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职HSE科普知识竞赛试题判断题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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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职HSE科普知识竞赛试题判断题库

全国中职HSE科普知识竞赛试题(判断题库)

401 为防止易燃气体积聚而发生爆炸和火灾,贮存和使用易燃液体的区域要有良好的空气流通。

402 易燃易爆场所必须采用防爆型照明灯具。

403 个体防毒的措施之一是正确使用呼吸防护器,防止有毒物质从呼吸道进入人体引起职业中毒。

404 在炸药爆炸场所进行施救工作时,除了防止爆炸伤害外,还应注意防毒,以免造成中毒事故。

405 电流通过人体内部,对人体伤害程度受电流大小影响,而与其他因素无关。

406 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库房门应为铁门或木质外包铁皮并采用内开式。

407 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储存方式、方法、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

408 任何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

409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资金。

410 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劳动者个人承担。

411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

412 企业一旦发生重大危险源事故,本企业抢险抢救力量不足,不必请求社会力量援助。

413 安全监管监察和有关部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414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415 重大危险源是客观存在的,只要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就有可能存在重大危险源。

416 安全文化的建设对安全生产的保障作用不明显。

417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418 建设项目未经安全许可的,不得建设或者投入生产(使用)。

419 新建的生产单位应在投产前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手续。

420 生产企业的从业人员需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421 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

422 安全技术措施是为了防止事故发生,采取约束、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防止其意外释放的技术措施。

423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包括纵向从上到下所有类型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横向方向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424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425 搞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是各级政府和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

426 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必须向用户提供化学事故应急咨询服务,为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指导和必要的协助。

427 禁止任何人不佩戴合适的防护器具进入可能发生硫化氢中毒的区域,禁止在有毒区内脱卸防毒用具。

428 加强明火管理,化工厂区内不准吸烟。

429 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单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主要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430 个人不得购买农药、灭鼠剂、灭虫剂以外的剧毒化学品。

431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432 特种作业人员要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证书,方能上岗。

433 按照造成伤亡人数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通常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434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35 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实施作业许可管理。

436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即可上岗作业。

437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438 不依法进行安全评价的企业,不能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39 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导致事故的,应追究生产经营单位有关人员的责任。

440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属于一级动火作业。

441 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可以不用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442 安全标准化是指为安全生产活动获得最佳秩序,保证安全管理及生产条件达到法律、行zd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等要求制定的规则。

443 特殊情况下,气瓶允许长时间置于烈日的曝晒下。

444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445 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严禁吸烟。

446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47 醉酒导致伤亡的,也可以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448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指导和必要的协助。

449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场所的建筑物内可以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450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生产经营单位可以以技术保密、业务保密等理由拒绝检查。

451 工伤人员在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后,不可再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452 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分头管理。

453 事故发生后,单位负责人接到有关人员的事故报告后,应当于6小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454 加油站从业人员上岗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

455 国家对生产安全事故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456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不可以认定为工伤。

457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不可以认定为工伤。

458 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应急救援人员应在事故现场划分警戒区、轻危区、重危区,并设置警戒线。

459 从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应当服从管理,无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460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

461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有相应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462 重大危险源的特点是储存物质一般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且存储量较大。

463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64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人和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

465 个人防护用品可以避免或者减少有毒物质与人体的接触。

466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467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468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全面负责。

469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但在生产任务重时,从业人员可以先上岗,后培训。

470 工人有权了解化学品的特性、危害性、预防措施、培训程序,当有充分理由判断题安全与健康受到威胁时,可以脱离危险区,并不受不公正待遇。

471 安全疏散距离是指厂房最近工作地点到外部出口或楼梯的距离。

472 某单位发生火灾,烧毁财产100万元,没有人员伤亡,该事故不算生产安全事故。

473 安全第一就是要求在进行生产和其他工作时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要位置。

474 加油站邻近单位发生火灾时,可继续营业但应向上级报告。

475 禁止在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内堆积可燃性废弃物。

476 应急预案应提出详尽、实用、明确、有效的技术和组织措施。

477 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动火作业都应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478 易燃固体在储存、运输、装卸过程中,应当注意轻拿轻放,避免摩擦撞击等外力作用。

479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的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如实申报存在职业中毒危害项目。

480 安全设施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和采取的措施。

481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应包括应急处置行动组、通信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等。

482 企业应对重大危险源采取便捷、有效的消防、治安报警措施和联络通信、记录措施。

483 危险化学品不得露天堆放。

484 风险是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与严重性的结合。

485 企业应制订安全检查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各种检查。

486 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487 按事故频发倾向理论,事故频发倾向者的存在是工业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

488 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建立安全设施台帐。

489 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

490 抓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是每一个企业的法定责任。

491 生产经营单位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492 企业应制订事故处置程序,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做到临危不惧,指挥不乱。

493 企业一旦发生重大危险源事故,本企业抢险抢救力量不足,不必请求社会力量援助。

494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后,再进行评审或者论证。

495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2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96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保险费由从业人员和单位各缴纳一半。

497 根据能量意外释放理论,可以利用各种屏蔽或防护设施来防止意外的能量转移,从而防止事故的发生。

498 《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必须确保作业场所符合标准规范要求,严禁设置在违规多层房、安全间距不达标厂房和居民区内。

499 《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必须做到“先检测、再通风、后作业”,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

5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是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

5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5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503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都是三年。

504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将事故的“四不放过”原则贯穿始终,为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操作规程。

505 《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必须按标准规范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通风除尘系统,每班按规定检测和规范清理粉尘,在除尘系统停运期间和粉尘超标时严禁作业,并停产撤人。

506 《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指出必须配备铝镁等金属粉尘生产、收集、贮存的防水防潮设施,严禁粉尘遇湿自燃。

507 《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防护制度,员工培训不合格可以边工作边学习。

508 《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509 《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指出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现场配备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

510 《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

511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指出必须在重大危险源、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场所设置明显标志,标明风险内容、危险程度、安全距离、防控办法、应急措施等内容。

512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必须在有重大事故隐患和较大危险的场所和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标志,标明治理责任、期限及应急措施。

513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必须及时更新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内容,档案要逐步建立完善。

514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必须及时向社会公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决定、执行情况和整改结果。

515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指出必须在工作岗位标明安全操作要点。

516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必须落实企业安全分管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层层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

517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必须依法设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518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必须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编制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相衔接的应急预案,重点岗位制定应急处置卡,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应急演练。

519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必须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邻近专职救援队签订救援协议,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物资,危险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

520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必须落实从业人员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的权利。

521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必须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保证有效运行,严禁不设置不使用。

522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必须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严禁责任不落实违法违规生产。

523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气瓶充装前,充装单位应有专人对气瓶逐只进行检查,确认瓶内气体并做好记录。

524 《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八条规定》必须确保生产工艺布局按规范设计,严禁安全通道、安全间距违反标准和设计要求。

525 《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八条规定》必须辨识危险有害因素,规范液氨、燃气、有机溶剂等危险物品使用和管理,严禁泄漏及冒险作业。

526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没有限制性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要(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使用危险化学品。

527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30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528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销售记录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相关许可证件复印件或者证明文件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529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对其铺设的危险化学品管道设置明显的标志,或者未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定期检查、检测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530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向个人销售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531 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以及用于国防科研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不适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53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其铺设的危险化学品管道设置明显标志,并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定期检查、检测。

533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的,应当立即公告,并及时修订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534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其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安全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测、检验。

535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536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537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规定五到位是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宣传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538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市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

539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540 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应当经常核对剧毒化学品销售情况;发现被盗、丢失、误售情况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安监部门报告。

5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可以处两万元以下的罚款。

54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54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54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未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经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后,仍不能对受害人给予足额赔偿的,应当继续履行赔偿义务;受害人发现责任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检察院执行。

54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未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经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后,仍不能对受害人给予足额赔偿的,应当继续履行赔偿义务;受害人发现责任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公安机关执行。

54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未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经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后,仍不能对受害人给予足额赔偿的,应当继续履行赔偿义务;受害人发现责任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54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拒不承担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548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拒不承担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549 只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需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550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不得运输危险化学品。

55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552 有毒物品应储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可以露天存放。

553 班组长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直接执行者。

554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可酌情提供。

555 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但无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556 易燃气体、不燃气体和有毒气体要分别专库储藏。

557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558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是三年。

559 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相邻建筑外墙的最近距离计算,如外墙有凸出的燃烧构件,应从其凸出部分外缘算起。

560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企业标准。

561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但无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562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563 生产经营单位为了企业利益,可以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564 生产经营单位对事故隐患应该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

565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其实施办法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举报。

566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得转让、冒用、买卖、出租、出借或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67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企业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568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经营场所应坐落在交通便利、便于疏散处。

569 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应当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单人保管制度。

570 危险化学品与危险物品是同一概念。

571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向用户提供化学事故应急咨询服务,为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指导和必要的协助。

57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必须与员工宿舍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573 开展安全标准化是企业的自主行为,不需要政府或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与考核。

574 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属违法行为。

575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可以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但不得与员工放在同一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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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6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液氧罐的操作人员,严禁使用带油脂的工具和防护用品。

577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578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检查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

579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580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581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未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仅提供应急预案。

582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

583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经采取措施可以继续使用。

584 应急救援队伍接到报警后,应立即根据事故情况,调集救援力量,携带专用器材,分配救援任务,下达救援指令,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585 发生人员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进入受限空间,并至少有1人在受限空间外部负责联络工作。

586 危险化学品管理档案应当包括危险化学品名称、数量、标识信息、危险性分类和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等内容。

587 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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