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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办法零星工程

大纲

一、目的

二、适用范围

3、原则

4、职责

5、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程序

1、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审价制度

2、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制度

3、建立项目组织管理机构

4、项目工程发包制度管理

5、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制度

(1)选择施工方

(2)施工准备管理

(3)现场施工管理

(4)工程项目质量管理

(5)工程项目安全管理

(6)项目进度管理制度

(7)工程项目成本管理

7.1现场工程项目签证管理:

7.2进场材料验收管理:

7.3对于一般市场浮动的包干工程项目材料价格按预算价格执行;浮动指标超过原定价格的10%以上时(不含10%)才能追加到工程造价内,审核手续也要按原始签证制度执行。

7.4工程款支付管理

7.5工程竣工结算

6、项目验收制度

7、工程隐蔽(工序)验收

8、基本建设工程竣工资料管理

9、基本建设工程完工点交

10、基础设施报废

六、附则

 

重工股份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更好地对公司建设项目进行管理,有效控制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新建、扩建、改建、零星修缮项目和与工程项目配套的设备、材料采购及动力动能的基本建设材料采购的申报、审批、规划、实施、验收、工程量收方及结算的管理内容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重工公司所有的基建工程的管理。

三、原则

(一)1万元以下的对改善生产、工作、生活条件(包含水电气、管道维修)投资项目(指基建零星项目)原则上指定综合加工部(即施工作业组)实施。

施工作业组凭报批表(预算、结算表)、任务单、验收表与财务结算。

(二)1万元以上(含1万元)、10万元以下的因生产、生活、应急等需要申报的项目原则上可以不进行招议标,经基建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后,以任务单的形式派发给施工作业组实施,若施工作业组无法实施的,由我部确定施工单位,边实施边办理立项、合同手续。

(三)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及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进行工程发包。

(四)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及基础设施建设上报总部招标中心进行招标实施。

(五)2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及基础设施建设上报中船集团公司招标实施。

四、职责

(一)公司零星维修、小型建修及附属工程的申报及工程完工后的维护与管理的责任划分:

生产区域由对应区域责任单位负责;办公及生活区域由后勤管理单位负责;其他区域由基建职能单位负责。

(二)各区域责任单位领导负责审核其职工提出的小型建修、零星维修、拆除项目申请,送基建职能单位,基建分管领导审批基建职能单位提出的工程规划及实施意见。

(三)基建职能单位负责工程规划、组织实施、现场质量监督与管理及工程质与量验收,以及工程造价预(决)算编制报审、经济合同签订。

(四)综合加工部(即施工作业组)负责零星工程的具体实施、办理结算。

(四)合同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招议标,工程预决算复审,工程议价议工项目的审议,合同条款的商洽,以及中间过程验收和竣工验收。

(五)财务单位负责审核办理工程财务结算。

五、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程序

(一)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审价制度

1.凡区域责任单位因生产经营、生活必须进行的小型建修、维修、拆迁(包含水电气、管道)的工程,由所在单位填制“零星工程报批单(附表1)”,注明建修、维修或拆除的项目名称、部位、经办人、内容、工期、相关要求等,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签后,送基建管理单位进行费用预算,由合同管理单位进行核算。

预算费用1万元以下的项目,以任务单的形式派单给施工作业组具体实施,任务单应登记并留底存档,先实施后结算;估算费用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以不进行招议标,由基建管理部门上报概预算至合同管理部门审核,经基建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后,以任务单的形式派发给施工作业组具体实施,若施工作业组无法实施的,由我部确定施工单位,边实施边办理立项、合同手续。

财务部门根据施工作业组上报合同管理部审核的结算,办理相关支付手续。

2.施工作业组必须做好基建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前期的准备工作,为项目建设顺利进行提供充分人力、物力保证。

3.施工作业组组织具体实施与验收,基建职能部门会同监察审计部门、合同管理部门参与全过程审核、监督、管理与项目验收。

4.合同管理部根据工程验收情况办理结算审核。

5.审计财务部办理工程款支付。

6.凡未按上述程序申报的小型建修、维修和拆迁工程,基建管理单位有权拒绝实施,违规执行的,基建管理单位有权建议不予办理。

(二)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制度

按公司《招标管理办法》执行,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招标可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1.对生产、工作、生活急需并计划列入产品成本摊销的投资项目和配套设备、材料采购(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实行邀请招标或询价议标。

2.对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新建、扩建、改建、大型修缮项目和与工程项目配套的设备、材料采购(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报总部招标中心进行公开招标或者邀标。

3.对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新建、扩建、改建、大型修缮项目和与工程项目配套的设备、材料采购(200万元以上)报中船集团进行公开招标或者邀标。

4.招标项目一般应有招标控制价。

5.招标、询价议标项目按照《招标管理办法》中附表填写招(议)标立项申报表。

(三)建立项目组织管理机构

根据基建工程项目的规模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需要成立工程项目管理小组;在单位领导下,由有关业务骨干,技术人员组成,对项目建设工作进行有效的管理,对单位领导直接负责。

项目组设置:

(4~7人)

组长:

项目负责人一名(能源基建部)

副组长:

现场负责人一名以上(能源基建部、施工作业组)

核算员:

一名以上(施工作业组负责资料整理存档,签证核准)

项目验收特派员:

一名以上(需求单位、监察室、合同管理部、能源基建部)

监理:

一名(根据需要委托聘请)

项目组内部管理实行以组长为中心,在组长的带领下,制定各小组成员的工作目标及工作职责,协调相互之间的协作关系。

小组成员按照所制定目标开展工作,各负其责,互相配合。

单位领导要及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相关组员并每两周向项目负责人作书面汇报。

(四)项目工程发包制度管理

1.建筑工程发包形式:

工程项目有两种发包形式,一、包工包料;二、包工不包料。

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适合以第一种形式,即以包工包料形式发包工程。

对工程项目已做好施工图设计的,可选择总价包干的形式进行发包;对未进行图纸设计的工程,可选择以实施现场签证,以总价下浮方式最终确认工程造价的形式发包。

2.招标方式:

在工程造价机构出具的详细预算的基础上,都应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进行工程发包,参加投标的工程单位应具备有相关资质及施工经验;公开招标的应聘请招投标代理机构进行代理招标;邀请招标的,公司成立评标小组,邀请三家以上施工单位参加进行招标。

采取什么招标方式发包工程,由基建管理单位提出意见,报合同管理单位,按公司程序办理。

3.合同签订:

发包后要以合同或协议形式确定发包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合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要求,报合同管理单位审核后签订。

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合同签订建立逐级审批程序:

资产管理/法律单位审查—财务单位审查—合同管理部审批—公司领导审批。

(五)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制度

1.选择施工方

1.1施工方选择的总体要求,凡1万元以下基建零星维修项目以任务单的形式布置给施工作业组实施,任务单应登记并留底存档。

1.2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项目经分管领导审批以任务单的形式派单给施工作业组实施,若施工作业组无法实施的,由我部确定施工单位,边实施边办理立项、合同手续。

1.4对外承包的合同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公司《合同管理》标准执行。

2.施工准备管理

2.1施工前工程申报单位应做好相应准备工作(如施工场内物资的转移,工程选址、定位等)。

2.2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应及时收集工程实施所需的物资、安全防护、工程机械、工程用水用电等信息,针对工程规模落实工程施工准备会、技术安全交底会,协调解决其它相关准备工作。

3.现场施工管理

3.1施工方/施工作业组应严格遵照《现行建筑施工规范》、施工方案、工程质量要求、工程施工图纸进行施工,严禁擅自更改施工方案、施工图,凡涉及变更的项目必须依据基改办的变更资料进行变更,否则,基建管理单位不予结算变更项目的人工工资,有权对施工方/施工作业组作与工程造价相当的处罚。

3.2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应按规范和方案要求,客观公正履行工程实施过程中质量监督、安全管理、进度跟踪、物料控制、机械使用、用工调配及资料制作与签证等职能职责。

3.3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及时跟踪施工现场,对质量履行监督职责,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纠正,并对结果进行检查,同时完善相关记录;如发现较大的质量整改应及时报基建管理部,经会审研究后,形成书面整改通知书下达至施工方/施工作业组,整改完毕,基建职能部门/施工作业组应组织相关单位人员进行整改验收,并履行相关验收手续。

4.工程项目质量管理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这是项目管理的重中之重,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单项工程,应聘请专业的监理公司,项目部设置专职的工程质量监督员,负责项目的现场监督及指导,实行三级质量管理体系,通过施工队自检,质量员(监理工程师)常检及项目部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抽检等工作;以确保项目质量达到设计规范要求。

还要将工程质量管理的过程分为:

4.1事前控制:

必须做到施工前组织施工图纸审核及技术交底工作。

核实和补充对现场调整及收集的技术资料,应确保可靠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建立保证工程质量的必要试验设施。

4.2事中控制:

即对施工过程中进行的所有与施工有关方面的质量控制,也包括施工过程中的中间产品的质量控制。

4.3事后控制:

通过施工过程所完成的具有独立功能和使用价值的最终产品(单位工程或整个建设项目)及其有关方面(质量档案)的质量进行控制。

5.工程项目安全管理

以人为本,安全生产是项目管理顺利进行的保证,除严格按照有关安全规范操作及管理以外,还必须设置专职的安全监督员,对项目施工过程中全程检查监督每个生产环节及有安全隐患的部位,以防为主,进行必要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6.项目进度管理制度

为能使项目顺利按计划完成,必经严格按合同工作要求计划用工及材料调配工作,制定进度计划表,加强对施工队的协调工作,采取灵活,紧奏的穿扦交叉施工方法,做到有预见性,及时性随时调整进度计划,确保项目能按时保质完成。

还必须进行目标进度管理:

6.1对于能分解建设工程项目,应根据尽早提供可动用单元的原则,集中力量分期分批建设,以尽早投入使用;尽快发挥投资效益。

6.2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参考同类建设工程的经验来制定施工进度目标,避免只按主观愿望盲目确定进度目标,从而在实施过程中造成进度失控。

6.3合理安排土建与设备的综合施工。

6.4做好资金供应能力,施工力量配备、物资供应能力与施工进度的平衡工作,确保工程进度目标的要求。

6.5对外部协作条件的配合情况要有预见性。

6.6充分考虑工程项目所在地区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方面的限制条件。

7.工程项目成本管理

尽可能地按计划,按图纸预算的投资额进行控制管理。

实施监控管理步骤有:

7.1现场工程项目签证管理:

7.1.1由建设方成员组成(四人以上)工程量签证组,对在施工过程中的超深、超出预算部分的基础及隐蔽工程量进行认真核测;项目小、作业量零星的项目、定额缺项项目、辅助性用工项目,由施工方、监理方及建设方成员共同在签证单上签字确认后方可作为工程结算原始认证依据;否则不予结算。

7.1.2签证用工量较少的项目管理,由工程现场管理人员进行用工管理,建设方负责人负责抽查审核。

7.1.3签证用工量较大的项目管理,涉及作业时间持续较长,作业难度较大,该类项目用工管理由建设方安排专人负责现场管理和作业人员调配,现场管理人员应按工程进度记录每天的用工量、工作量,并与施工方核对当天的用工量同时履行签字手续。

建设方负责人负责不定期抽查、审核并履行签证,如需合同管理部、监察部参与审核,由建设方不定期组织三个单位共同核实或将工程项目进度要求反馈至合同管理部、监察部并接受监督,完工后履行抽查签证。

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应将用工及工作量等情况及时反馈给基建管理部负责人,接受其监督和检查。

7.2进场材料验收管理:

施工现场所需砂浆、混凝土应严格按照配合比要求进行拌制,各类材料用量应准确,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应随时随机进行检查、监督,如出现用量不够、拌制不均匀、配合比不合理等现象应及时纠正。

施工中生产或使用的成品(半成品)达到材料抽检批次要求的,由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完善取样资料。

按相关规范要求进行送检试验,及时反馈检测结果,收集、完善、传递试验结果资料。

公司集中采购的大量材料如水泥、砖等的质量控制,由工程现场管理人员负责收集每批相关材质证明资料,随机对购进材料质量进行跟踪,对有质量问题(或怀疑有质量问题)的材料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取样送检,同时作好相关信息反馈。

7.3对于一般市场浮动的包干工程项目材料价格按预算价格执行;浮动指标超过原定价格的10%以上时(不含10%)才能追加到工程造价内,审核手续也要按原始签证制度执行。

7.4工程款支付管理

工程款的支付必须严格按合同条款进行控制;不主张开工备料款支付;工程预付款支付比例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10%,工程进度款支付由施工单位填报《工程量计算书》、《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交工程监理、公司现场管理员核准工程量并签署意见,公司经办单位主管复核,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

留10%质保金,剩余工程款在最后完工通过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一次付清。

7.5工程竣工结算

7.5.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必须按相关规定提交《工程决算书》报公司审核,办理竣工结算手续,并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双方认可的投标工程预算、经双方认可的《工程变更通知单》(见附表7)和变更项目预算、预算外项目费用现场签证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

7.5.2经过招标(议标)的工程项目,按中标价格作为本工程结算依据。

因隐蔽工程与设计施工图不相符和不可抗力所导致的工程量增减,按以上资料对《工程决算书》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经双方认可后,签订《决算协议书》作为本工程结算依据。

7.5.3指定施工单位施工的土建工程,按照招(议)标项目要求,提供上述结算资料,编制《竣工图》和《工程决算书》,公司主管、审价单位按审价程序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经双方认可后,签订《施工合同》作为本工程结算依据。

7.5.4零星工程结算方式:

基建管理单位下达任务单到施工作业组,任务单一式二份,基建管理单位一份,施工作业组一份。

任务单须经基建管理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编号。

施工完成后,由施工作业组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形成专项竣工验收记录表(附表5)。

如需甲供的办理甲供材料(设备)领用汇总表。

单个任务单的内容必须全部完成后,施工作业组可依据任务单、签证单、验收表等进行工程结算。

数个任务单可以合并办理结算,但同一任务单不得拆分编制成几份结算书。

工程结算书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必须是全原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工程结算清单(附表4)、专项竣工验收记录表、任务单、甲供材料(设备)领用汇总表等结算必需资料汇总报基建管理单位初审,再报合同管理单位复审。

施工作业组凭合同管理部门最终结算金额报财务部结算。

(六)项目验收制度

1.每完成一分项工程(如土方开挖、装模、钢筋绑扎、混泥土捣制等)都应由施工队申请建设方成员参加并组织有关设计、监理等有关技术员现场验收签证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2.每完成一分部工程(如主体工程、扶灰工程、安装工程)都应由监理或项目组提出并组织设计、监理、质检等有关单位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继续施工。

3.每单位工程项目竣工后(如厂房、车间、仓库、宿舍等)都要由建设方提出由公司相关单位组织有关设计、监理、质检等相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结算程序及设备安装工作。

4.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条件

4.1建设项目按照工程合同规定和设计图纸要求已全部施工完毕,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能够满足生产和使用要求。

4.2交工工程达到窗明地净,水通灯亮及采暖通风备正常运转。

4.3主要工艺设备已安装配套,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构成生产线,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中所规定的产品。

4.4职工公寓和其他必要的生活福利设施,能适应生产的需要。

4.5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初期的需要。

(七)工程隐蔽(工序)验收

1.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应随时加强施工现场的质量的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要求整改并出据书面整改通知(附表6),同时作好整改实施效果的检查,并做到隐患不解决不复工,问题不落实不复工。

2.小型修建或维修工程涉及的隐蔽(工序)验收,施工作业组应于24小时前通知工程部,由其组织工程现场管理人员现场验收,资料签证完备后,方可隐蔽,未经认可的隐蔽项目或工序不允许下步施工,否则,不予认可隐蔽项目或工序的工程量,有权对施工作业组作与工程造价相当的处罚。

3.工程量较大的项目或工艺较复杂的工序验收,工程管理单位部应组织材料部、预决算部及工程现场管理人员进行现场验收,时间与签证管理执行7.1款要求。

(八)基本建设工程竣工资料管理

执行公司《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由国家、集团公司及总部投资的建设工程除按规定向相关档案馆归档外,同时向公司档案室归档。

(九)基本建设工程完工点交

基本建设工程经过竣工验收后,按照规定办理点交手续。

1.建筑物、构筑物项目完工后,由建设主管单位填报《建筑工程基建工程竣工验收表》(见附表8)向管理单位、使用单位点交,向财务单位办理固定资产点交手续。

2.零星维修项目完工后,由建设主管单位向管理单位、使用单位点交。

(十)基础设施报废

1.基础设施报废的范围

1.1.达到设计的使用年限、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基础设施。

1.2.主体结构严重损坏、不具备维修价值的基础设施。

1.3.因新建项目建设需要,必须拆除的基础设施。

1.4.自然灾害意外造成的基础设施流损。

2.基础设施报废

2.1基础设施报废申请:

能源与规划发展部根据设施使用单位的反映提出报废申请。

2.2基础设施报废认定:

能源与规划发展部组织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安全技术部等相关单位对需报废的基础设施进行认定并形成书面报告(或报表)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

2.3基础设施报废:

基础设施报告(或报表)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按公司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进行报废拆除。

六、附则

(一)本办法解释权属能源基建部。

(二)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1武船重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零星工程报批单年月日

申报单位

原因说明:

维修内容:

经办人

单位负责人

预算

能源基建部门意见

现场勘察情况

施工管理员签字:

预算价

造价员签字:

单位负责人意见:

合同管理部门意见

审价意见

审价人员签字:

单位负责人意见:

能源基建部

分管领导意见

 

结算

能源基建部门意见

初审价

造价员签字:

单位负责人意见:

合同管理部门意见

审价意见

审价人员签字:

单位负责人意见:

注:

1、预算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零星项目以任务单的形式指派综合加工部(即施工作业组)实施。

2、预算金额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工程需分管领导审批。

附表2武船重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基建项目立项申请表

申请单位

项目名称

概算费用

申请立项

事由说明

经办人:

日期:

管理单位

意见

签名:

日期:

资产管理

单位意见

签名:

日期:

公司分管

领导意见

签名:

日期:

公司

领导意见

签名:

日期:

附3武船重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零星工程任务单编号:

工程名称

项目地点

施工内容及要求:

 

能源基建部

负责人签字

综合加工部

负责人签字

注:

1、本任务单一式二份,能源基建部一份,综合加工部一份。

2、施工完成后,综合加工部凭此任务单办理结算。

武船重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零星(维修)工程任务单编号:

工程名称

项目地点

施工内容及要求:

 

能源基建部

负责人签字

综合加工部

负责人签字

注:

1、本任务单一式二份,能源基建部一份,综合加工部一份。

2、施工完成后,综合加工部凭此任务单办理结算。

附4武船重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结算清单编号:

任务单编号

项目名称

完工时间

报审金额

初审金额

终审金额

综合加工部意见

签字:

能源基建部意见

签字:

合同管理部意见

签字:

 

附5武船重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零星(维修)工程专项竣工验收记录表

工程名称

开、竣工日期

任务单编号

验收日期

工程内容完成情况及施工单位自查情况:

 

验收意见:

 

如需整改,整改完成后验收意见:

 

年月日

现场负责人

建设单位

合同管理单位

施工单位

 

签名:

年月日

 

签名:

年月日

 

签名:

年月日

 

签名:

年月日

 

附表6武船重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基建项目(质量)整改通知单

日期:

年月日编号:

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

整改问题

整改要求

整改期限

施工单位签收:

 

公司

领导意见

 

签名:

日期:

备注

日期:

建设单位负责人意见:

 

日期:

注明:

此表一式三份,申请单位、资产使用管理单位、资产管理单位各一份。

附7武船重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变更通知单

项目名称

变更原因及

变更内容

建设单位

意见

现场施工员:

年月日

单位主管:

年月日

公司领导:

年月日

监理单位

意见

监理单位签章:

年月日

施工单位意见

施工单位签章:

年月日

注:

本表一式三份,一份送施工单位,一份送监理单位,一份能源部留存。

(无监理单位监理的项目,不填写监理单位意见项)

附表8武船重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基建工程竣工验收表

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

开工日期

完工日期

验收日期

主要验收

内容简述

验收人员

组长:

成员:

施工单位自评意见

施工单位(章)

主管单位评定意见

项目负责人:

验收组综合意见

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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