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保安服务业现状及发展方向.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4941760 上传时间:2022-12-11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20.4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当前保安服务业现状及发展方向.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当前保安服务业现状及发展方向.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当前保安服务业现状及发展方向.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当前保安服务业现状及发展方向.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当前保安服务业现状及发展方向.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当前保安服务业现状及发展方向.docx

《当前保安服务业现状及发展方向.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当前保安服务业现状及发展方向.docx(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当前保安服务业现状及发展方向.docx

当前保安服务业现状及发展方向

当前保安效劳业现状与开展方向

〔一〕我国保安效劳业的历史开展

1、我国保安效劳业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封建社会。

明、清时代曾有过“镖局〞、“镖行〞,是当时专门为人护送押运贵重物品或货物的一种行业。

民国以后,由于战乱,加之旧时的保安效劳方式简单、低效,遂使镖局等行业失去市场而告消失。

新中国成立以后,为了加强各机关和单位的保安工作,机关、单位部都设立了以平安保障为目的的部保卫机构,同时也形成了群策群防的机关、单位和社会平安保障体系。

文革完毕后,随着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党的工作重点全面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立上来,会对平安防需求日益增长。

在这种大的历史背景下,1984年12月,中国当代第一家企业性质的“保安效劳公司〞在诞生了。

1985年1月,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总结了首创保安效劳公司的经历后,保安效劳公司在全国各大中城市中如雨后春笋般地开展起来。

截至2008年底,我市各区县都成立了保安效劳公司。

目前,我市的专职保安员到达了十几万人。

仅2008年以来,市就通过专项整治的形式,清理了几家非正规的保安培训企业,大力清理整顿歌舞娱乐场所,新开展保安队伍几万人;

2、在保安效劳企业不断开展的同时,保安效劳的行业组织也应运而生。

1992年4月9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同意筹备成立“中国保安协会〞。

同年12月31日经民政部注册成立中国保安协会。

1996年10月8日,经公安部、外交部批准,亚洲专业保安协会中国分会成立。

中国保安协会正式参加亚洲保安协会,标志着中国保安行业正式与世界接轨。

〔二〕我国保安效劳业的现状

1、中国现代保安效劳业是在改革开放的背景下,为适应三资企业和社会各界对平安需求的迅猛增加和日益多样化而兴起的

2、经过几年的开展,保安效劳业在企业数量、人员规模方面有了很大开展。

在实现社会效益的同时,经济效益显著增长。

3、保安效劳业现在已经成为具有一定吸引力的劳动力密集型的社会职业种类。

1999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把保安人员列入国家职业序列〔编号:

3-02-02-01〕,保安已经明确成为一个职业类别。

保安人员被列为两大类、329个工种,其中管理人员与专业技术人员〔不是效劳、生产人员岗位〕序号为124,治安保卫人员序号为125。

保安效劳业已经正式获得了国家法律和社会公众的认可。

〔三〕我国保安效劳业的根本特征

自80年代中期,在我国出现首家以向客户提供商业性平安效劳为宗旨的保安效劳公司之后,保安效劳业的开展异常迅猛,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1、保安效劳公司从专业化不断向社会化方向开展,形成了以政府主管的保安效劳公司为龙头、社会各种力量开办的保安效劳企业为辅助的多种所有制、多种管理模式的保安效劳主体的大格局。

我国的保安效劳公司最初是依附于公安机关的,正式的保安效劳公司都是由公安机关组建的,虽然有关法律规定要求其与举办单位实行职能别离,不能成为公安机关的下属机构,但是,迄今为止也没有从法律上完全明确两者之间的关系。

根据1988年7月公安部颁发的《关于组建保安效劳公司的报告》的规定:

组建保安效劳公司须经县、市公安机关审查批准,并按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经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前方可营业。

保安效劳公司是为客户承当保安效劳和提供平安防咨询业务的效劳型企业,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保安效劳公司的主管部门是公安机关,业务活动由公安机关指导和监视。

组建的保安效劳公司是我国目前保安效劳企业的最核心的组成局部。

关于其他主体开办保安效劳公司或从事保安效劳业务的问题,至少目前相关的法律规定存在着不协调和不一致的地方。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开展,社会公众对自身的人身平安、财产平安等日益关注,对保安效劳的市场需求也越来越大。

在这种情况下,除了正规的保安效劳公司在依法向客户提供平安效劳之外,一些社会组织或者居民社区开场自聘保安人员维护秩序,而许多未经公安机关事先许可的企业组织也介入了保安效劳市场。

以我们垫江为例,除了垫江县保安效劳公司向社会公众提供必要的人防和技防平安效劳之外,还出现了其他形式的保安效劳组织或者是其他形式的保安效劳。

目前在垫江保安效劳公司名下的保安人员约230人左右,而非正规的保安人员数目远远地超过了正规的保安人员数目。

随着市场需求的扩大,企业登记的法定条件也发生了变化,加上相关法律规定滞后,形成了另一种现实,即没有经过公安机关批准,但到工商机关注册,以物业保安的形势进入到商业效劳,导致管理混乱,服装多样化,2008年以前垫江这样的企业就有好几家,它们在管理上可以听公安机关的,也可以不听。

此外,物业保安是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建立的。

也就是说,物业公司自己配备的保安人员有权在本物业小区进展效劳。

垫江目前约有10多家物业公司,雇佣的保安人员有上百人。

由物业公司雇佣的保安人员的效劳只能在小区里,不能把自己的保安雇佣给外单位。

另外,各企业事业单位部不雇用商业性保安,自己招募或者是使用自有职工从事保安业务,从事部保卫工作,但与保卫干部性质不一样。

这类保人员目前大概有几百人,特别歌舞娱乐场所的保安,经过前段时间的专项整治,现已全部纳入到保安公司统一管理,统一培训,统一政审,统一派驻。

使其正规化。

所以,粗略地统计一下,目前由公安机关批准和认可的正规保安效劳公司提供的保安人员只占到实际上从事各类保安效劳业务的保安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还有三分之二的保安人员都属于非正规渠道聘用的。

从全市围来看,正规渠道提供的保安人员与非正规渠道提供的保安人员的比例与垫江的情况大致相当。

2、保安效劳的效劳围也日渐扩大,从一般性的社会平安效劳逐渐扩展到特殊形式的平安效劳,形成了多种形式的保安效劳并存的保安效劳业务体系。

传统的保安效劳业务主要是提供人防效劳,即通过向客户提供保安人员的方式,来帮助客户解决平安防护的问题。

保安人员所提供的平安效劳一般限于戒备、巡逻和协助客户维持平安秩序等。

随着保安效劳业务的拓展,技防业务和咨询、培训等业务也逐渐成为保安效劳的重要项目。

我县的保安效劳的效劳围目前也已经拓展到以人防效劳为主,以技防效劳为辅的一系列的综合性的保安效劳产品体系。

从2001年成立保安效劳公司至今,我县保安业走过了9年的开展历程。

在此期间,保安业务已由单一的人力防,开展为人防、技防、犬防、保安咨询、劳务输出等为一体的全方位的保安效劳网络。

以市保安效劳公司为例,目前的经营围就包括:

提供保安效劳,派驻保安人员;保安人员培训;提供平安信息咨询;设计、安装平安技术防设备;销售、维修平安技术防器材等。

值得注意的是,我县的保安效劳公司向社会公众和客户提供的平安效劳,长期以来属于特许经营项目,保安效劳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效劳方式和容向客户提供效劳。

《公安部关于保安效劳公司规管理的假设干规定》规定:

保安效劳公司的经营围有:

〔1〕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居民住宅区、公共场所的平安守护;〔2〕货币、有价证券、金银珠宝、文物、艺术品与其它贯重物资和爆炸、化学等危险物品的押运;〔3〕展览、展销、文体、商业等活动的平安保卫;〔4〕研制开发、推广应用各类平安技术防产品,承接各类平安技术防系统工程,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效劳;〔5〕平安防咨询效劳。

此外,该规定还明确规定:

保安效劳公司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1〕提供个人人身保安效劳;〔2〕经营各类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器械;〔3〕经营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

保安效劳公司不得从事非保安业务,不得从事生产和商贸活动,不得承受企业挂靠,不得延伸办企业。

不过,总的看来,目前我县保安效劳公司所提供的保安效劳业务中,人防效劳的比重比拟大。

以我县保安效劳公司的为例,劳动力密集型的保安劳务收入占相当大的比例;技术和资金密集型的技术防业务收入只占很小一局部比例;押运效劳业务比重更小。

因此,我县的保安效劳企业根本上还是劳动密集型的效劳企业,所提供的产品效劳种类虽然齐全,但不同类型的产品种类分布比例还不均衡,企业自我开展的在潜力还不是很大,还需要进一步优化保安效劳企业的产品效劳结构和经济效益,增加企业自身的造血功能。

3、保安效劳的效劳对象的规模、数量也不断增加,目前已经根本上涵盖了各类性质的社会客户。

保安效劳最初的效劳对象是一些三资企业、居民社区以与宾馆、娱乐场所等平安问题比拟突出、依靠自身的保安力量无法有效地解决平安防护的单位和场所。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开展,社会公众对商业性的平安效劳形式逐渐予以认可,越来越多的领域开场产生对商业性保安效劳的需求。

目前,保安效劳公司或者是其他保安效劳组织可以向客户提供的效劳围涉与到门卫验证、部平安巡视检查、目标守护人型活动会议秩序维护、物资押运、平安产品的设计研究开发、平安工程施工、设施监护〔报警效劳〕等。

保安效劳公司通过与客户之间签订平安效劳合同和劳务效劳合同的方式,已经建立了与社会各界严密联系的保安效劳客户网络。

在保安效劳客户普与化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以保护民营企业老板人身平安为主要任务的“私人保镖〞等现象,引发了一些新的社会问题,导致了社会公众对私镖问题的不同认识,这是需要认真研究和对待的。

4、保安效劳公司在效劳方式上坚持社会效劳与辅警效劳相结合,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社会效益也是保安效劳公司着重追求的企业目标。

保安效劳公司的经营效劳项目和平安效劳活动与公安机关的工作有着严密联系,其社会功能都是维护社会平安和治安秩序。

根据1988年7月公安部颁发的《关于组建保安效劳公司的报告》〔[88]公发14号〕的规定,保安工作,在业务上受公安机关领导。

从广义上讲,所有保安效劳活动,都具有辅警性质。

保安组织的某些平安效劳工作,保安的一些业务如交通、治安巡逻、社区保卫都是直承受公安机关管理的。

我县目前保安效劳在辅警方面的作用是非常显著的。

但是,也存在着保安效劳公司辅警任务重,保安效劳公司无偿投入过多、企业负担加大的问题。

从全县围来看,保安人员在辅助警察维持社会治安、发现犯罪线索等等方面取得了令人可喜的成绩。

5、政府主管部门对保安效劳公司的管理方式正在从政企不分的管理模式向政府主管部门主要对保安效劳公司实行监视管理的模式转变和过渡。

我县的保安效劳公司从成立一开场,就完全附属在公安机关之下。

2000年的《公安部关于保安效劳公司规管理的假设干规定》规定:

保安效劳公司只能由公安机关组建,其他任何单位、部门、个人不得组建。

直辖市和省会市以与省辖市公安局和县〔市〕级公安局可以组建保安效劳公司。

保安效劳公司由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统一领导和管理。

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是保安效劳公司的主管部门,代表公安机关对保安效劳业实施管理和监视,规保安效劳业的经营方向,指导保安队伍建立。

因此,基于公安机关与其所开办的保安效劳公司之间的附属关系,尽管在法律文件中规定,保安效劳公司不得冠以公安机关名称,应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独立承当民事责任。

公安机关与保安效劳公司在经济上彻底脱钩,不得抽调、占用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方式在公司报销或者提取费用,不得为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经济担保。

但实际上,公安机关开办的保安效劳公司不仅在所有权关系上存在着密切联系,而且实际上公安机关是保安效劳公司的产权所有人。

此外,公安机关还通过派遣民警进入保安效劳公司的管理层的方式来全面影响保安效劳公司的各项业务活动。

这一点,在《公安部关于保安效劳公司规管理的假设干规定》也有明确规定。

保安效劳公司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公司法定代表人人选须经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审核。

公安机关的现职领导干部不得在保安效劳公司兼职。

从公安机关选派到保安效劳公司工作的民警可以保存警籍,但不得着警服。

在保安效劳公司工作期间,晋级、晋衔等与其他民警一样,工资和福利待遇只能选择一头。

以垫江保安公司为例。

2008年,保安行政管理职能与企业经营职能别离,保安效劳公司成为纯粹的经营单位。

目前,垫江保安效劳公司由垫江保安行业管理办公室管理,两者还没有从管理体制上真正脱钩,在人、财、物上还存在着千丝万缕的法律联系,这种复杂的关系也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保安效劳公司的自主经营和开展。

7、保安效劳公司正在从产权模糊的集体所有制或者是国家所有制的产权制度逐渐地向民营化方向开展,保安效劳行业所提供的社会平安效劳正在不断走向市场化、规化。

根据国务院保存的行政许可项目[《国务院对确需保存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存局部非行政许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设立保安培训机构审批〞为保存的行政许可项目、“开办保安效劳企业审批〞属于保存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保安效劳仍然是特许经营项目。

因此,尽管目前社会上出现了非正规渠道的保安效劳企业或者组织,但是,由于有关的政策和文件将许多重要的保安效劳业务限定为特许经营项目,除了正规的保安效劳公司可以涉足所有的保安效劳业务领域之外,其他类型的保安效劳企业或组织实际上从事的保安效劳业务非常有限,大多局限在向客户提供人防效劳方面。

因此,在非人防领域的平安效劳业务还缺少必要的市场竞争机制,要真正开拓市场,不必要的限制保安效劳的经营许可规定,只对个别领域加以特许经营限制。

总之,我县目前的保安效劳业的开展是以公安机关成立的保安效劳公司为主体、以物业保安以与其他社会组织所提供的保安效劳业务为补充,商业性保安效劳与部保安效劳相结合的综合性的保安效劳体系。

由于受到传统体制的影响,目前的保安效劳,是许多重要的保安效劳业务属于特许经营项目,加上保安效劳公司主要以劳动密集型的人防效劳为中心,所以,保安效劳业还没有实现完全的市场化。

此外,民营资本还很难进入保安效劳市场,保安效劳的对象还没有扩展到私人平安效劳领域,保安人员普遍文化素质低,在制度上缺少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缺少必要的国家效劳标准和行业效劳标准,因此,不管是从管理体制上,还是从保安效劳业的制度化和规化方面来看,保安效劳业都需要在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相关法律制度的根底上大力开展,并逐步走向成熟。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调解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