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能效理论值测评标识相对节能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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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能效理论值测评标识相对节能率
建筑能效理论值测评标识相对节能率
计算方法
A.1居住建筑
A.1.1在设定计算条件下,应用模拟计算软件,分别计算测评标识建筑及比对建筑的全年单位建筑面积供暖空调能耗量,并按下式计算基础项相对节能率η:
(A.1.1)
式中:
η——测评标识建筑基础项相对于比对建筑基础项的节能率;
B1——测评标识建筑全年单位建筑面积供暖空调能耗量(kWh);
B0——比对建筑全年单位建筑面积供暖空调能耗量(kWh)。
A.1.2测评标识建筑计算条件应按下列要求设置:
1测评标识建筑物构造尺寸、围护结构参数应符合本标准第5.2.2条的规定。
2测评标识建筑的通风、室内热源依据设计文件确定。
当设计文件没有要求时,可依据现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确定。
3室内供暖温度和空调温度均取设计值。
当设计文件没有要求时,可依据现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确定。
4测评标识建筑的冷热源、末端设备依据工程图纸。
供暖空调系统的年运行时间表和日运行时间表,可依据现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确定。
A.1.3比对建筑计算条件应按下列要求设置:
1比对建筑物构造尺寸依据工程图纸。
2比对建筑的形状、大小、朝向、内部的空间划分和使用功能应与所测评标识建筑完全一致。
3比对建筑各部分的围护结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窗墙比和屋面开窗面积应符合现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值。
4比对建筑的通风、室内冷热源设定应符合现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5比对建筑室内供暖温度和空调温度应符合现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6比对建筑供暖空调系统的年运行时间表和日运行时间表应符合现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7比对建筑供暖空调末端与测评标识建筑相同。
比对建筑供暖空调水系统的划分与所测评标识建筑的供暖空调水系统的划分一致。
A.1.4测评标识建筑和比对建筑供暖空调年累计冷热负荷应采用同一版本动态计算软件计算,计算模型建立及参数输入应符合本标准第A.1.2条、第A.1.3条规定的计算条件。
A.1.5寒冷地区居住建筑供暖能耗应为供暖热源、水泵等设备能耗之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比对建筑供暖热源应为燃煤锅炉,锅炉额定热效率及室外管网输送效率应按《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取值;锅炉耗煤量应折算为耗电量。
2测评标识建筑应根据实际采用的热源系统形式计算。
3循环水泵能耗应根据耗电输热比计算,耗电输热比应符合《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第5.2.16条的规定。
A.1.6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供暖空调系统能耗应为供暖热源、空调冷源、水泵等设备能耗之和,并应按下列方法计算:
1比对建筑供暖空调冷热源应为家用空气源热泵,系统性能参数应按《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的规定取值。
2测评标识建筑应根据实际采用的冷热源系统形式计算,热源效率依据设计工况确定。
冷源采用单元式空调时,冷源效率依据设计工况确定;冷源采用冷水(热泵)机组时,冷源效率依据不同负荷时的性能系数确定。
A.2公共建筑
A.2.1在设定计算条件下,应用模拟计算软件,分别计算测评标识建筑及比对建筑的全年单位建筑面积供暖空调、照明系统能耗量,并按下式计算基础项相对节能率η:
(A.2.1)
式中:
η——测评标识建筑基础项相对比对建筑的节能率;
B1——测评标识建筑的供暖空调、照明全年总能耗量(kWh);
B0——比对建筑的供暖空调、照明全年总能耗量(kWh)。
A.2.2测评标识建筑计算条件应按下列要求设置:
1建筑物构造尺寸、围护结构参数应符合本标准第7.2.2条的规定。
2测评标识建筑运行时间、室内温度、照明功率、人员密度及电器设备功率宜依据测评标识建筑设计文件确定;当设计文件没有确定时,可依据《江苏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32/J96确定。
3室外气象计算参数采用典型气象年数据。
4测评标识建筑供暖空调系统采用两管制风机盘管系统。
供暖空调系统的年运行时间表和日运行时间表,可依据《江苏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32/J96确定。
A.2.3比对建筑计算条件应按下列要求设置:
1比对建筑物构造尺寸依据工程图纸。
2比对建筑的形状、大小、朝向、内部的空间划分和使用功能应与所测评标识建筑完全一致。
3比对建筑各部分的围护结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窗墙比和屋面开窗面积应符合《江苏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32/J96的规定值。
4比对建筑室内温度、照明功率、人员密度及电器设备功率应符合《江苏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32/J96的规定。
5比对建筑供暖空调系统的年运行时间表和日运行时间表应符合《江苏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32/J96的规定。
6室外气象计算参数采用典型气象年数据。
7比对建筑供暖空调系统采用两管制风机盘管系统。
比对建筑供暖空调水系统的划分与所测评标识建筑的供暖空调水系统的划分一致。
A.2.4测评标识建筑和比对建筑供暖空调年累计冷热负荷应采用同一版本动态计算软件计算,计算模型建立及参数输入应符合本标准第A.2.2条、第A.2.3条规定的计算条件。
A.2.5公共建筑能耗应为供暖空调系统、照明系统能耗之和。
供暖空调能耗应包括冷水(热泵)机组及循环泵等设备能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比对建筑热源应为燃煤锅炉,冷源为冷水机组。
冷热源效率应符合现行标准规定。
2测评标识建筑应根据实际采用的冷热源系统形式计算,热源效率按设计工况确定,冷源效率根据不同负荷时的性能系数确定。
附录B居住建筑能效理论值测评汇总表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建筑面积(m2)/层数:
气候区域: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测评内容
测评
方法
测评
结果
备注
基
础
项
供暖耗热量(W/m2)
相对节能率(%)
5.2
空调耗冷量(W/m2)
单位建筑面积全年能耗量(kWh/m2)
规
定
项
围
护
结
构
外窗气密性
5.3.1.1
5.3.4.1
热桥部位(夏热冬冷/寒冷地区)
5.3.1.2
5.3.4.2
门窗保温(夏热冬冷/寒冷地区)
5.3.1.3
5.3.4.3
5.3.1.4
5.3.4.4
集
中
冷
热
源
与
管
网
空调冷源
5.3.2.1
5.3.5.1
供暖热源
房间空气调节器
类型
单机额定制冷量(kW)
台数
能效比(EER)
5.3.2.3-5.3.2.5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
类型
单机额定制冷量(kW)
台数
综合性能系数(IPLV)
转速可控型房间空调器
类型
单机额定制冷量(kW)
台数
性能系数(COP)
续表:
测评内容
测评
方法
测评
结果
备注
规
定
项
集
中
冷
热
源
与
管
网
锅炉
类型
额定热效率(%)
5.3.5.2
户式
燃气炉
类型
额定热效率(%)
5.3.5.3
5.3.5.4
集中供暖系统循环水泵耗电输热比
5.3.5.5
热量表
5.3.5.6
分户温控及计量
5.3.5.7
水力平衡
5.3.5.8
自动控制装置
5.3.5.9
自动监测与控制
5.3.5.10
供热量控制
5.3.5.11
供
暖
与
空
调
系
统
不应采用直接电热供暖/冷
5.3.2.1
地源热泵系统环评报告
5.3.2.2
冷/热水系统的输送能效比
5.3.2.6
空调冷热源机房的自动控制系统和能耗监测系统
5.2.3.7
分室控制设施
5.2.3.8
水力平衡措施
5.2.3.9
照度和照明功率密度
5.3.3
选择项
可再生能源
太阳能热水系统
比例
5.4.1
可再生能源发电系统
比例
地源热泵系统
比例
自然通风
5.4.2
续表:
测评内容
测评
方法
测评
结果
备注
选择项
自然采光
5.4.3
有效遮阳措施
5.4.4
余热作为太阳能热水辅助热源
5.4.5
余热作为冬季供暖热源
5.4.6
能量回收系统
5.4.7
冷热源设备能效等级
5.4.8
其他新型节能措施
5.4.9
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意见:
测评人员:
测评机构:
年月日
注:
测评方法填入内容为软件评估、文件审查、现场检查、性能检测或计算分析;测评结果基础项为节能率,规定项为是否满足对应条目要求,选择项为所加分数;备注为各项所对应的条目。
附录C公共建筑能效理论值测评汇总表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建筑面积(
)/层数:
气候区域: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测评内容
测评
方法
测评
结果
备注
基
础
项
供暖耗热量(W/m2)
相对节能率(%)
7.2
空调耗冷量(W/m2)
单位建筑面积全年能耗量(kWh/m2)
规
定
项
围
护
结
构
外窗、透明幕墙气密性
7.3.1
热桥部位
7.3.2
门窗保温
7.3.3
透明幕墙可开启面积
7.3.4
冷
热
源
及
空
调
系
统
空调冷源
7.3.5
供暖热源
锅炉
类型
额定热效率(%)
7.3.9
冷水(热泵)机组
类型
单机额定制冷量(kW)
台数
性能系数(COP)
7.3.10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风管送风式和屋顶调节机组
类型
单机额定制冷量(kW)
台数
能效比(EER)
7.3.11
续表:
测评内容
测评
方法
测评
结果
备注
规
定
项
冷
热
源
及
空
调
系
统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
类型
单机额定制冷量(kW)
台数
综合性能系数(IPLV)
7.3.12
溴化锂吸收式机组
类型
单机额定制冷量(kW)
台数
单位制冷量蒸汽耗量[kg/(kWh)]或性能系数(W/W)
7.3.13
地源热泵系统环评报告
7.3.6
室内设计计算温度
7.3.7
设计新风量
7.3.8
集中供暖系统热水循环水泵的耗电输热比
7.3.14
风机单位风量耗功率
7.3.15
空调冷热水系统的输送能效比
7.3.16
室温调节设施
7.3.17
计量
装置
集中供暖系统
7.3.18
区域冷/热源
7.3.19
制冷站空调系统
7.3.20
水力平衡
7.3.21
监测和控制系统
7.3.22
照明
照明功率密度
7.3.23
照度的时序自动控制装置
7.3.24
降低照度控制措施
7.3.25
续表:
测评内容
测评
方法
测评
结果
备注
选
择
项
可再生能源
太阳能热水系统
比例
7.4.1
可再生能源发电系统
比例
地源热泵系统
比例
自然通风
7.4.2
自然采光
7.4.3
遮阳措施
7.4.4
分布式冷热电联供
7.4.5
能量回收
7.4.6
蓄冷蓄热技术
7.4.7
冷凝热利用
7.4.8
全新风/可变新风比
7.4.9
变流量/变风量
7.4.10
供回水温差
7.4.11
楼宇自控
7.4.12
计量统计+节能控制措施
7.4.13
冷热源设备能效等级
7.4.14
其他新型节能措施
7.4.15
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意见:
测评人员:
测评机构:
年月日
注:
测评方法填入内容为软件评估、文件审查、现场检查、性能检测或计算分析;测评结果基础项为节能率,规定项为是否满足对应条目要求,选择项为所加分数;备注为各项所对应的条目。
附录D建筑能效理论值标识审查表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公建
建筑类型:
建筑面积(m2)/层数:
气候区域:
□居建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审查内容
基础项
供暖耗热量[W/m2]
空调耗冷量[W/m2]
全年能耗量[kWh/m2]
相对节能率[%]
规定项
共项,满足项
选择项
满足项
分数
1
2
3
4
5
合计
审查意见
能效等级
有效期限
节能建议
审查人
注:
本表中相对节能率等数据根据我国现行节能设计标准,基于建筑所处地理位置、标准化的假设的空调供暖系统运行时间等数据计算得出(居住建筑为供暖空调能耗量,公共建筑为供暖空调照明能耗量),未考虑其他服务、维护、安检等辅助设备的能耗量。
建筑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不可能完全按照能耗计算中假设的标准工况运行,因此本表中数据仅供不同建筑之间的节能率比较,不用做其他用途。
附录E居住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表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建筑类型
建筑面积
(m2)/层数
建筑外表面积F0
建筑体积V0
体型系数S=F0/V0
围护结构部位
传热系数K[W/(m2·K)]
做法
屋面
外墙
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
分隔供暖与非供暖空间的隔墙、楼板
分户墙和楼板
户门
阳台门下部门芯板
地面
周边地面
非周边地面
外窗(含阳台门透明部分)
方向
窗墙面积比
传热系数K[W/(m2·K)]
遮阳系数SC
天窗/屋顶透明部分
单位建筑面积全年能耗量[kWh/㎡]
计算软件
计算人员
日期
审核人员
日期
附录F公共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表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建筑类型
建筑面积
(m2)/层数
建筑外表面积F0
建筑体积V0
体型系数S=F0/V0
围护结构部位
传热系数K[W/(m2·K)]/热阻R[m2·K/W]
做法
屋面
外墙(含非透明幕墙)
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
分隔供暖与非供暖空间的隔墙、楼板
地面
周边地面
非周边地面
供暖空调地下室外墙(与土壤接触的墙)
外窗(含阳台门透明部分)
方向
窗墙面积比
传热系数K[W/(m2·K)]
遮阳系数SC
屋顶透明部分
单位建筑面积全年能耗量(kWh/m2)
计算软件
计算人员
日期
审核人员
日期
附录G居住建筑能效实测值测评汇总表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建筑面积(m2)/层数:
气候区域:
建筑类型: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测评内容
测评方法
测评结果
备注
基础项
供暖耗热量(W/m2)
6.2.1
空调耗冷量(W/m2)
单位建筑面积全年能耗量
(kWh/m2)
规定项
室内平均温/湿度
6.3.1
锅炉运行效率
6.3.2
室外管网热损失率
6.3.3
集中供暖系统耗电输热比
6.3.4
公共区域的照度和功率密度
6.3.5
可再生能源
太阳能热水系统
6.4.2.1
光伏发电系统
6.4.2.2
地源热泵系统
6.4.2.3
空气源热泵供生活热水
6.4.3
能量热回收装置
6.4.4
其他
6.4.5
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意见:
测评人员:
测评机构:
年月日
附录H公共建筑能效实测值测评汇总表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建筑面积(m2)/层数:
气候区域:
建筑类型: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测评内容
测评
方法
测评结果
备注
基础项
供暖耗热量(W/m2)
8.2.1~
8.2.7
空调耗冷量(W/m2)
单位建筑面积全年能耗量(kWh/m2)
规定项
室内平均温/湿度
8.3.1
供暖空调水系统
机组性能系数
8.3.2
回水温度一致性
供回水温差
水泵效率
系统能效系数
空调风系统
风机单位风量耗功率
8.3.3
新风量
定风量系统平衡度
选择项
可再生能源
8.4.2
分布式冷热电联供
8.4.3
蓄冷蓄热
8.4.4
新风热回收
8.4.5
余热/废热利用
8.4.6
变水量/变风量
8.4.7
其他
8.4.8
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意见:
测评人员:
测评机构:
年月日
附录J建筑能效实测值标识审查表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公建
建筑面积(m2)/层数:
气候区域:
□居建
建筑类型: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审查内容
基础项
供暖耗热量[W/m2]
空调耗冷量[W/m2]
全年能耗量[kWh/m2]
相对节能率[%]
规定项
共项,满足项
选择项
满足项
分数
1
2
3
4
5
6
7
合计
审查意见
能效等级
有效期限
节能建议
审查人
本标准用词说明
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对于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
以便在执行过程中区别对待。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条文中指明必须按其它有关标准、规范或其它有关规定执行时,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