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推进扶贫开发 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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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推进扶贫开发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

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

关于深入推进扶贫开发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领导的指示要求,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和《安徽省关于促进“十二五”农民收入倍增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就“十二五”期间深入推进扶贫开发,促进农民增收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1、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生态优先、加速崛起、富民兴县为主线,以扶贫开发为中心任务,把扶贫开发作为脱贫致富、促进农民增收的主要途径,把社会保障作为解决温饱、改善民生的基本手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加大投入为保障,以加快特色产业发展为主线,以增加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为重点,加大转移性收入,提高财产性收入,建立健全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构建多元化的增收支撑体系,努力实现大面积减少贫困人口,大幅度提高群众收入。

2、主要目标。

“十二五”期间,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幅18%以上,力争到2015年(下文如没有特别说明,发展指标均指到2015年)农民收入比2011年翻一番;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接近或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农村养老、教育、医疗、住房的保障水平较大提升,社会和谐稳定。

二、深入推进产业化扶贫,促进农民经营性收入持续增长

3、推进特色农业转型升级。

坚持实施提升农业品质品牌和推进产业化“两品一化”战略,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稳步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创建省、县级现代农业示范区3-5个,争取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有突破,努力建设绿色、有机特色农产品基地,力争特色农业综合产值和人均收入均实现翻番,其中2012年特色农业综合产值超过12亿元,实现人均收入1500元以上。

强力推进品牌建设,创新品牌营销模式,走“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路子,加大特色农产品宣传推介力度,奖励获奖获牌企业,支持奖励县外创办农特产品专营店,重点支持农产品创名牌工作,力争创建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农产品有明显突破,创建省著名商标和省名牌农产品8个以上。

强力推进标准化生产,继续扶持茶、桑、菜和特色养殖高标准基地建设,全县无公害茶园、优质桑园、高山蔬菜基地面积和有机黑猪年出栏量分别突破16万亩、10万亩、15万亩、10万头,其中茶叶和高山蔬菜绿色或有机认证分别达3万和2万亩;加快制定和完善茶叶、高山蔬菜、蚕桑、有机黑猪种养基地标准、技术质量标准、加工工艺标准、包装标识标准,建立农产品质量检测安全体系,让农民在农产品提质中获得更多收益。

积极扶持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完善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推进农产品加工集群化发展,培育国家级龙头企业2家、省级龙头企业8家;创新和完善农业经营方式,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规模经营主体的扶持,培育省级示范合作社3-5家、市级示范合作社10家以上;扩大“农超对接”,扶持鲜活农产品仓储物流、加工配送和冷藏设施建设,支持茶、桑、菜、药等特色农产品专业市场建设,努力打造皖西南乃至全国知名的农特产品交易中心。

4、加快林业结构调整。

森林是**重要的战略资源,林业是支撑**农民长久增收的最具潜力产业。

坚持生态优先、保护开发并重,引导支持林业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开展植树造林、植药造福,大力发展特色林业、生态林业、高效林业,提高林下产出,力争全县林业经济收入达18亿元。

继续深化林业改革,努力打造深化林业改革、促进扶贫开发的国家级示范区。

大力扶持中药材产业发展,加快制定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严格控制茯苓、天麻等高耗林产业,鼓励农民发展种植性中药材。

倾斜支持瓜蒌、油茶、毛竹、板栗、三桠、猕猴桃基地建设,新建或改建高标准油茶基地达8万亩、毛竹基地达10万亩,瓜蒌种植面积达4万亩。

引导农民培殖袋装化香菇、木耳等食用菌,栽培特色森林果蔬;支持农民发展苗木花卉产业,建设区域性苗木基地。

推进林果产品精深加工,加强市场流通体系建设,扶优扶强一批涉林企业和林业合作社,创建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5家、林业专业合作社200家,全县林业加工业年产值超过10亿元。

5、加快发展旅游服务业。

坚持把旅游业作为全县经济增长的重要突破口,作为农民增收、脱贫致富的重要渠道,作为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引擎,努力建设红色旅游及“三生有幸”(健身、养生、修身)、“净土**”休闲度假基地。

倾斜支持旅游景区创建,力争2012年建成4A景区3个。

扶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建成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加快风情小镇和秀美乡村建设,培育省优秀旅游乡镇8个;支持农户在旅游景区周边发展农家乐,发展5星级农家乐3家、4星级农家乐5家、3星级农家乐15家;支持农民结合发展现代农业,大力开发农业展示、花卉观赏、田园风光、生产体验、瓜菜采摘等新型乡村旅游产品。

加快旅游配套产业发展,支持农民开发“**翠兰”茶、高山蔬菜、有机黑猪、手工布鞋、**八大碗、十大**名菜等旅游商品,延长旅游产业链条,增加农民收入。

扶持农村现代服务业发展,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支持农村超市、便利店、商铺、批发部、专业门市等各类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发展,不断提高农民发展服务业收入。

三、扩大就业创业,促进农民工资性收入大幅增长

6、大力发展生态工业带动转移就业。

在继续做好对外务工人员服务和对留守家庭关怀的同时,大力引导支持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县内转移就业,特别是要大力发展生态工业,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提高工资水平,形成促进县内转移就业的服务和保障机制。

实施“三提三调”发展生态工业,提升家纺服装、汽配、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三大传统产业,并促进向光伏电子、机械制造、绿色能源三大新兴产业结构调整,突出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促进农民县内转移就业,提高工资性收入在农民总收入中的比例。

结对帮扶企业要优先录用农村富余劳动力,结对帮扶单位要从项目资金、政策咨询、产业发展、市场信息、技术服务等方面提供支持,帮助农民就业。

合理规划,积极整合义务教育、保障性住房、医疗卫生等资源,新增投入注重向园区周边集中,切实解决好企业职工和农民工就医、住房、子女上学等问题。

加大对农民工服务支持力度,对企业新增岗位吸纳农民工达到要求的,切实落实各项税费减免、贷款担保和利息补贴等政策;对组织农村劳动力到县内企业就业的乡镇和每年用工人数净增50人以上的县内企业,给予一定奖励。

健全用工信息发布制度,经常性举办人才和用工招聘会,免费为农民就业提供服务。

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工资保证金”、“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督促用工单位及时兑现农民工工资,建立健全农民工养老、医疗、工伤等保障制度。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加强人事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工作。

7、积极引导支持农民创业。

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推进大别山特色经济圈建设,加速融入合肥经济圈和武汉经济圈,加快县经济开发区建设,为农民创业创造环境、搭建平台,积极创建创业型城市。

大力支持农民创家业、能人创产业、乡村干部创事业,积极开展各项创业培训,重视培育、引进和用好农民创业带头人和农村致富带头人。

积极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建立返乡农民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重点资助青年农民工创业。

加快农民工创业园建设。

支持农民发展小型微型企业和个私经济,鼓励农民创办家庭农场和生态农庄,带动就业。

切实贯彻执行资本金补助、税收返还、融资担保、规费减免、简化审批手续等促进农民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小额信贷,扶持贫困村村民互助资金组织,努力满足农民创业的资金需求。

适应农业专业化、规模化需求,扩大开发农业中的工资性就业岗位,促进留守农民充分就业。

四、激活农村生产要素,促进农民财产性收入显著增长

8、推进农村土地和林权制度改革。

明晰农村土地和集体林权财产权属,支持农民从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林权的出让、转让中获得财产性收入,大幅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

健全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加强对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引导和扶持,培育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着力建设县乡两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县土地承包仲裁庭。

加快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积极争取土地整理项目,稳步规范推进城乡土地增减挂钩,鼓励支持农民开展土地复垦和整理,实现土地效益最大化,增加农民收益。

完善土地征用程序和补偿机制,妥善安置失地农民。

继续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深化各项配套制度改革,进一步明确林权主体,理顺经营关系。

加快建立林业产权交易平台,构建林业要素市场和林权有序流转的机制,基本建立现代林业产权制度。

9、推进集体“三资”市场化运营。

积极创新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坚持以制度建设为基础、规范管理为重点、民主监督为保障的管理机制,着力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水平。

探索农村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的有效实现形式,允许农民以出租或入股相关产业项目经营主体来获取租金或分红,让农民从集体“三资”市场化运营中获取更多收益。

在不改变林地集体所有权和林地性质、用途的前提下,允许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规范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鼓励农民通过入股分红、专业合作等方式,积极开展规模经营、集约经营,促进林农实现长期增收、森林生态保持良好。

鼓励村级依托现有资源通过开发、租赁、入股、经营等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带动农民增收。

10、探索农村“三权”融资。

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居民房屋及林权抵押融资为突破口,扩大农民融资空间,盘活农村存量资产。

适度推进林权抵押贷款。

在维护农民权益的前提下,依据有关规定,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居民房屋抵押融资试点。

完善权益评估、风险补偿、资产流转等配套政策,实施政策性担保、财政贴息等扶持政策,引导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不断拓宽农民融资渠道。

引导农民增强理财意识,支持设立农业担保机构和农村资金合作社,解决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支持农民结合乡村旅游开发利用闲置房屋发展“房东经济”,开展资产及生产资料租赁业务,使财产性收入成为农民增收的新增长点。

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农民转移性收入较快增长

11、提高农民补贴收入。

严格落实国家各项惠农政策。

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积极争取上级生态补偿力度。

加大扶持特色农业、乡村旅游业、特色林业力度,建立专项发展资金,提高农民发展特色产业转移性收入。

创新扶贫资金到户扶持机制,逐步增加直接扶持到户资金规模,使扶贫对象得到直接有效扶持。

12、加大扶贫解困力度。

深化扶贫开发,力争“十二五”期间,完成或超额完成省下达的贫困人口减少目标。

按照国家新的扶贫标准,对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继续完善扶贫开发与低保制度的有效衔接,把收入没有达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家庭全部纳入低保,做到应保尽保。

强化扶贫结对帮扶工作,推进结对共建。

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工作,积极倡议社会各界人士向贫困群众捐资捐物。

将农村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并予以扶助,加快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

发展农村慈善事业,广泛开展慈善救助活动,年均救助500人次以上。

13、减少基本消费支出。

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全面落实国家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逐步推进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进程;健全助学体系,开展“贫困家庭子女教育资助行动”,逐步把经济困难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纳入资助范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完善农村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继续实行对当年考取并就读的二本以上建档在册贫困家庭大学生全覆盖资助。

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继续用扶贫资金为建档在册贫困对象缴纳参保金,并逐步提高政府补助标准,农民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70%以上;健全农村医疗救助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十二五”期间,年均医疗救助资金增幅达15%以上。

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加大对计划生育扶贫对象的扶持力度。

推进农村新型社会养老保险,2012年实现全覆盖;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切实做到先保后征。

建立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抚恤优待标准与物价挂钩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因地制宜推进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切实保障五保户的基本生活权益。

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坚持红色教育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制度。

六、保障措施

14、加大投入力度。

紧抓各项政策机遇,向上积极争取政策资金项目和一般性转移支付。

县财政对“三农”投入要逐年增长,同时,大力实施以工代赈,建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稳定增长机制,确保投入农业农村的总量、增量均有提高,为农民增收提供有力支持。

整合各类涉农资金、扶贫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在不改变资金用途的情况,集中重点支持特色农业基地建设、农产品品牌创建、农业标准化建设、农产品流通、农业科技创新等方面,积极做好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

15、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积极筹集资金,扩大有效投入,加快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农业加快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基础。

加强农村道路、基本农田水利和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推进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农村电网改造、通讯设施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实施好贫困村整村推进工程项目和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不断改善贫困村和贫困户的生产生活条件。

16、强化科技支撑。

加强与高校院所的产学研合作,力争建立10个以上战略合作平台,并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支持高校院所到我县兴建研发中心和度假基地。

积极申报、认真实施农业科技项目,加强特色农业、特色林业的良种培育,科学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推动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力争农业科技对农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50%以上。

支持奖励企业科技创新,重点培育一批科技扶贫龙头企业,力争培育和引进国家级和省级高新技术企业10家,发展国家级和省级重点新产品、高新技术产品10个。

加快推进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实施科技进村入户工程,培育农业科技示范户、建设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

17、强化人才支撑。

大力实施“雨露计划”、“阳光工程”等扶贫培训项目,对农民工培训注重向职业教育和实用技术延伸,对贫困劳动力和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实行全免费培训,加大对扶贫对象培训的补贴力度,每年最低培训贫困劳动力800名,增强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

坚持把扶贫开发与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继续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村任职,加强大学生“村官”队伍建设,使之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排头兵、领头雁。

18、加强防灾减灾。

健全各类灾害应急预案,积极构建监测预警、应变防灾、灾后恢复等防灾减灾体系,提高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协调推进各项综合减灾工作,降低农民因灾收入损失。

加强农业气象服务和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提高重大自然灾害预测预报预警水平和保障农业生产能力。

推广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支持重大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动植物疫病防控。

大力发展农业、林业保险,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政策性保险品种,逐步把蚕桑、高山蔬菜、瓜蒌等特色农(林)业纳入政策性农(林)业保险。

19、减轻农民负担。

健全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等制度,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加强对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农民建房、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乱收费乱罚款的监管,加强对土地征占用中损害农民权益行为的监管,严肃查处截留、抵扣或挪用农民补贴补助和补偿的案件。

整顿农村市场秩序,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惩坑农害农行为。

建立农业生产成本收益监测机制,防止因农资价格过快上涨增加农民生产成本。

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行为,保障农民财产安全,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20、健全工作机制。

将促进农民增收工作纳入到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和领导干部绩效考评内容,合理设置考核项目。

全县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农民收入年度目标,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强化责任,强化举措,确保农民增收目标如期实现。

统计部门要强化对农民收入的监测,不断增强统计工作的准确性、科学性。

县委县政府督查组、纪检监察、宣传、审计、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等部门要加强监督,确保把促进农民增收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此《意见》精神,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中共**县委

**县人民政府

2012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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