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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文件之七

 

关于港口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年2月5日在港口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港口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提请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关于2017年全区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区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按照“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的工作总要求,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为动力,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关于经济财政工作的部署要求,努力发挥财政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方面的重要作用,全力促进经济提质增效,着力保障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圆满地完成了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财政收支计划,全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良好。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区财政总收入122846万元,财政总支出118434万元,收入和支出相抵,年终滚存结余4412万元,扣除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专款4412万元,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1.全区财政总收入的构成为: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38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5%,增长5.28%;

(2)上级补助收入48809万元。

其中:

返还收入686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562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6318万元;(3)自治区代理发行并转贷我区的债券收入4700万元;(4)2016年结转到2017年继续使用的各项专款和结余收入5276万元;(5)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2万元;(6)调入资金109万元。

2017年,全区组织的财政收入完成1508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5.88%,比上年增长11.25%。

其中: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3850万元,上划中央收入66516万元,上划自治区收入20514万元。

在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

(1)税收收入完成51291万元,增长5.24%。

其中:

增值税9952万元,增长36.63%;营业税484万元,下降91.83%,主要受“营改增”结构性减税影响;企业所得税3473万元,下降9.25%;个人所得税1723万元,下降0.46%;城市维护建设税3500万元,增长10.86%;土地增值税4756万元,增长107.59%;契税9603万元,下降31.85%,主要是加大房地产交易税收清理;耕地占用税12027万元,增长94.33%;其他税收收入5773万元,增长36.06%。

 

(2)非税收入完成12559万元,增长5.42%,其中:

专项收入4275万元,增长5.87%;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771万元,下降12.11%;罚没收入3426万元,下降31.62%;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947万元,增长1251.83%;其他收入140万元,下降78.39%。

 

2.全区财政总支出的构成为:

(1)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10626万元,完成预算的96.31%。

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100万元,完成预算的96.00%,增长2.33%;国防支出642万元,完成预算的95.96%,增长35.73%;公共安全支出4422万元,完成预算的96.01%,增长8.25%;教育支出16094万元,完成预算的96.00%,增长3.03%;科学技术支出558万元,完成预算的96.04%,下降44.7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94万元,完成预算的95.99%,增长18.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98万元,完成预算的96.00%,下降44.90%;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农合资金由市级统筹列支和城乡低保资金减收683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562万元,完成预算的96.00%,下降19.89%;节能环保支出661万元,完成预算的95.94%,下降9.33%;城乡社区支出37660万元,完成预算的96.91%,增长60.77%;农林水支出5549万元,完成预算的96.00%,下降67.91%;交通运输支出601万元,完成预算的96.01%,下降70.1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82万元,完成预算的96.01%,增长10.0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61万元,完成预算的95.83%,增长10.27%;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951万元,完成预算的96.01%,增长53.38%;住房保障支出3720万元,完成预算的96.00%,下降61.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29万元,完成预算的95.97%,下降2.05%;债务付息支出703万元,完成预算的96.04%,增长13.02%;债务发行费用支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25.00%;其他支出34万元,完成预算的97.14%,下降46.03%。

(2)上解支出6808万元。

(3)债券还本支出1000万元。

 

全区年初预算安排总预备费1800万元,全年动用1800万元(均已反映在相关支出科目中),完成预算的100%。

初步统计,2017年港口区“三公”经费支出1445万元,下降2.63%,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5万元,下降10.71%;公务接待费支出630万元,下降1.5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10万元,下降3.46%。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全区政府性基金总收入37506万元,基金预算总支出35081万元。

调出基金109万元,收入和支出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316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中:

(1)上级补助收入21253万元;

(2)自治区代理发行并转贷我区专项债券收入15410万元;(3)上年结转收入843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中:

(1)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19671万元。

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8949万元;其他支出319万元;债务付息支出386万元;债务发行费用16万元;

(2)自治区代理发行并转贷我区专项债券支出15410万元。

(3)调出资金109万元。

(4)政府性基金年终结余2316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844万元,减少6%。

其中: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3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414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521万元,增长16%。

其中: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10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414万元。

收支相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实现平衡并结余32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99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运行良好安全。

(四)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

市人民政府核定我区2016年末政府债务限额为6.21亿元,其中:

一般债务限额2.1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4.07亿元。

2.债券收支情况。

自治区代理发行并转贷我区的债券收入为20203万元,其中:

新增债券收入3700万元,置换债券16503万元。

新增债券主要是用于企沙镇入城景观工程、公车大道及A线路灯修复工程、大西南临港工业园磷化产业园土方工程、旧公车安置区项目配套工程、港口区老干部活动中心项目、防城港市海岸保护与整治工程、渔港古镇风貌改造工程(第一期)项目、节能减排项目、道路建设、村容村貌改造及公共设施服务、人饮灌溉建设项目等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置换债券主要用于偿还防城港企沙工业园区公车片区路网工程项目、港口区公车工业集中区路网工程(一期)、征地拆迁、土地储备、港口区华侨渔民上岸棚户区改造项目、防城港市沙港住宅区、渔洲城经适房、新大龙小学教学楼、光坡集镇过境公路改造等历年债务。

3.债务余额情况。

2017年年初债务余额72065万元,当期举借23859万元,当期偿还2109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区政府性债务余额74834万元,其中:

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59914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13395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1525万元。

各位代表,由于2017年度决算尚未完成,最终执行结果以决算数为准,待全区决算编制完成后再按《预算法》的有关规定,报区人大常委会备案或批准。

二、2017年落实人大预算决议的主要措施

认真研究落实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促进财税改革有序深入推进和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一)强化收入征管,确保组织财政收入稳步增长。

2017年,是市级对我区实施新财政管理体制的第6年,并受国内外经济下行形势影响,全区组织财政收入工作面临严峻考验。

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财税部门紧密合作,全力以赴,多措并举,攻坚克难,深挖收入潜力,主动作为,敢于突破,切实把组织收入工作抓紧、抓实,确保组织财政收入稳步增长。

全年组织财政收入完成150880万元,增长11.25%。

在全市各县(市、区)中总量和增幅均排名第一,财政收入质量仍然保持全市各县(市、区)最好,税收收入比重达91.68%,非税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比重17.51%,保持了财政收入总量与质量的稳步提升。

(二)优化支出结构,促进全区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今年以来,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科学调度,确保工资发放、机关正常运转、民生工程、重点支出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有力地促进了全区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全年投入农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支出资金共计87639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9.22%,有力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一是全力支持教育振兴工程,实施农村籍高中免费教育。

加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投入,全年教育支出16094万元,增长3.03%。

投入54万元用于农村籍学生高中免费教育补助,受益农村籍学生965人。

二是提高了城乡社会保障水平。

全面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及农村五保供养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其中: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筹资标准由年人均540元提高到610元。

积极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切实解决群众病有所医等问题。

三是支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投入资金14056万元,建设和完善企沙城北区路网、光坡路网、防城港市海岸保护与整治等一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投入1035万元用于企沙渔港古镇风貌改造等工程项目,进一步优化了我区投资环境和提升企沙渔港古镇美化、亮化环境。

(三)积极落实政策,确保各项惠农资金落实到位。

今年以来,我局积极落实各项惠农强农政策,积极引导和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一是落实农业三项补贴政策。

上半年已将农业三项补贴资金432万元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上。

二是做好退耕还林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将退耕还林补贴资金123.8万元全部通过“农民补贴一折通”兑付到补贴对象手中。

三是配合区储备粮管理中心做好地方储备粮轮换工作。

保证了我区地方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保持粮食市场稳定,防止造成市场粮价剧烈波动。

四是积极组织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全年共筹措资金432万元,组织实施了18条村级道路,共计13公里及一批村级基础设施,惠及了7个村,受益群众2400人。

五是积极推行政策性农业保险。

全年共完成了535头能繁母猪和6895头育肥猪购买保险,822亩牡蛎养殖购买保险。

六是积极推进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

我区帮助农民妇女、青年创业就业累计发放贷款53笔共计487万元,发放财政贴息资金共计23.99万元。

七是加快村级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大力推广和完善“农金村办”模式推广工作。

(四)积极筹措资金,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加快推进。

按照区委区政府扶贫工作的要求,我局积极筹措和安排全区脱贫攻坚资金,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安全和足额安排到位。

一是全年共筹措落实扶贫资金212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低房改造工程、完善村屯道路、水利灌溉、排污排水基础设施建设、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脱贫攻坚医疗救助经费、产业以奖代补等。

二是制订相关管理办法。

2017年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的要求,修订印发了《防城港市港口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港区政办字〔2017〕18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的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足额落实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

截至2017年底,我区的扶贫小额贷款余额2075万元,由区扶贫办、区城投公司和防城港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三方签订《港口区扶贫小额信货风险补偿资金共管协议》,设立共管帐户,共同按规定管理扶贫小额贷款风险补偿金220万元。

(五)坚持深化改革,提升依法理财水平再上台阶。

一是贯彻落实预算法,健全公共财政预算体系,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科学性。

二是加强财政收支分析,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质量。

完善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将部门财政资金支出进度纳入绩效考评指标,进一步强化部门责任主体意识。

三是继续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快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使用进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收回2014年及以前年度财政存量资金2698万元,并按自治区时间要求,上半年全部安排到项目并全部支出完毕。

四是加大对全区存量债务和新增债务资金统筹使用力度,严格控制债务规模。

2017年向上争取置换债券16503万元,有效降低政府债务成本。

将2017年新增一般债券额度3700万元用于11个项目建设,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经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安排使用。

五是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

2017年全区各部门、镇、街道均按时间要求完成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方式,完善公开内容。

六是继续做好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实施工作。

对我区68辆保留车辆进行标识喷涂工作,其中:

47辆应急保留车辆和15辆特种用车进行“港口公务”和“港口执法”标识、6辆车申请免喷。

七是积极向上争取市对我区财政管理体制的调整工作。

通过积极争取,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通过调整市对我区税收财力基数从38355万元调整为43000万元。

(六)加强监督管理,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坚持厉行节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差旅费、培训费及会议费管理办法。

2017年,全区“三公”经费下降2.63%。

一是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

制定印发了《港口区开展财务管理共性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二十五条规定》。

二是进一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做好资金安全自查工作,完善预算执行情况动态监控预警规则。

全年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支付各类资金72235笔,金额166828万元。

启用红色预警规则两条,将现金提取红色预警金额降到1000元,全年通过动态监控预警拦截违规操作473条,金额139万元。

三是开展港口区“小金库”、扶贫资金、会计信息质量等问题专项监督检查。

四是加强投资评审管理工作。

全年我区完成评审并上报政府审定的项目117个,送审金额90269万元,审定金额84274万元,审减金额5995万元,核减率为6.64%。

五是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管理。

全区共完成政府采购469次,完成采购的预算金额为2713万元,实际采购金额为2492万元,节约了财政资金221万元,节约率为8.1%。

六是规范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对全区各单位各类固定资产逐一登记造册,建账立卡,编排序号,对固定资产印贴标签,做到一物一卡,促进账、卡、标签、实物一致。

总的来说,2017年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情况较好。

这是区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监督指导和区政协积极建言的结果,是各部门以及全区人民艰苦奋斗、共同努力的结果。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经济下行对财政的影响加大;财政减收增支因素增多;财政体制亟待进一步理顺;土地出让形势严峻;市场持续低迷;政策性减税压力增大;财政支出呈现刚性增长,收支矛盾突出;财政支出结构仍需优化;预算编制需进一步细化、精准,预算执行约束性和均衡性尚待提高。

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三、关于2018年全区预算草案

根据全国、全区和市、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上级财政工作部署要求,以《新预算法》为准绳,提出2018年全区预算安排总的指导思想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统筹使用财政资金,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压缩一般性支出,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强化民生托底,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广西一流经济强区,争创广西科学发展先进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8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主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收入预算编制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

二是支出预算编制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三是强化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四是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五是增强中期财政规划的约束力,确保财政可持续。

六是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方式。

(一)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有关财政政策,结合贯彻新《预算法》的有关要求,2018年全区计划组织财政收入160000万元,增长6%,其中: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4380万元,上划中央收入71900万元,上划自治区收入23720万元。

2018年全区财政总收入和总支出各安排110658万元,收支平衡。

在全区财政总收入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4380万元,增长0.83%;转移性收入41866万元,其中:

税收返还收入686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5000万元;上年结余4412万元。

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主要安排情况是:

(1)税收收入51730万元,比2017年增长0.86%。

其中:

增值税11180万元,增长12.34%;营业税750万元,增长54.96%;企业所得税4300万元,增长23.81%;个人所得税1750万元,增长1.57%;城市维护建设税3600万元,增长2.86%;土地增值税4000万元,下降15.90%;耕地占用税11000万元,下降8.54%;契税9150万元,下降4.72%;其他税收收入6000万元,增长3.93%。

 

(2)非税收入12650万元,增长0.72%。

其中:

专项收入4250万元,下降0.58%;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000万元,增长12.93%;罚没收入3200万元,下降6.60%;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000万元,增长1.80%;政府住房基金收入200万元,增长65.29%。

 

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11030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长0.63%。

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00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下同)增长3.03%;国防支出520万元,增长1.96%;公共安全支出4300万元,增长2.38%;教育支出16000万元,增长2.56%;科学技术支出1050万元,增长2.9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00万元,增长30.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00万元,下降45.9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200万元,增长2.00%;节能环保支出1100万元,增长4.76%;城乡社区支出21000万元,增长31.25%;农林水支出12560万元,增长4.67%;交通运输支出2100万元,增长5.0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400万元,增长7.69%;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500万元,增长127.27%;住房保障支出3500万元,增长16.6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30万元,增长7.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0万元,增长15.38%;预备费1800万元,与上年持平;债务付息支出890万元;其他支出3000万元,增长7.14%。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为15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65%,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6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62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7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0.68%。

——总预备费安排情况。

港口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总预备费1800万元,与上年持平,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因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转移支付补助安排情况。

转移支付支出35000万元,主要是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和专项转移支付支出,重点用于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全区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各安排22316万元,收支平衡,其中:

土地出让金收支各安排22316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14777万元,比上年增长68%,其中: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40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77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14531万元,同比上年增长74%,其中: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340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131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实现平衡并结余245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240万元。

(四)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

2018年严格将债务规模控制在6.58亿元限额内,积极消化债务,做好风险控制。

新增债券将根据市财政下达我区政府债券额度情况,按规定程序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请区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五)预算草案批准前安排支出情况

在本次人民代表大会批准2018年港口区预算草案前,根据新预算法的规定,加快安排上年结转项目支出,并及时安排必须支付的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在此期间,预计港口区财政安排支出14200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00万元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00万元。

四、2018年的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全力推动经济稳定增长。

认真落实国家积极财政政策,从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发力,助推经济发展好中求快、快中见好。

落实好各项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严格规范涉企收费,降低企业税费负担。

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和债券资金,支持民生改善等重点领域建设。

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企沙古渔镇改造项目和天堂滩项目建设。

继续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增强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能力。

创新财政投入方式,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扶贫开发等。

二是依法加强收支管理,努力实现年度目标。

加强对经济运行趋势的分析,落实目标,分解和明确征收部门主体责任,细化征管措施,依法严格征管,努力实现税收收入均衡入库。

强化税收工作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对重点企业和税种的监控,挖掘增收潜力,增强收入预期管理水平。

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确保及时足额入库。

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集中财力保重点、保发展、保民生。

严格预算执行,增强预算约束力。

三是加大财政保障力度,促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围绕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公共财政支出方向,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大力压减非刚性、非急需支出。

加大社会保障、“三农”、教育、卫计等社会公共服务方面的投入,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

加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环境整治,推动“美丽港口·宜居乡村”深入开展。

落实专项资金,支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和扶贫攻坚工作。

以脱贫教育卫生攻坚为重点,破解民生难题、回应民生关切、满足民生需求,稳步增加民生投入,让广大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四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

做实债务限额管理,在限额内依法举债。

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完善预算管理机制,将政府存量债务还本付息纳入年初预算。

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制定化解债务风险方案,加大风险化解力度,继续推进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和融资。

积极争取政府债券额度,提前抓好新增债券项目筛选、储备,及时置换存量债务项目,提升债券资金使用效果。

五是切实强化财政监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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