整合教育资源,优化学校布局,实现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积极扶持农村贫困地区尤其是大湘西地区普通高中学校改善办学条件,逐步消除薄弱学校,提高整体办学水平。

发挥示范性高中的引领作用,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加强实验教学、研究性学习和社会实践,不断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建立健全普通高中教育质量保障机制和以质量为核心的发展性评价机制。

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业等方面的指导。

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通过探索创建综合高中、特色高中,推进办学模式多元化改革;鼓励普通高中办出特色,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

到2020年普及高中阶段(含中职)教育。

(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1.加大政府统筹力度。

加强职业人才需求预测,引导职业院校加强专业建设并主动进行专业结构调整,形成一批就业岗位指向明确的中、高等职业教育精品专业。

2.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方式改革和弹性学习制度建设,实现区域内同层次职业院校学分互认和职业培训与学历教育的沟通。

完善“双证书”制度,促进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证书衔接。

扩大高职院校招收优秀应届中职毕业生范围和规模。

3.构建职业教育质量监控、评估与保障机制。

探索建立政府、行业、企业多方参与的职业教育综合评价体系。

完善职业院校学生技能竞赛制度和专业技能抽查制度。

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加强和扶持涉农专业建设,加大适应农业和农村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培养力度。

重点抓好农村青年职业农民的培养,建立免试入学制度和弹性学制;扩大农村职业教育培训覆盖面,增强服务“三农”能力。

(十一)稳步发展高等教育

按照“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促进公平”的原则,加强战略研究和科学规划,统筹各层次、各类型高等教育协调发展,引导高等学校合理定位,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1.全面加强高校教学科研工作。

加强高水平大学和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

鼓励长株潭城市群高校加快发展,扶持民族地区和偏远地区高校发展。

引导高校主动适应经济社会需求,不断调整和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切实增强人才培养的社会适应性。

全面实施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计划、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计划、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和卓越工程师、医师等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继续建设一批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着力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与拔尖创新人才。

加强国家和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高校建设一批科技创新团队和产学研合作基地。

鼓励和支持高校教师大力开展科学研究。

切实加强教师教学业务工作的培训与考核,认真落实教授为低年级学生授课的教学制度。

加强高校办学条件监测和办学行为监管,探索建立高校办学水平综合评价机制,努力构建具有湖南特色的高校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和科研创新体系。

2.繁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

加强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加大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投入力度,引导高校教师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力争若干项目进入“国家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

大力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与决策咨询的有机结合,鼓励高校为党和政府工作发挥“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

(十二)加快发展终身教育

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

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依托和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广泛调动全社会力量,积极探索构建教育阵地网络化、社区教育数字化、施教对象类型化、教育形式多样化的终身教育体系。

发挥有关部门(单位)、教育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的作用,建立全省终身教育教学网络平台、管理平台、终身学习支持服务平台,健全终身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各级政府成立跨部门的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协调机构,加强组织管理与统筹协调。

建立多渠道的终身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

加强终身教育示范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和社区教育中心建设。

引导各级各类学校向社会开放学习资源,鼓励中、高等学校实行灵活开放、宽进严出的学习制度,依托有条件的教育机构组建开放大学。

建立完善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相互沟通的体制机制。

(十三)扶持发展民族教育

全面提高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水平。

加大公共财政对民族地区教育投入和公共教育资源向民族地区倾斜力度。

积极鼓励与扶持民族地区调整中小学布局,重点扶持民族地区义务教育提高实验教学、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等课程教学装备水平,全面巩固提高“普九”水平。

大力发展民族地区高中阶段教育,建设一批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建立民族地区高中阶段助学政策。

加快民族地区高等教育发展,提高办学水平。

制定实施民族地区师资专项培养培训计划,建立完善教师定期支教、交流与挂职培训锻炼制度,着力提高民族地区师资和管理队伍素质。

加大教育对口支援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捐资扶助民族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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