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合同管理办法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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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管理办法1
附件6:
合同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对外各类合同及协议(以下简称“合同”)的订立、履行、监督,明确公司合同的签订程序、审核责任及权限等,加强公司合同的管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实体公司(包括生产基地、电商平台)。
三、定义
1.本规定“公司”是指集团公司、各实体公司(包括生产基地、电商平台)的总称。
2.本规定“实体公司”是指按公司发展规划将要成立奉贤、太仓批发市场、农产品销售公司和农产品生产公司、农产品配送公司、农资供应公司等,以及公司未来根据发展需要而成立的其他具监督管理职能的公司。
四、内容
1.合同的订立
1)合同谈判对象依据招投标的结果确定。
对于无需经过招投标而确定的合同,其合同谈判对象根据合同审批权限的规定,由该层级各责任人员会审会签后报上一级总裁批准确定。
2)洽谈合同应由公司各部门按各自分工互相配合共同进行,各部门应从维护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仔细斟酌合同内容,确保合同内容完整无遗漏,双方权利和义务对等,避免因约定模糊而产生合同纠纷甚至损害公司利益。
3)参加谈判的各部门具体职能为:
A.业务执行部门(与合同业务有关的经办部门)
a)寻找和推荐合同谈判对象。
根据合同目的,原则上应选择三家以上符合条件的公司,进行招投标或比较;集团公司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指定某公司参与投标或比较。
在其所提供基本材料的基础上,根据其营业资质、行业知名度、信誉度及以往业绩等,综合比较后确定一个谈判对象。
b)主导专业类合同条款的谈判。
应与谈判对象初步拟定合同主要条款。
c)负责整个合同谈判过程的组织、联络和协调。
B.采购、销售部门
a)参与对外订立的采购、销售等合同的价格核算。
b)始终参与采购、销售类合同谈判,在充分了解谈判合同标的物的外部市场情况的基础上,对合同标的物的数量、质量、价款等与外部市场作比较,以降低和避免公司潜在的风险。
C.技术部门(产品研发部门或品质保证中心)
a)指定专人对产品研发、技术、品质保证工作等进行指导和协调。
b)审签技术方案、农作物、化肥、种子品质保证等方面的合同。
c)技术人员审签合同须遵守公司品质保证中心或其他业务相关中心的制度或规定。
D.财务部门
a)从财务角度对合同条款仔细斟酌和审核。
b)从税务角度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核,提出建议。
c)合同所涉财务风险之防范、控制责任。
E.法务人员
a)从法律角度对合同条款仔细斟酌和确定。
b)从防范风险角度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核,提出建议。
c)修改或拟定合同文本。
合同文本原则上应以政府统一印制的格式合同或公司制定的合同文本为标准文本,必要时可增加补充条款。
无统一标准格式合同,由双方自行确定条款的,合同至少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法定住所或者办公地址、电话和其他有效联系方法等;
●标的;
●数量、质量;
●价款或报酬;
●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违约责任;
●解决争议的方法。
2.订立合同的范围
除如薪资及福利、差旅费(市内和市外)、业务招待费、日常车辆费用、办公费、通讯费等日常小额零星费用和消耗性费用外,其他对外发生金额超过人民币3000元(含3000元)的一切业务都需要签订合同。
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且为当场支付的除外。
3.合同审签程序
1)业务经办人就合同内容与对方基本达成一致后,由业务经办人员据实填写《合同审核单》(见附件法律事务工作表格之一[适用于投资类合同]、表格之二[适用于经营类合同]、表格之三[适用于管理类合同]。
2)《合同审核单》报所属业务执行部门负责人确认后,交由指定人员进行流转:
A.投资类合同
业务执行部门负责人—公司资金财务中心负责人—公司法律事务中心负责人—公司总裁。
其中固定资产采购≥20万元的,除由公司总裁审批外还需董事长审签。
其他投资类合同<100万元的,由公司总裁审批,≥100万元的除公司总裁审批外还需董事长审签。
B.经营类合同
业务执行部门负责人—公司资金财务中心负责人—公司法律事务中心负责人—公司总裁经营类合同<200万元的,由公司总裁审批,≥200万元的除公司总裁审批外还需董事长审签。
C.管理类合同
业务执行部门负责人—公司资金财务中心负责人—公司法律事务中心负责人—公司总裁。
管理类合同<50万元的,由公司总裁审批,≥50万元的除公司总裁审批外还需董事长审签。
3)某一具体合同的审签流转过程按照本规定的程序及审批权限的内容确定。
4)审签流程中各环节对合同条款有不同意见的,应在合同审核单上注明,并由流转人员向业务经办部门反馈;各中心对合同的意见,由实体公司负责人、集团公司分管副总裁、集团公司总裁决定是否采纳。
5)《合同审核单》所列各合同审核部门收到《合同审核单》及合同后,原则上应在一个工作日内根据合同会审会签相关规定审核完毕。
审核完毕后送还流转人员,由流转人员按合同审批流程送下一部门审核。
6)总裁办公室为合同审批的流转协调人及监督人。
7)合同经过上述所列审签流程,并经相应人员在合同审核单上签字后,送印章管理人员盖章。
印章管理人员根据公司印章管理规定进行审核,符合规定要求的方可盖章,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说明理由后退回。
8)在无合同文本或未经审签流程前,财务部门对各业务部门对外支付事项有权不予受理。
4.合同的修改
1)合同在会签后盖章生效前需修改的,由业务经办人与对方联系,协商更改内容,报与更改内容相关的部门会签后,由法务人员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
2)合同盖章生效后需变更的,应认真考虑修改可能带来的后果,并与对方协商更改内容;合同盖章生效后对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应重新进行合同审核的内部流转,任何人不得擅自决定修改合同。
经确定需修改合同的,合同由法务人员进行修改。
5.合同审批权限
根据公司现行发展情况,暂时不对合同审批权限做细分,统一按4.3.2的合同审核流程核准、审批。
6.合同管理
1)合同盖章后,应交集团公司法务人员,统一分类编号,参考编号方式:
年份+部门简称+流水号(第×号)+公司全部合同流水号(总第×号),如投资类的合同:
20××投字第××号总第××号。
2)合同履行过程中除需要报批所需原件外,原件应保存至少一份,由法务人员保管。
业务经办人及业务执行部门可将合同复印留存并妥善保管。
因业务情况需要原件的,应在存档时注明原件去向。
经办人根据业务的相关性,将合同复印件分发给相关业务部门,相关业务部门在分发备忘簿中签字,分发情况应记载于台帐。
3)法律事务中心建立合同借阅台帐。
合同原件原则上不允许借阅,如确需借阅合同原件的,需出具借条并按时归还。
7.履行监督
1)业务部门对外签订合同后,应由经办人跟踪对方单位的履约行为,并于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月内向法律事务中心反馈合同履行的进展情况。
法律事务中心有权检查全部合同履行情况。
2)总裁办公室有权就集团公司、实体公司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公司资金财务中心为监督合同履行的重要责任部门。
财务部门收到合同复印件后,应按财务处理的要求对合同进行分类、编号,建立相应台帐,并对收支情况进行跟踪掌握。
4)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办人发现对方单位不履行合同或故意拖延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要求的,应及时告知法律事务中心,以便采取相应对策。
五、附则
1)合同未经审签程序,公司任何人员不得加盖合同专用章或者公章。
2)违反前条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全额赔偿损失,公司并可按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相关约定予以处理。
3)签订合同过程中,经办人或相关业务部门接受对方回扣或与对方单位合谋损害公司利益的,一经发现即对具体经办人和部门负责人予以严肃处理,给本单位造成损失的,还须赔偿损失;触犯刑律造成严重后果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4)签订或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经办人或相关业务部门对合同相对方、合同标的物和外部市场不充分了解等过失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酌情予以处理。
5)本规定由集团公司法律事务中心根据授权起草。
对本规定法律事务中心负有解释责任,并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对本规定进行修订以适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6)本规定自下发日起生效。
六、附件
附件一:
法律事务工作表格一二三
附件二:
广告发布内容审核表
附件一
法律事务工作表格之一
有限公司
投资类合同审核单
填表日期:
20年月日编号:
合同名称:
经办人:
合同总金额及付款方式:
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甲方姓名或名称:
合同乙方姓名或名称:
财务人员:
法务人员:
经办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
集团公司总裁:
董事长(固定资产≥20万元,其他投资合同≥100万元):
合同审核说明(经办人或其他审签人员对合同有关问题的说明):
盖章日期:
20年月日
说明:
包括投资合同,土地租赁、买卖合同,融资合同,股权转让或股权投资合同,工程建设合同(主要指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大棚建设、批发市场改建、科技园区建设等),以公司名义的捐赠、扶持合同,金额超过20万元的固定资产采购合同。
法律事务工作表格之二
有限公司
经营类合同审核单
填表日期:
20年月日编号:
合同名称:
经办人:
合同总金额及付款方式:
合同主要内容:
(填写项目具体内容或其他特殊要求,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媒体等发布内容概述,研发品种、质量要求)
合同甲方姓名或名称:
合同乙方姓名或名称:
委托时间
要求完成时间
财务人员:
法务人员:
专业人员意见:
经办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
集团公司总裁:
董事长(≥200万元):
合同审核说明(经办人或其他审签人员对合同有关问题的说明):
盖章日期:
20年月日
说明:
包括设计合同,规划合同,农产品采购合同,品牌或大客户合作合同、广告宣传合同、物流合同、直营门店租赁及装修合同,农业机械、设备采购合同。
企划广告合同审核前须完成企划/广告文案的法务审核。
法律事务工作表格之三
有限公司
管理类合同审核单
填表日期:
20年月日编号:
合同名称:
经办人:
合同总金额及付款方式:
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甲方姓名或名称:
合同乙方姓名或名称:
财务人员:
法务人员:
总裁办负责人:
经办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
集团公司总裁:
董事长(≥50万元):
合同审核说明(经办人或其他审签人员对合同有关问题的说明):
盖章日期:
20年月日
说明:
包括小额办公用品采购合同、行政类合同、人事聘用合同、其他类合同。
小额办公用品采购、IT、办公装修、人事聘用、员工福利、协议酒店等行政办公及后勤类合同适用该审签流程;其它类合同无需办公室审签。
附件二
企划/广告类合同审核附表
广告发布内容审核单
编号:
广告名称:
发布内容概述:
发布媒体:
发布日期:
送稿截止日期:
法务人员:
经办部门负责人:
集团公司总裁: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