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化医学中心的管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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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化医学中心的管理细则
辽宁省转化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疾病防治技术发展,规范和加强辽宁省转化医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转化医学中心”)的规划布局与建设运行管理,参照《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根据临床需求按疾病领域建立转化医学中心,每个领域建立若干个转化医学中心。
各转化医学中心按照本领域疾病防治研究重点和实际需要搭建疾病研究协同网络(以下简称“协同网络”),联合二、三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等,协同开展疾病防控研究。
第三条建设转化医学中心和构建协同网络是整体推进我省医学科技发展和加快医学科技成果临床转化和普及推广的一项重要工作布局,各转化医学中心要发挥好引领、集成、带动、普及作用,努力建设成为整合集成临床医学研究资源和创新力量的重要依托,成为优化组织实施相关疾病临床研究和转化医学发展成果的主体研究力量,成为促进医学科技成果普及普惠的重要推广平台,为我省医学科技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省科技厅、省卫生计生委、沈阳军区联勤部卫生部是转化医学中心的宏观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制定转化医学中心的布局规划。
(二)组建转化医学中心专家咨询委员会。
(三)组织开展转化医学中心的申报评审、绩效评估等工作。
第五条卫生计生委、沈阳军区联勤部卫生部、各市科技、卫生主管部门及有关高校作为转化医学中心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推荐本部门或本地区转化医学中心的申报。
(二)推进本部门或本地区转化医学中心的建设与发展,提供相关政策和财政支持。
(三)协助管理本部门或所在地区转化医学中心所承担的省级医学科技研究任务。
第六条转化医学中心专家咨询委员会由省内外临床医学、公共卫生、医学科技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
(一)为转化医学中心的布局规划、运行管理和评审评估等工作提供咨询。
(二)对转化医学中心提出的临床研究重点方向、任务及战略规划等提供咨询。
(三)承担管理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转化医学中心依托的法人单位(以下简称“依托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转化医学中心的建设实施,为转化医学中心建设提供人、财、物等相应的条件保障。
(二)建立健全转化医学中心管理规章制度,建立有利于转化医学中心发展的管理和运行机制。
(三)做好转化医学中心开展转化研究的条件保障工作。
第八条转化医学中心的职责和任务是:
(一)紧密围绕本领域疾病防治的重大需求和临床研究中存在的共性技术问题,研究提出本领域研究的战略规划和发展重点。
(二)优选二、三级和基层医疗机构搭建协同网络,负责对协同网络成员单位的绩效考核,培育临床研究的优秀人才和技术骨干。
(三)重点组织开展大规模、多中心的循证评价研究;开展防、诊、治新技术、新方法的开发和应用评价研究;开展诊疗规范和疗效评价研究;开展基础与临床紧密结合的转化医学研究等。
(四)研究提出诊疗技术规范建议和相关政策建议,供行业主管部门参考。
(五)组织开展研究成果推广应用,提升本领域疾病诊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六)承担管理部门委托的其他任务。
第九条协同网络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转化医学中心制定本领域战略规划,提出领域技术需求和研究建议。
(二)按转化医学中心要求,做好资源整合、协同研究、技术应用与服务等工作。
第三章申报和评审
第十条转化医学中心申报:
(一)各相关医疗单位根据管理部门的规划布局,组织填写《辽宁省转化医学研究中心申报书》(编制提纲见附件1),经主管部门推荐向管理部门申报。
(二)申报转化医学中心的单位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辽宁省内三级甲等医院法人单位;在申报领域的临床技术水平省内领先、国内先进;临床医学和转化研究能力突出,申报前五年内,在申报领域牵头主持过国家科技计划临床研究项目/课题,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优势明显;能够对拟申报的转化医学中心建设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同一所大学所附属的医疗机构在同一领域只能提交一份申报书。
第十一条转化医学中心评审程序:
(一)形式审查。
管理部门委托相关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主要根据申报条件和要求核定申报医院是否满足申报条件。
(二)能力评估。
管理部门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学会等第三方对申报单位进行能力评估,主要依据科研水平、研究能力等指标对申报医院进行评分排序。
(三)综合评审。
管理部门组织省内外的多方面专家进行综合评审,重点从申报医院临床研究的能力、水平和条件等工作基础情况,研究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以及中心和网络建设的组织构架和运行机制情况进行综合判定。
(四)社会公示。
管理部门根据综合评审结果,综合考虑临床研究和转化医学发展需求、全省医学科技发展整体布局以及地域分布等因素择优选择转化医学中心的依托单位后,向社会进行公示。
(五)发文确认。
管理部门对通过社会公示的转化医学中心的依托单位发文正式确认。
第四章运行管理与绩效评估
第十二条转化医学中心依托所在的法人单位建立,转化医学中心与依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隶属关系不变,转化医学中心所在的法人单位是转化医学中心和协同网络建设的责任主体。
第十三条转化医学中心实行中心主任负责制,具体负责转化医学中心的建设和研究工作,中心主任对其法人单位负责。
第十四条鼓励各转化医学中心根据国家和辽宁省战略部署及自身实际情况,积极探索适合自身特点的组织模式和运行机制,建立有效的资源整合、协同创新、利益分享机制和高效管理模式,同领域的临床研究中心之间应建立有效的协同机制。
第十五条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以科研项目、平台建设、人才培养、国际合作等多种形式支持推进转化医学中心和协同网络的建设和发展。
项目可实行项目课题制。
第十六条转化中心要建立稳定精干的科研人员队伍,培育临床研究的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建立项目第二负责人制,注重梯队式创新团队建设。
第十七条通过确认的转化医学中心向管理部门提交实施方案(编制提纲见附件2),由管理部门审定后进入组织实施和建设阶段。
第十八条省科技厅支持转化中心建设的项目经费,要严格按照《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办法》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省科技厅支持转化中心建设的经费系引导性资金,转化中心的依托单位需对转化中心建设进行投入配套,配套比例不低于1:
2,鼓励超比例配套。
第二十条转化医学中心实行年度报告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每年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编写《辽宁省转化医学研究中心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编制提纲见附件3),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经依托单位签章和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送管理部门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同行监督和评价。
第二十一条管理部门对转化医学中心实施绩效管理,委托评估咨询机构、学会等每三至五年对转化医学中心开展一次运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评估方式包括中心自评价、专家评议、现场考核和综合评价等,评估内容重点是转化医学中心组织管理情况、项目运行情况、资源整合情况、研究成果情况、成果普及推广情况、人才培养情况、服务水平、社会满意度等。
第二十二条管理部门依据运行绩效评估结果,对评估结果优秀的转化医学中心予以重点支持;对评估结果较差的转化医学中心,予以通报并责成限期整改;对连续两次评估结果较差的转化医学中心予以撤销,被撤销的转化医学中心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转化医学中心。
第二十三条管理部门支持转化医学中心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鼓励邀请国外专家、研究人员到转化医学中心进行学术交流和从事研究开发,鼓励与国外有关单位在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医学伦理要求的前提下联合开展临床研究工作,并切实保护好我国人类遗传资源、临床数据等信息。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转化医学中心统一命名为“辽宁省×××转化医学研究中心”。
第二十五条本管理办法由省科技厅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1.辽宁省转化医学研究中心申报书编制提纲(参考格式)
2.辽宁省转化医学研究中心实施方案编制提纲(参考格式)
3.辽宁省转化医学研究中心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编制提纲(参考格式)
附件1
辽宁省转化医学研究中心申报书
编制提纲(参考格式)
1.申报书概述(限1000字)
2.本单位建立辽宁省转化医学研究中心的优势及基础(包括与申请领域相关的研究基础,取得的成效,平台建设和临床资源情况等,以附录形式提供课题、奖励、论文、多中心临床研究、样本资源库、核心团队等情况)
3.推动本领域临床及转化研究的总体思路
4.中心建设方案和网络构架设想(中心的组织构架、运行机制、核心人员、网络构架、成员分工等)
5.研究目标及重点任务(结合对本领域的战略分析,研究提出近期研究目标和“十三五”设想,相关指标应明确可考核;突出临床实际需求,研究提出本中心的重点研究任务,针对各具体研究任务进行任务分解并提出任务分工方案)
6.申报单位的承诺书及单位法人签章(对中心及网络建设提供人员、硬件、资金保障等方面的说明及承诺书)
7.申报单位主管部门或所在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卫生计生主管部门推荐函
附件2
辽宁省转化医学研究中心实施
方案编制提纲(参考格式)
一、概述(限1000字内)
二、中心建设方案
1.分阶段的建设目标及考核指标(分别列出第一阶段2-3年的近期目标和第二阶段2-3年的远期目标)
2.体系建设整体构想及第一阶段年度工作计划:
转化医学中心及网络的组织构架、主要单位和任务分工;对转化医学中心及网络的管理制度及运行机制的考虑,包括资源整合方式和协同研究模式等。
三、研究工作方案
1.分阶段的研究目标及考核指标(分别列出第一阶段2-3年的近期目标和第二阶段2-3年的远期目标)
2.任务分解:
突出临床实际需求,研究提出本转化医学中心的重点研究任务,针对各具体研究任务进行任务分解并提出任务分工方案
四、普及推广方案
1.分阶段的推广目标及考核指标(2-3年的近期目标和第二阶段2-3年的远期目标)
2.具体实施方案
注:
第二阶段截止到2020年。
附件3
辽宁省转化医学研究中心年度工作
总结报告编制提纲(参考格式)
一、年度进展概述
二、取得的研究成果情况
三、研究成果普及推广情况
四、平台建设和人才培养情况
五、中心管理运行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附:
年度总结需报送的数据
●转化医学中心及网络的基本情况(包括网络主要成员单位和人员等相关数据)
●新承担的临床研究课题(包括863计划,97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专项、行业专项、省级科技计划等)
●重大疾病防治关键技术突破或成果情况(防治技术、诊疗规范、指南采纳等数据)
●发表临床研究文章(核心期刊发表数,SCI收录数)
●普及推广情况(推广的新技术/规范数量及范围、培训的机构数及覆盖的人员数、技术/规范的推广应用、社会经济效益和效果等)
●平台建设情况(样本库、资源库、核心实验室、研究队列等)
●人才培养情况(领军人才、技术骨干、中青年人才等)
辽宁省科技厅办公室2014年11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