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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开发商代办.docx

购房合同开发商代办

购房合同开发商代办

  篇一:

买了商铺,开发商说要到办房产证再提供购房合同

  篇一:

开发商不能办理房产证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开发商不能办理房产证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义乌资深房产纠纷律师表示,房产证作为房子产权的法律凭证,在保护房子持有人合法权益上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有关开发商不办房产证的报道却时有发生。

接下来,法律直通车xx将为您介绍开发商不能办理房产证的法律责任。

  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90日内,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根据该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履行的是一种协助义务,即房地产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必要的证明文件包括土地使有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综合验收合格证明、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房屋建筑测绘成果报告及房屋分户平面图等。

如因土地使用手续不合法等开发商的原因,导致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仍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专业人士表示,迟办或者不办房产证对购房者保护自身的权益是非常不利的。

从根本上来说,在没有拿到房产证之前,购房者还不能算是该房产的法律意义上的拥有者。

  在义乌,如果你在房屋交易时遇到难题或对当下楼市现象有何不解,想了解更多房屋延期办理产权证的法律问题,您可以找义乌涉外房产律师,进行咨询相关房产律师费,或者您也可以上法律直通车,这里有专业律师提供免费咨询。

篇二:

开发商不及时办理房产证购房者可要求赔偿

  开发商不及时办理房产证购房者可要求赔偿

  义乌在线家庭房产律师表示,房产证是购买房产有效、合法的证明,是构成完整房产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

该房产在解决分家析产、权属纠纷呢等问题是的有效法律证件。

  许多开发商都在预售时承诺可以办理房产证,而这一点也是使购房者下定决定买房的重要因素,也让购房者吃了一颗定心丸,但是开发商延期办理房产证,可以向开发商追偿吗另外,购房协议中的面积和房屋登记不一致,可否退定金本文为大家解答这两个问题希望能为大家释疑解惑。

  案例一:

  开发商不及时为业主办理房产证,应予赔偿

  友提问:

我于20XX年3月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购房时签订合同约定,开发商在规定期限办理房产证,否则要赔偿,但是拖了很久才拿到,我觉得侵犯了我的权益,可否要求赔偿律师回复:

你与开发商对于迟延办理产证的违约责任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可以直接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但是如果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关于延迟办理产证的违约责任时,业主该如何维权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规定: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业主可以根据此条规定的标准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案例二:

  房子比预定面积多7平方购房者可要求退定金预定的购房协议中明明写着所购房屋面积为平方米,但没想到签订正式合同时,开发商却以工程师测量有误为由,将房屋面积增加到平方米,对于凭空多出的平方米,购房者罗女士感到不能接受,多次要求开发商退还预付的万元购房定金,并赔偿损失,但遭到开发商的拒绝。

  无奈之下,9月7日,罗女士投诉至开发区消协,经消协工作人员多次调解,10月8日,开发商终于将万元定金及利息退还给罗女士。

  罗女士说:

“去年12月初,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就将其开发的一栋住宅楼提前预售。

我当时看好了一套面积为

  的房屋,并与开发商签订了一份购房协议,对方先后收取我万元购房定金。

但没想到去年12月底,在签订正式购房合同时,开发商却以工程师计算有误为由,将房屋面积从平方增加到平方米,我当然不能接受。

没想到要求退款却遭到开发商的拒绝,还说内部有规定,购房定金概不退还。

这又不是我先违约,我肯定不会同意。

  对此,开发区消协工作人员表示:

“根据我国商品房销售的有关规定,商品房没有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是不允许对外公开销售的,也不允许以内部认购的形式对外销售房屋;此外,预购房屋面积与实际交房面积上下浮动不得超过3平方米,否则,购房者有权提出退房或退款要求专业人士表示,由于房产证记载的内容与登记簿的内容具有一致性,因此,房产证起到一种备忘的作用。

权利人可以根据自己持有的房产证内容,掌握自己的财产情况,而不必每每去查阅登记簿。

房产证最重要的作用还是保证登记活动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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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开发商如何办理房产证一般情况下,从项目完工,到开发商取得大产权证,有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开发商要申请市建设委员会进行竣工验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这大约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其次,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发商要聘请有资质的测绘机构进行实测,出具测绘报告和图表。

根据项目大小和户型的复杂程度,大约需要两个星期到一个月时间不等;第三,到国土资源局申请核实地价款,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补充协议,即核实项目的实际面积是否超出了土地出让合同中批准的规划设计,应补缴或退还多少土地出让金。

  第四,开发商凭“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到房管部门申请大房产证。

  开发商如何办理房产证

  1.权属登记通常先由开发商完成初始登记,之后才由各个买受人分别办理商品房买卖登记。

初始登记主要系由开发商向权属登记机构提供立项批文、土地使用权证、测绘资料等证明文件,在此过程中开发商可要求买受人配合提供相应材料。

在开发商完成初始登记后买受人可自行申办产权,其间需开发商提供相应材料(如单元测绘图纸等)的,开发商负有相应协办义务。

因此,开发商负有的办证义务主要分两部分:

一是初始登记时以其为主的办理义务;二是买受人申办产权时其所承担的协办义务。

  2.当开发商将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各项规定资料(共约计13件)备齐交给权属登记部门进行初始登记,并取得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的收件单,应视为开发商已完成初始登记办证义务。

在合同无特别约定时,且买受人未在法定或约定期限内申办产权,开发商即完成其办证义务。

  3.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双方约定办证义务的,从双方当事人约定。

如合同约定“开发商在交付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备齐资料,为买受人向登记机构办理权属登记手续,买受人应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开发商应在完成整个房地产项目的初始登记后,还负有为买受人主动办理单元权属证书的义务,买受人应按开发商要求及时提供有关证件,开发商承担办证义务直

  至其取得权属登记部门关于申办单元权证资料的收件单时止。

  如何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的大致步骤为:

  首先,开发商要向房管局提供齐全的房屋前期资料,如规划许可证、用地许可证、开工证、竣工图纸等。

  第二,根据上述资料,由测绘部门进行实地测绘并绘制图。

  第三,根据实际测绘的面积结果到房管局交易部门立契过户。

  第四,凭借买卖契约,房管局房政部门审核后装订齐备的档案并拟定、发证。

从这个过程看,要把房产证如期地办理出来,开发商起主要作用,不是开发商一家就能独立完成的。

  因此,有些购房者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仍拿不到产权证,原因由可能是开发商本身存在的诸如:

房产开发前期资料不全、未能通过有关部门综合验收、未能委托办理实地测绘手续。

对于非因开发商的原因导致的逾期办证,如房管局有关测绘级行政部门因作业繁忙而延缓了发证时间。

  个人房产证办理流程

  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通常主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所需时间大约为20~60日不等,因此在收房入住后的两三个月之后,可以向开发商询问办理初始登记的情况,也可以到本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站进行查询。

为确保自己的利益,在《购房合同》中应对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时限加以约定,尤其是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最后期限以及办理完毕后的“及时通知义务”等,明确不及时办理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2、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

有的开发商手中会有现成的盖好章的表格,只需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就行了。

可以事先向开发商询问,房产证应该在哪个部门办理,然后直接向该部门咨询,省去奔波之苦。

  3、拿测绘图(表)由于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因此是必需的材料之一。

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4、领取相关文件在前面询问相关部门时,一定要

  篇二:

委托开发商代办房产证的注意事项

  委托开发商代办房产证的注意事项

  委托开发商代办房产证的注意事项

  委托开发商代办房产证的协议里面必须明确这些条款:

  1.开发商应该于什么期限内办理房产证(如果是“两证分离”的地区,一定要注明《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当然如果因为行政原因,本地暂时无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只能让步了);

  2.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应当于什么期限内提供缴纳相关税费的正式收缴凭证;

  3.约定一旦因开发商原因导致不能如期办理或办证发生错误的情况时如何处理,最好明确约定“可以退房”或“不退房,但开发商应赔偿全部房款x%的赔偿金”等明确的违约处理方法;

  4.约定如果贷款银行扣押房产证和《购房合同》的,购房人如何核验房产证,因为这种情况下购房人往往只能“看一眼”房产证;

  5.约定办理抵押登记的事宜,有些银行不扣押房产证,仅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的手续是否由开发商办理以及如何办理等事宜也应当约定清楚;

  6.约定代办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法,并要求提供正式的开发商盖章的收据。

  办理房产证所需资料和办理程序

  

(1)、所需材料:

  1、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2、土地使用证;

  3、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施工许可证;

  6、竣工验收证明单;

  7、建筑平面图。

  

(2)、程序:

  1、企业持应提交的证件,向房管所提出申领房产证的申请;

  2、初审:

办证员对申请和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马上受理并开具收件回执,约定现场查丈时间;

  3、查丈:

办证员在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实地查丈,确定房屋的位置、结构、面积,绘制平面简图并注明尺寸和四邻墙界;

  4、审批:

依据申请资料和查丈结果,对符合政策规定的给予审批,确定房屋产权;

  5、交费:

申领房产证的产权人按规定交纳办证费;

  6、发证:

房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4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房屋产权人到房管所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篇三:

开发商如何办理房产证

  一般情况下,从项目完工,到开发商取得大产权证,有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开发商要申请市建设委员会进行竣工验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这大约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其次,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发商要聘请有资质的测绘机构进行实测,出具测绘报告和图表。

根据项目大小和户型的复杂程度,大约需要两个星期到一个月时间不等;

  第三,到国土资源局申请核实地价款,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补充协议,即核实项目的实际面积是否超出了土地出让合同中批准的规划设计,应补缴或退还多少土地出让金。

  第四,开发商凭“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到房管部门申请大房产证。

  开发商如何办理房产证

  1.权属登记通常先由开发商完成初始登记,之后才由各个买受人分别办理商品房买卖登记。

初始登记主要系由开发商向权属登记机构提供立项批文、土地使用权证、测绘资料等证明文件,在此过程中开发商可要求买受人配合提供相应材料。

在开发商完成初始登记后买受人可自行申办产权,其间需开发商提供相应材料(如单元测绘图纸等)的,开发商负有相应协办义务。

因此,开发商负有的办证义务主要分两部分:

一是初始登记时以其为主的办理义务;二是买受人申办产权时其所承担的协办义务。

  2.当开发商将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各项规定资料(共约计13件)备齐交给权属登记部门进行初始登记,并取得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的收件单,应视为开发商已完成初始登记办证义务。

在合同无特别约定时,且买受人未在法定或约定期限内申办产权,开发商即完成其办证义务。

  3.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双方约定办证义务的,从双方当事人约定。

如合同约定“开发商在交付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备齐资料,为买受人向登记机构办理权属登记手续,买受人应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

  开发商应在完成整个房地产项目的初始登记后,还负有为买受人主动办理单元权属证书的义务,买受人应按开发商要求及时提供有关证件,开发商承担办证义务直至其取得权属登记部门关于申办单元权证资料的收件单时止。

  如何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的大致步骤为:

  首先,开发商要向房管局提供齐全的房屋前期资料,如规划许可证、用地许可证、开工证、竣工图纸等。

  第二,根据上述资料,由测绘部门进行实地测绘并绘制图。

  第三,根据实际测绘的面积结果到房管局交易部门立契过户。

  第四,凭借买卖契约,房管局房政部门审核后装订齐备的档案并拟定、发证。

从这个过程看,要把房产证如期地办理出来,开发商起主要作用,不是开发商一家就能独立完成的。

  因此,有些购房者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仍拿不到产权证,原因由可能是开发商本身存在的诸如:

房产开发前期资料不全、未能通过有关部门综合验收、未能委托办理实地测绘手续。

对于非因开发商的原因导致的逾期办证,如房管局有关测绘级行政部门因作业繁忙而延缓了发证时间。

  个人房产证办理流程

  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

  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通常主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所需时间大约为20~60日不等,因此在收房入住后的两三个月之后,可以向开发商询问办理初始登记的情况,也可以到本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站进行查询。

为确保自己的利益,在《购房合同》中应对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时限加以约定,尤其是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最后期限以及办理完毕后的“及时通知义务”等,明确不及时办理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2、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

有的开发商手中会有现成的盖好章的表格,只需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就行了。

可以事先向开发商询问,房产证应该在哪个部门办理,然后直接向该部门咨询,省去奔波之苦。

  3、拿测绘图(表)由于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因此是必需的材料之一。

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4、领取相关文件在前面询问相关部门时,一定要

  篇四:

房地产销售代理合同

  房地产项目销售代理合同

  开发商:

  咨询公司:

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开发商委托咨询公司独家策划、销售开发商开发经营的房地产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代理事项

  开发商委托咨询公司独家策划、销售开发商在项目,规划许可证号为号,总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以下简称本项目)。

  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内,咨询公司为开发商在(地区)委托的独家策划销售代理商。

  二.代理权限

  咨询公司代理开发商对本项目的宣传、策划、销售等一切对外活动,必须以开发商名义进行,并在本合同约定或开发商批准、授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权。

  三.代理责任

  咨询公司在开发商授权范围内的一切代理活动,由开发商承担民事责任。

咨询公司未经开发商授权或超越代理权限的代理行为,由咨询公司自行承担民事责任。

  四.代理期限

  自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全部经过工程质量验收并可交付使用后三个月止。

  五.代理计划的实施

  咨询公司对项目进行的宣传、策划、销售等活动的计划书及所需费用预算应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开发商,经开发商同意、批准后方可实施执行。

  六.代理费用

  1.咨询公司的代理费用按咨询公司实际代理销售的商品房销售总金额的百分比提取,具体百分比按以下条款规定执行。

销售代理费由开发商以人民币形式计算和支付。

  2.自开发商取得具体单元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经开发商书面批准对外销售之日起至该单元交楼为销售周期,若开发商未书面批准对外销售,则销售周期顺延。

在开发商书面批准具体单位对外销售并正式开盘至该单元封顶,咨询公司销售的销售面积应达到该单元总面积的%,如咨询公司达到以上销售率,代理费用按商品房销售总金额的%提取。

(否则,代理费率相应减少%,即%。

)如咨询公司在正式开盘至封顶时达到%的销售率,代理费相应增加%,即

  %

  3.咨询公司的代理费用以代理期限内商品房实际成交均价情况确定如下:

本项目的住宅销售均价不能低于3650元/m2,代理费用按商品房销售总金额的%(按以上第2点具体销售率调整代理费比例)提取。

开发商按照具体单元的销售,按以下约定给予咨询公司奖励:

  商品房销售均价在3650元/m2以上,在3650~3800元/m2范围内的那部分销售金额代理费按以上第2点计算,超出3800元/m2的那部分销售金额代理费用按超出部分总金额的10%提取。

  4.在代理期限内,咨询公司代理销售商场、车位,其代理费用按销售总额的

  %计算。

  七.代理费用支付

  1.开发商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销售代理费:

对每一个销售单元开发商与客户

  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收取首期房款后,需向咨询公司支付销售金额%的销售代理费,咨询公司的代销责任即告完成。

但本合同履行期间咨询公司应按本合同第六部分第1点完成代理工作。

  开发商每月8日前与咨询公司结算上月的销售代理费用,咨询公司在收到开发商的代理费用后一个工作日内应向开发商开具正式税务发票。

  2.甲乙双方每月8日前结算的销售代理费用均以上月的销售总额%提取。

关于咨询公司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在规定时间内超额完成的计提比率和超出规定均价所计算的提成金额在合同期内的最后一个月内结清。

咨询公司应同时向开发商办理代售资料移交。

  3.若客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缴付首期房款后违约和按揭后退房违约,所交房款、订金及罚金归开发商所有,咨询公司不需退还相应的销售代理费;对同一单位的销售,咨询公司只收一次代理费。

  八.开发商责任

  1.开发商应向咨询公司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开发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开户银行帐号;

  

(2)开发商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香格里拉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

  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

  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本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复印

  件。

  (3)关于销售代理本项目所需的材料,包括立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

  室内设备、装修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销售(测绘)面积、规格、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及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咨询公司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购房订购书。

  以上文件及资料,开发商应于正式对外销售15天前向咨询公司交付齐全。

  2.开发商应积极配合咨询公司的销售工作,负责提供销售中心和看楼专线车等设施及销售办公设备。

  3.开发商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向咨询公司支付有关费用。

  九.咨询公司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咨询公司应做好以下工作:

  ①制订分期营销策划执行计划;

  ②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做好广告宣传、策划等;

  ③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的销售活动;

  ④在开发商与客户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授权咨询公司签

  署房产临时买卖合同(订购书)。

  ⑤咨询公司不得超越开发商授权向购房者做出任何承诺,否则由咨询公司承担一切后果。

  2.咨询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开发商提供的项目特性和状况向客户做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

  3.咨询公司应信守开发商所规定的销售价格,未经开发商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

咨询公司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计价收款。

如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元),甲乙双方应具体协商,做个案处理。

  4.咨询公司在楼盘促销期间,应每天向开发商口头报告一次当日的销售情况,每周一次书面汇报客户反应及销售进度情况供开发商参考。

  5.咨询公司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应定期(每月一次)向开发商提供详细的工作总结及市场分析、市场预测报告。

  十.违约责任

  1.若开发商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开发商除应付清咨询公司已销售额的代理费用外,还应支付住宅未销售额(住宅未销售额=住宅未销售面积*元/m2)的代

  理费用的20%作为赔偿咨询公司的违约金。

  2.若咨询公司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应支付住宅未销售额(住宅未销售额=住宅未销售面积*元/m2)的代理费用的20%作为赔偿开发商的违约金。

  3.若开发商不按时支付咨询公司的销售代理费用,每逾期一日,咨询公司收取开发商应付款项的1‰滞纳金。

  4.开发商不得与咨询公司接待的客户做私下交易,若发生此类情况,开发商应赔偿咨询公司应得的代理费用。

  5.咨询公司在代理过程中,无代理权或超越代理权的行为,咨询公司应承担有关责任。

  咨询公司销售失控造成的损失,由咨询公司全部负责;若咨询公司串通炒房,开发商有权作出相应处罚及追究相关责任。

  6.咨询公司在销售过程中,未经开发商同意收取订金或房款,不入开发商帐户的,除退还房款外,还应向开发商支付收取房款20%的违约金。

  7.若咨询公司不顾开发商利益,擅自更改开发商提供的一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楼盘售价、优惠条件)等违反本合同行为,开发商可即时终止本代理合同,造成开发商的经济损失,由咨询公司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8.若咨询公司在设定的销售周期内达不到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规定的销售率时,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没收咨询公司合同保证金;但咨询公司已销售额的代理费要付清。

  十一.合同的终止、解除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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