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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混合机技术协议唐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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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钢(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260㎡烧结技改工程

二次圆筒混合机技术协议

 

甲方:

武钢(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唐山冶金机械厂

 

2009年月日

二次圆筒混合机技术协议

武钢(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唐山冶金机械厂(以下简称乙方)就武钢(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260m2烧结机工程所需Ф4000×18000mm二次圆筒混合机的制造、验收、交货,经技术交流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基本要求

1.1乙方应仔细阅读甲方发出的图纸和技术文件。

1.2乙方在生产中应确保采用良好的设备、工艺、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及相应的试验检测手段。

1.3本技术协议提供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乙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技术文件和有关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4在签订合同之后,甲方(业主方)保留对本技术协议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力,乙方应以配合。

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甲、乙双方商定。

1.5本技术协议所使用的标准和规范与乙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6本技术协议为合同的一部分,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2、技术要求总则

2.1双方提供的所有技术文件内容和产品图样,除非在技术规格中另作规定外,均应使用中国的相应国家标准、各行业标准、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和/或其他先进国际标准。

2.2乙方提供货物的制造、材料的选择、设备和材料的检验及测试,都应按国内外通用的现行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规范执行。

而这些标准和技术规范应为合同签字日为止最新公布发行的标准和技术规范。

2.3乙方提供货物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除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应统一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4乙方是合同货物的主要承包商,要对其材料、设备、配套件及产品质量、试运转等负有全责,并承担货物的主体或主机及关键部件制造。

乙方需要其它分包商加工或组装设备的部件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所有分包商的最终名单,名单包括分包商的名称、分包部分的描述、数量等,并经甲方认可后方可分包。

2.5甲方(业主方)保留对乙方生产进度、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制的权力,有权进入乙方货物制造场所确认检查及试验的有效性。

因生产工艺及其它不符合有关协议、技术文件、合同要求的情况,甲方(业主方)有保留中止其生产或拒收货物的权力。

2.6乙方提供的所有技术文件、资料、图样都应优先使用中文,字迹清楚,内容完整,采用ISO标准和中国的相应国家标准规定的通用图形的符号。

3、技术服务

3.1乙方的责任包括从合同货物及其配套件的制造到整台套设备的交付使用,在设备安装生产护航期间,要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甲方指定的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3.2乙方应保证货物在进行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等过程中损坏的或有缺陷的零、部件能及时、方便地得到修理或更换。

3.3货物使用期间,凡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均能够及时地提供技术服务。

在质量保证期内,甲方(业主方)发出设备问题通知后,乙方应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对由于乙方制造所产生的问题,乙方应免费修理或免费更换不合格的零、部件,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3.4本技术要求适用于武钢(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烧结技改工程用圆筒混合机。

3.5乙方在设计制造圆筒混合机时,除执行现行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外,应充分考虑本协议的各项要求。

二、设备名称型号及规格

设备名称:

二次圆筒混合机(回转圆筒型)数量:

1台

型号规格:

Φ4000×18000㎜(传动方向见图)

三、供货物性能参数及范围

1、规格:

Φ4000×18000mm(传动方向见图)

1.1处理量(正常/最大)595~715t/h

1.2物料堆比重1.7±0.1t/m3

1.3填充率(正常/最大)11.66/13.99%

1.4物料安息角35°

1.5筒体倾斜角度1.5度

1.6筒体转速7r/min

1.7物料停留时间4.17min

1.8结构形式齿式传动

1.9给水量20~30t/h

1.10水压0.2~0.3MPa

1.11进料方式:

皮带直接给料

1.12工作制度:

24小时连续工作制

四、供货范围

(φ4×18m)圆筒混合机一台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重(t)

总重(t)

备注

1

给矿端滚圈罩

1

2

排矿端滚圈罩

1

3

排矿溜槽与排气罩

1

4

排矿端平台装配

5

给矿口罩

6

给矿端支架

7

托辊装置

8

托挡辊装置

9

齿轮罩

10

大齿圈装配

见图

11

筒体装配

1

见图

进料端安装导料衬板

12

稀土含油衬板

张家口科达有限公司

山东德瑞德集团

13

托辊轴承

哈轴、瓦轴、洛轴、NSK、FAG

14

小齿轮轴承

哈轴、瓦轴、洛轴、NSK、FAG

15

小齿轮轴装配

见图

16

爪型离合器

1

17

废油接收箱

18

喷水装置

1

19

电机

1

型号:

YKK5602-6

功率:

900KW

转速:

990r/min

电压:

10000KV

电加热器功率:

0.8KW

电压:

220V

鄂钢公司采购

20

减速机

1

弗兰德产品

中心距:

1442㎜

速比:

28

王志远:

131********

减速机润滑系统

油泵(电机型号:

Y90-4

功率:

1.5KW

频率:

50Hz

电压:

380V)

冷却风扇(功率:

0.75KW

频率:

50Hz

电压:

380V)

21

微动电机

1

型号:

XWD30-10-1/29

功率:

30KW

转速:

1000r/min

电压:

380V

速比:

29

22

润滑系统

1

ZPRH-2000干稀油智能集中润滑系统

功率:

15KW

电压:

380V

23

联轴器

见图

所有传动包括电机端

24

其它

1

含地脚螺栓等附件

25

合计

五、设备用途及主要功能与结构描述

(Φ4×18m)圆筒混合机是武钢(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烧结技改工程主机设备之一。

其用途是,作为一混设备其功能是充分混匀烧结配合料,使混合料化学成分分布均匀,提高混合料的混匀效果,并初步制粒;再由二混作水分微调和造球,在添加适宜水分情况下,使混合料制粒,为烧结机提供成分均匀、水分适宜、透气性良好的混合料。

混合机由圆筒本体、托辊和挡轮、传动装置、润滑系统(稀油润滑、干油润滑、喷油装置)、洒水装置、尾部排料斗、尾部排气罩与操作平台等部分组成。

圆筒本体

混合机筒体采用厚度不同的钢板(材质16Mn)卷制焊接成筒节,再由整体锻造滚圈(材料35#)组合焊接成筒体。

所有焊缝对接采用V型60°坡口焊接,筒体纵向焊接逢相邻环应错开90°,焊后两滚圈表面跳动不大于2㎜。

焊接采用自动焊,焊缝为连续焊缝,焊条采用E5018,焊接质量应符合焊接通用技术条件JB/T5000.3-1998之规定。

焊后要通过500㎜宽的履带式加热器消除焊接应力,表面淬硬度HRC35-45。

筒体与滚圈组焊完成后,要求以筒体轴心线为基准,对两滚圈进行外圆加工,同轴度≤1mm,齿圈架对滚圈的轴心线的垂直度小于0.4mm,焊缝表面要打磨光滑。

装配后的大齿圈齿顶圆与两滚圈外圆同轴度≤1mm,径向跳动公差≤2mm,齿圈端面跳动≤1mm。

筒体制造应严格按图纸要求进行相应的热处理和对接焊缝的探伤检查,探伤检查要求超声波或射线探伤,射线探伤应符合标准GB/T3323-1987并按II级检验,超声波探伤应符合标准GB/T11345-1989。

滚圈外表面,定中心配件上P平面焊后加工,滚圈圆弧连接段应圆滑过度,并达到所要求的同轴度和圆度。

滚圈采用整体锻造,机械加工成型,整体锻造滚圈,具有强度高、刚度大、使用寿命长、作业率高等优点。

滚圈在加工过程中,必须无锻造缺陷,如折边等,必须经过以上描述进行探伤。

大齿圈为剖分式,铸造加工而成,材质为ZG310-570。

大齿圈在加工过程保证无铸造缺陷,大齿圈通过高强度螺栓与筒节上的齿圈架相连,连接孔必须配钻绞孔。

混合机筒体在进料口端设有倒锥形状的防漏料装置,在头部罩体设有密封装置,可有效地阻止混合料的外溢。

托辊、止推辊装置

托辊装置承受整个回转部分的重量,和滚圈接触,支承筒体平稳转动。

托辊材质为锻钢45,须调质处理,与轴热装配合。

为减少应力集中,提高轴的抗疲劳强度,托辊上设有卸载槽,托辊轴采用小变径和大圆弧过度措施。

托辊在加工过程中,保证无锻造缺陷,托辊轴须经过探伤检测。

止推辊装置承受因筒体倾斜安装产生的轴向力和齿轮啮合后产生的附加轴向力,由于筒体倾斜安装,因此设置了止推辊以限制筒体轴向移动,并且承受部分轴向力,当筒体偏离正常工作位置过大时,要及时调整托辊使筒体处于正常位置而安全工作限制筒体的轴向窜动,止推辊成对安装在出料口侧的滚圈两侧。

通过锥形轮面和滚圈侧面接触。

托辊采用双列球面滚子轴承,挡轮采用双列圆锥滚子轴承。

传动装置

主传动装置由主电机、联轴器、主减速器、联轴器、齿轮副装置实现设备的正常运转。

另外由行星减速机、爪型离合器、主减速机、齿轮副实现混合机的微动运转。

主减速机带稀油循环润滑站,并带加热器及温度检测,大齿圈通过螺栓与筒体联结,小齿轮材质为优质合金结构钢,齿面硬度比大齿轮高二档,传动轴用双列球面滚子轴承支承。

爪型离合器上设有行程开关,与传动系统联锁控制。

工作中,通过离合器操纵杆手动操作,电气控制上装设微动开关保证只有在离合器完全脱离时,主电机才能启动运转,反之只有在主电机断电,离合器完全接合后,微动电机才能通电工作,确保安全。

洒水装置

根据一混、二混的类型配置相应的洒水装置,(所用水质为工业用水或中水)

5、润滑系统

滚圈与托辊间、滚圈与挡轮间、大齿圈与小齿轮啮合处由喷射润滑系统润滑。

喷射润滑系统在各喷油润滑点处设操作板,其上的喷嘴和润滑油管与压缩空气配管相联,油泵供给的油和压缩空气在喷嘴出口处混合,在空气压力作用下扩散,形成油雾喷射到被润滑表面上(油内含有易挥发稀释剂,经喷咀喷出后马上挥发,即在润滑表面形成固态油层,有效地防止接触表面的磨损)。

各轴承座采用集中干油润滑。

6、头尾溜槽与罩体

头尾溜槽系焊接结构,与筒体间采用迷宫式密封。

头部(给料端)溜槽支承在皮带运输机支架上,散料经溜槽卸到散料小车上定期运走,尾部(排料端)溜槽体支承在专门设计的支架上,上部设置有排气罩,排放混合机内产生的气体,混合后的物料经下部溜槽卸到皮带输送机上。

滚圈、托辊、大齿圈和小齿轮均由罩体遮闭,罩体与筒体间亦采用迷宫密封。

罩体分几部分焊接而成,各部分间用螺栓联结,并分别坐落在底座和支架上。

7、支架(含平台)

支架系焊接结构,支撑头尾溜槽、罩体及洒水装置支架等均为由普通钢板、型钢组焊而成的结构件。

六、设计、制造质量保证

1、设备设计和制造要求

乙方根据甲方资料进行设备设计,并提供同类设备的运行业绩。

甲方提供给乙方进行设备设计必须的设计资料。

混合机设计应满足负荷停机和负荷起动的要求。

设计应采取措施,消除或减少混合机进料端撒料。

混合机设备设计选材,应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的技术等级要求。

特殊材料应按图样要求制造。

混合机筒体设计:

材料性能不低于GB/T700规定的Q235-A级钢板,钢板表面质量应符合GB/T3274的规定。

筒节环向拼接时,纵焊缝一般不多于两条,各相邻筒节的纵向焊缝相互错开90°,筒体法兰偏摆不大于2mm,法兰径向跳动不大于2mm。

筒体焊接后的长度极限偏差不得超过±5/10000L(L为筒体长度)。

筒体上滚圈的圆柱度允差≤0.25mm,两滚圈同轴度允差≤2mm。

筒体的焊接应符合GB/T5000.3的规定,其焊缝质量应符合GB/T11345规定的二级焊缝要求或GB/T3323规定的三级焊缝要求。

混合机本体(筒体、滚圈、大齿圈)、主电机、主减速机正常运转状态下寿命十年;其它部件正常运转状态下寿命不低于三年。

滚圈为锻造件,与筒体对接焊。

焊接部位作退火处理和超声波或射线探伤,制造厂应对滚圈实施全程监控。

混合机的静负荷、动负荷以及偏重都很大,要求筒体特别是滚圈、大齿圈及托辊等要有足够的刚性;为了消除应力集中,托辊轴结构和材质应具有较高的抗疲劳强度。

混合机应采用雾化喷嘴给水,喷水雾化均匀,其喷射角度设计审查时定;一次混合机洒水管吊架应有足够的强度,承担物料堆积的重量而不断裂,且设计上要采取防止物料堆积的措施。

减速机润滑装置、喷射润滑装置应达到严密、不漏油的要求。

混合机设一对挡轮装置用于轴向限位。

七、其它要求

1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具有国内同行业近年内的先进制造水平,采用先进工艺、合格材料、成熟、先进的技术或专有技术。

设备制造应具备必要的设备:

大型卷板机、自动焊接机、红外线和履带加热器、大型立式和6.5×30m卧式落地车床、托辊自动转台、激光准直仪等。

2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具有质量的高可靠性,能稳定连续地工作,且具有尽可能长的使用寿命。

3设备配套件原则上按双方认可的厂家选购,乙方需另选厂家时,其结构、性能、安装尺寸等技术参数必须经甲方(业主方)确认、认可。

4乙方对所承制的设备按甲方提供的涂装要求进行涂装。

由甲方书面通知乙方。

5乙方按检查大纲的要求,认真检验,并留有质量记录,以备查。

6乙方采用的必须是工业化的、先进的、成熟的和能长期稳定生产高质量产品的专有技术、设备。

7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和材料应是保证质量的、全新的和可靠的,并符合工艺技术条件、正常和安全运行及长期使用的要求。

8乙方保证达到上述工艺技术参数、规格指标和技术性能要求的整台(套)设备,包括主机及所有配套设施和附件、选件等。

9保证设备运输安全无损的包装物品及器具。

设备的包装设计由乙方承担。

在运输允许的条件下,各设备应尽可能按部件组装出厂,散装零件出厂时编号、标志必须清楚、醒目。

10质量及性能保证

乙方制造时应首先满足合同条款的技术要求及用户的特殊要求,同时达到相关的图样和技术文件的要求。

对合同条款和图样文件未能表述的要求,均应按相应的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规定执行。

对影响到制造、结构、装配、安装、性能等方面的图样错误,由设计部门进行修改,需要由双方会签,方可进行更改制造。

11设备制造应遵守的规程、规范和标准

(1)圆筒混合机及其附属设备的制造,应符合现有的有效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设备交货完毕这段时间内,甲方(业主方)有权提出因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变化而产生的补充要求,乙方应遵守这些要求。

乙方也有责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业主方)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的变化。

12圆筒混合机的质量保证

(1)乙方应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这些体系应有符合ISO9001系列的要求。

(2)圆筒混合机的全部零部件均应进行工厂检验,并保证制造满足设计图纸的要求。

(3)乙方应提供有关质量保证的各项文件,这些文件至少包括:

a)产品检验报告证书

b)产品检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材料合格证及按照订货合同规定提供的材料检验报告;

图样上或订货合同中对零件有热处理要求时,则应提供热处理合格证书,关键热处理件的加热温度、保温时间或加热制度应保留质量记录,以备检查;

图样上或订货合同中对材料检验有特殊规定,或要求进行无损探伤检验时,则还应提供相应的检验报告;

图样上规定的重要配合尺寸与其加工后的实测尺寸,要对照列入检查报告;

外购的国内外所有配套件的合格证、说明书及检验报告,其原件或复印件应附在主机产品的相应随机文件内;

13圆筒混合机在合同规定的质保期内,因制造质量问题而发生损坏、或不能进行正常工作时,乙方应免费为业主方修理或免费更换零部件。

八、监造及见证、验收

(1)甲方(业主方)有权在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派驻甲方代表,进行监造和出厂前检验,了解设备组装、检验、试验和设备包装质量情况,并签字确认。

乙方有配合监造义务,并及时提供相应资料,并不由此发生任何费用。

(2)乙方应为甲方代表提供下列文件:

提前10天将设备监造及A级检验时间通知甲方(业主方)代表;

甲方(业主方)代表有权通过乙方有关部门查(借)阅卖方与中标合同设备有关的标准(包括工厂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实际工艺过程和检验记录(包括中间检验记录或称为不一致性报告),对于检验记录,如甲方(业主方)认为需要复印存档,乙方应提供方便。

向甲方(业主方)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3)甲方(业主方)代表不能按乙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经甲方(业主方)同意乙方工厂的检验工作可正常进行,试验结果有效,但是甲方(业主方)代表有权事后了解和检查试验报告和结果。

(4)甲方(业主方)在监造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时,甲方(业主方)代表有权提出意见,乙方应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

无论甲方(业主方)是否要求或是否知道,乙方均有义务主动及时地向甲方(业主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

在甲方(业主方)不知道的情况下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5)无论甲方(业主方)人员是否参与监造及出厂检验或甲方代表(业主方)参加了监造与检验,并且签了监造与检验报告,均不能视为乙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乙方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

(6)由乙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出厂时,应有乙方签好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

(7)货到达目的地后,乙方在接到甲方(业主方)通知后应及时赶到现场与甲方(业主方)根据运单和装箱组织对货物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

甲方(业主方)应在开箱检查前5天通知乙方开箱检验日期,乙方应派检验人员参与现场检验工作,如乙方人员未按规定赶赴现场,甲方(业主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均有效,并作为甲方(业主方)向乙方索赔依据。

九、包装和运输

1.设备的包装和运输要符合国家标准技术要求

2.最终检验后和交货前,所有加工表面要涂上一层防锈油

3.所有螺纹将用干油保护或其它批准的防护涂层保护,而且在运输过程中易受机械损伤的地方要适当地包裹起来或用其它方法保护

4.在运输过程中为了防止轴承受损坏,轴承要被固定住以消除轴承负荷

5.在起吊部位,毛重和重心位置要明显地标出

6.在起吊和运输的圆筒时必须注意筒体水平变形和扭曲的影响

十、设备设计制造采用的标准

《圆筒混合机企业标准》

《一般工程用铸造碳素钢》GB/T11352-1989。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焊接件》JB/T5000.3-1998。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铸钢件》JB/T5000.6-1998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锻件》JB/T5000.8-1998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切削加工件》JB/T5000.9-1998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装配》JB/T5000.10-1998

《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GB1804-1992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GB/T11345-1989

《金属溶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GB/T3323-2005

整机易损件和备用件的配合尺寸制造中应做到互换要求。

整机机加工件质量应符合JB/T5000.9-1998标准规定。

整机装配质量应符合JB/T5000.10-1998标准规定。

 

十一、技术及售后服务承诺

1、甲方组织设备安装,乙方负责派遣技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及时处理技术,质量问题,并根据现场安装调试的需要配备其它专业人员,保证本设备按时运转。

2、设备在安装、调试阶段出现因设计、制造、运输所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的延误需方工程,甲方有权酌情对乙方进行责任追究。

3、如因甲方保管原因造成质量缺陷,由甲方承担责任。

但乙方应积极配合解决。

4、设备热负荷试车调试合格后,甲乙双方应在试车报告上签字认可。

5、设备的质量保质期为设备联动负荷试车起12个月或合同所定设备交货后18个月,设备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6、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本协议共十页

 

甲方:

武钢(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

乙方:

唐山冶金机械厂

代表:

 

2009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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