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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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镇江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镇普法办〔2017〕3号

 

关于印发《镇江市“谁执法谁普法”部门

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落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市人民政府法制办《镇江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镇普法办〔2016〕6号)要求,现将《镇江市“谁执法谁普法”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

请各部门和单位对照清单确定的任务安排,结合自身职能,切实推进“七五”普法,真正把“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镇江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28日

镇江市“谁执法谁普法”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共性任务)

项目

主要内容

备注

组织保障

1.成立普法工作领导机构,部门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普法工作;明确承担普法工作日常事务的责任部门。

2.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委(党组)会专题研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3.制定本部门、本系统的“七五”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及时将规划、计划和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报同级法治宣传教育主管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4.指定专人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联络员、普法志愿者队伍。

5.根据部门财力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任务,将普法经费列入本单位财务预算,专款专用,满足普法工作需要。

机关内部学法用法

1.建立健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法治讲座、法律培训、年度述法等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中心组集中学法每年安排不少于2次。

2.及时组织征订和编发普法教材、资料,能满足本部门学法要求和普法需要。

3.把法治教育纳入部门年度政治学习或业务培训计划,纳入年度考评和晋升考核;普通机关工作人员每年不少于40课时的法律知识信息,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每年不少于60课时的法律知识更新学习培训。

4.部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健全,聘请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自觉运用法律手段指导和管理经济社会事务。

面向社会开展普法

1.国家机关应对履行职责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向企业、居民、行政相对人和服务对象进行广泛宣传,积极组织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等活动,通过现场法律咨询、法治讲堂等方式广泛宣传本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引导和帮助公民学习相关法律知识。

每年集中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

2.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及时做好典型案件的收集整理工作,并通过多种途径予以发布,开展以案释法。

3.国家机关应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丰富法治文化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每年举办1次以上法治文化活动。

4.国家机关应建立形式多样的普法载体,并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站、微博、微信、手机APP、户外显示屏等,向全社会广泛传播法律知识,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5.国家机关应围绕重点工作、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和各类专项行动,开展主题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治宣传活动。

6.国家机关应积极参加市普法办组织的“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活动,并结合行业宣传日、宣传周等主题,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开展普法宣传。

7.及时向市普法办报送普法信息,每年不少于6篇。

8.建立“七五”普法工作台账,档案整理规范有序,资料齐全,分类清楚,并于每年12月底前将电子台帐报送市普法办。

镇江市“谁执法谁普法”部门普法责任清单(个性任务)

部门

普法重点

主体责任

备注

《人民法院组织法》《法官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物权法》《国家赔偿法》《合同法》等

1.结合审判工作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

2.建立法官以案释法制度,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以案释法;

3.送法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军营,多方位开展法治宣传;

4.持续抓好裁判文书上网、网络庭审直播、法院开放日、新闻发布等制度。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检察官法》《刑法》

1.围绕预防职务犯罪,面向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2.建立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运用网上教育基地、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以案释法;

3.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

《居民身份证法》《护照法》《反恐怖主义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人民警察法》《戒严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反家庭暴力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禁毒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出境入境管理法》《消防法》《国籍法》《枪支管理法》《商业银行法》《集会游行示威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网络安全法》《户口登记条例》

1.加强法治宣传,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防范与保护意识,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严厉打击刑事犯罪;

2.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开展“12.2”交通安全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

3.开展禁毒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4.组织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

《招标投标法》《可再生能源法》《证券法》《循环经济促进法》《节约能源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煤炭法》

1.将“七五”普法纳入辖市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2.大力宣传与促进发展改革事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3.开展“送法、送政策进企业”活动;

4.加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相关政策的宣传和普及,强化政府性投资项目监管和服务。

《教育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学位条例》

1.把法治课列入教学计划,抓好“计划、教材、师资、课时、考核”五落实,每学年集中开展法治教育4次以上;

2.落实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聘任、配备工作,定期对法治课任课教师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3.组织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整治学校及周边环境,切实维护学校、教师和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

4.加强协作与联系,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体系。

《专利法》《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1.宣传有关科技进步法律法规,增强公民的科技法制意识,以法律手段规范科技管理;

2.加强知识产权法治宣传,保护专利人合法权益。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1.做好党员干部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2.开展党章、党纪、党规及有关法律法规的专题讲座;

3.以典型案例或主题活动的形式开展警示教育;

4.开展面向社会的反腐倡廉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监察工作全过程。

《婚姻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收养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的决定》《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公益事业捐赠法》《慈善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1.抓好社区居民的普法工作,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

2.依法加强对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社区工作者的法治宣传教育;

3.开展老年人、未成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法治宣传工作;

4.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

《民法通则》《人民调解法》《公证法》《律师法》

1.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考核全市普法工作;

2.会同有关部门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

3.健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将普法触角深入村、社区;

4.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指导;

5.建立律师以案释法工作制度,会同相关单位办好《法治进行时》和《法治周刊》;

6.做优镇江网络普法联盟,打造“互联网+法治宣传”品牌;

7.协调组织“4.8”江苏司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系列活动;

8.组织全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年度学法考试。

《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注册会计师法》

1.做好全市“七五”普法规划经费保障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将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2.加强财政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对财政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开展“财政法规宣传月”活动,宣传依法理财政策法规。

《社会保险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工伤保险条例》

1.建立健全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配合市委组织部,把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成绩、依法办事水平和能力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任职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2.加大劳动保障法治宣传力度,指导、督促用人单位做好劳动者(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的劳动保障法律知识培训,加强对特殊用工、女职工的保护;

3.把法治教育纳入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和再就业培训中,提高劳动者的法律素质;

4.依托劳动监察管理网格和专项行动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

《清洁生产促进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1.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环境影响评价等法律法规;

2.开展环境法治实践活动,引导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地参与环境保护,维护自身合法环境权益;

3.组织开展“6.5”世界环境日法治宣传活动。

《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结合行业监管,大力开展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等法律宣传教育活动;

2.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工地”和“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活动;

3.结合城市建设,推进法治文化广场、公园等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等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1.加强广告公司、建筑企业、餐饮经营者、物业小区、娱乐场所经营者等城市管理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

2.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利用户外电子大屏开展公益普法活动,同时充分发挥城管微信公众号的普法宣传作用;

3.积极利用沿街店面、建筑工地围挡等开展公益普法宣传。

《公路法》《航道法》《港口法》

1.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工地、进船闸活动;

2.精心打造“人在旅途、与法同行”镇江客运总站法治宣传阵地;

3.运用出租车等各类电子显示屏进行滚动法治宣传;

4.利用“交通普法宣传月”开展法治宣传。

《森林法》《动物防疫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种子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法》《渔业法》《水土保持法》《畜牧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

1.大力宣传有关“三农”工作的法律法规;

2.参与指导农村民主法治建设;

3.把法治教育纳入农民素质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农民的普法宣传;

4.开展对种子、兽药、饲料经营者宣传教育,促其合法经营;

5.加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人员的法治教育。

《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1.面向社会广泛开展水利法治宣传教育;

2.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专题法治宣传活动。

《对外贸易法》《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拍卖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列》

1.召开政策宣讲会,面向企业宣传法规;

2.制定政策汇编,送政策到企业;

3.编制依法依规办事流程宣传单,在行政服务中心商务窗口散发;

4.面向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

5.引导外商投资企业自主开展法治宣传,并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广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著作权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文物保护法》

1.加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市场监管和执法,组织文化娱乐场所负责人开展法律知识培训;

2.做好文化娱乐、文化市场、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保护、文物保护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3.推进法治文化作品创作,组织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展览、法治文艺演出等活动;

4.加大法治宣传公益广告宣传力度。

《执业医师法》《职业病防治法》《精神卫生法》《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献血法》《传染病防治法》

1.开展人口、计生、公共卫生、医疗服务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2.加强所属医疗单位和从业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3.利用“3.8”妇女节、“5.12”护士节、“7.11”世界人口日等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

1.坚持法律法规宣传跟随审计项目走,贯彻落实审计法律法规,正确行使审计监督职权,严格依法审计;

2.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会计法、预算法、税法等财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3.加强行业依法治理,规范审计行为,严格依法行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公司法》《商标法》《反垄断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1.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积极争创诚信守法示范企业;

2.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推进“打假护农、商标促农、合同帮农、法律助农”;

3.组织“法律进社区”活动,推进消费维权、商标维权社区;

4.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特殊纪念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1.开展“送法进社区”等活动,增强社区群众对健康饮食、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的认识;

2.开展“互联网+”普法行动。

及时更新局域网普法专栏,向公众传播公开最新食品药品法律法规、饮食用药安全常识;

3.举办“舌安镇江大家谈”栏目:

每季度在电台政风行风热线开播1期节目,邀请社会监督员、热心群众等,对食品药品热点、难点和敏感问题进行访谈。

《特种设备安全法》《计量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

1.继续实施企业义务培训工作,有计划、分步骤对企业经营者、管理者实施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普及教育,提升企业质量意识、强化诚信意识,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2.继续开展社区法律服务,积极宣传涉及民生的质监法律知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开展质量月、世界标准日、世界计量日等主题宣传活动。

《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等主题普法活动;

3.依法加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推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价格法》《江苏省价格条例》

1.开展“法律进商场”活动,促进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积极推进企业价格信用等级建设;

2.深入推进价格法治文化建设,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5.1”全国价格宣传日、“12.4”全国法治宣传日等时机,开展面向社会的价格法治宣传教育,使群众了解价格法律法规,提高用法、守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3.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手机APP等新媒体普法渠道,开展价格法治公益宣传。

《统计法》《江苏省统计条例》

1.加大对统计调查对象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统计人员的普法力度,结合统计年定报、各项统计调查等统计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开展普法宣传,使统计调查过程成为普法过程;

2.实施“依法统计诚信统计”进企业活动,邀请统计诚信单位和有影响力的大企业进行现身说法,实现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的有机结合;

3.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规章,组织指导统计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维护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管理办法》《江苏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镇江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

1.结合《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周年宣传活动,加强对粮食经营主体应履行的法定义务的宣传教育,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管理能力和市场风险意识,提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的意识和能力;

2.深入种粮农户和粮食收购现场,宣传粮食政策规定和技术规范,开展涉粮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增强粮食生产者安全储粮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

3.结合“放心粮油”活动,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粮食质量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旅游法》

1.针对旅游业尤其是旅游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学习宣传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别是与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2.深入推进旅游法治文化建设,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5.19”全国旅游日、“12.4”全国法治宣传日等时机,深入推进面向社会的旅游法治宣传教育;

3.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旅游团前提示、旅游投诉、旅游购物等热点领域,提高游客文明旅游、依法维权的意识。

《民族宗教条例》《城市民族工作条例》

1.在民族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法律进团体、进场所,引导宗教界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与教规之间的关系,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自觉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开展活动,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自觉抵制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

2.定期开展民族宗教界人士政策法规培训,重大的政策法律出台时,及时向民族宗教界人士进行宣传;

3.推动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政策法规学习制度,使学习制度化、长期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采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涉外升旗和使用国旗的规定》《领事认证办法》《江苏省保护和促进香港澳门同胞投资条例》《江苏省授予荣誉公民称号条例》

1.结合涉外服务和管理,对涉外单位开展相关涉外法律法规的宣传;

2.对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开展《保密守则》《涉外守则》、外事纪律以及前往国(境)注意事项等行前教育;

3.对相关部门和企业开展《江苏省保护和促进香港澳门同胞投资条例》的宣传,根据条例服务本市港澳资企业。

《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

1.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法制度;

2.会同市委组织部抓好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3.抓好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4.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案例整理编辑工作,建立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定期面向社会公众发布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江苏省华侨捐赠条例》《江苏省保护和促进华侨投资条例》

1.为侨港资企业开展普法培训;

2.利用侨法宣传角、电视、广播和滚动电子屏等开展侨法宣传;

3.扎实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行政、依法护侨工作。

《企业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增值税暂行条例》以及“营改增”政策等

1.与地税、财政等部门深入合作,形成宣传合力;

2.依托“e路绿道清新国税”服务品牌,开展多样化普法活动;

3.利用电台、网站、微信、户外电子大屏开展公益法治宣传;

4.开展税法进企业、进农村活动。

《企业所得税法》《车船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个人所得税法》

1.积极宣传税收法律法规赋予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重点宣传纳税人享有的权利;

2.突出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的税法宣传教育,引导公民树立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意识;

3.加大对涉税案件的公开曝光力度,定期向社会公布一些定性准确、影响面大的涉税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国境卫生检疫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1.加强对企业和相关社会组织经营管理、生产人员的质检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其依法生产经营、依法维护权益、承担责任和义务的意识和能力;

2.开展法律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着力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素质,增强其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3.结合每年“3.15”、质量月、世界计量日、世界认可日、世界标准化日、世界艾滋病日、国家安全教育日以及质检重点法律施行周年纪念日等开展专题普法活动。

《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

1.通过通关现场咨询窗口、海关开放日等形式,向广大进出口企业和群众宣传解读新近颁布实施的海关法律法规,引导广大进出口企业和群众守法自律;

2.利用“4.26”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周、“8.8”海关法治宣传日、海关重要法律法规宣传月等开展专题普法活动;

3.加强海关法治文化建设,建立法治文化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

《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船员条例》

1.开设海事普法流动微课堂,走进企业、社区、学校;

2.结合安全生产月、世界航海日、海员日、环境日等开展专题普法活动;

3.利用水上交通安全流动学校,加强对到港船舶的法治宣传教育。

《体育法》

1.以举办大型体育赛事为平台,以“8.8”全民健身日和“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日为节点,扩大普法的覆盖面;

2.深化普法惠民服务,通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大力宣传体育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全民责任意识、法治意识,为全市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

1.开展“送法工程”,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等专题活动,拓展国土资源管理系统“法律六进”范围。

将每年的12月作为“国土资源法治宣教月”,加大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的集中宣传力度;

2.推进国土资源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建立法治文化阵地,通过多种形式大力推介优秀国土资源法治文化作品。

《城乡规划法》

1.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认真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对各类规划的内容和深度进行严格把关,认真落实“一书两证”制度,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的基本要求,对城乡规划建设依法实施有效管理;

2.推进普法与实践相结合,把普法活动与日常规划工作结合起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加强了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城乡规划的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江苏省实施<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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