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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修改.docx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修改

开封市涧水河综合治理二标段

(合同编号:

JSHSG-2)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批准:

靳献军

审核:

张乾坤

编制:

何秋霞、王斌

 

河南省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封市涧水河综合治理二标段项目部

二〇一六年八月

目录

一、总则1

二、施工人员的质量控制制度1

三、施工机械的质量控制制度2

四、岗位培训制度2

五、技术交底制度2

六、工程原材料采购、进场验收和检测制度3

1.工程材料的采购3

2.工程材料的进场验收3

3.工程材料的检测4

七、中间产品质量检测、验收制度4

八、工程质量“三检”制度4

九、隐蔽工程、重要部位工程验收制度5

十、单元(工序)验收制度6

十一、质量检查例会制度6

十二、质量缺陷成因分析制度7

十三、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8

十四、工程质量验收制度8

十五、工程档案管理制度10

一、总则

1.为了预防、控制承建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圆满完成预期质量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2.项目部质量方针:

科学管理、诚信守法、争创优质、持续改进;

项目部质量目标:

工程合格率100%,工程优良率85%以上,合同履约率100%,顾客满意度80%以上。

3.项目部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设置由项目总工及项目总质检师主管的质量管理部,专人负责施工质量检测和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4.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意识教育,提高员工的操作技术水平,在关键部位施工时,由项目总工、总质检师、质量管理部主任和质量工程师到现场进行监督和技术指导。

5.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为终身责任制,项目经理为质量的第一负责人。

6.项目部实行“三检一验制”,每一单元工程由作业队(班组)进行初检,工区复检,质量管理部终检;最后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7.项目部接受建设单位(监理人)、公司、地方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

8.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检测、检验,未经检验合格材料不得用于工程施工。

9.建立健全质检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作好各项检查、验收签证记录。

将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

二、施工人员的质量控制制度

根据招标文件、施工规范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等对工程质量的要求,结合本工程施工项目和施工特点,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项目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进行控制:

1.项目管理人员应根据项目施工专业种类,配备各个专业技术管理人才,并考察其质量意识、专业水平、工作经验等。

2.作业人员是产品的具体制造者,他们的操作技能,质量意识,工作经验的好坏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因此,在配备各个工种操作人员时,要全面考察和考核,并按作业类型配备足够数量的技术工人。

3.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证书与人员要相对应并且要有足够的工作经验和工作经历。

三、施工机械的质量控制制度

1.机械进场时要进行大修或检修保养并且出具相应材料证明,新设备进场时应具有厂家出具的合格证。

2.施工机械使用要满足工作质量的要求,不得超负荷运行和违规操作施工机械。

3.施工机械的运用要满足施工机械使用与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保证施工机械的各项运行参数正常,使施工机械在日常工作中性能达到最优状态。

四、岗位培训制度

1.培训以项目部内部培训为主,因生产急需,或项目部内不能组织的培训采取外送委培的方法,其原则是:

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

2.与产品质量有关的各类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能力,对能力的判断应从教育、培训、技能和经历等方面考虑。

3.根据工程进度需要,项目部根据工程进度情况适时安排各岗位员工进行培训,使相关质量人员了解、熟悉与该项工程相关施工技术、工艺,职工应按时参加培训。

4.培训工作力求做到“三化三实”即“多样化、规范化、科学化”和“实际、实用、实效”。

5.每次课程结束后,项目部将安排考试。

考试的形式为书面答卷结合口头问答及岗位抽查。

岗位抽查指项目部就所讲授的培训内容是否被学员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进行随机考核。

6.与产品质量有关的人员,未经过“三级培训教育”,一律不得上岗。

培训不合格者必须再次进行培训,再次培训不合格者,令其下岗或转岗,何时培训考核合格,方可重新上岗。

五、技术交底制度

1.技术交底包括业主、设计、监理部门组织的设计交底及项目部内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的技术交底。

2.按照工程进度安排的各项设计技术交底,项目部必须按照通知时间,组织人员、准备资料参加。

3.项目部坚持以技术进步来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每个工种、每道工序施工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4.技术交底实行项目部、作业队二层次技术交底的原则,并针对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分别进行,贯穿于工程施工全过程。

5.工程项目开工前,由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工程部等相关部门,向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作业队主要管理人员等进行总体技术交底。

6.单位工程开工前,由项目部工程部分阶段、分层次下达书面技术交底;当收到设计变更、冬雨季施工前、主要施工方案修订时或遇不可抗力事件后,应进行专项技术交底。

7.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由作业队技术负责人向作业队管理人员、工班长、全体操作者进行技术交底。

8.特殊过程和关键部位由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编制作业指导书,并逐级进行技术交底。

六、工程原材料采购、进场验收和检测制度

1.工程材料的采购

(1)施工单位对周边材料进行考察,确定厂家的生产能力、资质、质量等情况。

(2)取样、检测产品的质量,以确保产品合格,在确定产品合格后报监理部核查。

(3)监理审核合格后编制材料计划并要求供应商根据材料计划提供合格的产品。

2.工程材料的进场验收

(1)由现场监理、试验、质检、材料四方面人员联合对材料进行验收,查看随货资料是否齐全。

(2)检查材料的外观质量、铭牌、合格证是否与资料相符合。

(3)符合前两条后,在监理的见证下取样,并一同送往现场实验室进行原材检测。

3.工程材料的检测

(1)工地实验室按照投标文件及技术要求进行试验,检测材料的各项指标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2)出具试验报告后,填写原材料进场报验单,上报监理审核。

(3)经监理审核合格后,本批材料才能用于工程施工。

七、中间产品质量检测、验收制度

1.砂石骨料等中间产品的料源、质量、施工前必须进行料场勘探和骨料品质实验论证,当骨料中含碱活性骨料、黄锈等有害成分时,必须进行专门实验论证。

2.人工砂和天然砂的质量应符合标准规定:

当采用细沙或特细砂时,应经过实验论证。

3.混凝土配合比严格按照实验室签发的配料单进行称量配料,严禁擅自更改,砂石骨料应采取措施保持砂石骨料含水的稳定,定时测定含水情况,降雨时应增加测定次数。

4.混凝土性能检验以拌合楼机口取样为主,也应有一定数量的仓面抽取样品。

混凝土试块的抗压率、设计龄期抗渗性、设计龄期最低强度、抗冻性、抗拉强度等要满足施工要求和规范规定。

5.对与外购混凝土预制块要通过厂家严格检测和自检合格后出具相应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方能用于工程施工之中,对与检测不合格的产品不得用于工程施工之中。

八、工程质量“三检”制度

本项目质量检查实施“三检”制,即班组初检、厂队(工区)复检、质量管理部质量工程师终检。

1.班组初检

(1)施工人员必须熟悉施工图纸、相关规范、规程要求,严格按照工艺、措施进行现场施工,并在单元(工序)完成后按照单元(工序)质量要求实施自检,并经班组长验收后,并报技术员或负责人进行复检。

(2)厂队(工区)技术员应督促班组长自检,为班组创造自检条件(如提供有关表格、协助解决检测工具等)要对班组操作质量进行中间检查。

(3)单元工程工序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工种间互检制度。

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施工前,班组长应进行交接检查,填写交接检查表,经双方签字,方准进入下道工序。

上道工序完成后应向下道工序办理移交手续。

2.施工队复检

(1)施工队复检由技术员或负责人组织相关班组进行。

(2)复检人员应按照设计蓝图、设计通知、技术要求等有效文件对承建的每一单元工程各个工序实施复检。

(3)复检人员应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发现班组施工过程中违反质量要求的行为,必须立即纠正,以免造成返工浪费。

3.质检科终检

(1)在初、复检合格后,由复检人员通知质量管理部质量工程师到场实施终检。

(2)终检人员必须熟知设计蓝图、技术要求等必备文件,对单元工程包括的所有工序进行终检程序,对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

(3)项目部终检人员应加强现场巡检,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检查控制,发现问题,及时发布返工、停工等处理决定,施工厂队必须无条件执行。

4.各级质检人员必须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项目部质量工作,如发现失职现象,项目部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对造成质量事故影响较大或多次发生失职现象的,项目部将予以调整岗位。

九、隐蔽工程、重要部位工程验收制度

1.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的检查签证应满足国家及南水北调工程的相关规定。

2.工程在隐蔽前或关键部位施工完成后必须进行质量自检,经施工单位“三检”合格后,按规定时间报监理机构,由监理部组织业主、设计、施工四方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合格证,未经验收签证不得进行隐蔽作业或下一单元施工。

隐蔽工程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而自行覆盖的,揭盖补验,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具体的作业队负责。

3.地质不良的基础或暴露时间不宜过长的工程要尽快报检,监理签证后尽快封闭,以免破坏。

4.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如长期未进行隐藏,在复工前应重新上报监理单位进行检查签证。

5.对于路基、倒虹吸的施工关键部位,重点通过试验检测、观感检查、尺寸控制等手段加强验收,对主控项目和允许偏差项目严格把关,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自检、专检、互检、交接检,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确保施工中每道工序的质量。

6.隐蔽工程验收资料应由质检工程师填写,签认齐全,作为竣工文件保存;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检查手续要及时办理,不得后补。

7.关键部位或实际情况与设计图纸有较大差异的隐蔽工程项目,在通知监理工程师的同时,还应通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驻工地代表参加检查与签证。

十、单元(工序)验收制度

为加强工程质量控制,项目部质量管理部门、各工区、厂队、作业班组必须加强施工工序质量验收,进而实现工程质量目标。

1.工序质量验收原则上由作业班组、施工作业队进行,主要工序项目部质量管理部质量工程师参与验收。

2.严格坚持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原则组织施工。

3.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监理要求、相关规范组织工序施工,加强工序自检制度,确保工序质量合格。

4.加强工序间互检制度,由下一工序施工班组检查上一工序质量,发现不合格,及时上报上一级质量检查部门,同时告知上一工序施工班组立即整改。

5.对于忽视工程质量,未能按照要求控制工序质量且不能及时整改的单位、个人,项目部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十一、质量检查例会制度

1.目的:

强化质量意识,规范质量活动,加强质量管理,解决质量问题。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及在现场施工的各施工厂队。

3.制度内容

(1)由质量管理部组织每月召开一次例会。

(2)参加会议的人员:

1)各施工厂队技术负责人;2)工程部代表(名额不限);3)质量管理部全体人员;4)施工调度室;5)项目部主管领导。

(3)参加会议单位要做出书面发言,发言内容要求如下:

1)各施队

上月的质量情况:

验收项目总数;合格及优良率;接到的整改通知单数及已整改完成数;计量器具有效性情况及下月到期需送检数;施工机械的完好情况;

下月的质量活动计划:

验收项目计划;其它质量活动;

需项目部协调的质量问题。

2)工程部:

通报上月技术方案、措施及作业指导书的执行情况,重点叙述实际作业与方案、措施及作业指导书的符合程度、各专业的设计变更情况;

本月计划执行的施工方案、措施及作业指导书;需重点控制的过程名称及具体安排。

3)质量管理部:

通报上月质量情况:

验收工程项目总数,优良品率;下发的整改通知单总数;接到的外界整改通知单数;需整改问题的落实情况。

安排下月质量工作计划;需送检的计量器具;质量检验的配合要求;其它质量活动安排,以及各单位在活动中需要做的工作有关质量管理文件的学习。

4.会议召开程序各厂队发言→工程部发言→质量管理部发言→主管领导总结。

5.会议纪要由质量管理部编写,主管领导签发。

十二、质量缺陷成因分析制度

1.工程质量缺陷应严格按照南水北调相关文件规定程序组织实施,缺陷处理程序包括:

缺陷检查、缺陷原因分析、缺陷分类、缺陷处理程序、缺陷处理、处理后质量检测及验收;工程缺陷主要有:

混凝土外观缺陷、土方超欠挖、压实度不够、砂浆强度不够、座浆不饱满、孔隙率过大等。

2.项目部建立质量缺陷报告制度,各级质检及施工人员应加强成品巡视,发现质量异常情况及时上报质量管理部或项目部领导,由质量管理部现场查看后,根据缺陷情况通知相关部门(监理、工程部等)分析原因、制定处理措施等。

3.质量缺陷采用外观观察、无损检测、破损检测等办法检查。

4.对已产生的质量缺陷,项目部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原因分析、缺陷分类,分类办法参照南水北调相关规定。

5.所有质量缺陷均应制定处理方案,上报监理部批复后处理。

6.缺陷处理完成后,按照缺陷类型由监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进行检查及验收,并按照规定上报建设单位、质量监督部门备案。

7.施工、监理、设计、建设等单位应妥善保管质量缺陷处理的原始资料,并按有关规定存档。

8.项目部各作业厂队、工区必须严格按照工程质量消缺制度中规定进行缺陷处理,不允许未经报告、检查、分析、制定措施而擅自处理,如有违反,按照项目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十三、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1.凡因测量错误、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或不按设计规范、规程要求施工;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构件、半成品、成品和设备而造成的工程质量低劣,强度不够而产生的严重裂缝、构件弯曲或垮塌,结构尺寸或建安位置错误,不符合设计要求,达不到验标的标准。

一般需作返工、加固处理的均被视为工程质量事故。

2.工程虽未完全达到设计要求,但经验算能满足使用条件;质量不良但经整修经济损失在1千元以下者,不列质量事故。

但应将发生的原因,处理的措施及工程缺点记入《工程日志》薄,及有关竣工资料内,引以为戒。

3.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事故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

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用电话或电传,逐级报告上级和建设单位。

三天内写出工程质量事故报告。

4.质量事故调查处理按轻重大小分级处理。

处理事故必须按“四不放过”即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没受处理不放过,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提出书面报告。

5.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擅自处理的,对事故责任单位和领导加重处罚。

十四、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1.本工程由现场主要责任主体主持的验收分为:

单元工程验收(质量评定)、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由上级主管部门主持的验收分为:

合同项目完成验收、设计单元工程完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以及国家规定的有关专项验收。

2.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项目验收

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项目完工验收均按照《南水北调工程验收工作导则》(NSBD10-2007)中规定的程序,由相关单位组织进行;

3.单元工程验收

(1)单元工程验收由施工单位经三检(即班组长、工地质检员、专职质检员检验)合格后,填写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由监理单位复核认可、并评定质量等级。

(2)单元工程验收的主要成果性文件是“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3)必须严格执行“三检制”和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认真填写各种表格,单元工程验收合格且签字手续完善后,移交监理单位保存。

单元工程验收资料作为分部工程验收的依据,待合同项目全部完成后,自合同项目完成验收通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由监理单位一并移交建管处。

(4)单元工程验收过程中,作业工区必须安排专人全程跟踪,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按照要求处理,以便尽快进入下一工序。

4.分部工程验收

(1)分部工程验收的基础是单元工程验收。

分部工程验收应具备的主要条件是:

1)分部工程的所有单元工程已经完成。

2)单元工程已完成质量检验与评定且全部合格,有关质量缺陷已经处理完毕或有下阶段处理意见。

3)验收所需要的资料已经满足要求。

4)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条件。

(2)分部工程验收由监理单位主持,验收工作组由设计、联测(需要时)、监理、施工、主要设备供应(制造)、建管处等单位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3)分部工程验收的主要工作是:

1)检查单元工程的质量检验与评定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检查工程完成情况。

3)鉴定工程质量是否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以及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4)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5)对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6)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要求并落实责任处理单位。

7)讨论并最终形成“分部工程验收签证书”。

(4)分部工程验收的图纸、资料和成果是竣工验收资料的组成部分,必须按竣工验收标准制备。

5.单位工程验收

(1)单位工程完成具备验收条件时,向建管处提出单位工程验收申请报告。

(2)单位工程验收的基础是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应具备的主要条件是:

1)主要分部工程已经完成并通过分部工程验收。

2)其它分部工程已经完成或基本完成,遗留尾工不影响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结论。

3)分部工程验收遗留的问题已经处理完毕并经过验收。

4)验收所需的资料满足要求,包括施工图纸以及竣工图纸。

5)施工现场已进行清理。

6)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条件。

6.资料整理

(1)单元工程所用质量检查资料由作业工区质检员按照南水北调工程及监理部门要求填写,经质量管理部终检人员审核后投入使用。

(2)鉴证后质量检查资料及质量评定资料统一归档项目部质量管理部,作为竣工资料的一部分留存归档。

十五、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1.为加强本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明确档案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行为,充分发挥档案在本项目施工与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水利档案工作规定》及有关业务建设规范,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2.档案管理

(1)本档案工作应贯穿于本工程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

即从工程建设前期就应进行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在签订有关合同、协议时,应对项目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提出明确要求;检查本工程进度与施工质量时,要同时检查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情况;在进行项目成果评审、鉴定和本工程重要阶段验收与竣工验收时,要同时审查、验收工程档案的内容与质量,并作出相应的鉴定评语。

(2)项目法人对本工程档案工作负总责,须认真做好自身产生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并应加强对档案归档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3)本工程建设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归档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须按要求将工作中形成的应归档文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如遇工作变动,须先交清原岗位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3.归档与移交要求

(1)本工程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长期档案的实际保存期限,不得短于工程的实际寿命。

(2)工程项目形成的全部文件在归档前必须进行系统整理。

其分类组卷做到科学合理,充分保持卷内文件有机联系,归档案卷要符合,分类编号方法执行《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档案分类编号及保管期限对照表》规定。

(3)编制档案总目录,分目录,移交单位和接收单位目录。

归档的案卷质量必须符合下列十条标准。

1)归档文件、齐全完整。

2)分类清楚,保持联系。

3)题名确定,容易查找。

4)卷内排列,系统条理。

5)保管期限准确。

6)密级划分恰当。

7)蓝图折叠,符合要求。

8)卷皮书写,正楷整法。

9)案卷装订,整齐美观。

10)声像资料,清楚清晰。

4.在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完工后,及时按照验收导则要求准备相关资料,报请相关部门组织验收评定,合同项目全部完成后,在验收后,根据南水北调工程档案归档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档案汇总整理及移交工作。

5.向管理单位移交时应办理档案移交手续,明确档案移交的内容,案卷数,图纸份数,并有完备的清点、签字等交接手续。

 

河南省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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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六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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